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及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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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及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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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及方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甲方单位名称}拟对{项目名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项目编号}号。
二、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三、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财政拨款}
四、招标项目简介:
详见第四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投标人本部在陕西省,或在陕西省内有注册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提供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注册证明),具有提供本地化技术服务的快速支持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原件,原件备查);;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在{甲方单位名称}({甲方单位地址})现场获得,售价:
XXX元人民币/份,凡现场购买招标(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须提供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及所属公司缴纳购买人本人的社保证明(社保凭证影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未提供者不予报名,标书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5年XX月XX日{上/下}午XX:
XX(北京时间)。
2015年XX月XX日{上/下}午XX:
XX前(北京时间)到{甲方单位名称}({甲方单位地址})报名,办理资格审查(提供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法人或者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资质证书资料,同时递交加盖投标人鲜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备案)、保证金缴纳等手续,未按此要求办理资格审查及保证金缴纳手续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
{甲方单位名称}({甲方单位地址})。
九、本投标邀请在XXXX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二〇一五年XX月XX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价格标的
项目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价:
XXX万元。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4
投标保证金
金额:
X万元。
交款方式:
投标人从基本户转入保证金接收账户。
收款人户名:
收款人开户行:
收款人账号:
交款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甲方单位名称}。
2.2“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7.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
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
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招标方对英文的理解为准。
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联合体投标
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知识产权
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报价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技术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14.3商务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
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7)投标人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近半年纳税证明、近半年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等;
(8)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9)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0)售后服务相关材料。
(11)商务应答表;
(12)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其他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6.3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产品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
16.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60天。
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
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
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8.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
18.5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8.6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9.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1.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
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1.4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开标时,采购人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2.3开标时,采购人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2.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
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
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
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监督人员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
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
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宣布开标会结束。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24.中标通知书
24.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5.签订合同
25.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一周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四份)送采购人财务科室。
26.合同分包
26.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技术要求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6.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7.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8.履行合同
28.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8.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0.验收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
七、投标纪律要求
31.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八、支付货款
32.申请支付
32.1采购项目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验收结算书》后,向财务部门提出支付申请。
采购人的自有资金,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中标人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2.2财务部门根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并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直接将支付货款支付给中标人。
九、质疑和投诉
33.综合说明
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
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本次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
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
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
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
34.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投标人应尽早购买招标文件,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或质疑,须在开标前7个工作日由澄清或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
澄清或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
澄清函应说明需要澄清的内容,质疑函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
澄清或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
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XXX项目澄清或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
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作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
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同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6.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一)不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之外的;
(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五)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
(六)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第三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37.投标人和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投标人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7)投标人经审计的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
(8)投标人近半年纳税证明
(9)投标人近半年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等;
(10)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11)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2)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其中1、2、5、7、10、11项提供原件备查。
第四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38.项目清单及要求(共1包)
序号
建设名称
建设内容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1
集团信息化总体规划
集团IT战略定位与IT总体蓝图设计、集团信息化应用架构体系规划、集团IT技术架构及应用集成规划、安全体系规划、集团信息体系规划、集团IT管理体系规划等
套
1
2
集团信息化实施规划
✧评估项目的重要性和实施优选顺序,编制未来3-5年的IT系统实施路线和计划;
✧项目投入(资金、时间、内部人员)估算、风险和效益估计IT应用系统项目的实施建议,包括各项目的范围及目标、实施步骤及前提条件等;
✧项目实施保障体系建议。
✧主要软件厂商及服务厂商、应用系统评价;
✧•招标实施方案。
套
1
39.其他要求
1、服务及期限: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所有服务。
项目交付物应在XX日以内完成。
2、验收方式:
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及人员进行验收。
2、付款方式:
合同约定。
4、交货地点:
业主方指定地点。
5、技术文件:
1)所有技术文件应尽量使用国家相关标准所推荐的标准符号和词汇。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技术图纸等,均使用SI制(计量单位),采用简体中文编写,需提供缩略语对照表。
2)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2.1)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
2.2)项目实施进度表应包含(但不限于):
项目启动、需求调研阶段、信息化需求分析阶段、总体规划阶段、实施规划阶段、项目验收与支付等。
6、服务水平协议: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签订项目合同时由双方确认量化考核参数:
1)项目服务范围与内容完成率
招标人将根据本招标书中的“项目实施要求”评估投标人的项目完成情况。
2)项目交付物的及时性和质量
投标人须根据双方确认的项目交付物清单提交项目交付物,招标人对根据项目交付物的提交及时性和质量进行评估。
3)项目计划执行准确率
项目实施应按招标书要求在XX日内完成,招标人将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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