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怀七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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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怀七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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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怀七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湖南军信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
溆怀高速公路第7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编制:
审核:
审批:
2010-03-01发布2010-03-01实施
溆怀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发布
溆怀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
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施工现场
第1条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2条 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必须持有劳动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3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人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
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
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
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4条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
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第5条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第6条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
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
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7条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
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第8条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
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
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第9条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人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人酸中。
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第10条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
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第二节机电设备
第11条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第12条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
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13条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14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第15条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第16条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
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17条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
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
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l千伏以下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
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1.5米
2米
4米
5米
6米
第18条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第19条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第20条X光或γ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第21条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第三节高空作业
第22条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
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疾病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23条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24条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
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5条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26条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
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
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
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
人字梯底脚要拉牢。
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27条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第28条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第四节季节施工
第29条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第30条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第31条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
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第32条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
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第33条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第二章 钢筋工
第一节制作、绑扎
第1条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第2条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
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第3条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第4条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
掌克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的人和物体。
切断小于30公分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第5条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
同一垂直线上。
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斜和塌落。
第6条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第7条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
柱筋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
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第8条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第9条绑扎高处(5米以上)的墩柱、盖梁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
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第10条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米以内始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第二节冷拉和张拉
第11条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将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度,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轮。
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第12条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开车信号。
发现滑动或其他问题时,先行停车,放松钢筋后,才能重新进行操作。
第13条冷拉和张拉钢筋要严格按照规定应力和伸长率进行,不得随意变更。
不论拉伸或放松钢筋都应缓慢均匀,发现油泵、千斤顶、销卡具有异常,应立即停止张拉。
