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管理及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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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管理及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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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管理及措施
基坑施工危险源管理方案
第一章总则
1、编制目的
1.1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施工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项目部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以及确保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展开救援工作、尽量减少事故危害,保障现场人员和周边单位建筑的安全。
1.2根据事故发生的特点,以及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置的需求,优化事故现有应急指挥系统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规范、有序、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
在处置时,必须严格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映、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原则。
2、工作原则
2.1以人为本原则。
当发生或可能发生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事故时,应迅速、有效地实施工程抢险以及对人员进行抢救,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故扩大化,消除事故影响。
2.2分级管理原则。
各下属部室、施工队及相关部门协助。
风险等级根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程度,参照风险工程等级宜由大到小定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2.3资源整合原则。
应急抢险实行统一指挥,以确保高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润城十区(J2013-003-A1-1)基坑支护工程。
也适用于工程周边地区参与应急救援的政府机构,提供援助的部门、社区和供应商。
4、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职业病防治法》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目标、指标管理
1、无因工重伤及以上事故;
2、无触电、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等事故;
3、无重大起吊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及火灾事故;
4、无l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故。
死亡率为零、重伤率为零、月轻伤频率0.2‰以下,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死亡事故为零;职业病发病率控制指标为0;
第三章管理组织机构
1、成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小组
组长:
杨惠奇(项目经理)
副组长:
邹红祥(安全员)
陶云峰(现场负责)
组员:
杨春敏
王自高
字洪平
2、管理小组职责
2.1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负责制订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安全风险管理台帐;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监督保证体系和安全风险监控网络。
2.2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风险管理责任,积极采用先进的风险控制措施和管理方法,加强和改进安全风险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
2.3建立健全各级安全风险管理责任制,成立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安全风险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部安全风险管理负有全面责任;其他领导、部门及人员,按照安全风险管理各自分工负有相应责任。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评价与辨识
1、重大风险源调查与辨识
通过施工调查、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资料、结合设计院的相关风险评价,由管理小组成员进行重大风险源的辩识。
2、风险评价
2.1对初始风险进行评价,分别确定各风险因素对安全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
2.2确定各风险因素的等级,综合确定风险等级;
2.3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或措施;
2.4针对高度、极高度风险等级组织专家组评审;
2.5评价方法
本工程风险评价采取LEC法来评价作业条件的危险性。
危险性以下式表示:
D=L×E×C
式中,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D-危险性。
表-1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表-2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分数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尔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表-3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100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40
灾难,数人死亡
15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7
严重,重伤
3
重大,致残
1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表-4D――危险性分值
D值
危险程度
风险等级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5
240-320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4
90-24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3
20-9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2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1
当风险分值在20以下为可忽略风险(1级)、分值在20~90之间为可容许风险(2级)、分值在90~240之间为中度风险(3级)、分值在240~320之间为重大风险(4级)、分值大于320为不容许风险(5级)。
自变量取值情况见表1、表2、表3。
3、本工程的危险源辨识见附件1.
4、根据危险源辨识形成重大危险源清单,见附件2.
