矿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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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措施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金裕达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重大危险源
监
督
管
理
技
术
措
施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金裕达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技术措施
根据《山西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及上级部门关于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金裕达煤业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结果的监督落实,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1、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领导组:
组长:
贺虎泽邢文进
常务副组长:
冯存宝
副组长:
高厚海程贵海常克俭刘根李彦兵
成员:
曹宝刚高龙虎侯风安吴宁宁梁奎民
郭文龙黄军波李永胜贾云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
办公室主任由侯风安兼,办公室主要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督责任制定,落实重大危险源的隐患排查等事项。
2、建立完善的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
由安全科负责,根据矿井重大危险源特点,编制煤尘、水灾、瓦斯顶板等危险源监控检查表,并明确各业务分管科、队对危险源实施动态监测、检查、监控、管理。
安全科负责牵头每月对监控情况进行一次风险分析,并经分析结果通报重大危险源领导组全体成员。
3、加强对矿井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
矿井的旬检月验活动要有重大危险源检查内容,每月由重大危险源领导组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由矿长负责组织处理。
4、由劳资科、安全科负责,对矿井所有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采取的措施。
5、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应急演练。
按规定及时编制矿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相关单位及时签定救护协议,每年至少进行一项应急救援演练。
6、做好重大危险源档案落实工作。
各业务科室必须有分管重大危险源的技术档案资料。
同时。
由矿办公室负责,建立统一的重大危险源档案。
7、矿井重大危险源等级为三级,煤尘和水患自身危险性等级为三级。
同时,矿井瓦斯火灾、煤层顶板都有一定的危害性。
因此,必须对矿井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危险因素采取措施及对策,进行防范,确保安全生产。
(一)预防瓦斯的措施
<一>预防瓦斯积聚的措施
1、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完善通风设施,消灭不合理的通风方式,矿井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硐室必须有独立、稳定、可靠、完善的通风系统。
矿井风量分配合理,有效风量利用率在85%以上。
2、采掘生产布局要充分考虑通风因素,为通风管理创造良好的条件,巷道设计应考虑通风设施的位置。
3、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确保通风系统合理,杜绝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等,矿井及各配风点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03条规定予以配风,保证供给充足的新鲜风量。
4、采空区及时封闭。
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把所有通向已采工作面的巷道、溜煤眼全部封闭起来。
5、正付顺槽必须随工作面推进同步回撤,悬顶面积超过规定时,必须及时进行强制放顶。
6、加强巷道维护,及时处理影响通风的各种障碍物,使巷道断面符合要求。
7、井下风门、风桥、密闭、风筒等通风设施不得随意破坏、拆除或打开。
人员通过风门时,必须随手关闭,行车时要有专人看管或安设联锁装置。
通风科必须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8、通风部门要健全测风制度,每10天要对井下各用风地点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或通风系统改变时,要随时测风,发现风量不足,立即采取措施。
9、矿井主扇不得随意停开。
通风科、机电科必须制定出主扇管理制度,主扇运行汇报制度及主扇停电、停风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
10、加强巷道贯通管理,贯通前通风队要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贯通时要有队干现场指挥,贯通后立即进行风流调整,防止风流紊乱。
1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28条、129条执行。
局扇必须实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实现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
局扇不得随意停开,风筒不得脱钩,严禁循环风。
禁止不完好局扇下井,保证24小时正常通风,消灭无计划停电停风。
12、主扇及反风设施必须组织定期检查,并进行年度矿井反风演习。
13、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杜绝瓦斯超限隐报、瞒报现象。
加大事故追查分析和处理力度,消灭瓦斯事故隐患。
