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望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 文档编号:10089016
- 上传时间:2023-05-23
- 格式:DOCX
- 页数:49
- 大小:49.90KB
抚顺望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抚顺望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抚顺望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4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抚顺望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抚顺市望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调整方案说明
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一月
目录
一、规划调整的基本情况1
(一)规划调整的背景1
(二)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评价2
(三)规划调整的必要性6
二、规划调整的依据与过程8
(一)调整依据8
(二)规划编制过程10
三、资料来源与数据采用14
(一)资料数据来源14
(二)规划基础数据15
(三)规划基数转换方法16
(四)规划基数转换结果18
(五)规划图件19
四、土地供需分析20
(一)人口预测20
(二)农用地需求预测20
(三)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21
五、基本农田空间布局调整23
(一)调整思路23
(二)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23
(三)其他区域基本农田布局23
六、中心城区开发边界划定25
(一)中心城区控制范围说明25
(二)中心城区开发边界划定说明25
(三)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调整情况说明25
七、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27
(一)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分析27
(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潜力27
(三)促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的政策措施建议28
八、土地利用形势、战略与目标30
(一)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30
(二)土地利用战略32
(三)土地利用主要目标33
九、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35
(一)生态用地布局35
(二)农用地布局35
(三)建设用地布局36
(四)其他土地布局38
十、土地分区及管制39
(一)土地用途分区划定原则39
(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划定原则42
十一、规划控制指标分解44
(一)指标分解原则44
(二)指标分解方法45
(三)指标分解结果48
十二、土地利用生态建设52
(一)构建稳定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52
(二)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52
(三)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55
(四)构建生态型土地利用模式56
十三、与相关规划的协调58
(一)与本轮抚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的衔接58
(二)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58
(三)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58
(四)与交通、水利、能源、环保等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59
附表
附表1:
望花区土地利用地类平衡表
一、规划调整的基本情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
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确保望花区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根据2014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望花区人民政府组织对《抚顺市望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编制了《抚顺市望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并同时编制了《抚顺市望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说明》,就调整方案编制的主要问题作以具体说明。
(一)规划调整的背景
1、工作背景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6]240号)要求,在新形势下,为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本方案依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在已经批准的现行规划基础上,落实《抚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中确定的望花区各项指标。
本方案严格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约束性指标,充分考虑预期性指标。
2、自然社会经济概况
(1)行政区域与地理位置
望花区位于抚顺市西部,紧邻省会沈阳市。
东与新抚区临界,南与抚顺县毗连,西与沈阳市东陵区接壤,西北与沈阳市沈北新区相交,北与铁岭市铁岭县交界,东北与顺城区相连。
2011年3月,辽宁省人民政府下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抚顺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辽政[2011]49号),批准了将抚顺县拉古满族乡划归望花区管辖,所辖区域不变。
即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区土地总面积为31583.6公顷,下辖田屯街道、工农街道、望花城区、演武街道、塔峪镇、李石街道和拉古满族乡。
(2)社会经济概况
2014年,望花区生产总值为132.75亿元,三次产业值分别为1.70亿元、80.93亿元和50.12亿元,三次产业所占总生产总值的百分比为1.28%、60.96%、37.76%。
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预计到规划末期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均增长5%、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均增长7%、外贸出口年均增长10%。
(二)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评价
现行规划范围为抚顺市原行政区管辖范围,土地总面积21375公顷。
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现行规划于2012年10月22日获得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复。
现以新行政区范围土地综合情况对现行规划进行简要评价.
1、土地利用结构分析
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新行政区下望花区土地总面积为31583.6公顷。
具体土地利用结构为:
(1)农用地结构
2014年末全区农用地面积1795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56.85%。
其中耕地面积957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0.33%;园地面积29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95%;林地面积740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3.46%;其他农用地面积66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11%。
(2)建设用地结构
2014年末全区建设用地面积1051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3.28%。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965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0.58%(城镇工矿用地面积784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4.84%;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81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5.73%);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85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70%。
(3)其他土地结构
2014年末全区其他土地面积为311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9.88%。
2、现行规划实施的主要成效
现行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对于加强土地宏观管理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促进土地集约合理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望花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1)增强了群众按规划用地的意识
规划实施以来,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确立了规划的地位,树立了规划的权威性,在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几年的实施,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日益显现,城镇规划、水利规划、交通规划等部门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性得到了增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龙头规划为其他部门规划的实施提供了保障。
随着规划龙头地位的确定,规划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也越来越深远,按规划用地已逐步成为共识,土地管理部门及土地使用者按规划用地的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各界的规划用地观念不断提高。
(2)提高了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为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在建设用地审批之前进行预审。
