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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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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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
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表
工程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日期:
年月日
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制
施工单位申报用表1-1
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结构类型/层数
形象进度
工程规模
m2(或万元)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申报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单位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果
申报单位盖章
年月日
当地监督机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设区市有关协会或机构
盖章
年月日
评选委员会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监理单位申报用表1-2
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
地址
监理范围
监理
单位
项目总监
施工
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果
监理单位盖章
年月日
当地监督机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设区市有关协会或机构
盖章
年月日
评选委员会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
监理单位共同申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时,填写本表。
附件2
“广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参选工程”牌匾
(参考样式)
备注:
1.本牌匾规格、样式应统一,采用金属材料制作;
2.本牌匾应悬挂于工地大门侧边围墙上醒目位置,以利于接受社会监督;
3.投诉电话应为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电话。
附件3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施工)考核标准
(安全生产2016年版)
检查
内容
扣分标准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
1
安全管理
20
分
1.★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无责任人签字、无发布单位的
2.★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不符合要求,或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履职或检查不到场
3.★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上岗证件不符合要求的
4.无项目管理目标扣1分,目标无分解扣1分,无考核的扣2分;无项目部人员任命组成授权或项目经理授权的,每项扣2分
5.未编制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或与实际不符的扣2分,未按计划实施的扣2分
6.施工组织设计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2分,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的每项扣5分
7.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项扣1分;交底不全面、不签字的,每项扣0.5分
8.公司(分公司)未按规定对项目部进行安全检查的扣2分、项目部未按规定自查的扣2分、无安全员日巡查记录的扣2分,检查资料与现场不符的扣1分;无公司检查通报的扣2分
9.三级安全教育无针对性、无具体内容,每项扣1分,无三级安全教育影像资料,扣1分;未进行可视化安全教育的,扣1分
10.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在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的,每人扣1分
11.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扣2分,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和未按规定配备救援人员的,扣2分
12.未定期进行除消防救援演练外的应急救援演练的扣2分;未配备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的,每项扣1分;无经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的,扣1分
13.分包手续不全或失效的每项扣2分,分包单位无安全员或安全员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项扣1分,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的扣1分
1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证件无效的,每人扣2分
15.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未悬挂安全标志,每处扣1分
16.无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的扣1分,未及时调整安全标志设置的,扣0.5分
17.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扣2分;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内容与实际不符,扣1分
18.大门外侧无广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标牌的,扣2分
