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管护管理制度.docx
- 文档编号:9927861
- 上传时间:2023-05-22
- 格式:DOCX
- 页数:25
- 大小:33.71KB
森林资源管护管理制度.docx
《森林资源管护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森林资源管护管理制度.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森林资源管护管理制度
森林资源管护管理制度
资源管护管理制度
太行林局林政资源年度考核方法
一、为了加强我局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使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加快国土绿化,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特制定本考核方法。
二、本考核方法适用于太行林局局属各单位。
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森林资源管理目标、根底设施建设和措施保障等方面。
四、考核工作由资源科组织进行,各单位要密切配合。
七、考核指标〔80分〕1、林权登记发证〔5分〕林权发证签字盖章在96%〔包括96%〕以上的得总分值。
否那么视情况扣分。
2、征占用林地〔5分〕无非法侵占用林地行为的或发现非法占用林地能及时报告,并采取制止措施的得总分值,否那么不得分。
3、林木采伐管理〔10分〕严格执行《太行林局林木采伐〔挖〕管理方法》,人工林抚育间伐作业、火烧迹地清理、采挖移植树木均按设计及采伐证截止时间按时完成任务并且没有出现无证采伐、超限额采伐、异地采伐、擅自清林清山现象发生的单位记总分值。
采伐时间、伐根高度、采伐剩余物清理、割灌、修枝、定株等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出现一项扣2分。
4、木材经营加工管理〔5分〕坚持凭证运输制度,严格执行运输证申领、发放制度,无非法收购、违法经营木材行为的单位得总分值,否那么出现其中任何一项扣1分。
5、盗伐林木〔10分〕辖区内无重大毁林案件发生,或有盗伐林木现象,但发现及时,并迅速进行汇报处理,盗伐林木蓄积不超过总蓄积的万分之一的得总分值。
否那么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6、野生动物保护及疫源疫病防控〔5分〕辖区内无重大非法猎、收购野生动物案件。
严格对高致病性禽流感进行监控,并定期汇报的得总分值,否那么视情况扣分。
2、森林管护标识建设维护〔5分〕管护责任区内有管护标识〔责任区界牌、天保标志牌、宣传牌等〕且布设整齐,维护良好,无损毁现象,一个责任区一个标牌,内容完善。
得5分,发生损毁有一个未作维护的扣1分。
〔三〕措施保障〔20分〕1、森林管护组织领导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记2分。
2、能认真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管护责任区划清楚确,管护任务落实到人,管护合同标准完整,有考核检查监督、奖惩兑现得3分,否那么每缺少一项扣1分。
3、天然林管护站、木材检查站、林场的森林管护会议学习记录真实完整连续,有森林管护人员的值班记录、巡护日记、场领导巡查日记、且记录完整真实的记3分。
否那么每缺一项扣1分,不完整扣1分。
4、加强管护人员的管理培训,着力提高管护人员素质,护林员忠于职守,严格履行职责,无越权处理林政案件行为,林场内职工无里勾外连、监守自盗行为的记4分。
否那么不得分。
5、森林管护验收卡制度的执行实事求是,在任意抽取的林地里进行实地踏查时,如有盗伐等现象发生,而管护验收卡中有详细记录并及时汇报经处理的,此项得5分。
6、林场森林管护组织机构,责任区划分及重要管理制度方法建档上墙,各项管理制度装订成册,有专人负责,得3分,否那么不记分。
森林资源督查监督检查方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有效监督和稽查,建立确保管护质量的内部监理机制,提高行政执法与监督效劳效能,确保森林资源平安,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林局成立森林资源督查机构,由分管林政资源工作的领导直接管理。
督查组分三个小组,具体划分责任区,负责完成全局森林资源督查工作。
局资源科受督查组委托具体承办相关事宜。
第三条 督查的范围和内容〔一〕林局下属的有林单位及派出所。
〔二〕对林木林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天然林和重点公益林管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工作等情况及各类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三〕督查管护人员的工作质量、管护行为、出勤和巡山情况。
