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承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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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承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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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承包合同
停车场承包合同
篇一:
停车场承包协议
停车场承包协议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停车场承包协议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正文文本由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加注制作。
未尽条款
请咨询“律云”在线法律服务。
二、合同双方应认真阅读本合同。
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
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三、承包合同必须由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承包
方亲自签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四、因停车场承包协议涉及到车场车辆的安全保管等相关责任,
双方应注意涉及该方面具体操作内容的约定以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
相关资质要求,做好先期风险防范。
五、双方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应基于双方的财务制度及有关法律
法规进行约定,以确保款项流转的合法、及时、到位。
六、应确保发包人对发包项目有处分权,项目上无不利于承包经
营的权利负担。
七、一些具体涉及商务条款等具体操作事项,可根据合同双方的
洽商予以补充或另行签订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
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方):
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律师提示】:
签署合同过程中,应认真核对对方的身份信息及
地址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将位于的停车场
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委托乙方承包管理。
第一条承包项目位臵及面积:
位臵:
面积:
平方米。
【律师提示】:
项目位臵、产权性质的内容要保证具体、明确,
以避免因描述不清或产权性质不明引发的风险。
第二条承包期限
乙方的承包经营期限为: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前30日,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可续
约1年。
第三条承包相关费用及费用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该停车场承包费包括场地使用费和物业管
理费两部分组成,场地使用费为人民币元/月,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元/月,
每月承包费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整)。
乙方还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大写:
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停车场分包、变相转让、转包给他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停车场用途,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承包项目并扣除保证金。
【律师提示】:
缴纳保证金的约定有利于保证金缴纳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严格依照合同约定内容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承包相关费用的支付方式
【律师提示】:
请补充填写具体支付方式。
第四条承包期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车辆保管站经营许可证的申领,购买车辆保管发票及代缴发票税(税费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负担,月日向甲方财务交付)。
对乙方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及发布的相关通知进行审核。
未经甲方审核批准的信息不能公布实施。
提供合乎消防标准的消防设施。
乙方的权利义务
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应
尽职尽责,保管好停放在停车场内的车辆。
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准的保管车辆收费标准收费。
签订承包合同后,按车场实际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对在承包过程中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车辆被盗、车辆损坏等承担赔偿责任。
每月日前向甲方财务交付车辆保管发票的税费。
负责缴纳车辆管理税费。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一个月不缴交承包费用的,合同自动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律师提示】:
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时间有利于对方合理安排控制损失的扩大。
在乙方承包期间如发生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被盗、损坏等视为乙方未尽保管责任,上述情形乙方应积极予以解决、赔付。
上述情形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予全面解决、赔偿的,本合同自行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的履行期间,双方当事人如果发生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提示】:
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
篇二:
停车场承包协议
停车场承包协议
甲方:
方:
地址:
址:
电话:
话:
联系人:
将位于的停车场及配套的设
施设备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据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向甲方承包停车场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停车场位置及面积:
⑴位置:
⑵面积:
二、承包时间:
⑴上述房屋(场地)租赁时间自年月年月日结束,协议期限为
⑵乙方享有在合同期满同等条件下续约的优先权,(具体起始日期
按实际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承包费及付款方式;
⑴甲、乙双方约定该停车场承包费包括场地使用费和物业管理费
两部分组成,场地使用费为人民币/月;物业管理
费为人民币元/月。
每月承包费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
承包按照先付款