通过预审,增强了对建设用地指标的控制,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3)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为保证规划顺利实施,认真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土地用途转变,望花区编制了县(区)、乡(镇、街道)两级规划,明确了土地的具体用途,由县级规划的宏观控制到乡级具体地块定位。
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认知度,一方面提高用地单位的自觉性,不按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建设,就是违法,就是阻碍规划执行;另一方面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发挥群众力量,建立监督机制,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依据有关法律进行严格查处。
(4)有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规划的编制以耕地保护为重点,建立耕地保护体系,层层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及耕地管制范围。
为加大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力度,树立全民保护意识,望花区政府按照市政府有关精神,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基本农田监管制度和公示制度;二是实施基本农田“五不准”制度;三是依法规范退耕还林;四是严格规范畜禽养殖占用基本农田;五是规范处理绿色通道建设占用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六是落实补充耕地质量保障制度。
3、现行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1)土地复垦相对滞后
规划实施期间,对灾毁土地和生产建设中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损毁土地未能及时恢复利用,对低效、废弃建设用地复垦不及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折旧区整理复垦进度与建新区使用不同步,造成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较评估时点阶段目标调控规模有所突破。
今后规划实施中,要进一步提高土地综合整治对稳定耕地面积、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重要性的认识,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灾毁土地、生产建设损毁土地和低效、废弃建设用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折旧区的土地复垦力度,强化源头控制,把土地复垦与生产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2)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不尽合理
在农用地中园地、牧草地比重较低,用地结构协调性不够。
建设用地中,工业用地布局不尽合理,城镇内部工业用地比重过大,土地利用效益偏低;人口与土地没有实现同步城镇化,在城镇化率提高的同时农村居民点用地没有按照规划预期同步减少。
(三)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1、适应宏观发展政策调整的需要
在规划实施以后,国家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及“一带一路”战略,这对土地利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改善土地生产条件,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城镇的发展,加快工业化进程等,这样增加了许多不可预见和不确定的因素,一些项目的实施势必要对规划进行调整,另外一些规划外的重点项目在规划期间也已实施,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规划的严肃性,亟需对规划进行调整以适应新形势需求。
2、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的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占用耕地和保护耕地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
一方面,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增加建设用地,必然要占用和减少耕地。
另一方面,为了生存保障又必须重视粮食生产,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
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既是缓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的根本途径,也是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现对规划进行调整,引导全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建设项目的实施、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共同和谐发展。
3、与其他专项规划衔接的需要
国民经济发展中,城镇规划、工业发展规划、农业项目规划、水利建设规划、交通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都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特别是城镇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联度很高。
由于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协调互动机制,衔接协调不力,导致各类规划的功能定位、相互关系特别是与市场作用的界限模糊,规划编制程序不够规范。
现对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协调各部门对项目用地的安排,避免了一些部门新增加的项目用地准备不足特别是与城镇建设规划脱节的问题,改善了凡涉及征地大多数都需要调整规划的情况,使总体规划更具备严肃性、权威性和对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作用。
4、落实各项土地利用任务的需要
为了落实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下达的各项任务,抚顺市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进行了调整,特别是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新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总规模等调控指标发生了较大变化。
为落实上级规划调整完善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任务,必须对望花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
二、规划调整的依据与过程
(一)调整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
(9)《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10)《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议》;
(1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12)《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13)《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1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1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
(16)《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
(17)《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
(1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19)《关于加快推进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6]240号);
(20)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21)《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
(2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2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辽政[2009]172号);
(24)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2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2、指导文件及相关规划
(1)《辽宁省国土规划纲要》;
(2)《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3)《抚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4)《望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5)《抚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6)《望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7)望花区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等相关专业规划。
3、规程、规范
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二)规划编制过程
1、前期准备阶段
(1)组织准备
按照国土资源部、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和抚顺市的安排部署,成立望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编制领导小组和规划调整方案编制办公室。
领导小组由区长负责,统筹安排、协调规划修编工作;办公室由抚顺市国土资源局望花分局局长负责,负责确定规划范围,筹措规划编制经费,组建规划队伍,审定规划目标,协调部门矛盾,组织公众参与活动,审查规划调整方案,解决规划调整方案编制中的重大问题等。
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支持下,规划调整方案编制办公室制订了望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编制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
(2)调查与收集整理资料阶段