〔四〕督查木材检查站人员是否依法对过往车辆运输的木材、林副产品、野生动物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登记。
(五〕局领导安排督查督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督查的措施与方法〔一〕每个季度末对基层单位各项管护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
〔二〕了解被督查单位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听取负责人的工作汇报。
〔三〕根据单位与管护人员签定的管护合同,随机抽取两到三名管护人员,对照管护验收卡,查看管护员巡山记录情况和GPS巡护数据。
〔五〕调阅公安派出所案卷,检查是否有违法违规情况,并到实地抽查公安干警责任区内的管护情况。
〔六〕督查中发现有严重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提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第五条 督查结果评定〔一〕督查结束后,督查组人员和被督查单位负责人及管护员要在抽查记录表上签字。
〔二〕根据抽查结果作出督查结果评定,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时限要求,并写出督查报告。
〔三〕督查报告经分管局长审核后,交于林场、派出所和局资源科各一份。
第六条 督查结果处理〔一〕实行督查结果通报制度,对管护工作完成突出的单位及管护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对未按工作要求敷衍管护工作的单位和管护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二〕根据审核的督查报告,向财务部门出具森林资源管护资金的使用和拨付建议。
第七条 以上方法自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起执行。
太行林局林木采伐管理方法〔试行〕 为了切实加强我局林木采伐管理,保护好我局的森林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山西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木采伐审批监督管理的意见〔试行〕》,省林管局《关于加强国有林场人工林抚育管理的通知》及有关技术规程,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第一条 林木采伐是指经批准且领取采伐许可证的林木采伐作业,未经批准禁止采伐。
第二条 森林和林木采伐要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那么,严格执行局场两级的年森林采伐限额,不得超过省批准的森林采伐限额进行采伐。
第三条 采伐林木必须依法向省林业厅领取林木采伐许可证,按林木采伐证规定的时间、期限、地点、林班、小班、林种、树种、作业面积、消耗蓄积量、生产木材量进行采伐,坚持凭证采伐、凭证运输,严禁无证采伐,越界采伐,异地采伐和越期采伐,严禁无证运输。
第四条 局资源科负责全局林木采伐管理工作,要做好全局林木采伐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第五条 林木采伐管理坚持全过程管理和全员管理的原那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依法管理,加强监督。
第六条 采伐作业实行方案管理,严格按方案、设计报批〔取得采伐许可证〕,施工、验收的程序进行。
方案由局下达,设计严格执行作业设计工作标准和相关作业的技术规程;施工要经批准取得采伐许可证方可进行,并且严格按设计施工;验收实行林场自查,局检查确认的方法进行。
第七条 作业地块。
年初各林场要按照太行林局“十五”经营方案,在实地踏查的根底上,将本年度需进行人工林抚育间伐或其它作业地块书面向局提出申请,如方案中的地块不能作业,确需调整作业地块的,要将调整理由,林分根本情况另报局审核,对于调整的地块,局要派人实地核查并上报省林管局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
第八条 林场发生火灾后需要采伐的,要及时将起火时间,地点,过火面积,烧毁林木蓄积及林分根本情况报局资源科和防火办,要确实做到真实,准确,由局向省厅申报采伐方案。
第九条 需进行病虫害林木采伐作业的,林场要将病虫害发生时间,面积,地点及危害程度,林分根本情况报局资源科申报采伐方案。
第十条 采伐作业的设计由资源科根据方案,及时组织设计队进行。