第五章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1项目部经理部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1.2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1.3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公司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凡属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部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1.4对存在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项目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人员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
1.5项目部应对从事重大危险部位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掌握作业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在作业活动中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控制并及时分析存在的不安全行为。
1.6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分部分项各道工序,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构件的不安全状态进行辨识,登记,汇总重大危险源明细,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进行环节控制,并公示控制的项目,部位,环节及内容等,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对危险源采取的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设施的状态,责任落实到人。
1.7项目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应将重大危险源公示项目作为每天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安全交底内容,提高作业人员防范能力,规范安全行为。
1.8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应由监理单位进行审核。
1.9项目部要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支,保证专款专用。
1.10项目部应对施工项目建立重大危险源施工档案,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1.11项目部建立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台帐。
项目部每月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建立动态台帐,并及时更新重大危险源信息库。
1.12项目经理部要适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并做好记录。
1.13在重大危险源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现场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由检查人员下发检查通知单,现场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盯控整改。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为规范工程项目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审批程序,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和公司《重大危险源工程(工序)安全管理和监控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2.1编制范围:
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和特点,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应提出可操作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制,并附安全验算资料,经公司总工、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2.2编制方案时,编制人员在现场勘察的基础上,必须按照贯标要求进行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全面考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作业环境;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的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制定全面、具体、有效的预防措施。
2.3法律法规及要求清单和危险源识别评价表由专人负责,履行签字手续,项目总工审核,做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备案。
2.4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根据需要的技术设计、有校核计算、有详细布置图和相关文字说明,并实行分级审批。
2.5.1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现场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部总工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2.6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或未获得批准前,不得组织施工。
2.7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与施工相关的设计变更或施工方案改变,必须及时变更或修订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方案。
2.8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及外部环境实际情况变动对原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进行修订变更。
2.9原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修订变更必须依照审批程序及时办理修订审批手续,否则应停止施工作业。
2.10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留存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附件。
2.11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前应由项目总工向现场技术负责人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由现场技术负责人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12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后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2.13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中,应明确安全监管人员,实施监控,建立监控记录。
2.14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中所需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必须投入到位,不得随意减免。
2.15对因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管理制度不落实或方案错误,造成经济损失或生产安全事故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项目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现场监测、报告、预警、报警制度
3.1重大危险源项目在施工时,现场必须设专人对危险源项目进行盯控监测,按重大危险源级别分时段进行监测,一级重大危险源为连续监测,二级重大危险源每日监测4次,三级重大危险源每日监测2次,四级重大危险源每日监测一次。
