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例房产纠纷常用案例集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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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婚后买房的产权是怎么的?
难道不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的产权问题,其实婚后是你们一起买房的,虽然合同上没有你的名字,但是买房的钱是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那房子你也是有份的。
只要买房时你没有出具过放弃对该房产的所有权的公证书,不管是谁的名字,谁付房款,此房子都是夫妻共有财产。
因为付房款的来源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如果有你放弃所有权的公证书就只能算是男方财产了。
关于房产过户事宜(三)问:
我的姥姥有一家老屋,因为我是孙子中最大的那个,所以姥姥很疼爱我,现在她想将其给了我,咨询律师,如何处理房产过户事宜呢?
答:
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房屋买卖协议(四)案例:
我是外地人,在妹夫的老家盖房住了15年(是以妹夫老爹宅基地翻盖的房)。
现在他们村要搬迁,我的情况又很复杂:
我户口不在本村,房子签了协议有大队书记、队长及房主(妹夫老爹)签字,算卖给我。
我无房产证,只有协议书。
而这个老宅原本是妹夫老爹分给他的家产。
请问:
1,他或他老爹反悔怎么办?
2,搬迁我能得到什么?
3,我有哪些权利?
解析:
这种情况你很麻烦,这与小产权房有一定的相同性。
你不是该村的村民,也就不应当有宅基地及房屋;
至于你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对于你与你妹夫的公爹来说是无效的。
拆迁款本身就会给该公爹,该公爹如反悔的话,你只能去法院起诉他,当然该房屋你的出资等等会给你,但是根据司法实践你要回得钱比拆迁款要少得多。
最好你还是与村干部等协商好领取拆迁款时你在场,名义上是给公爹,实际上是给你。
否则你会很麻烦的。
房屋遗产及分割(五)案例:
爷爷奶奶双亡,留下子女五个。
我爸是老大还有三个妹妹,一个弟弟,及老房一间62平方米,二老生前没留遗嘱房子归谁所有,老房一直是我一家人居住,现在即将动迁,动迁开价为180万,我一家四人父母、哥、我。
叔婶闻讯赶来分房,我父同意各得老房五分之一,但叔婶却要动迁款项各得五分之一,他们都另有住处。
老房我也翻建已近100平米,请问房屋分割是不是只分产证上的?
动迁本来就照顾房屋住户的,如果照叔婶这种分法,我岂不面临无家可归?
1、你父亲与爷爷奶奶共同居住生活,应当是主要照顾了你爷爷和奶奶,在分配遗产时应多分;
你父亲将你爷爷奶奶62平方米的房屋翻建为100平方米,所增加的部分不属于你爷爷奶奶的遗产,应当属于你父亲所有;
3、你婶婶的要求不合理。
离婚怎样分房产(六)案例:
我们结婚十一年,房产证名字是公公的,公公已去世,有婆婆和一个小姑子,请问离婚后,我和女儿能分到房产吗?
如果我丈夫放弃他的继承部分,我该怎么办?
如果他现在假装放弃,我们离婚后,他又得到财产了,我能再起诉他吗?
有时间限制吗?
如无遗嘱,你丈夫也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他放弃继承,想必对他也不利吧。
如果他放弃继承,离婚后他又得到财产,一年内你仍然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属于你的一半。
我和父亲一起买的房,当时只写了我爸爸的名字,现在可以把我的名字加上吗?
(七)案例:
两年前我和父亲一起买的房,当时只写了我爸爸的名字,现在可以把我的名字加上吗?
因为这样我可以把我的公积金取出来?
然后可以用我的公积金还款吗?
与父亲协商一致,可以。
离婚时房子分配问题
(八)案例:
年爸妈给我哥贷款买的房子04(婚前)有房产证,,产权证上是我哥的名字,贷款一直是父母在还,要是我哥离婚的话,房子该如何分配?
关于房子的增值问题又该如何?
房子是你哥的个人财产,只要你哥婚后没有对该房屋进行过装修、装饰或改建使房屋增值,则房屋的自然增值应该也属于你哥的个人财产。
婚前按揭房如何归属?
(九)案例:
婚前我自己首付30万买了现在的房子,剩下的钱是婚后两个人一起按揭的。
现在所有的款项都还清了,由于我跟妻子感情不和想要离婚,可是就这婚前按揭房的归属问题有争议,不知道怎么处理这套房子,谁能解答一下?
婚前按揭房的归属问题,根据你的情况,在你结婚前是你自己首付的,那首付的那部分就应该是属于你的个人婚前财产。
但是按揭是在婚后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般夫妻婚后所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婚后按揭部分是应该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这套房子你们都有一定的份额。
房产问题(十)案例:
我小孩已十六岁了,我想购房写小孩名字,同时我的婚姻现阶段不是很理想,随时都有离婚的问题,请教律师先生,我购房的这种行为对我以后离婚财产分割有影响吗?