19.六牌一图尺寸、内容、张贴位置不符合规定的,每项扣2分
20.项目部人员组成及照片未张贴在工地围墙外的,扣2分
2
脚手架
15分
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核、审批的;超过一定规模,未经专家论证的
2.方案审批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扣2分,方案无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扣2分
3.立杆基础未硬化或排水不畅的,每项扣2分,立杆底部缺少底座和垫木的,每处扣1分
4.纵横向扫地杆设置、固定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1分
5.悬挑型钢锚固、拉结、安装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每项每处扣0.5分
6.连墙件设置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1分
7.剪刀撑设置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2分
8.横向水平杆、防护栏杆、挡脚板、脚手板设置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每项每处扣0.5分
9.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未按方案、规范封闭,每处扣2分
10.架体开口处未加固的每处扣2分,加固不符合要求扣1分;
11.钢管和扣件未经复试或复试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12.悬挑层未封闭的每处扣1分,封闭不严的每处扣0.5分
13.附着式提升脚手架安全装置、附着、安装、升降、作业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每项扣5分
14.架体无上人通道的,扣2分
15.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立管和施工电梯停层平台与脚手架连接的,扣10分
16.脚手架分段搭设无分段验收记录的,每缺一次扣2分
17.验收记录与现场不符,扣2分,无量化内容的,扣1分
18.其它未按专项方案要求施工或违反规范规定的,每处扣1分
高处作业
15分
1.★未编制高处作业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核、审批的
2.方案审批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扣2分,;方案无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扣2分
3.★主体施工时作业面无1.2m高临边防护的
4.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质量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每一项扣3分
5.安全网封闭不严密或大面积破损的扣2分,大面积有污染的,每处扣1分
6.现场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的每人扣2分,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的每人扣2分,未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的,每人扣1分
7.洞口或临边无防护的每处扣5分,防护不严的每处扣2分
8.电梯井内、管道井内未按每隔两层设安全防护的扣2分、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9.进出建筑物的通道口无防护棚每处扣5分,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10.悬挑式操作平台未编制施工方案或未施工方案经设计计算的,扣5分
11.悬挑式操作平台拉结钢丝绳未按要求两侧两道分开设置的,扣2分
12.悬挑式操作平台的下部支撑系统或上部拉结点未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扣3分
13.悬挑式操作平台未做到工具化、定型化,未设置封闭的防护栏板的,扣2分
14.悬挑式操作平台面铺板不严实每处,扣1分,平台与建筑物结构之间通道未铺板或铺板不严实的,每处扣2分
15.未在平台明显处设置荷载限定标牌的,扣2分
16.未按“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方案要求开展活动的,扣5分
17.落地式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或未能自成受力体系的,扣3分
18.★高处作业吊篮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核、审批的
19.吊篮安装单位无安装合同、未签订安全协议的,每项扣2分
20.吊篮安全锁未标定或超过有效标定期的扣4分
21.吊篮无产品合格证扣5分、无使用说明书的,扣3分
22.吊篮未经验收合格使用的,扣5分
23.悬挑防护棚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扣2分,专项方案未经计算的,扣1分
24.悬挑防护棚拉结点未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扣2分
25.其它未按专项方案要求施工或违反规范规定的,每处扣1分
4
模板工程
10分
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核、审批的;超过一定规模,未经专家论证的
2.★木支撑作模板支撑系统的
3.★未保持两层模板支撑体系的
4.★层高超过3.6m采用门式架或插销式钢管支架的
5.方案审批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扣2分,方案无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扣2分
6.立杆纵、横间距未按方案、规范要求设置的,每处扣1分
7.扫地杆、水平杆、封顶杆未按方案、规范要求设置的,每处扣1分
8.竖向、水平剪刀撑或斜撑未按方案、规范要求设置的,每处扣3分
9.立杆顶部自由端长度超50cm的,每处扣1分
10.可调底座、顶托伸出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2分
11.无模板支架验收记录的,每层(段)扣1分
12.无高大模板安全要点检查表(高大模板安全要点检查表、高大模板支架整架验收记录表、扣件拧紧抽查检查表)的,每表扣2分
13.杆件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1分
14.荷载堆放不均匀或超载的,扣2分