值班人员要进行交接班,确保监测连续性。
3.2监测人员必须经过危险源培训,并且熟悉掌握重大危险源存在的危险因素,实时掌握现场的实际情况。
3.3监测包括数据监控量测及现场检查。
监测人员必须对每次的监测进行如实记录。
3.4管理小组成员必须每日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记录,并通过监测人员实时掌握现场情况。
3.5监测人员及小组成员对重大危险源现场情况必须在每天的例会上向组长报告,并对危险源状态进行评估。
3.6现场监测人员及施工、检查人员在发现危险源项目存在监测数据变化较大或存在危险时,需立即向现场安全员及施工负责人进行汇报,同时立即停止现场作业,安全员向管理小组组长进行汇报。
3.7预警与报警:
3.7.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事故时,事故现场施工负责人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
报告人应简明地报告伤害人数及伤害程度,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好救护工作。
3.7.2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应根据事故伤害情况,决定是否向沈阳市急救站求救,并迅速组织人员、车辆实施紧急救援。
3.7.3管理领导小组要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向沈阳地铁有限公司领导报告事故情况,派专人保护好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摄像,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7.4应急管理小组立即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3.8奖罚:
对在重大危险源控制过程中组织有力,未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班组和个人给予500~5000的奖励;对于未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在过程中发现安全质量问题不能及时整改的,且未严格履行监测、报告、预警、报警制度的个人和班组给予200-2000元的处罚。
对于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和集体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4、现场监督、检查制度
4.1日常安全巡查主要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在日常施工现场巡视中对重大危险源项目进行的安全检查工作。
通过巡视检查,达到了解、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实施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控、安全督促、安全评价。
4.2危险源管理小组成员建立值班制度,对重大危险源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盯控跟踪整改。
4.3项目经理部各级领导每周必须亲自带队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危险源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及要求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必须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时整改。
4.4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每日对重大危险源项目按方案施行情况进行监督落实,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检查,出现较大变化时必须及时向上级反映。
现场出现紧急情况时,必须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即时向上级反映。
4.5生产班组的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危险源标识进行检查,施工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4.6管理小组及各作业队必须开展节假日、冬季、雨季等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库,逐项销号管理。
4.7各级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严格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实行登记跟踪,直至事故隐患消除。
在事故隐患未消除前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护。
4.8每月由项目部组织召开重大危险源项目分析会,对各级检查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对现场危险源管理情况进行分析评比。
第六章主要危险源分析及预防措施
1、触电
1.1危险源分析
由于施工场地狭窄、施工相对较集中、施工高峰期用电量大、加之施工现场所具有的特殊性,如电工素质差、接线错误、非电工接线、线路破损、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损坏、部分用电器具没有经过开关箱、私拉乱接、暗挖、盾构施工现场潮湿及实际施工现场管理不善,均有可能造成触电事故。
1.2预防措施
1.2.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便于操作、实用性强的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现场电线(电缆)布设规范;
1.2.2加强作业人员用电知识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
1.2.3接、拆电源应由专业电工操作,必须做到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严禁接线;
1.2.4机械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漏电开关等必须灵敏有效、正常工作;
1.2.5加强自查自纠,组织定期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
1.2.6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品;
1.2.7施工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1.2.8雨天严禁进行露天电焊作业,严禁用架体作为焊接时二次回路导体;
1.2.9手持电气设备的操用手柄和工作中接触的部位应设有良好的绝缘,使用前进行绝缘检查;
1.2.10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1.2.11制定符合现场实用的应急预案;
2、火灾
2.1危险源分析
由于沈阳空气相对干燥,工地是一个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的施工场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火灾隐患,如焊接作业不规范、气割作业不规范、一闸多机、电线老化或破损、各种用电线路或设备不良造成线路短路、乱扔烟头等。
特别是在工程施工高峰期间,明火作业增多,易燃材料增多,极易发生建筑工地火灾。
2.2预防措施
2.2.1加强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焊工、气焊工等)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2.2.2焊接、气割作业前,须清理焊区周边及下方易燃品,氧气瓶、乙炔瓶分开放置,距离不小于5m,严禁用煤气代替氧气;
2.2.3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严禁一闸多机;
2.2.4加强安全检查,发现有老化线路及时更换、有破损的及时包扎;
2.2.5详细计算最大用电量,配备满足用电要求的设备及电缆、电线,严禁电线超负荷运行;
2.2.6材料堆放场、仓库等重地设专人看护,严禁在此用火和吸烟;
2.2.7施工现场和营房配备足量合格的消费器材,指导每位现场工人均会正确使用消费设施;
2.2.8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2.2.9制定符合现场实际的应急预案,定期举行消防演练;
3、机械伤害
3.1危险源分析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较多,由于操作不当致使施工机械、机具对现场人员砸、撞、绞、碾、碰、割、戳等造成的伤害。
如机械设备转动部分的绞、碾和拖带造成的伤害,机械设备部件飞出造成的伤害,机械工作部分的钻、刨、削、砸、割、扎、撞、锯、戳、绞、碾造成的伤害,机械设备失稳、倾覆造成的伤害等。
