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2020203号片区龙平地区.docx
- 文档编号:10053558
- 上传时间:2023-05-23
- 格式:DOCX
- 页数:28
- 大小:29.17KB
深圳市龙岗2020203号片区龙平地区.docx
《深圳市龙岗2020203号片区龙平地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深圳市龙岗2020203号片区龙平地区.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深圳市龙岗2020203号片区龙平地区
深圳市龙岗202-02&03号片区[龙平地区]
法定图则
No.LG202-02&03/01
(草案)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章的规定以及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批准下达的2005年度法定图则编制计划,制定深圳市龙岗202-02&03号片区[龙平地区]法定图则草案(以下简称本图则),经初审同意,现予以公开展示。
公开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规定形式向市规划委员会提出对本图则的意见或建议。
本图则包括“文本”及“图表”两部分。
(1)文本:
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控制条文。
(2)图表:
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并由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签署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控制总图及其附表。
目录
文本
1.总则1
2.发展功能与定位2
3.土地利用性质2
4.土地开发强度3
5.配套设施4
6.道路交通6
7.地名规划8
8.城市设计及其它有关规定12
9.城市更新14
图表
文本
1.总则
1.1本图则适用范围(以下简称本片区)为:
龙城大道以东,内环北路(暂定名)以南,深惠大道西北所围合的区域,总用地面积474.80公顷。
1.2制定本图则的主要规划依据是: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与《深圳市龙岗中心组团分区规划(2005-2020)》。
1.3制定本图则遵循的总体原则是:
落实上层次规划要求,提高发展质量和建设水平的原则;旧城改造以“完善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为中心,优先解决片区交通、配套和环境问题的原则;保护和传承客家文化的原则;总量控制的原则;近、远期结合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1.4本片区内的土地使用及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图则的有关规定。
本图则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政策、法律、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
1.5本图则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其中特别注明者除外)均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4版)(以下简称《深标》)确定。
1.6有关名词解释及其他技术规定详见附件《法定图则统一注释》(以下简称《注释》)。
《注释》是制定和执行法定图则必须共同遵守的通用技术规定。
1.7在本片区内编制详细蓝图或城市设计,均应以本图则的要求为依据进行。
1.8本图则所确定的道路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的用地范围,在下阶段详细设计时确需修改的,须按程序报批。
1.9本图则由市规划委员会负责解释;若需修改,必须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七、二十八条的规定。
1.10本图则自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批准签发之日起实行。
即日起,该地区原有的图则(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自动废止。
2.发展功能与定位
2.1本片区的城市发展目标是:
——形成最具有龙岗客家传统特色风貌区。