第十一条 作业设计要标准,做到文字数字清晰,数据真实可靠,设计科学可行,措施要求明确,图表齐全。
第十二条 标地要符合技术要求,并要具有代表性,标地四角要订桩,每木检尺时要在胸径部位红漆画线,周边林木要劈皮,制材需伐倒林木制材,不得目测制材。
作业区边界要订桩或劈皮。
第十三条 作业设计要贯彻谁设计,谁负责原那么,设计队队长总负责,调查人、记录人、检尺人、计算汇总人、复核人都要签名,日期要注明。
第十四条 设计初稿拿出后,设计队队长及相关人员要认真审核,并签名。
第十五条 经审核后的作业设计,设计队要将设计送实施林场的技术付场长,场长复核,林场场长、副场长、技术员要对设计的真实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确认,并签名。
第十六条 作业设计一般一式五份,设计队完成作业设计后,要报送局资源科审核,资源科要进行实地复查,认为无误后签名确认,否那么,退回设计队进行修改或重新设计。
第十七条 经局资源科审核后的设计,送分管局长审核。
第十八条 采伐作业设计由局资源科负责报批。
第十九条 省厅批准作业设计后,由资源科正式批复各林场。
第二十条 采伐作业前,林场场长要向林场分管生产、林政的副场长,技术施工人员及所在林班小班分片负责的护林员进行告知,包括:
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面积范围,消耗蓄积,出材量,技术要求,抚育强度等,并要有记录,签字,严禁包沟,包山。
第二十一条 林木采伐要坚持技术员跟班作业和标号制度,采伐作业前,对砍伐木必须坚持先选树标号,然后进行施工,选树和砍伐的准确率要求到达96%以上。
第二十二条 采伐结束后,要彻底清理林地采伐剩余物。
灌木与采伐剩余物合并归堆,能做林化材的枝叉等要充分利用。
第二十三条 野帐登记。
所生产木材要用局统一印制的检尺单进行野帐登记入库,并由技术施工人员、检尺员、民工队负责人和分管付场长签字确认。
第二十四条 采伐作业完工后,所在辖区内的护林员要填写采伐作业确认表,确认林场是否在作业范围内作业,有无越界,异地作业问题。
第二十五条 采伐作业中,局资源科要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年每块地除检查验收外最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指正,有违规作业的要限期改正。
第二十六条 采伐作业完工后,林场按作业设计的要求要组织技术施工人员进行自查。
自查要打标地,且有固定标志。
自查结束后,要向局资源科写出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要有场长及分管场长、技术员、施工员、施工队负责人签字确认,认为自查合格后,报请局资源科检查验收。
资源科必须制定严格的检查验收方法。
第二十七条 资源科每年要对林木采伐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向局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二十八条 要实行三总量控制,票证监管,做到木材方案生产与实际生产,运输量相一致。
各单位生产的木材,出售时必须使用局统一印制的检尺单,运输木材必须持有木材运输证和检疫证。
第二十九条 各场按当年批准的木材生产数量,向局资源科申领木材运输证。
木材运输证要有专人管理。
第三十条 公安分局,林政稽查队,木材检查站要按运输证、检疫证认真检查,防止搭车运输,超方案销售,发现货证不符的一律没收,并报局有关部门跟踪检查,坚决杜绝各单位利用检尺单,介绍信等运输木材,违者依法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 对贯彻执行本方法有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扬和奖励,对不执行本方法,致使森林资源破坏的,要按照《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方法》等有关政策严肃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本方法由局资源科负责解释。
太行林局GPS巡护实施方案〔试 行〕 为提高管护效果,利用好GPS巡检器进行徒步巡护,我局特制定本方法。
一、划分管护责任区域,林场根据辖区内森林资源类型、地形、地貌、交通、火险等级、人畜活动等条件,划分为重点管护区域、一般管护区域和无人烟管护区域。
二各林场要按照不同管护区域制定不同巡护强度,重点区域要经常巡护,同时做好重点时段的死看硬守,一般管护区域每月至少巡护一次,无人烟管护区域每月或两个月巡护一次,平时要严格控制人畜进入管护区域。
2、固定点要设在沟口、沟掌,两个坡面的中下部,既要充分考虑宗地的全面巡护,也要考虑管护员的方面巡护。
3、固定点要有针对性,根据具体情况,设在林地路口、村庄附近林地等人畜活动频繁的易发生案件的被破坏的地点。
4、固定点要设在有固定标志的地方,如大山石、大树等容易找到的地方。