3.2预防措施
3.2.1加强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
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应经培训,熟悉使用的机械设备的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操作知识;
3.2.2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机械设备,购买机械设备时要仔细检查其出厂证明、检验标志、合格证、说明书等,保证真实有效;
3.2.3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
3.2.4进入现场人员正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未带安全帽等进入施工现场;
3.2.5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撤除和随意挪动;
3.2.6施工人员操作机械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
作业人员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必须戴工作帽;
3.2.7机械运转过程中,作业回转半径内不得有任何人员,当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3.2.8须进入设备内部清理或维修作业时,必须关闭电源,锁上闸箱,并悬挂“正在检修,严禁合闸”等警告标志;
3.2.9挖掘机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并制动回转机构,作业前应将挖掘装置的回转机构置于中间位置,并用拉板固定;安装打桩机底盘时必须平放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不得倾斜;装载机不得在倾斜的场地上作业,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机动翻斗车在坑槽边缘倒料时,必须在距0.8~1m处设置安全挡掩(20cm×20cm的木方),车在距离坑槽10m处即应减速至安全挡掩处倒料,严禁骑沟倒料,雨天夜间应低速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和下25度以上陡坡;
3.2.10制定符合现场实际的应急预案;
4、交通事故
4.1危险源分析
施工场地狭窄;施工便道距基坑较近;施工期间施工现场车辆、设备、材料、人员多;出入施工现场地段属于交通主干道,车流量大;驾驶人员违规驾驶或疲劳驾驶等都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4.2预防措施
4.2.1加强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在场地内搬运材料、行走时尽量靠边,注意避让来往施工车辆;
4.2.2必须是专业人员驾驶车辆,无证人员严禁驾车,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项目部对所有驾驶员登记造册,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4.2.3不开英雄车和赌气车,礼貌行车,遵守交通规则,进、出工地的所有车辆时速不得超过10km/h,作业地段不得超过5km/h;
4.2.4加强车辆保养和维修,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处于最佳状态;
4.2.5进、出工地地段,弃土进料与社会交通交叉地段,设置醒目的交通标示,并在重要地段设专人进行交通指挥和疏导;积极联系交通有关部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科学指导交通运行;
4.2.6围挡施工区域和坑槽开挖区域夜间设置醒目的警示灯,并保证灯具的正常使用;
4.2.7夜间、雾天施工时,保证施工区域有足够的照明;
4.2.8现场施工车辆载人不得超过核定人数,不得搭乘无关人员,禁止客、货混装,严禁超载;
5、物体打击
5.1危险源分析
施工现场,由于设备故障或操作失误、安全防护不周或操作人员不注意安全防护、上下交叉作业等都容易致使:
①空中落物对人体造成砸伤;②反弹物体对人体造成的撞击;③材料、器具等硬物对人体造成的碰撞;④各种碎屑、碎片飞溅对人体造成的伤害;⑤各种崩块和滚动物体对人体造成的砸伤;⑥器具部件飞出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等。
5.2预防措施
5.2.1加强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进行违章作业;
5.2.2进场作业人员均应正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不戴安全帽者严禁入场;
5.2.3使用提升设备时,零散材料应码放整齐、平稳、捆扎牢固,易散物件应放进专用容器内,码放高度不得超过容器,并需采取防滑落措施;所使用的索具、索绳应符合安全规范的技术要求;
5.2.4在同一垂直面上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层;在上下脚手架的临时楼梯及通道上,必须设置安全网;保证防砸措施有效;
5.2.5基坑上口边沿1m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基坑内或上下传递运送材料时严禁抛掷;使用龙门吊吊运材料时,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域;撤卸模板、脚手架等物体时,必须设置经济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
5.2.6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必须放进工具袋或采取防坠落措施,严禁到处乱放;
5.2.7高处作业临时使用的材料必须放置整齐稳固,且放置位置安全可靠;
5.2.8施工现场临边、临空及所有可能导致物体坠落的洞口都应采取密封措施;
5.2.9木工使用手锯时,锯条必须调紧适度,下班时要放松,以防下次使用时,锯条突然爆断伤人;
5.2.10使用钳子进行人工切断圆盘钢筋时,应踩住被切断的钢筋两端,防止反弹造成人员伤害;
5.2.11吊装作业抽绳时,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以防止吊绳抽出时反弹伤人;
5.2.12人工配合机械挖土清理坑、槽底作业时,严禁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必须等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可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清土;
5.2.13跟随汽车、拖拉机运料的人员,车辆未停稳不得上下车。
装卸材料时禁止抛掷,并应按次序码放整齐。
随车运料人员不得坐在物料前方。
指挥倒车人员应站在车辆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的距离;
5.2.14用铁锤之前必须先检查铁锤有无破裂,锤柄应用弹性的木杆制成,锤柄与锤头必须安装牢固;
5.2.15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钢筋应堆码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5.2.16构件及设备吊装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防止吊物摇晃撞击建筑物或造成人员伤害;
5.2.17结构剔凿或其他部位剔凿时,应精神集中,戴好防护镜,严禁两人面对面操作;
5.2.18钢筋机械操作完毕后,应用工具将铁屑、钢筋头清除,严禁用手擦抹或嘴吹;
5.2.19喷射砼施工时,喷嘴前及左右5m范围内不得有人,作业间歇时,喷嘴不得对人,输料管发生堵塞时,排除故障前必须先关闭高压风;
5.2.20在施工现场悬挂醒目的标示标牌,制定符合现场实际的应急预案;
6、高空坠落
6.1危险源分析
施工现场高空作业现象较多,若防护不当,操作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施工人员违规作业,施工人员上下脚手架不走设置的楼梯通道而是进行翻爬或跳跃,没及时发现更换锈坏的脚手架扣件、材料等均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高处坠落事故多发生在井口,基坑临边作业,脚手架、龙门架作业中,是建筑工程现场常见的事故之一。
6.2预防措施
6.2.1加强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进行违章作业;
6.2.2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身体健康,无心脏病和恐高症等;进场作业人员均应正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登高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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