第14条张拉钢筋,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
钢筋张拉后要加以防护,禁止压重物或在上面行走。
浇灌混凝土时,要防止震动器冲击预应力钢筋。
第15条千斤顶支脚必须与构件对准,放置平正,测量拉伸长度、加楔和拧紧螺栓应先停止拉伸,并站在两侧操作,防止钢筋断裂,回弹伤人。
第16条同一构件有预应力和非预应力钢筋时,预应力钢筋应分二次张拉,第一拉至控制应力的70~80%,待非预应力钢筋绑好后再张拉到规定应力值。
第17条电热张拉的电气线路必须由电工安装,导线连接点应包裹,不得外露。
张拉时,电压不得超过规定值。
第18条电热张拉达到张拉应力值时,应先断电,然后锚固,如带电操作应穿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钢筋在冷却过程中,两端禁止站人。
第三节钢筋机械
1、切断机
第19条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
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厘米。
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第20条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的负载能力。
切断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应用高硬度刀片。
第21条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挟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
切短钢筋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第22条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头和杂物。
在钢筋摆动范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2、除锈机
第23条操作时,应戴口罩和手套。
带钩的钢筋严禁上机除锈。
第24条除锈应在基本调直后进行。
操作时要放平握紧,站在钢丝刷侧面。
3、调直机
第25条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第26条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
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
严禁戴手套操作。
第27条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动伤人。
第28条短于2米或直径大于9毫米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4、弯曲机
第29条钢筋要贴紧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开错。
第30条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第31条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必须停机后进行。
5、冷拔丝机
第32条先用压头机将钢筋头部压小,站在滚筒的一侧操作,与工作台应保持50厘米距离。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钢筋和滚筒。
第33条钢筋的末端将通过冷拔的模子时,应立即踩脚闸分开离合器,同时用工具压住钢筋端头防止回弹。
第34条冷拔过程中,注意放线架、压辘架和滚筒三者之间的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应即停机修理。
第三章混凝土工
第1条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第2条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第3条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
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帮上操作。
第4条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
第5条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第6条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篷、阳台,应设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下坠。
第7条不得在混凝土养护窑(池)边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窑盖板和地沟孔洞,防止失足坠落。
第8条使用震动棒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
第9条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严密牢固。
第四章架子工
第一节脚手架材料
第1条钢管脚手应用外径48~51毫米、叠厚3~3.5毫米的钢管,长度以4~6.5米和2.1~2.3米为宜。
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第2条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第3条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和其他各种坚韧硬木。
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
第4条木脚手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厘米,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厘米,6~8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
第5条竹脚手的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厘米;小横杆不得小于9厘米(6~9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
青嫩、枯脆、裂纹、白麻、虫蛀的竹杆不得使用。
第6条钢制脚手板应采用2~3毫米的I级钢材,长度为1.5~3.6米,宽度23~25厘米,肋高5厘米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钻有防滑孔。
凡是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第7条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
板的两端8厘米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第8条竹片脚手板,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须拧紧。
竹编脚手板,其两边的竹杠直径不得小于4.5厘米,长度一般以2.3~3米,宽度以40厘米为宜。
第9条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可采用8号镀锌铁丝,直径不少于10毫米的麻绳或水、葱竹蔑。
第二节外脚手架
第10条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
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
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第11条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地下30~50厘米,埋杆前先挖好土坑,将底部夯实并垫以砖石,如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时,应绑扫地杆。
木脚手架的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
第12条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
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3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0.75米。
第13条抹灰、勾缝、油漆等外装修用的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0.8米,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米。
第14条木、竹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米。
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扣不得少于三道。
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再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
第15条单排脚手架的小横杆伸入墙内不得少于24厘米;伸出大横杆外不得少于10厘米。
通过门窗口和通道时,小横杆的间距大于1米应绑吊杆;间距大于2米时,吊杆下需加设顶撑。
第16条 18厘米厚的砖墙、空斗墙和砂浆标号在10号以下的砖墙,不得用单排脚手架。
第17条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
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
第18条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
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不大于60度,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厘米。
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第19条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
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厘米;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20厘米。
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
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第20条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第21条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米,坡度不得大于一比三,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第22条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1米高的防护栏杆和钉18厘米高的挡脚板或防护立网。
第23条在门窗洞口搭设挑架(外伸脚手架),斜杆与墙面一般不大于30度,并应支承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承在窗台板、窗檐、线脚等地方。
墙内大横杆两端都必须伸过门窗洞两侧不少于25厘米。
挑架所有受力点都要绑双扣,同时要绑防护栏杆。
第三节里脚手架
第24条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20厘米。