固定点经场领导审核确定,做出书面材料存档,并上报局资源科。
四、巡护流程1、每天上午上班后,首先检查上一工作日的巡山记录,对上一个工作日的工作进行评估,对遗留问题的解决处理,并做好记录;2、检查GPS巡检器电池电量,电量缺乏及时更换电池,如是充电电池检查是否进行充电;3、拟定好巡护线路和巡护的宗地,检查行装完好出发;4、进入要巡护的宗地,按照单位确定的固定点,在宗地上、中、下、左、右不同位置定航点,每个宗地的巡护航点要在几个固定点之间形成轨迹,原那么上每块宗地定30-50个航点,每50米左右定一个航点,做到巡护到位。
5、发现盗伐林木、森林火灾、乱占林地等情况要就近定点,及时向林场汇报发生点的经、纬度和发生状况;6、巡护完毕后回场,做出记录说明,发现刻不容缓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检查巡检器电池电量,及时进行充电,对可暂缓解决遗留问题做好登记以备下个工作日继续处理;7、每月的每十天末把GPS送到林场,将巡检数据导入电脑中进行分析,各林场在次月月初将GPS原始数据及巡护报告等上报局天保办核查。
五、管护人员每月出勤不少于25天,每月巡护不少于17天。
同时做好巡山日记的记录。
六、定点时GPS默认名称为“WPT0000”,要对第一位字母按规定的事件代码进行修改。
需要说明事件发生程度的修改第二个字母“X”代表“轻”、“Y”代表“中”、“Z”代表“严重”。
代码事件说明W正 常没有发现异常现象V盗伐林木发现伐根、木材或当场抓住盗伐者U非法占地无省厅批复的占用林地手续占用林地T森林火灾正在发生或已扑灭的森林火灾S病虫害有病虫害发生R乱捕滥猎未经批准狩猎、设卡套、下药等猎捕野生动物的Q林下资源未经批准进入林地采集林下资源的。
如采种、挖药等P牛羊践踏牛羊进入林地、苗圃地等践踏、啃吃苗木O宣 传深入村庄、农户进行天保、普法、防火等宣传N监督检查单位及上级部门深入林地检查的L其 他发生其他事件的M测量面积顺要测量面积的地块边沿,依次在转点定点七、事件调查。
管护员发现情况后要进行初步调查,调查记载发生事件的地点、面积、数量等根本情况,及时上报单位。
2、非法占用林地调查,确定非法占用林地者身份和根本情况,测量占用林地面积,登记周围林地情况。
3、森林火灾调查。
发现森林火灾要及时组织人员扑救,确定着火地点〔定航点〕及时向林场报揭发生火灾地点、火势等。
八、考核每月5日以前对上月巡护情况进行考核。
天保办根据林场上报的原始数据与设置的固定点及巡护次数进行比照计算。
管护人员实际巡护总人天数、固定点实际巡护总人次数超过巡护总人数、固定点巡护总人次数90%〔含90%〕按月拨付天保工资;在60%--89%的拨付50%天保工资;低于60%的扣发当月天保工资。
巡护总人天数=管护人员人数某17实际巡护人天数=Σ〔管护人员实际巡护天数〕固定点巡护总人次数=Σ〔固定点某巡护次数〕固定点实际巡护总人次数=Σ〔管护人员固定点的实际巡护次数〕林场根据上述情况考核管护人员,除巡护17天外,其他考核同验收卡考核方法。
太行林局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责任人员工资发放方法 一、太行林局中央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资金管理,按省厅评审批复的《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原那么和方法进行管理。
二、公益林补偿基金要设立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按照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管理方法的要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行两级管理一级核算。
三、公益林补偿基金管护责任人员工资结算和兑现,实行报帐制。
每月由工程实施单位进行考核,经局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办公室验收后,统一支付管护责任人员工资。
四、工程实施期间,每年年初,工程实施单位应将本年度管护人员名单以及签定的管护合同副本报局“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办公室”备案。
五、工程实施单位要强化对管护人员的管理培训,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每半年集中培训一次,实行持证上岗,把管护报酬与管护成效挂钩起来,通过检查验收,及时兑现管护人员工资。
六、工程实施单位每年10月31日前要将逐责任区、逐地块自查结果报送局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办公室。
每年11-12月局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办公室要对实施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局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及有关规定拔付给工程实施单位资金,由工程实施单位及时给管护人员兑现。