15.立杆底部底座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1分
16.梁模支撑立杆未按方案实施或方案立杆计算错误,扣3分
17.层高3.6m以下采用门式架或插销式钢管支架,支撑系统无构造措施,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每项扣5分
18.其它未按专项方案要求施工或违反规范规定的,每处扣1分
5
基坑
工程
5分
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核、审批的,扣3分;超过一定规模,未经专家论证的,扣3分
2.基坑开挖未按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基坑支护结构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项扣1分
3.基坑未按方案要求采取降排水措施、坑底四周未设排水井沟、基坑有积水的,每项扣1分
4.基坑边堆载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扣2分
5.深度大于2m基坑边无防护拦杆,每处扣1分;设置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0.5分
6.基坑内无施工人员上下专用梯道的扣3分,梯道搭设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7.未进行基坑支护验收的,扣2分;
8.未按要求进行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的,扣2分
6
施工用电
10分
1.★未编制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或未经审核、审批的,无验收手续的
2.编制人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1分
3.方案审批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扣2分,;方案无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扣2分
4.★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的
5.★在建工程、施工机械、临时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要求,且无有效防护措施或防护不严的
6.★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接的
7.★未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
8.方案无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扣2分
9.变压器无隔离、无防护措施的,扣5分
10.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每处扣2分
11.★用电设备未做保护接零的
12.漏电保护器参数选择错误的,每处扣2分
13.重复接地、防雷接地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1分
14.配电线路乱拉乱接或拖地的,每处扣1分
15.动力、照明开关箱未分开设置的,每处扣2分
16.配电箱内未设置N线、PE线端子板的,电气开关直接安装在木板上的,漏电保护器与隔离开关安装位置错误的,箱内无可见分断点隔离开关的,每处扣1分
17.配电箱无标识或箱内无分路标识的,每处扣1分
18.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每处扣0.5分;箱门未做电气连接或连接不规范的,每处扣0.5分
19.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的,扣2分;无验收记录的,扣2分;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无定期测试记录的每项扣2分;定期测试次数不符合要求扣1分;填写不真实的,扣1分
20.使用的电气产品无产品合格证每项扣0.5分、无CCC安全认证的,每项扣1分
21.消防水泵未由总配电箱专用回路直接供电,且接入过负荷保护和剩余电流保护器的,扣3分
22.其它未按专项方案要求施工或违反规范规定的,每处扣1分
7
施工升降机
与塔吊
7
施工升降机
与塔吊
20分
施工升降机
施工升降机
1.★施工升降机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不全,无产权备案的
2.★安装单位无资质等级、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的
3.★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核、审批的
4.★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备案手续的
5.★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起重量限制器失效(不灵敏);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或防坠安全器不灵敏
6.方案审批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扣2分,;方案无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扣2分
7.★防坠安全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的
8.SC型施工升降机未安装安全钩的,扣5分
9.极限开关、限位开关装置不灵敏的,每项扣2分
10.吊笼门安全联锁装置失效的,每处扣1分
11.出入口未设置防护棚的,扣2分;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1分
12.停层平台无防护门的,扣5分;防护门未关闭的,每处扣1分;防护门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达到定型化的,每项扣2分
13.使用非原厂生产的标准节、附墙装置,未经原制造单位确认的,扣5分
14.附墙装置设置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2分
15.无日常维护保养资料的,扣2分;资料不齐全的,每缺一项扣0.5分
16.实行多班作业未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的,扣1分
17.基础未经验收安装的,扣2分
18.基础泡水的,扣2分
19.使用超过3个月未按要求做坠落试验的,每缺一个周期扣2分
20.加节、附墙无验收记录的,扣2分
21.十二层及以上的建筑,主体施工至第八层未安装施工电梯的,每缺两层扣1分