后使用的原则,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还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大写:
如数(不计利息)并按乙方签订时交付的币值退还乙方,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停车场分包、变相转让、转包给他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停车场用途,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场地并罚没押金,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⑵乙方需用水、电时,水、电费结算方式依照以下款执行:
a)水电费按实际用量结算,每月日前应向甲方交纳(价格标准按商业用水、用电收费标准收取)。
b)由甲方全额承担。
c)甲方每月承担元,超额部分由乙方支付。
⑶若乙方在租赁期内提前终止协议或终止经营,甲方将不退还当月承包费以及履约保证金。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根据业委会的授权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固定泊车位;
2、负责指导、监督停车场的公共维护工作;
3、
4、负责指导、监督停车场的清洁工作;负责停车场照明设备的维修保养。
乙方责任:
1、
2、
3、
4、
5、
6、负责进场车辆的看护、保管、防盗工作;依照相馆物业管理有关停车场管理要求执行;优先保证本项目业主的车辆停放;负责停车场的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负责停车场的保洁工作;负责停车场管理所需设备、用品添置及消防器材配置的费用。
五、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停车场公共设施,不能占用公共房屋(场地)及堵塞通道。
停车场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等工作应在甲方指导下自行负责。
六、乙方要在停车场安装招牌、张贴标识等应获得甲方书面许可后方可安放,不得到处张贴及零散摆放影响停车场美观。
七、乙方的代表人是停车场安全第一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所租赁房屋(场地)如有使用照明等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如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失职、疏
忽,违反规定而造成火灾、失窃等其它事故,乙方需承担所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协议的,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停车场及其公共设施,如发现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拆除停车场内的土木、水电设施。
确需拆除须经甲方同意后乙方自行拆除,因此引发的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九、若乙方违反以下任何一条,甲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停车场并没收保证金,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拖欠物业管理费、水、电等相关费用,欠费时间超过5日以上的。
擅自拆除停车场内的土木、水电设施,经书面告知超过5日以上仍未进行整改的。
存放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以书面告知超过5日以上仍未进行整改的。
将停车场分包、转包或变相转让、转包给他人的。
在所租赁房屋(场地)安装广告招牌、支立旗帜、张贴标识等,经书面告知超过5日经上仍未进行整改的。
十一、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九款之任意一条,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
终止协议通知,通知以书面形式送达。
自终止协议通知送达之日起5日内乙方未向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的,协议自动终止。
十二、协议终止之日起5日内,乙方必须将停车场内的自备物品予以转移,超过5日以上甲方视乙方自动放弃对房屋(场地)内遗留物品的所有权。
甲方有权对房屋(场地)内乙方遗弃物品进行处理。
十三、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本协议未明确之处,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效力与本协议一到,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
十五、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或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有关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败诉方除补相关费用、违约金外,还应承担诉方的诉讼以及聘请律师的费用。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篇三:
停车场承包协议{}
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将位于的停车场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
用的基础下,现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停车场位置及面积:
(1)位置:
(2)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时间:
(1)上述场地租赁时间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
协议期限为年。
(2)乙方享有在协议期满同等条件下续约的优先权,乙方应在协议期限满一个月前
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
(具体起始日期按实际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三条费用和保证金;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大
写:
)作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于协议解
除后乙方凭收据原件由甲方退还乙方。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停车场分包、变相转让、转包给他人,未经甲方
同意不得改变停车场用途,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场地并不予退还保证金,
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3)在租赁期间,停车场内如维护维修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在协议生效期间内负责履行以下事宜:
1.负责指导、监督停车场的公共维护工作;
2.负责指导、监督停车场的清洁工作;
3.负责监督乙方停车场公共秩序情况。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协议生效期间内负责履行以下事宜:
(1)负责进场车辆的看护、保管、防盗工作;
(2)优先保证本公司员工及购物顾客的车辆停放;
(3)负责停车场的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4)负责停车场的保洁工作;
(5)负责停车场管理所需设备、用品添置;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停车场公共设施,不能占用公共场地及堵塞通道。
停车场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等工作应在甲方指导下自行负责。