七、为了加强对关乎人员的管理,局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办公室根据根底上实施月度考核情况每月预付85%的管护费用,剩余15%在年度检查验收后,根据检查结果和管护合同进行兑现,对于检查不合格或未能完全履行管护合同义务的管护人员,视情节轻重扣除一定管护劳务费,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合同,及时更换管护人员,对在管护工作中做出突出奉献的管护人员,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八、本方法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局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办公室反映,以便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更好地促进国家公益林的管护工作。
太行林局绿化工程采挖移植树木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标准树木采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同时尽可能地提供更多的优质大苗,标准我局的采挖移植树木管理,特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太行林局范围内的树木采挖移植和采挖树木的运输管理。
第二章 采挖范围及要求第三条 采挖移植树木要坚持有利于森林资源保护,以不破坏森林、林木和林地为前提,按照国家、省以及我局的林木采伐的规定管理。
第四条 在我局范围内只允许各林场进行采挖作业,自然保护区和列入国家重点公益林生态补偿范围等特殊地区,严禁采挖移植。
第五条 采挖移植树木由各林场向局提出申请,由局安排设计队进行作业设计,报省厅批复,且核发注明有“采挖树木”字样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后,在林局的统一管理下方可采挖。
第六条 采挖乔木类树木的地块必须是郁闭度0.6以上的有林地,采挖的株数强度不大于10%,蓄积强度不大于5%。
采挖灌木类树木的地块灌木盖度在50%以上,采挖后林地上保存木的分布均匀,不留天窗,要满足森林科学经营的要求。
第七条 凡采挖移植胸径在5厘米以上树木须纳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采挖移植树木胸径在10厘米以上树木,须纳入年度木材生产方案管理。
第八条 采挖移植树木尽可能与中幼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和开辟森林防火隔离带等作业相结合,采挖树木必须符合采伐作业的技术规程要求。
第九条 采挖作业必须在采伐证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严禁过期采挖。
对于超限额采挖、异地采挖、未经批准擅自采挖、运输采挖树木的要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分。
第三章 采挖程序及技术要求第十条 告知作业设计批复后,由局资源科长向林场场长,林场场长向生产副场长、林政副场长,生产副场长向技术员、施工员,林政副场长向管护员以告知单的形式逐级告知。
第十二条 踏查定界、制定方案开工前,林场场长或生产副场长要组织作业地块技术施工员及民工负责人对照作定设计进行实地踏查,通过踏查,一要全面掌握采挖地块的总体情况,对林分特征及其各项因子做到心中有数;二要明确四至边界,对四至不明确的或有相邻林分地块要进行劈皮钉桩。
因树木采挖受用户需求时间、数量规格等限制比较大,制定方案要符合实际,该提前移植到固定苗圃的树木,一定要提前移植。
第十三条 组织培训采挖移植树木要求比较高,在采挖移植前一定要组织技术负责人以及民工进行培训。
第十五条 采挖采挖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调查规划设计进行采挖,具体操作如下:
一、拢冠 在树冠腰部用小绳捆扎一圈,以缩小树冠伸展面积,便于挖掘和防止枝条折损。
二、掘苗 苗木的土球直径一般在50厘米以上,开沟直径要在大于土球直径20-30厘米,开沟宽度60-80厘米〔容纳一个人方便操作〕,遇到1厘米以上的树根用手锯锯断,较大石块小心刨出,然后把土球修成规定大小,在土球中部用草绳紧紧缠绕20厘米的缠腰绳,最后在土球底部内刨底沟,注意直播的苗木主根比较兴旺,一定要小心锯断主根,以防土球散落。
三、包装 挖出的苗木要用草绳打包,为防运输过程中损伤树干,用草绳密缠树干,用小绳将树冠拢紧。