——打造以休闲功能为主,融入客家风情的传统商业中心。
——构建生态化、多元化生活居住社区。
2.2本片区的功能定位是:
龙岗传统文化及商业中心,极具地域特色的多元文化社区。
3.土地利用性质
3.1本片区土地利用性质主要包括:
居住用地(R)、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C)、政府社团用地(GIC)、道路广场用地(S)、绿地(G)、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等。
本片区内各地块土地利用性质详见本图则“图表”的规定。
3.2本图则所确定的土地用途是对未来土地使用的控制与引导,现状合法的土地用途与本图则规定用途不符的,原则上可继续保持其原有的使用功能;一旦这类土地要求进行改造与重建时,必须与本图则规定的用途相符。
3.3本图则所确定的公共配套设施及市政设施,若安排在土地使用权已出让的地块上,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可依法,在有需要的时候收回土地使用权。
3.4本图则所确定的地块界线,在详细的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地块进行合并或细分。
3.5本图则对地块规定了三类土地利用性质:
一类是指“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性质”;二类是指“须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变更的土地利用性质”;三类是指“须经市规划委员会批准方可变更的土地利用性质”。
详见本图则“图表”。
3.6图则中确定为“现状保留”的地块,仅指保留其合法的现状土地用途和建设规模;“综合整治”的地块是指保留现状主要建筑物,但允许对其功能、环境等进行适当调整。
“依据政府批件”的地块是指该地块的规划指标已经合法程序确定。
"规划、拆除重建"是指以城市更新单元为指引,对原有工业用地和原农村居民住宅用地(R4),统一规划、统一改造的地块。
具体要求详见“9.城市更新”。
3.7本图则一类用地性质定义为“商业用地+二类住宅用地”的混合功能地块,居住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50%。
一类用地性质定义为“二类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混合功能地块,居住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70%。
商务公寓类商业办公用地地块的居住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地块总建筑面积的30%。
4.土地开发强度
4.1本片区建设规模总量为633万平方米。
规划居住人口规模为11.5万人。
4.2本片区内各地块土地开发强度详见本图则“图表”的规定。
4.3本图则中表达的地块用地面积和容积率等控制指标,因计算口径原因,可能与已出让土地的实际情况不符,但总建筑面积将保持一致。
4.4在图则执行过程中,遇到以下情况时,土地开发项目和建设总量应保持不变。
⑴对图则确定的地块进行合并开发的;
⑵对图则确定的地块进行细分开发的。
对图则确定的地块进行细分如涉及对建设总量的重新分配,且细分后用地权属分宗,需按程序报批。
4.5本片区内已出让土地的开发强度按照已有的政府批件确定。
4.6在图则执行过程中,地块开发强度的确定须进行用地初勘和地基处理的经济技术论证,并须满足相关工程地质安全建设的规定,其上限不得超过图表确定的容积率上限。
5.配套设施
5.1本片区的配套设施包括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
5.2图则中配套设施规模和数量依据上层次规划和本地区建设规模总量及人口规模综合确定。
当实际开发建设的总量超过规划总量一定限度时,会对本片区的交通、环境和配套设施等带来较大影响,应对本图则进行必要的检讨。
5.3本片区配套设施设置详见本文本“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表5.3)。
表5.3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
序号
设施
类别
项目名称
数 量
所在地块
备注
总量
规划增加
现状保留
规划
1
教育设施
幼儿园
19
14
01-06,06-03,06-04,13-02,05-02
02-05,03-06,05-07,07-10,08-04,08-05,08-10,10-01,14-17,14-18,14-20,14-24,15-04,16-05
小学
3
3
05-04,05-05,13-06,16-02
05-04和05-05合建
九年一贯制学校
4
4
06-12
04-05,06-13,06-14,09-07,11-06,