里脚手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1.5米,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
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
第25条砌墙高度超过4米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160公斤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
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网。
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第26条搭设安全网应每隔3米设一根支杆,支杆与地平一般须保持45度,在楼层支网须事先预埋钢筋环或在墙的里外侧各绑一道横杆。
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须拼接严密,网内杂物要随时清扫。
第四节其他脚手架
第27条金属排架的间距,一般不得大于2米。
预埋的挂环(钢销片)必须牢固,挂环距门窗口两侧不得少于24厘米,60厘米的窗间墙只准设一个挂环,最上一层的挂环要设在顶板下不少于75厘米。
安挂架时,应两人配合操作,插销必须插牢,挂钩插入圆孔内须垂直挂到底,支承钢板要紧贴于墙面。
在建筑物转角处,应挑出水平杆,互相绑牢。
第28条吊篮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安装。
悬挂吊篮的钢丝绳围绕挑梁不得少于三圈,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三个,每个吊栏不少于两根保险绳,每次提升后要将保险绳与吊篮卡牢固定。
钢丝绳不得与建筑物或其他构件摩擦,靠近时应用垫物或滑轮隔开。
散落在上面的杂物要随时清除。
第29条用手板葫芦升降的吊篮,操纵时严禁同时扳动前进杆与返向杆,降落时要先取掉前进杆上的套管,然后扳动返向杆徐徐降落。
第30条 桥式脚手架的支承架底座应夯实,并用垫木垫稳,每层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
桁架应在地面组装,桁架两端的角钢必须卡抢支承架两侧角钢。
用倒链或手扳葫芦提升时要安好保险绳,就位后立即与支承架挂牢。
第31条 用钢管搭设井架,相邻两立杆接头错开不少于50厘米,横杆和剪刀撑(十字撑)要同时安装。
滑轨必须垂直,两轨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毫米。
第32条 钢门架整体竖立时,底部须用拉索与地锚固定,防止滑移,上部应绑好缆风,对角拉牢,就位后收紧固定缆风。
第33条井架、门架和烟囱、水塔等脚手架,凡高度10~15米的要设一组缆风绳(4~6根),每增高10米加设一组。
在搭设时应先设临时缆风绳,待固定缆风绳设置稳妥后,再拆临时缆风绳。
缆风绳与地面的角度应为45~60度。
要单独牢固地栓在地锚上,并用花篮螺丝调节松紧,调节时,必须对角交错进行,缆风绳禁止栓在树木、电杆等物体上。
第34条脚手架、井架、门架安装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五节脚手架拆除
第35条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
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第36条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第37条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第五章模板工
第一节大模板和预制构件的存放
第1条大模板和预制构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区堆放,各区之间保持一定距离。
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夯实,不得存放在松土和坑洼不平的地方。
第2条各种类型大模板,应按设计制造。
每块大模板应设有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以及存放小型工具和螺栓的工具箱。
出厂前应认真检查,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第3条大模板存放,必须将地脚螺栓提上去,使自稳角成为70~80度,下部应垫通长木方。
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应用拉杆连接绑牢。
存放在楼层时,须在大模板横梁上挂钢丝绳或花篮螺栓,钩在楼板吊钩或墙体钢筋上。
第4条没有支撑或自稳角不足的大模板,要存放在专用的堆放架内或卧倒平放,不应靠在其他模板或构件上。
第5条外墙壁板、内隔墙板应放置在金属插放架内,下端垫通长方木,两侧用木楔楔紧。
插放架的高度应为构件高度的2/3以上,上面要搭设30厘米宽的走道和上下梯道,便于挂钩。
第6条现场搭设的插放架,立杆理入地下50厘米,立杆中间要绑扎剪刀撑,上下水平拉杆、支撑和方垫木必须绑扎成整体,稳定牢固。
第7条靠放架一般宜采用金属材料制作,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和验收。
内外墙板靠放时,下端必须压在与靠放架相连的垫木上,只允许靠放同一规格型号的墙板,两面靠放应平衡,吊装时严禁从中间抽吊,防止倾倒。
第二节 大模板安装和拆除
第8条安装和拆除大模板,吊车司机与安装人员应经常检查索具,密切配合,做到稳起、稳落、稳就位,防止大模板大幅度摆动,碰撞其他物体,造成倒塌事故。
第9条模板安装和拆除时,指挥、挂钩和安装人员应经常检查吊环,对筒模要预先调整好重心。
起吊时应用卡环和安全吊钩,不得斜牵起吊。
严禁操作人员随模板起落。
第10条大模板安装时,应先内后外对号就位。
单面模板就位后,用钢筋三角支架插入板面螺栓眼上支撑牢固。
双面模板就位后,用拉杆和螺栓固定。
未就位固定前不得摘钩。
第11条吊装大模板时,如有防止脱钩装置,可吊运同一房间的两块,但禁止隔着墙同时吊运一面一块。
第12条有平台的大模板起吊时,平台上禁止存放任何物体。
里外角模和临时摘、挂的板面与大模板必须连接牢固,防止脱开和断裂坠落。
第13条分开浇灌纵横墙混凝土时,可在两道横墙的模板平台上搭设临时走道或其他安全措施。
禁止操作人员在外墙上行走。
第14条拆模板应先拆穿墙螺栓和铁件等,并使模板面与墙面脱离,方可慢速起吊。
第15条清扫模板和刷隔离剂时,必须将模板支撑牢固,两板中间保持不少于60厘米的通道。
第16条大模板放置时,下面不得压有电线和气焊管线。
采用电热法养护混凝土时,必须将模板串联与避雷网接通,防止漏电。
第六章电工
第一节一般要求
第1条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第2条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第3条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第4条 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第5条 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
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第6条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第7条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
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第8条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第二节设备及内线安装
第9条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第10条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第11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镜。
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第12条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第13条管子煨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搭设牢固,并设栏杆。
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
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第14条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
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第15条安装照明路线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
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第三节外线及电缆土程
第16条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
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离地不得过高。
第17条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
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
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第18条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
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第19条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
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
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
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第20条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螺栓拧紧。
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
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第21条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
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
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设置临时拉线。
第22条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公里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第23条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
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
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
木盘上钉子应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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