四、回土 采挖树木时不得破坏周边的林地和植被,要采取土壤回填、枯枝落叶覆盖等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采挖全过程实行作业技术负责制,技术施工人员不但要跟班作业,而且要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采挖后必须在一年内补植采挖树木一倍以上的树木。
第十六条 集运登记采挖树木受交通条件的限制一般在装车出售前要用小型车辆进行集中,需要两次装卸一定要小心操作,同时要做好树木检尺和野帐登记。
第十七条 归圃 采挖苗木必须在采伐证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大局部要出售的要进行移植归圃,苗圃地要求交通便利、土壤疏松、灌溉条件好,归圃时要按照栽植树木的要求进行。
第四章 运输管理第十八条 采挖移植树木需要进行运输的,必须办理木材运输手续,运输证必须是加盖有“采挖树木”字样的专用章的木材运输证。
木材运输证由资源林政科负责办理。
第十九条 采挖的树木要严格进行检疫执法管理,对有植物病虫害的树木严禁运输,防止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扩散。
第二十条 各木材检查站要加强对采挖移植树木的检查,对证件不全或无证件的树木,坚决不能放行。
对私挖滥采者要进行重处。
第五章 附那么第二十一条 局对各林场的树木采挖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每年底对采挖作业地块进行自查,省国有林管理局对全局的采挖移植地块进行检查验收。
第二十二条 本方法由局资源林政科负责解释。
太行林局人工林抚育间伐检查验收方法〔试行〕 第一条 为确保我局人工林抚育间伐的质量,杜绝违规作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催促指导生产进一步标准完善,以到达合理利用,保护森林资源,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全局人工林抚育检查验收、林场自查。
第三条 检查验收范围为:
全局本年度人工林抚育间伐作业。
第四条 时间安排各林场按设计批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后,先进行自查并书面报局,局届时将组织人员检查验收。
第五条 人员组织全局性检查由资源科组织进行,各林场自查由各林场组织进行。
第六条 检查方式以小班为单位,对各林场的人工林抚育间伐作业进行全面检查。
2、听取林场场长汇报木材生产、销售、凭证运输执行情况,听取主管副场长汇报在抚育作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损失情况,责任人的处理结果,补救措施,整改方案、弥补成效,对林场首次自查抚育不到位、不合格的作业工地的整改方法,复查结果,以及好的经验作法。
〈二〉外业调查1、首先检查林场在作业地块附近村庄公示情况,走访坐访,听取群众对林场人工林抚育的反映意见。
2、实地踏查对照作业设计采取绕边界走的方法,查看有无越界现象,作业地块与毗邻地块分界线是不是有明显标志,劈皮钉桩情况。
对整块作业地全面踏查,分上中下,左中右调查林分分布的均匀程度,郁闭度大小,统计并生木,无生长前途树木、标号未砍伐木株数,目测有无砍大留小、砍稀留密、砍优留劣现象,并以目测范围为单位加以统计,准确记录“拔大毛”、开“天窗”,以及连株砍株数。
3、对未完成的作业面积进行实测。
4、样地调查对每块作业地以1%为标准选择有代表性的标准地,标准地用罗盘仪实测四至、并劈皮钉桩,通过每木检尺,调查标准地内保存木的胸径、株数,砍伐木的根径、株数,并调查林地内清林归堆数,林分郁闭度、平均树高,计算采伐强度,采伐蓄积,采伐前后平均胸径。
第八条 验收标准〔一〕管理制度标准各林场必须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明确,责任明确,林木采伐告知、公示、木材生产、检尺验收入库、野帐登记手续、程序标准完善、木材销售量与准运证签发量一致。
〔二〕技术标准1、任务完成面积以设计面积为准,局部未完成的作业面积进行实测。
2、不得存在越界、异地、越限额采伐,严格遵守“三砍三留”原那么,严禁单纯取材,“拔大毛”、连株砍、开“天窗”。
3、标准地调查的采伐株数强度、采伐蓄积强度与设计要求的采伐株数强度、采伐蓄积强度相吻合,清林归堆数要少于设计数,林分郁闭度要大于设计数,采伐后平均胸径要大于采伐前平均胸径。
4、小班消耗蓄积,要根据作业面积、标地采伐蓄积、采伐强度按比例推算为准,全场消耗蓄积不能超过设计要求消耗蓄积误差的5%。
第九条 检查验收报告检查验收结束后,根据检查内容对林场的各项技术指标与作业设计进行比照分析,整体评价,对存在问题如实指出,并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森林资源 管护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