06-12、06-13和06-14合建
初中
1
13-07
寄宿制高中
1
1
12-04
2
医疗卫生
设施
专科医院
1
1
10-04
门诊部
2
02-12
14-20
综合医院
1
1
07-07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13
12
13-03
01-04,03-06,04-12,05-06,08-05,08-06,10-06,13-12,14-09,14-23,15-04,16-07
3
文娱体育设施
综合文化活动中心
1
1
12-01
综合体育活动中心
1
1
13-10
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7
7
02-08,03-06,08-01,
08-10,04-07,04-12,14-23
客家博物馆
2
1
14-03
14-04
居住区级文化中心
7
7
02-09,04-12,08-02,13-03,14-20,16-06
居住小区级文化室
16
11
01-02,01-06,06-03,06-17,09-08,
02-05,03-06,05-06,07-10,08-04,08-05,08-09,10-06,14-09,14-24
4
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
居委会
8
5
01-02,09-08,05-02
04-10,08-10,14-09,14-20,14-24,16-07
社区服务中心
3
3
01-05,08-10,15-04
社区服务站
5
3
01-02,09-08
04-10,14-09,14-23,
派出所
1
13-04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
08-10
社区警务室
12
8
01-06,06-03,06-17,09-08
02-05,03-06,04-10,08-05,08-06,10-06,14-20,16-07
5
商业设施
肉菜市场
2
01-09,06-10
综合超市
5
4
06-15
04-03,08-09,13-03,14-08
6
道路交通设施
社会停车场
17
17
02-05,02-08,02-10,03-06,04-07,05-10,07-08,08-01,09-04,09-09,10-05,13-05,14-02,14-19,15-05,16-04,16-08,
公交首末站
4
3
09-10
03-05,09-05,13-11,
公交枢纽站
1
1
16-17
加油站
1
08-12
7
邮政设施
邮政支局
1
16-09
邮政所
5
5
02-05,04-10,08-10,13-03,14-23
8
电力设施
变电站
1
1
09-06
9
环卫设施
垃圾转运站
3
3
05-08,10-08,14-16
公用厕所
16
15
01-09
02-10,03-12,04-07,05-08,05-10,08-01,09-04,09-09,10-08,11-01,13-05,14-16,16-04,16-17,16-20
再生资源回收站
1
1
05-08
9
环卫设施
环卫工人作息站
10
10
02-10,04-07,05-08,08-01,09-04,09-09,10-08,14-16,13-05,16-04
注:
下划线表示该设施为非独立占地。
5.4本图则规定的配套设施是为本片区服务的必不可少的基本设施,不得随意减少数量或压缩规模。
5.5配套设施的建设必须满足相关法规和规划规定的卫生与安全防护要求。
5.6图则地区污水排至坪地横岭污水处理厂,工业及特种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系统;
图则地区内已划定龙岗河、龙西河、回龙河控制宽度,规划实施时应按要求落实。
5.7广泛宣传提高市民的节水意识,以求自觉节水;建立有关法规,以求强制节水;建立相应督察机构,以求节水政策长期化。
创造条件、推广中水利用,用于浇洒道路、绿地和洗车冲厕等。
优化并完善城市供水管网和用水设施,减少其渗漏量。
加强龙岗河的水体保护。
6.道路交通
6.1本片区对外联系的主要出入口为深惠大道、龙城中路、龙城北路、内环西路(暂定名)和内环北路(暂定名)。
各街坊出入口及内部道路详见本图则“图表”。
6.2本片区内道路网采用方格网状道路系统,按道路功能分三个等级:
城市主干路:
深惠大道,红线宽度120米。
路中设有3号高架轨道线,并设有龙城广场站、南联站和双龙站;
龙城中路、龙城北路,红线宽度90米,为双向六车道;
内环北路(暂定名),红线宽度60米,为双向六车道;
内环西路(暂定名),红线宽度80米,双向六车道;
盛龙路,红线宽度60米,为双向六车道。
城市次干路:
龙平东路,红线宽度40米,为双向四车道,沿线铺设地铁12号线,并设有龙城中路站、龙园路站和双龙站;
盛平北路(暂定名)、福宁路、龙兴街、大兴路(龙园路以南),红线宽度40米,为双向四车道;