22.其它未按专项方案要求施工或违反规范规定的,每处扣1分
塔吊
1.★安装单位无资质等级、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安装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的
2.★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核、审批的
3.★自由高度超过说明书要求的
4.★塔吊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不全的
5.★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备案手续的
6.附墙连接未采用铰接的,扣3分
7.方案审批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扣2分5分;方案无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扣2分;
8.塔吊用的吊盘、吊耳、钢丝绳不规范的,每处扣0.5分
9.使用非原厂生产的标准节、附墙装置,未经原制造单位确认的,扣2分
10.顶升、加节、附墙无验收记录的,扣2分
11.限位保险装置,缺1项扣2分;每1项失效的扣1分
12.多塔作业无防碰撞措施的,扣3分
13.无日常维护保养资料的,扣1分
14.实行多班作业未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的,扣1分
15.基础未经验收安装的,扣2分;基础泡水的,扣2分
16.平台、走道、梯子、护栏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0.5分
17.高强螺栓、销轴、紧固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1分
18.电缆使用及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1分
19.高度超过30米无障碍灯,高度超过50米无风速仪,每项扣1分
20.其它未按专项方案要求施工或违反规范规定的,每处扣1分
起重吊装
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核、审批的
2.方案审批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扣2分;方案无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扣2分
3.起重机械无限载、保险装置的,每项扣1分
4.钢丝绳、地锚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5.高处作业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扣1分
6.构件码放超过高度或无稳定措施的,每项扣1分
7.起重吊装未设置警戒区的,或未设专人监护的,每项扣2分
8.其它未按专项方案要求施工或违反规范规定的,每处扣1分
8施工机具
5
分
1.机械安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的,每台扣1分
2.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失效的,每处扣1分
3.施工机具处于坠落半径范围无防护棚的,每处扣1分
4.钢筋加工区未设置作业棚、钢筋对焊作业区未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的,每项扣1分
5.冷拉区未设置防护档板的,扣1分
6.电焊机无二次侧防触电保护器的,扣1分
7.电焊机二次线未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超长或老化、破皮的,每项扣1分
8.搅拌机上料斗未设置安全挂钩或止挡装置的,每项扣0.5分
9.气瓶存放和使用不当的,扣1分
10.振捣器操作人员未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的,每人扣1分
11.无维护保养资料的,每台扣1分;资料不齐全的,每台扣0.5分
12.使用手柄式(倒顺)开关控制施工机具的,每处扣1分
13.机具使用的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未及时更换的,每处扣0.5分
14.其它违反规范规定的,每处扣1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施工)考核标准
(文明施工2016年版)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文明施工
1
场容场貌
40
分
现场围档
1.★无围挡或围挡不连续的
2.围挡高度主要干道低于2.5m,其它路段低于1.8m的,扣5分
3.围挡未使用砌体、彩色钢板等硬质材料扣3分,未做到安全、稳固的,扣5分
4.临街围墙墙面未达到整洁、美观的,扣5分
封闭管理
5.施工现场出入口无大门的,扣10分
6.主要出入口处未标示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的,扣5分
7.管理人员进出施工现场未佩戴工作卡的,每人扣1分
8.未设置门卫室扣5分;未执行门卫制度的,扣1分
施工现场
9.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未采用砼硬化的,扣10分,其它场地未平整或未采用碎石等铺垫的,扣3分;施工现场道路不畅通,扣2分
10.未设置排水设施扣2分,排水不通畅、有积水的,每处扣1分
11.未设置吸烟处、随意吸烟的,扣3分
12.★建筑物内施工垃圾未及时清运,未做到工完场清的
13.施工现场饲养家畜、家禽的,扣5分
材料堆放
14.未按施工平面图分区分类堆放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的,每处扣2分
15.材料堆放不符合要求,每项每处扣2分
16.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材料未分类和专库存放的,扣5分
2
临时设施
30分
材质和选址
1.★采用组装式活动房屋,无产品合格证,防火阻燃等级达不到A级的
2.★办公、宿舍、售楼部设在在建建筑物内的
3.★组装式活动房屋,超过2层的
4.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门卫室、吸烟室、饮水室、卫生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室、开水房、娱乐室等,采用钢管、胶合板、竹片、毛竹、水泥瓦等搭设的,每处扣2分
5.临时设施选址不合理、不符合结构安全、消防安全要求的,每处扣2分
6.施工现场未设办公室的,扣10分
办公室
7.办公室设置不规范,不美观,不具备基本办公条件的,扣5分
8.室内地面未硬化、砖砌墙面未抹灰刷白、门窗设置不合理的,每项扣2分
9.室内墙上未张挂各种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项目人员组成及照片、施工图表的,每项扣2分;
