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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物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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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物资管理规定
一、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应急物资的储备与管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应急救险预防工
作落在实处,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一切应急救援物资管理。
1.3术语和定义
应急救援物资:
指公司配备的用于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车辆和各类侦检、个体防护、警戒、通信、输转、堵漏、洗消、破拆、排烟、照明、灭火、救生等物资及其它器材,但不包含已经明确用于日常生产的不需要重点管理的物资和器材。
1.4工作职责
1.4.1HSSE部
1.4.1.1负责公司应急物资的监督检查、调用工作。
1.4.1.2负责监督检查应急事故专柜及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使用情况。
1.4.2生产管理部门
与HSSE部共同负责公司应急物资的监督检查、调用工作。
1.4.3招采部(供销部)
1.4.3.1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工作。
1.4.3.2负责库存应急物资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与管理工作。
1.4.4消防气防中心(消保队)
1.4.4.1负责存放在本单位的公司级应急物资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与管理工作。
1.4.4.2与HSSE部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应急事故专柜及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使用情况。
1.4.4.3负责空气呼吸器的充装及管理工作。
1.4.5生产厂(中心)
1.4.5.1负责本单位应急物资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与管理工作。
1.4.5.2负责本单位应急事故专柜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日常使用、维护、保养及检查。
二、工作规定
2.1应急物资采购
2.1.1应急物资应当采用统一采购的方式进行购置,坚持公开、透明、节俭的原则,严格按照采购制度程序和流程操作,做到谁采购、谁签字、谁负责。
2.1.2应急物资紧缺时,各生产厂(中心)要第一时间申请采购,满足抗灾救援的后勤保障,情况紧急时,可向HSSE部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协调后进行统一紧急采购。
2.2应急物资储备
2.2.1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包括自然灾害类、安全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应急抢险类及其它。
2.2.2应急物资储备定额由各生产厂(中心)根据突发事件的应急需要确定,要重点建设重要应急物资储备,优化现有应急抢险类储备物资。
2.2.3HSSE部要统筹各级各类应急物资储备,整合应急物资储备资源,各生产厂(中心)要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指定负责人员和存放地点,科学合理确定应急物资储备的种类、方式和数量,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的管理。
2.3应急物资管理
2.3.1应急物资分“公司级、厂级”两级管理。
2.3.2为了保证及时领取、使用应急物资,公司级应急物资分消防气防中心(消保队)、招采部(供销部)两处存放保管。
2.3.3消防气防中心(消保队)、招采部(供销部)各自负责存放在本单位的公司级应急物资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与管理工作。
2.3.4各生产厂(中心)级应急物资,各生产厂(中心)要坚持“分工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
2.3.5各生产厂(中心)要加强应急物资的保管、养护、补充、更新、调用、归还、接收等,确保应急物资不变质、不变坏、不挪用。
2.3.6HSSE部应建立公司级《应急物资储备清单》(ZG-106-2019-036-J1),并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管理混乱、冒领、挪用应急物资等问题严肃处理。
2.3.7HSSE部与生产管理部门联合对公司应急物资进行监督和检查,填写《应急物资检查表》(ZG-106-2019-036-J2),保证应急物资的数量、质量和存放地点。
2.3.8各生产厂(中心)应建立厂级《应急物资储备清单》(ZG-106-2019-036-J1),对厂(中心)应急物资储存进行监督和检查,填写《应急物资检查表》(ZG-106-2019-036-J2),督促各项管理、调用等按规定贯彻执行,保证应急物资的数量、质量和存放地点。
2.4应急事故专柜管理
2.4.1各生产厂(中心)操作室配备的应急事故专柜仅限于存放现场应急救援防护用品,与此无关的任何物品禁止存放。
2.4.2应急事故专柜内要有防护用品的中文使用说明书、《应急事故专柜防护用品检查记录》(ZG-106-2019-036-J3)、《滤毒罐使用记录》(ZG-106-2019-036-J4)、《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使用记录》(ZG-106-2019-036-J5),事故专柜上禁止粘贴任何无关文字,文件资料统一放在文件盒内,规范摆放。