赠与孩子也需夫妻双方同意。
否则,到时你自己的赠与了孩子,另一半对方不同意赠与就需要返还给对方。
房产继承(十一)案例:
老人有一套双室住房,房产证是老人的名字,儿女三人,小儿子与老人同住,当初口头承诺此房以后归小儿子所有,前年小儿子因车祸去世有孩,儿媳未改嫁但搬离老人房子,想请问您,老人的房子小儿媳有继承权吗?
1、口头遗嘱很难认定。
2、小儿媳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去世的小儿子的孩子享有继承权。
不赡养老人还要分房产(十二)案例:
我们有姐妹三人,爸爸去世了留了一套房子,一直有大儿子住,妈妈和小儿子住,老大不赡养老人还霸占着房子,请问能有什么好的办法?
妈妈不愿意通过法院告大儿子。
你父亲去世如果没有留遗嘱,可以考虑以自己的名义要求分割遗产。
婚后财产不是当事人的名字怎么判(十三)案例:
我丈夫起诉离婚,要求孩子的抚养权,我舍不得孩子,法院一般会把孩子判给谁?
另外我们住的房子是我公公家买的,房主是我公公,可是房子是给我们买的结婚住的,离婚后房子怎么判呀?
还有车也不是我老公的名字买的,可那就是他的车,这种情况法院会如何处理?
房子如果没有赠与,不属于共同财产;
车子需要举证证明;
孩子按照有利于其成长以及双方的抚养能力原则确定。
离婚财产分割和小孩抚养权(十四)案例:
我是替我姐姐咨询的,我姐姐现在在日本,由于我姐夫这个人不上进,很懒,所以我姐姐一个人到日本打工有将近一年的时间,现在由于我姐夫做了一些错事,我姐姐想和我姐夫离婚,我想问一下我姐姐在日本打工赚的钱是不是他们的共同财产,离婚时需不需要和我姐夫平分,还有之前寄回来的钱可不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要回来。
现在我姐姐和我姐夫有一个小孩,今年5岁,一般情况下是和他爷爷奶奶一起住,我姐夫也就一个星期回去看一次,如果想要获得小孩的抚养权,有没有这个可能?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据此,你姐姐打工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当然如果你姐夫具有过错,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你姐姐可得到照顾。
你姐姐想要到孩子的抚养权有一定难度。
房子和孩子能判给我吗?
(十五)案例:
我和老公1999年10月同居,2000年4月结婚,1999年10月共同交了房子首期,但房子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2000年4月开始月供。
婚后因他经常赌博,我担心他欠赌债多,更担心他以房子抵押债务,2005年就写了一张条子说明房子是共同购买,写明他所欠债务没我的签字属他个人债务,并让他签字。
我们婚后因为他赌博经常吵架,他也经常夜不归宿。
一吵架他就动手打我,我也报了几次警。
我们收入不高,他负责供房,我负责家庭的开支,本来经济拮据,加上他赌博到处欠债,债主追上门,他的信用卡也常常透支还不上,每月1500元的供房款也经常断供。
2008年底,房子连续6个月断供,银行电话通知并准备拍卖房子,我只好借钱还房款。
之后房子一值由我来供,但他就每月交水电煤气费孩子的学费约七八百元,别的就不管,我的收入交了房款所乘也不多,家里的生活费都很困难。
现孩子6岁半了,他很少教育孩子,早上都是我送去上学,晚上她奶奶接回,因为孩子的奶奶不识字,也年迈,孩子的功课如我加班没法辅导,他也不管,他对家庭极度的不负责任,我希望和他协议离婚,可一提离婚,他就打我,并威胁如果我敢上法庭,就报复我的家人。
我是护士,中专学历,在一家私营医院上班,合同工,每月收入约2500元。
他大专学历,是居委会的一合同工,收入每月约2000元。
我们的房子现在价值约40万元。
在这样的情况下,孩子和房子能判给我吗?
如果判给我,我能要求他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吗?
如果你能就上述事实提交充分的证据,房子和孩子应该都可以归你,但你要补偿房屋价值的相应部分给他。
要求他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难度较大。
离婚协议划分的财产有法律效果吗?
(十六)案例:
自愿协议离婚,离婚后归属于一方的财产有没有法律保障?
要不要再做公证或者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确认财产的归属?
如果双方是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离婚后,在协议中规定财产的归属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公证采取自愿方式,即使不公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个人婚前财产的认定(十七)案例:
我在婚前父母就买了一套房子给我,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的,我现在要结婚了,不知道这个房子是不是属于我的个人婚前财产,要不要进行公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
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据此,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你这个房子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共同财产。
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
(十八)案例:
买房可是人生大事,所以容不得我粗心大意。
现在我已经看好一套商品房就准备签合同了,朋友告诉我要去了解一下这些房子是否符合法定的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可我对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有哪些都不知道呢,有没有可以跟我说说这些条件都有哪些?