3.乙方要在停车场安装招牌、张贴标识或进行其它的经营活动等应获得甲方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及安放,不得到处张贴及零散摆放影响停车场美观。
4.乙方的代表人是停车场安全第一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所租赁场地如有使用照明等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如在金城百货上班时间段内(夏令时为早07:
45分至晚22:
30分、冬令时为早08:
15至晚22:
30分),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失职、疏忽,违反规定造成火灾、失窃等其它事故,所产生的赔偿或罚款及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在乙方租赁场地范围内发生车主车辆被盗事件时,乙方须在车辆被盗之日起一周内配合民警查明事件起因,追回被盗车辆;若一周之内尚不能给失主予以交代,乙方须主动与车主协商给予赔偿,积极承担相应责任;若因看管人员主观失职导致被盗事件发生,则应对看管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必要时可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以下任何一条,甲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停车场并没收保证金,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擅自拆除停车场内的设施设备,经书面告知超过15日仍未进行整改的;
(2)存放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以书面告知超过5日仍未进行整改的;
(3)将停车场分包、转包或变相转让、转包给他人的;
(4)在所租赁场地安装广告招牌、支立旗帜、张贴标识等,经书面告知超过5日仍未进行整改的。
2、乙方违反协议规定内任意一款,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终止协议通知,通知以书
面形式送达。
自终止协议通知送达之日起5日内乙方未向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的,协议自动终止。
3、协议终止之日起5日内,乙方必须将停车场内的自备物品予以转移,超过5日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对场地内遗留物品的所有权。
甲方有权对场地内乙方遗弃物品进行处理。
4、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特别说明
1.本协议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协议的,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停车场及其公共设施,如发现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拆除停车场内的设施设备。
确需拆除须经甲方同意后乙方自行拆除,因此引发的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2.停车场开放时间:
在金城百货上班时间段内必须开放(夏令时为早07:
45分至晚22:
30分、冬令时为早08:
15至晚22:
30分),如遇特殊情况,如商场闭店较早或较晚时,也可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3.乙方所收停车费用标准:
按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进行收取,费用收取方式由乙方自行定制收取。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明确之处,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效力与本协议一致,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或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有关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3.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营业执照号:
营业执照号: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篇四:
停车场承包合同
(1)
停车场承包协议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甲方同意将缔景城周边占道停车场位发包给乙方承包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期限及费用
1、承包范围:
前进街沿街停车位及前进街与中华大街之间商铺前停车位。
2、承包价:
元整。
3、承包期限:
1年(XX年3月×日至XX年2月×日)。
4、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承包价,每月25号前由乙方向甲方财务部门交付下月承包费用。
5、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在七天内向甲方交付万元的保证金,用于担保停车场所有停放的车辆和财物的保管责任(包括车辆丢失和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时,乙方已尽到保管责任并交接手续完善时甲方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乙方以安全使用方式承包该停车场,保证每月按期支付承包费用,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对停车场的工作,如因违反政府条例造成责任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三、甲方自用的汽车,以及甲方认可的主管部门等职能部门的车辆进入车位的,乙方应提供免费保管。
四、甲方的职责:
1.对乙方制订的车辆管理制度和发布相关的通知、通告进行审核,未经甲方审核批准的信息不能公布和实施。
2、对乙方的停车管理进行指导与监督。
五、乙方的职责:
1.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制订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应尽职尽责保管好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
2.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准的保管车辆收费标准收费。
3.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的车辆被盗、车辆损坏等负全责。
4.按附件执行管理制度、员工守则、服务标准。
5、乙方在承包过程中每月25日不交下月承包费用,合同自动终止,
6、乙方在车辆保管过程中出现故意伤害、破坏进驻中心的人员和车辆的情况或连续发生两次车辆被盗的情况或车辆被盗没有给予赔偿视为未尽保管责任,乙方应自付赔偿费,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本合同自动终止。
7、乙方在对外言论上不能有损甲方公司形象,乙方对外绝对要维护公司的利益。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签约人:
签约人:
签约日期:
年月日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地点:
篇五:
停车场承包合同
停车场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停车场的作用,根据停车场的实际情况,甲方决定将停车场实行承包经营,乙方自愿承包,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
承包时间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承包期间内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财务管理权,人事招聘权和收益分配权,在承包期间,乙方有自行转租他人权。