2.4.3应急事故专柜及安全防护用品要保持清洁卫生,安全防护用品用后要及时清洗,出现缺损时要及时维修、补充,保证时刻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2.4.4各生产厂(中心)要对员工进行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培训,使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并做好培训记录。
2.4.5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使用应执行产品说明书,员工应熟练掌握空气呼吸器的操作方法,当空气呼吸器压力不足时,应及时通知消防气防中心(消保队)进行充压。
2.4.6各生产厂(中心)应每周检查一次应急事故专柜,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应急事故柜防护用品检查记录》(ZG-106-2019-036-J3)上。
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后,使用人应将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记录在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记录上。
2.4.7各生产厂(中心)根据使用情况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及时更新维护,由消防气防中心(消保队)负责公司空气呼吸器的维修工作,保证安全防护用品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2.4.8HSSE部与消防气防中心(消保队)定期检查、考核各厂(中心)应急事故专柜及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使用情况,填写《应急事故柜防护用品检查记(ZG-106-2019-036-J3)。
2.4.9HSSE部应建立公司级《应急事故专柜台账》(ZG-106-2019-036-J6),各厂(中心)建立厂(中心)级《应急事故专柜台账》(ZG-106-2019-036-J6)。
2.5应急物资调用
2.5.1HSSE部与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级应急物资的调用。
2.5.2厂级应急物资的调用,各厂(中心)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自主调动应急物资,各厂(中心)之间调配应急物资,需经HSSE部授权。
2.5.3消防气防中心(消保队)、招采部(供销部)负责运送公司级应急物资至事故现场,各厂(中心)负责运送本厂(中心)应急物资至事故现场。
2.5.4应急物资调拨运输应当选择安全、快捷的运输方式,紧急调用时,相关厂(中心)要积极响应、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快速通道”确保运输畅通。
5.5.5消耗的应急物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更新购置或返还给相关生产厂(中心)。
三、附则
3.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若以往相关制度与本规定有相冲突处,以本规定为准。
3.2本制度的解释权、修订权属HSSE部。
四、附件
4.1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4.2应急物资检查表
4.3应急事故专柜防护用品检查记录
4.4滤毒罐使用记录
4.5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使用记录
4.6应急事故专柜台账
附件4.1:
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配备方式
存放地点
数量
备注
附件4.2:
应急物资检查表
应急物资检查表
检查人:
检查时间:
序号
物资名称
存放地点
数量
检查情况(完好打√)
附件4.3:
应急事故专柜防护用品检查记录
应急事故专柜防护用品检查记录
检查人:
检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防护用品名称
数量
检查项目(完好打√)
1
急救箱
急救箱内器材、药品是否齐全
2
便携式气体检测仪
检测仪指示是否正常,电量是否充足
3
防毒面具
完好状况、卫生状况
4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呼吸器压力、有无泄漏现象、卫生状况
5
防化服、防护手套
完好状况
6
其它应急防护用品
完好状况
完好状况
完好状况
完好状况
完好状况
完好状况
完好状况
完好状况
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
附件4.4:
滤毒罐使用记录
滤毒罐使用记录
防毒面具型号/序号:
更换过滤罐日期及有效期(年月日)
使用日期
(年月日)
本次使用时间
(分钟)
累计使用时间
(分钟)
使用人
签字
注:
使用方法严格执行产品使用说明书。
附件4.5: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使用记录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使用记录
空气呼吸器气瓶编号:
序号
气瓶充气日期
使用日期
使用后
气瓶压力(Mpa)
使用人签字
备注
注:
1、使用方法严格执行产品使用说明书。
2、气瓶编号以“气瓶出厂编号”为准。
附件4.6应急事故专柜台账
应急事故专柜台账
单位:
序号
存放位置
柜号
存放物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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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 物资 管理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