14、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15、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6、采、掘工作面的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1.0%时,硐室内的瓦斯浓度≥0.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7、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回风流中都应按照规程规定装备瓦斯探头,串联通风地点按照《串联通风措施》中的地点安设探头,并确保探头数值准确,断电灵敏可靠。
所有的掘进工作面迎头,生产单位的班组长要负责悬挂便携仪瓦检仪,以便连续监测瓦斯。
18、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扇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
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
19、局扇因故停止运转,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恢复正常通风。
20、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
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1、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以及排放瓦斯巷道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扇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22、严格瓦斯检查与监测,瓦检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汇报制度,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表。
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有权立即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采取相应措施。
23、矿长、矿总工程师必须审阅瓦斯日报,掌握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通风瓦斯情况必须立即制定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
24、采煤工作面煤和掘进工作面及被串联通风的工作面,必须安设瓦斯报警断电仪,且断电范围符合规定。
25、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制”放炮规定。
26、通风队必须编制瓦斯巡回检查计划,瓦检员要严格按照计划图表进行检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及时填入瓦检图表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板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瓦斯异常或超限时瓦检员有权停止该地点的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向通风调度和矿调度室汇报。
<二>防止瓦斯引燃引爆措施
1、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许用安全炸药。
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并严禁隔段使用。
2、打眼、装药、放炮、封泥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24-346条有关规定,严禁放明炮和糊炮。
3、溜煤眼、煤仓堵塞需放炮处理时,必须使用刚性被筒炸药,并采取安全措施。
4、井下所有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与检修,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并定期检查,损坏或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处理或更换,严禁失爆。
5、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并由机电科组织对各单位电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杜绝失爆。
6、井下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器设备。
7、回采工作面遇有坚硬夹石层时,要采取放震动炮的方法进行处理,严禁机组强行截割,以防止磨擦、冲击火花和过热引燃。
8、严禁携带烟火入井,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
<三>瓦斯排放及停风管理规定
1、瓦斯排放严格执行分级排放的原则,实行风流控制法,严禁“一风吹”,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矿井瓦斯排放分级管理制度:
①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由瓦斯员排放。
②瓦斯浓度在1—3%时,由通风队长现场指挥排放。
③瓦斯浓度在3—%时,由通风科长现场指挥排放。
④瓦斯浓度在5%以上时,由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排放。
3、矿井必须制定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应急预案。
因停风受到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撤到进风巷中,并由矿总工程师或值班长根据停风后的具体情况迅速决定全矿是否停止生产,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4、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5、主要通风机在停风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二)预防煤尘事故的措施