承包期间停车场内甲方固定资产和其他财产不得出卖,转让和抵押。
承包期满时。
甲方如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一、承包经营范围和地段(停车场地块)
1、下首一层固定车位10间,计建筑建地面积400平方米。
(可自主经营)
2、靠城东路一层店面10间,计建筑建地面积629平方米。
(可做服务性行业自主经营)
3、主车道一条,副车道一条。
4、传达室一个,在不影响停车情况下自主经营。
二、承包期内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每年承包费万元,承包金分为年一付,最后年每年递增万。
如乙方逾期交纳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承包资格。
三、承包期间,停车场内可使用停车、汽车维修、汽车美容等其它功能。
乙方必须自觉接受有关联部门的监督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甲方一概不负责任。
乙方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等报表资料,按规定如期交纳有关部门规定财务各项税费。
四、承包期间,乙方自主经营,照章办事独立核算。
自负盈亏,乙方应在银行单独开户,贷款和对处,重新立新几本。
对前投资建设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处理,乙方概不负责。
五、自本合同签订后,停车内的水、电费,甲乙双方核对结算清楚。
承包期间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六、承包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如甲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偿付乙方违约金壹拾万元,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如乙方擅自中止合同,应偿付甲方违约金贰万元,并交清乙方承包期间应交而未交的承包费和其他的款项。
七、自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甲方代表人不得变更本合同。
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必须解除合同时,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解除。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补充:
1、乙方需甲乙出具办理营业证件,甲方需积极配合。
如甲方不给出具证明和拖延,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如遇政府拆迁,赔偿损失原属甲方的固定改施外属于乙方。
3、如遇房顶污水等情况,应由甲方负责出资维修,严重时应另协商。
合同签订起甲方无偿同意乙方月装修期限。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具一份。
合同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XX年月日
篇六:
停车场承包合同
停车场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本部停车场(有效车位个)承包权通过对外公开招标,确定(以下简称乙方)为停车场承包人。
双方根据招标公告,并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承包合同如下:
一、承包费及其缴纳方式:
自XX年5月1日至我院门诊大楼二期工程开工前,每月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承包费。
合同期内,乙方应在下月10日前向甲方财务科缴纳上月承包费。
特殊情况下,按特殊约定协议执行。
二、履约保证要求:
1、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保卫科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并自愿将房产证(号)原件存放在甲方作履约抵押。
待承包期满、交接工作完毕后,乙方如无违约发生,或无扣(罚)款,半月内甲方将房产证退还乙方。
2、履约保证金:
中标者凭中标通知书在两日内完成合同签订,过期不签视为自动放弃,甲方不退还乙方投标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须向甲方交纳万元履约保证金,待承包期满、交接工作完毕后,如无违约发生,或无扣(罚)款,半月内全额无息退还。
三、相关问题说明
1、免费停放的车辆:
我院公车及**市委、市府、市人大、市政协、市卫生局、公、检、法、军队、武警、救护车以及相关业务部门等车辆(含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我院及外院医护人员在休息时间到院参与急诊急救、会诊的车辆;休息时间来院处理突发事件的人员车辆,一律免费停放。
我院职工(含合同工、进修实习生)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全部实行免费停放,不限时间。
甲方已将上述免费停放车辆的车位除外在有效承包车位(个)之外。
2、乙方需在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在停车场周边按双方约定的范围自费架设停车场隔断。
隔断要求:
高约米左右,美观大方、结实,所用材料及规格符合行业标准。
3、停车场聘用的管理人员要尽量年轻化,男性年龄在60以下、女性年龄在55以下。
四、停车场管理者需遵守如下要求
(一)作息时间:
乙方必须保证随时有足够人员值守停车场,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工作制。
乙方需遵守医院的统一规章制度。
(二)乙方负责管理的区域:
甲方院本部大门内收费和非收费停车区域,均为乙方应当管理的责任区域。
(三)停车场工作人员管理
1、停车场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优质文明服务。
精力充沛、尽职尽责,确保医护及就诊病员停放车辆的安全。
主动做好安全保卫,服从命令听指挥。
2、乙方自聘有行为能力的人员上岗值勤,其所聘人员与乙方之间构成劳动聘用关系,与我院无任何劳动关系。
乙方应为本人及其聘用人员支付劳动报酬、购买养老保险、意外伤害险以及其他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
乙方及其自聘人员本身或双方之间因其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等责任概由乙方承担,我院不负任何责任。
(四)停车场车辆管理
1、停车场管理人员必须指挥车辆停放在我院规定的停车区域内。
外来车辆仅限于停放在二期工程待建空地、怀恩楼与**路之间坝子内。
所有车辆不得乱停乱放,确保医院消防及绿色通道畅通、环境秩序良好。
2、乙方必须保证车辆停放安全。
看管好出入本院的一切车辆,不损坏、不丢失。
3、乙方应当负责停车场区域的清洁卫生打扫、保洁等工作。
停车场的管理人员,不能在公众场合吸烟,同时兼任我院无烟医院劝导员。
乙方需随时保持所管辖区域干净、整洁、卫生,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检查标准和规定。
4、乙方须办理停车、取车交接手续(如发卡、开收据、出具发票等),凭手续取车。
5、乙方对停车场停放的所有车辆(含免费停放车辆)承担看管、保护责任,若有丢失、损坏,或人员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自负,我院概不承担。
赔偿事宜由乙方与停车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由我院保卫科按照《四川省高院关于停车场机动车辆赔偿纠纷案意见》的有关条款及公安交警、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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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场 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