龙园路(大兴路以东),红线宽度30-40米,为双向四车道;
盛平南路(暂定名),红线宽度25米,为双向四车道;
南联路,红线宽度25-30米,为双向4车道。
城市支路:
各地块通行与出入的主要道路,红线宽度12-30米,为双向两车道。
6.3禁止在商业零售街道设置机动车出入口;不宜在行人集中与优先地区设置机动车出入口。
6.4除本图则指定外,本片区内各地块主要机动车出入口不宜设置在城市主次干道上,本片区内各支路设置尽量减少与城市主干道相连,支路和城市主次干道相交时,交叉口限制车辆左行。
沿城市主干路距离城市道路交叉口7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机动车出入口。
6.5本片区的机动车位配置标准按《深标》表12.4.2.1中的“主要项目配建停车场(库)的停车位指标”执行。
停车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地面、地下停车方式。
6.6 所有停车场应为残疾人提供不小于总数1.5%的专用停车位。
6.7 本片区步行系统由龙岗老街、圩肚街等商业步行街;河沥路龙岗河沿线步行景观道路;深惠大道(暂定名)沿线结合商业设施、过街人行天桥和地铁站点形成二层步行连廊等构成。
本片区步行系统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无障碍设计。
6.8地下人行通道或人行天桥的设置应满足:
⑴出入口应直接与街道的人流集中集散处相连(不应占用人行道空间);
⑵最小净宽度不小于5米;
⑶全天候通行。
6.9除地铁站点外,本片区在深惠大道、龙城中路、龙平东路和内环北路(暂定名)保留和新设置过街人行设施8座。
除本图则指定外,可以考虑在以下情况下设置人行地下通道:
⑴与通往地铁站的相邻街区直接相连;
⑵能极大地改善步行的安全性与便捷性;
⑶在可能影响街道景观的地段;
⑷与地下市政管网不发生矛盾。
6.10本图则地区有轨道3号线和12号线经过,其中,建设中轨道3号线沿深惠大道高架铺设,设有龙城广场站、南联站和双龙站三处车站。
轨道12号线为规划线路,具体线位及站点以最终批准轨道线位规划或工程方案为准。
根据规划12号线的线路走向,宜按30米宽度预留轨道交通走廊用地。
局部场站用地可结合具体用地情况适当加宽。
6.11鼓励由所在位置的开发商建设街坊内人行通道,应满足以下要求:
⑴醒目,行人可直穿;
⑵每日通行时间至少为6:
00~22:
00;
⑶最小宽度为5米,在可能的条件下应保证6米的净宽。
6.12本片区地面公共交通场站分为三级:
枢纽站、首末站及停靠站;区内公交服务线路为进出区公交及穿越本区公交。
6.13本片区内各主、次干道及支路均不得设置道路障碍及限制措施。
区内建议性支路以虚线表示,具体线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7.地名规划
7.1遵循一地一名的原则,保证本片区地名标准化、规范化和稳定性,根据《深圳市地名规划管理条例》(草案)和《深圳市地名命名、更名、注销规则的规定》(草案),编制本片区的地名规划。
7.2本片区的地名主要包括自然地理实体名称、道路名称和公共开敞空间名称。
7.3本片区地名命名具体情况详见“地名规划一览表”(表7.3)。
表7.3地名规划一览表
类别
序号
规划名称
现状名称
命名说明
道路等级
备注
道路
1
龙城北路
龙城北路
依据深规土[1996]427号文件
主干路
北至内环北路,南至龙平东路
2
龙城中路
龙城中路
依据深规土[1996]427号文件
主干路
北至龙平东路,南至深惠大道
3
龙平东路
龙平东路
依据深龙地名字[1997]6号文件
次干路
西起龙城中路,东至深惠大道
4
盛龙路
盛龙路
依据深龙地名字[1997]6号文件
主干路
西起龙城中路,东至内环西路
5
福宁路
福宁路
依据深龙地名字[1997]6号文件
次干路
北至内环北路,南至深惠大道
6
南联路
南联路
依据深龙地名字[1997]6号文件
次干路
北至龙河路,南至深惠大道
7
龙园路
龙园路
依据深龙地名字[1997]6号文件
次干路、支路
西南起龙河路,东北至内环北路
8
龙兴街
龙兴街
依据深龙地名字[1997]6号文件
次干路
北至龙平东路,南至深惠大道
9
大兴路
大兴路
旧名
次干道、支路
北至龙河路,南至深惠大道
10
龙西东路
龙西东路
依据深龙地名字[1997]6号文件
支路
西起馨园路,东至内环西路
11
龙河路
龙河路
旧名
支路
“L”形道路,南至深大道,东北至南联路
12
杨田路
杨田路
旧名
支路
北至内环北路,南至沿河北路
13
沿河北路
沿河北路
旧名
支路
西南起福宁路,东北至内环北路
14
罗福路
罗福路
依据深龙地名字[1997]6号文件
支路
“L”形道路,西南起福宁路,南至龙平东路
15
新瑞路
新瑞路
依据深龙地名字[1997]6号文件
支路
“L”形道路,东北起石罗路,南至罗瑞合东街
16
罗瑞合西街
罗瑞合西街
依据深龙地名字[1997]6号文件
支路
北至龙园路,南至瑞祥路
17
罗瑞合东街
罗瑞合东街
依据深龙地名字[1997]6号文件