1、提高综合防尘装备水平,从严进行管理,完善防尘酒水系统及隔爆设施,使煤尘及岩尘浓度控制在规定指标以内,确保各工作面地点管路到位,各种洒水、灭尘设施齐全、有效,灵敏可靠。
2、完善井下防尘洒水系统,主要运输巷、采区回风巷、主斜井皮带运输巷、采煤工作面正付顺槽、掘进巷道等,均安设防尘洒水管路,皮带运输巷每隔50米,其它巷道每隔10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各皮带机头要留有消防三通,安设不少于20米的洒水软管。
3、防尘用水水源要充足,地面设有高山静压水池,存水量不低于200m3,必须保障不间断供水,确保防尘、消防用水到位。
确保综合防尘系统可靠完善。
4、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区主要进回风巷及斜井必须安装净化水幕,各种喷雾、洒水装置必须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5、回采工作面定期进行煤体注水工作,湿润煤体,采煤机组实现泵机联锁,实行开机开喷雾。
工作面正、付巷各安设一道净化水幕和一组辅助隔爆水袋,要求净化水幕在机组割煤时必须打开,有效地进行降尘。
6、掘进工作面炮掘应使用湿式打眼,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必须洒水冲洗煤帮,每个工作面设置一道放炮水幕和一道净化水幕,放炮时,开启放炮喷雾和净化水幕,按规定在巷道中安设隔爆水袋。
7、各机组司机、打眼工、喷浆工、瓦检工、放炮员佩带防尘口罩。
8、严格执行定期对巷道冲洗制度,清理积尘,消灭煤尘堆积,做到进风井、主要大巷每两天冲洗一次,每年刷白一次。
主要回风巷、总回风巷每天冲洗一次,采区进回风巷道及上下车场每天冲洗一次,回采和掘进巷道每班冲洗一次,对产尘量大,煤尘飞扬严重地点要做到经常冲洗。
9、井下各个巷道、工作面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1条规定,严禁风速超限,防止煤尘飞扬。
采区煤仓、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量,防止风流短路。
10、按规定对粉尘进行测定,每半月对井下各粉尘作业点测定一次,每6个月对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进行一次化验,对粉尘分散度分析一次,对粉尘中二氧化硅浓度超过规定的作业点,要组织分析查找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11、防尘工作重在落实,通风队及各生产单位,都要建立防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充分发挥防尘设施的作用。
12、放炮前后及装煤岩前,必须对工作面20米范围内巷道顶板及煤岩堆洒水,装载过程中要实现装载喷雾。
13、机运队负责运输大巷的浮煤杂物清理,确保大巷清洁。
14、喷浆工作面喷浆时采用潮喷,打锚杆采用湿式打眼,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三)预防火灾事故的措施
火灾是煤矿主要灾害之一,矿井火灾与煤尘、瓦斯事故的发生是互为因果关系、相互扩大灾害的程度与范围,并可能造成恶性重大事故,因此,必须执行防灭火的有关规定,同时,苍上煤矿煤层有自燃倾向性,为此采取如下措施。
1、建立完善防灭火供水系统,灭火系统与防尘洒水系统共用,按其设计标准做到设施齐全,灵敏可靠,保证完好。
2、井下和井口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长批准,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检查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不能按措施执行的必须停止作业。
3、井下各机电峒室、火药库等处必须使用不燃材料支护,并设有向外开的防火铁门,并配备两个以上的灭火器及装有1.2立方米以上砂子的砂箱和一定数量合格有效的灭火器具。
4、井下皮带机头、机尾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皮带要使用阻燃皮带,且完善各种保护装置(包括煤位、超速、跑偏、超温自动洒水灭火、烟雾报警等)。
并坚持定期检修,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各皮带机头还必须配备1个0.2立方米沙箱及20米长洒水软管及两个有效的灭火器。
5、井下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放在加盖的铁桶内,用过的必须由专人负责运到地面处理,不准乱堆乱放。
6、井下使用的电器设备、电缆要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杜绝明火操作和失爆现象。
7、机电矿长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90条规定,组织机电人员对井下电器设备和电缆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指定责任单位限期处理,并安排专人负责验收。
8、加强井口检身制度,严禁人员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井口的防雷装置必须经有资证的单位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完好可靠。
9、井上下都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库,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25条规定,存放足够数量的消防工具材料,每月由调度室负责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要落实责任单位及时处理。
10、已结束的采区、回采工作面及揭露的老窑,应及时封闭。
封闭材料要使用不燃性材料,杜绝因漏风造成煤层自燃事故发生。
11、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m必须设置支管和阀门,在皮带输送机的巷道中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得小于200m3的水量。
12、每季度应对矿井消防供水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3、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4、井下严格放炮管理,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放炮使用水炮泥,实施洒水降温措施。
