筏板技术交底5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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筏板技术交底511
技术交底记录
表C2-1
编号
01-06-C2-002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2010年5月12日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筏型基础
交底提要
筏型基础的相关材料、机具准备、质量要求及施工工艺。
交底内容:
一、施工准备
(一)钢筋工程
1、作业条件
1)钢筋绑扎前,核对钢筋加工料表是否正确,并检查有无锈蚀现象,除锈后再运至绑扎部位。
2)做好放线工作,弹出柱、墙的位置线,并弹好钢筋位置线。
3)做完技术交底。
2、材质要求
1)钢筋:
级别、规格符合设计要求;质量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2)20~22号火烧丝、水泥砂浆(塑料)垫块。
3、主要机具
1)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钢筋调直机、钢筋钩子、钢筋扳子、钢丝刷、断火烧丝铡刀。
2)墨斗、墨汁、小白线、粉笔。
(二)模板工程
1、作业条件
1)基础外围采用砖胎模,集水坑等部分模板采用竹胶板拼装,拼装完毕后进行编号,并涂刷水性隔离剂,分规格堆放。
2)放好轴线、模板边线、水平控制标高线。
3)底板钢筋绑扎完毕,水电管线及预埋件均已安装,钢筋保护层垫块己垫好,并办完隐检手续。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保存一份。
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技术交底记录
表C2-1
编号
01-06-C2-002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2010年5月12日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筏型基础
交底提要
筏型基础的相关材料、机具准备、质量要求及施工工艺。
交底内容:
2、材料要求
竹胶板(厚度为1Omm)、木方(100×100mm)、架子管、各种规格的钉子等。
3、施工机具
(1)电锯、手锯、斧子、电钻、扳手、钳子、线坠、小白线、水性隔离剂等。
(2)砂浆搅拌机、手推车、大铲、托线板、砖夹子、铁抹子、靠尺板等。
(三)混凝土工程
1、作业条件:
1)混凝土浇筑层段的钢筋、预埋件及管线等全部安装完毕,杂物和钢筋油污等要清理干净。
完成钢筋等隐检、预检工作。
2)混凝土泵车调试运转正常,骨料在泵管中流动不得有较大晃动,否则要立即进行加固泵管,浇筑混凝土用的架子及马道已支搭完毕,并经检验合格。
3)夜间施工配备好足够的夜间照明设备。
混凝土浇筑时,要使混凝土浇筑移动方向与泵送方向相反,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只许拆除泵管,不得增设管段。
2、材质要求
1)基础混凝土采用C30商品混凝土。
2)到现场的混凝土坍落度要求为:
混凝土坍落度控制在100~140mm之间。
3)混凝土原材的质量由混凝土供应公司负责控制。
4)钢筋:
钢筋的级别、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质量符合现行标准要求。
表面无老锈和油污。
必要时做化学分析。
3、工器具
1)地泵、振捣棒。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保存一份。
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技术交底记录
表C2-1
编号
01-06-C2-002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2010年5月12日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筏型基础
交底提要
筏型基础的相关材料、机具准备、质量要求及施工工艺。
交底内容:
2)木抹子、2-3m杠尺、塑料薄膜、小白线;胎模采用红机砖,M5.0水泥砂浆砌筑,内侧及顶面采用1:
2.5水泥砂浆抹面。
二、质量要求
(一)钢筋工程1、钢筋加工工程
(1)主控项目
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l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标准的规定。
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②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3)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4)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②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保存一份。
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技术交底记录
表C2-1
编号
01-06-C2-002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2010年5月12日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筏型基础
交底提要
筏型基础的相关材料、机具准备、质量要求及施工工艺。
交底内容:
5)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第4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②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
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
③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
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2)一般项目
1)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2)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
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是1%。
3)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钢筋加工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10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
箍筋内径尺寸
±5
2、钢筋安装工程
(1)主控项目
1)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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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底记录
表C2-1
编号
01-06-C2-002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2010年5月12日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筏型基础
交底提要
筏型基础的相关材料、机具准备、质量要求及施工工艺。
交底内容:
2)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按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行:
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3)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一般项目
1)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2)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l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l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3)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行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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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术交底记录
表C2-1
编号
01-06-C2-002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2010年5月12日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筏型基础
交底提要
筏型基础的相关材料、机具准备、质量要求及施工工艺。
交底内容:
③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4)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
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1(L1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
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③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
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绑扎搭接受力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应根据钢筋强度、外形、直径及混凝上强度等指标经计算确定,并根据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等进行修正。
为了方便施工及验收,给出了确定纵向受拉钢筋最小搭接长度的方法以及受拉钢筋搭接长度的最低限值及确定了纵向受压钢筋最小搭接长度的方法以及受压钢筋搭接长度的最低限值。
5)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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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2-1
编号
01-06-C2-002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2010年5月12日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筏型基础
交底提要
筏型基础的相关材料、机具准备、质量要求及施工工艺。
交底内容:
①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②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问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③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
④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绑扎钢筋网
长宽
±10
网眼尺寸
±20
绑扎钢筋骨架
长
±10
长、宽
±5
受力钢筋
间距
±10
排距
±5
保护层厚度
基础
±10
柱、梁
±5
板、墙、壳