支路
西起内环西路,东至平南路
18
罗瑞合南街
罗瑞合南街
依据深龙地名字[1997]6号文件
支路
北至罗瑞合东街,南至深惠大道
19
龙河巷
龙河巷
旧名
支路
北至龙河路,南至龙园路
20
龙河八巷
龙河八巷
旧名
支路
北至龙河路,南至龙园路
21
上宁一路
上宁一路
依据深龙地名字[1997]6号文件
支路
西起龙平东路,东至福宁路
22
陈屋街
陈屋街
依据深龙地名字[1997]6号文件
支路
北至龙园路,南至罗福路
23
圩肚街
圩肚街
依据深龙地名字[1997]6号文件
支路
北至龙平东路,南至西兴路
24
平南路
平南路
依据深龙地名字[1997]6号文件
支路
北至龙平东路,南至深惠大道
25
松子路
松子路
依据深龙地名字[1997]6号文件
支路
西起龙城中路,东至盛平南路
26
简湖路
简湖路
旧名
支路
西起简新路,东至内环西路
27
简一路
简一路
依据深龙地名字[1997]6号文件
支路
北至龙园路,南至简湖路
28
盛华路
盛华路
依据深龙地名字[1997]6号文件
支路
北至龙平东路,西南至盛平南路
29
盛华一巷
盛华一巷
旧名
支路
西起盛华路,东至杨龙路
30
富佳街
富佳街
依据深龙地名字[1997]6号文件
支路
北至龙岗老街,西南至深惠大道
道路
1
深惠大道
深惠公路
依据深规土[1996]427号文件延续龙城街道对道路用名
主干路
“L”形道路,北起内环北路,西南龙城中路
2
内环北路
按上层次规划命名
主干路
西起龙城北路,东至深惠大道
3
内环西路
按上层次规划命名
主干路
北至内环北路,南至深惠大道
4
盛平南路
按道路施工设计情况命名
次干路
北至龙平东路,南至盛龙路
5
盛平北路
以盛平社区命名
次干路
北至内环北路,南至龙平东路
6
馨园路
由新龙岗花园派生
支路
北至内环北路,南至龙平东路
7
郭尾路
以郭尾居民小组命名
支路
北至龙西东路,南至龙平东路
8
官新合路
以官新合客家围屋命名
支路
西起盛平北路,东至内环西路
9
徐屋路
以徐屋居民小组命名
支路
北至盛华路,南至盛龙路
10
龙安路
由新龙岗花园派生
支路
西起龙城北路,东至盛平北路
11
田美路
寓意盛平田段心居民小组美好
支路
西起龙城中路,东至盛平南路
12
田松路
由田段新居民小组和松子岭居民小组派生
支路
北至龙平东路,南至盛龙路
13
雅龙路
由雅豪祥苑和盛平黄龙陂居民小组派生
支路
北至龙园路,南至深惠大道
14
龙陂路
以盛平黄龙陂居民小组命名
支路
北至龙园路,南至深惠大道
15
石湖街
以龙岗社区石湖村民小组命名
支路
东北至龙平东路,西南至湖光路
16
湖光路
由龙岗河与龙岗社区石湖派生
支路
“L”形道路,北起龙平东路,东南龙园路
17
瑞祥路
寓意罗瑞合居民小组吉祥
支路
西起内环西路,东至龙兴街
18
宁祥路
寓意龙岗上宁居民小组吉祥
支路
北至龙园路,南至上宁一路
19
上龙路
由龙岗河与龙岗社区上宁居民小组派生
支路
北至龙园路,南至上宁一路
20
平岗路
以平岗中学命名
支路
北至上宁一路,南至龙平东路
21
运兴路
以龙岗街道体育活动中心派生
支路
“L”形道路,西南起福宁路,南至龙平东路
22
中升路
由龙岗中学派生
支路
“L”形道路,西南起运兴路,北至内环北路
23
西一街
由龙岗西一居民小组派生
支路
北至龙平东路,南至深惠大道
24
西兴路
寓意龙岗西一居民小组兴旺
支路
“L”形道路,西起福宁路,北至龙平东路
25
龙岗老街
由老街地区派生
支路
“L”形道路,西起福宁路,北至西兴路
26
龙圩街
由龙岗老圩镇派生
支路
西北至龙平东路,东南至西兴路
27
郭兴路
寓意盛平郭屋居民小组兴旺
支路
北至龙西东路,南至深惠大道
28
盛学路
由盛龙花园边的小学派生
支路
西北至盛龙路,东南至河沥路
29
祥和路
由祥和苑派生
支路
北至龙河路,南至龙园路
30
融兴街
由融发桥派生
支路
西起龙城中路,东至龙河路
31
河沥路
由龙岗河派生
支路
沿龙岗河北岸的道路
32
石罗路
罗瑞合居民小组和石湖居民小组派生
支路
西北至龙园路,南至瑞祥路
33
杨龙路
由杨屋居民小组和龙岗河派生
支路
北至龙平东路,南至盛龙路
34
简新路
由简一居民小组派生
支路
北至龙园路,南至深惠大道
35
圩镇街
由龙岗老墟镇派生
支路
北至西兴路,南至龙岗老街
类别
序号
规划名称
现状名称
命名说明
分类
备注
自然地理实体
1
龙岗河
龙岗河
旧名
一级河流
-
2
龙西河
龙西河
旧名
龙岗河一级支流
-
3
回龙河
回龙河
旧名
龙岗河一级支流
-
公共开敞空间
1
龙岗龙园
龙岗龙园
旧名
-
-
2
龙岗体育活动中心
规划龙岗体育活动中心命名
-
-
3
龙城广场站
按地铁三号线有关规划进行命名
-
-
4
南联站
按地铁三号线有关规划进行命名
-
-
5
双龙站
按地铁三号线有关规划进行命名
-
-
7.4本片区最终地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深圳市 2020203 号片区龙 平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