15、井下储存的炸药、雷管量不得超限,严禁炸药、雷管混放,火工品的运送和使用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16、井下必须使用取得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井下放炮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
17、井下电气设备必须安装使用过流保护和检漏保护,必须选用阻燃电缆,所有的电气设备杜绝失爆现象,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转情况,对运转部位加注润滑油,避免因磨擦过热引起火灾。
地面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电保护装置和防短路保护装置。
18、严禁一氧化碳超限作业,当作业场所风流中一氧化碳浓度超过24ppm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如出现自燃发火征兆,必须停止工作,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19、回采工作面及其它有自然发火隐患的煤柱、高冒处等地点均应进行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发现有发火隐患,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回采工作面回风流、采区回风道应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
(四)预防水害事故的措施
<一>井下采掘工作面存在含水层、采空区部分积水和小煤窑的影响,因此在生产中必须加强防治水管理。
井下发生透水前,一般有如下预兆:
1、挂红:
是水中含有铁的氧化物在通过煤层或岩层裂隙时,附着在裂隙表面的暗红色水锈。
2、挂汗:
工作面接近积水时,因水在活动压力的作用下,通过煤岩裂隙、透过煤岩壁聚成水珠。
有时空气中的水份遇到低温,煤块表面结成水珠,这是一种假象。
因此,在遇到挂汗时,要仔细识别真假。
其识别方法是:
将煤壁剥去一层,观察新暴露面是否也有水珠,若有,则是透水预兆。
3、空气变冷:
工作面接近大量积水时,气温聚降,煤壁发冷。
4、出现雾状:
当巷道温度很高时,积水渗到煤壁后引起蒸发形成雾状。
5、水叫:
水受压时发出的“嘶嘶”声,有时可听到溶洞内的流水声,这都是离水源很近的危险预兆。
6、顶板来压:
顶板淋水增大、底鼓,产生裂隙漏水,水源发浑、有臭味等异状。
7、出现压力水流:
这是离水源很近的迹象。
观察水流情况,出现净水,说明水源较远;出现浑水,说明水源较近。
<二>针对水灾的危害性,我矿采取以下防治水措施:
1、配备地质或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成立专业探水队伍。
认真编制矿区防治水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制定水害防治应急预案。
2、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位一体的综合防治措施。
3、加强水文地质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分析,定期对水害进行排查,做好水情水害预报工作。
建立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定期开展水害隐患排查制度,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水害隐患的排查,对查出的水害隐患,落实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4、建立井上下水文观察系统,建立健全矿区地下水动态观测网,为防治水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资料。
发现异常,及时分析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
5、建立完善的井下排水系统。
主要排水设备(水泵、水管、配电设备)、泵房出口、水仓容积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6、坚持以防为主。
井田内有与河流、强含水层等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导水陷落柱时,尽可能查出其确切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
与相邻矿井的分界处,留设合理的防水煤柱。
7、采煤面、掘进工作面施工前要编制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掘进工作面施工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8、采掘巷道过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薄弱地带时,必须编制专门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9、作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工作,选用物探、钻探、化探和水文地质实验等手段查明构造发育情况及其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质、水压以及隔水层岩性和厚度等。
10、掘进工作面必须做好以下排水措施:
①由于煤层顶板存在砂岩裂隙水,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局部地段相对富水;尤其煤层起伏变化及构造影响导致巷道施工不平。
工作面施工时,轨道、运输顺槽铺设3寸排水管路。
②确保排水管路距迎头不得大于30m。
排水设备的扬程不小于工作面排水系统两端高程差,其排水能力不低于最大涌水量的1.5~2.0倍。
③管路在两巷低洼水涡处均安设水泵与主干管合茬,“三岔门”处要设龙门。
④确保排水路线畅通,排水设备要完好,排水管路畅通无阻,水涡处要经常清理干净。
⑤迎头如有积水,应挖临时水涡并用水泵将水排至主干管路内。
⑥对可能存在有断层水、老空水影响的掘进工作面搞好前探工作,探查其导水性,对采空区、老塘水进行超前探放。