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总结起来大概有以下一点: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
(一)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
(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
(三)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四)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
(五)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
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第四十九条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第四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5、《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第七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八条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8、《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
?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二)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并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
(三)工程所用的设备和主要建筑材料、构件应具有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五)已签署工程保修证书。
9、《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条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
(一)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三)公众聚集的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
房屋质量问题(十九)案例:
我买的是一套电梯公寓的的商品房,现在还没有接房。
原因是他们的房子厨房和厕所地面有大量的裂口和空鼓,房子7楼还有一面墙也有许多处空鼓现象,他们也承认墙体的空鼓范围量太大,他们决定给我们修复。
结果他们的修复方式是:
把地上的裂口用水泥补了补,把墙上有几处空的也是象补布丁一样修理了,而且修理处还是有空鼓现象。
我看了看真的无法接受,我们买的是新房子他们这样就算是说修理好了?
朱律师你说我该怎么办。
他们的修理方式我们不接受。
不接受有法可依?
他们应该怎样给我们处理了?
谢谢你了请帮我出出主意吧!
1.一般质量问题: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以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2.主体质量问题: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我交付定金后,发现售楼员的承诺与实际合同不符,要求退房,开发商不同意返还定金如何处理?
(二十)案例:
我交付定金后,发现售楼员的承诺与实际合同不符,要求退房,开发商不同意返还定金如何处理?
1、定金协议已签!
2、合同未签!
3、合同中关于房产证的解释为:
房产证入住后180天可以获得,如果不能如期获得,那需要房屋综合验收合格,备案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
律师解析:
1、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严重违约行为,如你所说的其承诺与事实不符,关键是你是否有证据证明这个问题。
2、在第三条中,存在一个霸王条款。
因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产证是应当在入住后90天获得的,而这个条款约定了180天。
而更甚的是,它竟然说如果无法获得就要等验收合格,这显然是把期限无限期拖后了。
如果这个条款被签到合同里,将后患无穷。
因为如果你一旦不能按期拿到房产证,你将无法主张权利!
希望你的在签合同时注意细节。
父母赠予我的财产是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财产?
(二十一)问:
我父母给我买的一套房子,现在我可能离婚,属于我个人的,还是夫妻的。
答:
婚前办理的房产证一定就是你个人的,婚后办理的房产证,如果财产的赠与时间在结婚前,可以争取,否则就是共同财产。
现在哥要把房子卖掉分房款(二十二)案例:
我爸已经去世两年多了,妈还健在也70多岁,四年前爸妈在市区买了商品房(我出了部分房款,哥没出钱),现在哥要把房子卖掉分房款,请问我家的事怎么办?
未经你母亲同意,你哥哥无权卖房;
房产除你的房款折合的份额以外,为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是你父亲的遗产,由你、你母亲、你哥哥共同继承。
房租定金(二十三)问:
于四月26号晚上八点左右,我和房东商量决定租下该房子,交了定金100,但是到十点左右,由于一些私人问题,现在实在不能租下该房子,于是就打电话跟那个房东说了,并和他商量能不能退还定金100块,但是房东态度僵硬不愿退还!
收据上写的是“订金”!
请问能不能要回那一百块?
律师回答:
此"
订金"
非法律意义上的彼"
定金"
因此,你可以要回那100元。
复杂的房产继承问题(二十四)案例:
我外婆与外公系二婚,结婚后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一处房产,外婆是亲外婆,外公有子女四人,且外公外婆结婚时,子女皆已成家立业。
10年前外公去世,立下遗嘱,其一半房产由我外婆全部继承,子女无权干涉。
近期外婆突然去世,没有立下遗嘱,其房产继承是由我外婆家人单独继承还是与外公子女共同继承。
因为自从外公去世后,其子女没有与我外婆任何的联系(包括节假日,外婆生病的时候),所以想问一下,外公子女是否有权利和我外婆家人共同继承房产?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按照你所述,你外婆和你外公的四个子女之间没有抚养关系,不适用婚生子女的规定,所以该财产应由你外婆的子女继承。
我购置了一套商品房,因开发商的原因一直没有办理产权证(二十五)案例:
我在05年的时候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可当时购房时的粗心,没有注意看合同细节,一晃过去快五年了,产权证还是没有着落,请问我们应该如何申办?
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会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一般五年内房产证早就应当办理好了,估计是开发商有应向土地部门或房地部门的规费未交。
如果期限已经届满,你可以以开发商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违约之诉讼,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违约责任约定且损失数额不易确定的,可参照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责任的金额。
该房应归谁所有(二十六)案例:
一年半前我和妻子荷花以我的名字买了前妻刘娟的一处无任何手续民房,因关系特殊我同意刘娟用一个化名来签订协议(写有字据),后买房协议、收款收据均由刘娟的男友用化名签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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