10.地面未硬化、砖砌墙面未抹灰刷白的,每项扣2分
宿舍
11.宿舍通风采光不良的,扣2分
12.室内净高低于2.6m、每间宿舍人员超过16人的,每项扣2分
13.工人睡通铺的,扣10分
14.宿舍用电混乱、用电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每项扣10分
15.卧具和日常用品摆放不整齐、不整洁的,扣2分
16.室外未设置晾衣架的,扣2分
食堂
17.厨房未集中统一设置的,扣5分;炊事员无健康证的,每人扣2分;未上墙的,每人扣1分
18.炊具不卫生,扣2分,炊事员上岗未穿戴工作服(帽)的,每人扣1分
19.无防鼠、灭蚊蝇、蟑螂等措施的,每项扣1分
20.砖砌墙面未抹灰刷白的,扣2分
21.加工台、灶台、售饭窗及周边未贴高度大于1.5m瓷砖的,每处扣1分
22.室内高度低于2.6m或未设置纱门、纱窗的,每处扣1分
23.未提供数量足够的符合卫生条件的就餐点的,扣2分
24.就餐点及宿舍区未配置密封式泔水桶,扣2分;未及时清理的,扣1分
文明施工
2
临时设施
30
分
厕所
25.工地内未设厕所的,扣10分
26.高层建筑(24m以上)无流动厕所的,扣5分
27.地面未贴防滑地砖的,扣2分
28.便槽及砖砌内墙面未贴高度大于1.5m瓷砖的,每处扣2分
29.蹲位之间无隔板或隔板高度小于0.9m的,扣2分
30.厕所未标识男女的,扣1分
31.厕所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沐浴室
32.工人淋浴室与厕所通间共用的,扣10分
33.地面未贴防滑地砖的,扣2分
34.砖砌内墙面未贴高度大于1.8m瓷砖的,扣3分
35.冬季未提供热水的,扣2分
其它
36.未设饮水供应点的,扣2分
37.生活区未设置娱乐室和阅览室的,扣1分
38.生活垃圾未装容器,扣2分;未及时清理扣1分
3
综合治理
30分
现场防火
1.施工现场未制定消防措施和防火应急预案,明确各区域消防责任人的,每项扣2分
2.未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及消防演练的,每项扣3分
3.施工场地内无消防通道或不畅通的,扣5分
4.30m以上的建筑施工无消防立管扣5分,管径小于100mm的,扣2分;无水带、水枪扣2分
5.灭火器材位置和数量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6.施工现场动火未办理审批手续扣3分,未指定动火监护人员,无防火措施的,每项扣2分
7.宿舍搭设不符合消防疏散要求的,扣5分
8.施工现场临时疏散通道无疏散指示标识,扣3分;无照明设施的,扣2分
9.楼梯间、休息平台堆放料具和杂物堵塞疏散的,扣3分
环境保护
10.无防尘、防噪音、防止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的方案和措施的,每项扣10分
11.未设置洗车台、车辆冲洗设备、沉淀池的,每项扣2分;冲洗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扣2分;驶出工地车辆的轮胎冲洗不干净污染道路的,扣3分
12.渣土运输未实行密闭运输的,扣3分;
13.凌空抛掷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的,扣10分
14.泥浆、污水溢流到临街路面的,扣10分;
15.无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的措施,每项扣5分;污水未经沉淀池处理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或河道的,每处扣3分
16.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垃圾等排放有毒有害烟尘的,扣5分
17.未制定施工不扰民措施的扣2分,未明确责任人的扣1分
18.夜间、午间施工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扣5分;未及时告示的,扣3分
19.无绿化布置的,扣1分
20.被居民投诉解决不及时造成恶劣影响的,扣10分
卫生防疫
21.未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卫生防疫管理制度的,扣5分
22.施工现场无防治和灭除蚊、蝇、老鼠、蟑螂等设施的,每项扣1分
23.施工现场未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卫生防疫、防艾宣传教育的,每项扣1分
市政施工
24.市政施工损坏建筑物、绿化设施、地下管线的,扣10分;
25.市政施工造成交通堵塞,无疏导措施的,扣10分
26.施工现场无交通导向标志、警示标志的,每项扣5分
27.在围挡外违章堆放材料占道施工的,扣10分
扣分
加分
项目
1.未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或标准化图集的,扣0.5分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未定型化、工具化的,扣3分
3.未开展绿色施工扣0.5分
4.接受部级质量安全检查,未被处罚的加2分;承办自治区级质量安全现场观摩活动的加5分;承办市级质量安全现场观摩活动的加2分
附件4: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监理)考核标准
(2016年版)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1、人员管理
(30分)
1.★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未经公司审批或监理人员审批事项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
2.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上岗证件不符合要求,未参加年度安全生产继续教育的,扣10分;
3.监理人员专业配备不齐全的,扣10分;
4.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未按要求现场公布的,扣10分。
2、资料管理(30分)
1.无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管理制度、管理目标的,扣5分;
2.监理规划无安全监理内容的,扣5分;
3.安全监理细则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扣10分;
4.周例会纪要无安全方面内容的,扣10分。
3、检查与验收(40分)
1.★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未及时上报住建部门或监督机构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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