规划启动初期主要任务是调查、收集有关基础资料和图件,这期间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收集望花区各部门发展规划,重大用地项目布局等方面的基础资料,以及望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涉及望花区发改委、城建局、统计局、计生委、公安局、交通局、水利局、林业局等相关单位;二是收集各乡(镇、街道)总体规划、基础设施用地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等方面的资料;三是对望花区城建成区规模和县城人口、各建制镇规模和人口进行了调查、核实。
(3)明确工作要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会议,要求乡(镇、街道)及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国家及省厅的规定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相关研究工作。
(4)做好与上下级规划的协调衔接
在进行规划调整完善中,反复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分类衔接,确定全区土地利用需求量。
下级规划必须以上级规划为指导,而上级规划又必须以下级规划为基础,在规划调整完善过程中,注重规划的上下衔接。
以抚顺市下达的控制指标体系为依据,把它们作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规划的重要指标,乡(镇、街道)以此为指导确定本地区各类用地需求,并报望花区汇总,形成县级土地需求表。
对全区内的重点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的分布情况,具体落实定量、定位。
(5)成果编制
根据总体导向目标和具体调控目标,调整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优化土地利用总体空间格局,完善土地用途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措施,强化各街道土地利用调控,细化土地综合整治任务,深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编绘规划成果图件,形成规划初步成果,并进一步征求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经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调整方案、调整方案说明、调整方案指标测算数据册和图件成果。
(6)数据建库
根据县级、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完成规划数据库建设,并采用规划数据库质检软件对数据库进行检查,确保规划数据库达到数据库标准的相关要求。
2、调整方案编制的技术路线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主要包括:
根据抚顺市下达的分解指标确定规划目标、拟定规划方案、意见征求、部门审查四个步骤。
(1)根据抚顺市下达的分解指标确定规划目标
依据抚顺市下达的分解指标,分析确定望花区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各项目标,确定土地利用重大空间布局,在分析土地供需的基础上,对初步规划目标进行可行性分析。
(2)拟定调整方案
结合本轮规划的思路,明确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的土地利用全局,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基本国策,以节约集约用地和促进保护耕地为核心,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重点。
以确保规划可行、强化规划实施为落脚点,确定到2020年全区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拟定主要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方案、拟定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目标及措施、确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划定土地用途区和确定各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对规划调整方案进行评价和拟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并根据望花区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综合各个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土地资源特点,拟定多个规划调整方案,把全区土地利用的主要控制指标分解到各个乡(镇、街道)。
(3)征求意见
一是全面征求领导小组的意见,并与主要用地行业和乡(镇、街道)、部门进行多次协商;二是多次与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进行专题座谈,认真听取各部门领导和专家的意见;三是结合抚顺市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多次与抚顺市国土资源局协商、对接。
(4)部门审查
将经征求意见修改后的调整方案报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审查意见形成正式成果,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
三、资料来源与数据采用
(一)资料数据来源
1、主要资料来源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中所采用的基础资料来源于望花区国土资源局、望花区政府相关部门(包括发改局、规划建设局、农发局、林业局、交通局、水利局、环保局、旅游局、统计局、民政局、经服局、财政局、供电公司等)以及望花区下辖7个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资料涉及望花区2005-2014年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情况。
2、土地利用数据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来源于望花区国土资源局提供并确认的望花区2014年变更数据。
土地分类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规划的需要进行了适当归并,将土地利用现状归并成两级分类,一级地类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二级地类,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含城镇工矿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含交通运输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含特殊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和盐田),其他土地包括水域(含河流水面和滩涂)、自然保留地。
新增建设用地数据根据2006-2014年望花区的新增建设用地批件统计确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数据根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报告统计确定,城市周边基本农田划定数据根据城市周边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确定。
3、相关规划数据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中涉及的相关规划数据主要来源于《望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抚顺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望花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研究报告和望花区的水利、旅游、环保、交通、农经等相关部门的“十三五”规划。
4、经济社会数据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中的相关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均采用了统计部门正式公布的法定数据。
其中人口基础数据综合了望花区2005-2014年统计年鉴的人口数据。
5、基础图件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是以2014年为基期年,因此采用的是2014年望花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另外,在调整方案编制过程中参考了相关部门提供的图件。
(二)规划基础数据
1、基数分类
规划基数采用三级分类体系:
一级类3个,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二级类10个,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水域、自然保留地;三级类25个,其中建设用地三级类14个,为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民用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盐田。
2、规划基数转换的依据
(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2)《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3、规划基数转换原则
(1)用途管制的原则
严格遵循并符合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2)依法核定的原则
严格审查规划基础数据与基础图件,确保规划基础数据和基础图件客观、准确、真实、可操作性强,维护规划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3)衔接可行的原则
以二次调查数据连续变更到2014年的变更数据为基础,同时与土地现状分类进行衔接,满足规划实施和管理的需要,有利于规划目标任务的具体落实。
(4)综合平衡的原则
遵循区域面积不改变的原则,转换前后的土地总面积保持一致。
(三)规划基数转换方法
参照分类释义和地类对应关系,将2014年变更数据分类转换为规划分类。
表3-1土地规划分类与2014年变更数据分类对应关系表
过渡期分类
规划分类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三级地类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三级地类
农用地
耕地(11)
水田(111)
农用地
耕地(11)
水田(111)
菜地(115)
水浇地(112)
旱地(114)
旱地(113)
合计
合计
园地(12)
园地(121)
园地(12)
园地(12)
桑园(122)
其它园地(125)
合计
林地(13)
有林地(131)
林地(13)
林地(13)
灌木林地(132)
疏林地(133)
未成林造林地(134)
迹地(135)
苗圃(136)
合计
草地(14)
天然草地(141)
牧草地(14)
牧草地(14)
合计
其他农用地(15)
畜禽饲养用地(151)
其他农用地(15)
设施农用地(151)
坑塘水面(154)
坑塘水面(153)
农村道路(153)
农村道路(152)
农田水利用地(156)
农田水利用地(154)
田坎(157)
田坎(155)
合计
合计
续表3-1土地规划分类与2014年变更数据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抚顺 望花区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