11、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对进入有水害危险工作地点的队组,必须由地测科对其讲解防治水方面的有关知识,其它队组技术员利用周三学习时间讲解,使每个职工均能掌握一定的防治水知识,特别要掌握透水前的征兆,以便发生透水预兆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12、雨季来临之前,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矿区井下及附近裂隙、塌陷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尤其在雨季前,必须将地面涵洞处理好,确保其畅通;要组织人员对井上、下排水沟、水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定期进行清理维护,确保有效容量和水路畅通。
13、在掘进过程中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轨道巷、皮带巷向下延伸,涌水量将逐渐增大,因此提前做好采区水仓,保证排水设施及时到位。
14、保证现有的排水设施正常运行。
由机运队负责加强对水泵和管路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到全部处于完好状态。
15、由矿调度主任负责,及时安排人员清理水仓,保证水仓的有效容积。
16、井下主要排水设备包括、水泵、管路、配电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由机电科负责定期对井下排水设备、设施、管路进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防止顶板事故的措施
冒顶是井下生产中的多发事故,冒顶不但有人员伤亡的可能,而且处理冒顶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影响生产,造成巨大浪费,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杜绝冒顶事故的发生。
冒顶事故的原因大多是管理和工程质量上的问题,如不坚持敲帮问顶、不及时排除隐患、工程质量低劣、空顶作业、遇地质条件变化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得力等,都会引起冒顶事故。
<一>在正常情况下,顶板冒落有以下预兆:
1、响声:
经采掘的空顶地方,顶板会断裂下沉。
顶板压力急剧增大时,木支柱就会发出劈裂声,严重时会出现断梁折柱现象;金属支柱的活柱继续下降,也会发出响声,有时能听到采空区内顶板发生断裂的闷雷声。
2、掉渣:
顶析严重破裂时,断梁折柱就要增加,接着就会出现顶板掉渣现象,掉渣越多说明顶板压力越大。
3、片帮:
冒顶前煤壁所受压力增大,煤也变得松软,片帮煤比平时增多。
4、裂缝:
顶板的裂缝有两种:
一种是地质构造产生的自然裂缝;另一种是采空区顶板下沉引起的采动裂缝。
裂缝加深、加宽时就有可能冒顶。
5、漏顶:
当破碎的伪顶或直接顶在大面积冒落时,有时因背板不严或支架不牢就会出现漏顶现象,如不及时处理,会使棚子托空、支架松动,当顶板岩石继续冒落时,就会出现没有声响信号的大冒顶。
6、脱层:
顶板冒落往往出现顶板脱层现象,可通过敲帮问顶的方法观察出。
<二>为防止冒顶的发生,在施工中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巷道开口、贯通前必须组织现场办公,生产科根据地质部门提供的资料,下达支护设计,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施工队组技术员按照生产部门生产通知单的要求编制专项措施或作业规程,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支护形式并有支护设计参数的综合验算。
2、队组严格按专项措施或作业规程规定施工。
回采工作面必须加强工作面支护、端头支护和两巷超前支护;开、掘工作面必须加强临时支护、永久支护的管理,严禁空顶作业。
并把现场质量管理纳入日常工序流程验收中。
3、采掘工作面过断层、空巷时或顶板岩性变化后,必须制定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4、矿压监测组、支护质量检测组按周期对采掘两面顶板支护质量进行日常监测,锚杆巷道按规定安设顶板离层仪和液压枕,及时收集相关数据进行系统分析,为支护设计提供技术依据。
同时掌握顶板来压规律,做出预测预报,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顶板管理技术到位。
5、队组使用的各种支护材料必须有安全标志,并经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严禁不合格材料入井。
6、回采工作面支护管理重点是:
①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初次放顶,对于初次放顶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矿必须事先成立初放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三班现场跟班,严把工程规格质量关。
②初次放顶期间,矿成立矿压观测小组,及时掌握工作面矿压显现及变化规律,以指导生产。
③初次放顶期间,工作面要严格按作业规程、措施的要求控制采高。
④工作面支柱的初撑力达11.5MPa以上,钻底超过规定时,支护支柱必须穿鞋。
泵站压力达到18MPa以上。
⑤经常保证上下顺槽超前支护不低于20米,支柱初撑力不低于11.5MPa。
⑥回采面初、末采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严格执行,并成立专项领导组,队干及科室管理人员要跟班到现场。
严格掌握工作面顶板动态,密切注意工作面的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情况,提前做好加强支护管理工作。
⑦遇特殊地质变化及破碎顶板下采煤,必须针对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7、开掘工作面支护管理的重点是:
①掘进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各岗位工种人员都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和工程质量规范要求施工。
②掘进工作面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进入工作面之前或迎头打眼、铺网、安装锚杆、架棚、盘帮构顶前,先由经验丰富的老工人用长柄工具站在安全地点,找掉浮矸危岩,确认无安全威胁后方可进行工作,严防掉矸冒顶伤人。
③巷道开口、贯通地点,应尽量选在地质条件较好地段,加强临近巷道的支护,顶板不好时,要备足构顶材料,接实顶板,并根据围岩情况,架设牢固可靠的抬棚或按规定施工交叉点,同时要绘制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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