±3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
±20
钢筋弯起点位置
20
预埋件
中心线位置
5
水平高差
+3,0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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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技术交底记录
表C2-1
编号
01-06-C2-002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2010年5月12日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筏型基础
交底提要
筏型基础的相关材料、机具准备、质量要求及施工工艺。
交底内容:
注:
A检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B表中梁类、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达到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1.5倍的尺寸偏差。
(二)模板工程
1、模板安装
质量要求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
项
序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主控项目
1
模板支撑、立柱位置和垫板
第4.2.1条
2
避免隔离剂沾污
第4.2.2条
一般项目
1
模板安装的一般要求
第4.2.3条
2
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质量
第4.2.4条
3
模板起拱高度
第4.2.5条
4
预埋件、预留孔洞允许偏差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
3mm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3mm
插筋
中心线位置
5mm
外露长度
+10,0mm
预埋螺栓
中心线位置
2mm
外露长度
+10,0mm
预留洞
中心线位置
10mm
尺寸
+10,0mm
5
模板安装允许偏差
轴线位置
5mm
底模上表面标高
±5mm
截面内部尺寸
基础
±10mm
柱、墙、梁
+4,-5mm
层高垂直度
不大于5m
6mm
大于5m
8mm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2mm
表面平整度
5mm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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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底记录
表C2-1
编号
01-06-C2-002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2010年5月12日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筏型基础
交底提要
筏型基础的相关材料、机具准备、质量要求及施工工艺。
交底内容:
2、模板拆除工程
质量要求符合《混凝±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
项
序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主控项目
1
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
第4.3.1条
2
后张法预应力构件侧模和底模的拆除时间
第4.3.2条
3
后浇带拆模和支顶
第4.3.3条
一般项目
1
避免拆模损伤
第4.3.4条
2
模板拆除、堆放和清运
第4.3.5条
(三)混凝土工程
l、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1)主控项目
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l75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2)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ll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小,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审核人
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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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2-1
编号
01-06-C2-002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2010年5月12日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筏型基础
交底提要
筏型基础的相关材料、机具准备、质量要求及施工工艺。
交底内容:
3)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的要求。
4)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对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专门规定。
(2)一般项目
1)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等的规定。
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2)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二上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
3)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
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4)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
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5)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2、混凝土施工工程
(1)主控项目
1)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
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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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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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筏型基础
交底提要
筏型基础的相关材料、机具准备、质量要求及施工工艺。
交底内容:
①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③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④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⑤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3)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
材料名称
允许偏差
水泥、掺合料
±2%
粗、细骨料
±3%
水、外加剂
±2%
注:
A、各种均衡器应定期校验,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持计量准确;
B、当遇到雨天或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水和骨料的用量。
4)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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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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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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筏型基础
交底提要
筏型基础的相关材料、机具准备、质量要求及施工工艺。
交底内容:
(2)一般项目
1)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
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2)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
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3)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②混凝土浇水养护时间:
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③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疑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④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⑤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注:
A、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B、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
C、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D、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
3、现浇结构外观尺寸偏差检验批
(1)主控项目
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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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筏型基础
交底提要
筏型基础的相关材料、机具准备、质量要求及施工工艺。
交底内容:
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2)现浇结构不应用影响结构性能利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2)一般项目
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现浇结构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mm)
轴线位置
基础
15
独立基础
10
墙、柱、梁
8
剪力墙
5
垂直度
层高
≤5m
8
>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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