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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两网化实施方案定稿
关于印发《威海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1〕148号)精神及国家“两网化”管理工作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威海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实施方案通知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11月23日印发
威海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1〕79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以下简称“两网化”)管理工作,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以强化基础信息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为手段,以现有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为依托,全面整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量,进一步充实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创新劳动保障监察监管方式,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实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重心下沉、关口前移、体系延伸,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和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根据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定下的发展规划,制定我市两网化管理工作“三步走”规划,第一步到2012年底,覆盖各市区70%的乡镇(街道);第二步到2013年底,覆盖各市区90%的乡镇(街道);第三步到2014年底,在全市乡镇(街道)基本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依据省厅“两网化”管理工作“三步走”战略,在各市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人员配备、加大经费投入、重点抓好“两网化”管理工作“四个一”基础性工作,即建立“一张网格、一支队伍、一个系统、一套制度”。
1、建立统一划分、区域明确的工作网格。
依托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按照行政区域,以乡镇(街道)为最小单位,设立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成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
逐步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全市建立三级网格,市直为一级网格,各市区为二级网格,乡镇(街道)为三级网格。
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监管;各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承担本辖区网格内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业务指导工作;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承担本辖区网格内劳动保障监察的基础管理工作,按照市局统一安排,设定网格编码、绘制网格示意图,做到示意图上墙,人员分工上墙,工作职责上墙。
2、建立素质过硬、编配合理的工作队伍。
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的“四定”原则,明确市和各市区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网格监管职责。
原则上在每个网格确定1名劳动保障监察员负责,配备2名(含)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结合当前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从平台工作队伍中挑选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的人员担任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岗前培训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教材和师资,具体培训考核由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经培训合格后领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证》,在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指导下开展工作。
3、建立动态适时、内容详实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利用部里开发的统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由软件开发公司结合我市实际和行业企业特点,进行本地化开发。
通过专人维护、定期检查,由监管人员和企业劳资人员共同维护企业信息数据库,实时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监控,实现书面审查、劳动用工备案等具体业务网上办理,有效减轻劳动保障监察员和用人单位劳资人员工作负担。
在数据录入过程中,充分发挥第三级网格内地域情况熟、掌握企业情况变化及时的优势,由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负责到网格区域内的每个用人单位,逐一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工资支付、休息休假等情况进行信息采集。
以乡镇(街道)网格为单位,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电子信息档案,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数据整合,在此基础上逐步建成全市统一的市、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
实现“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并确保重要数据纵向上传到市和省,横向与其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互联共享。
同时,还将对监察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系统应用培训,实现业务工作与信息化的有机融合。
4、建立责任明确、配套完善的工作制度。
对分级网格的工作职责、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及协管员的管理、用人单位信息采集及更新、劳动关系运行状况报告、各级“两网化”管理考核、投诉举报信息传递、以及信息业务操作口径等,分别制定健全完善的监察协管员管理制度,规范协管员招聘、录用、培训、考核和奖惩等工作。
建立用人单位信息采集制度,明确信息采集方式和维护、更新标准。
建立网格巡查制度,对日常巡查的范围、时间、对象和程序等做出规定。
建立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信息系统建立、运行、维护标准和使用方式。
形成较为完善的“两网化”管理制度体系,确保“两网化”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为“两网化”管理工作的长期稳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逐步达到监察对象无盲点、监察手段信息化、监察管理精细化的执法效果。
5、切实为“两网化”管理工作提供实施保障。
各市区要按照人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人社部〔2011〕79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规划》(鲁人社发〔2011〕38号)、《关于印发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威人社发〔2011〕67号)要求,积极协调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将“两网化”管理工作经费及装备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充分利用财政资金和金保工程建设经费,保障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通过财政资金支持,解决监察协管员的工作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灯经费问题;网格工作场所应与街道、乡镇或社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站相结合,设立专门的工作服务功能区。
四、具体步骤
我市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一是前期准备阶段,二是全面实施阶段,三是考核验收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1年11月-2011年12月)
根据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会议关于“两网化”建设“三步走”战略规划要求,结合省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发〔2011〕67号)、《关于印发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威人社发〔2011〕67号)和国家有关“两网化”管理工作标准,各市区要抓紧协调财政、编制等部门,统筹安排“两网化”建设的各项工作。
要确定由各级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两网化”建设的具体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解决“两网化”建设的经费问题,各级编制部门解决“两网化”建设的人员配备、机构设置等问题。
各市区根据实施方案,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两网化”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1月-2013年12月)
1、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
(1)划分区域
以市为一级网格,设1个;各市区为二级网格,设7个;以乡镇(街道)为三级网格,设71个,在基层服务平台挂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牌子,2012年3月底前完成。
(2)建立队伍
进一步充实市、各市区(一二级网格)现有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队伍。
各市区每个基层服务平台确定一名劳动保障监察员负责,并从各基层服务平台中聘任2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全市共配备142名,2012年1月底前选配完毕,并进行必要培训,2012年2月底前上岗。
(3)采集录入用人单位信息
2012年3月,一、二、三级网格结合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举报专查等方式,同时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空岗、举报投诉等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市及各市区(一、二级网格)负责对已纳入监管范围用人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其余由三级网格负责采集录入。
劳动保障监察用人单位信息库,要做到“七个清”,即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户数清、用工人数清、签订劳动合同清、参加社会保险清、工资支付情况清、空岗情况清、投诉举报情况清。
已纳入劳动保障监管范围用人单位的信息采集录入工作,至2012年8月底前全部录入完毕;其余用人单位信息采集录入工作,2012年11月底前至少完成70%以上;至2013年11月底前,完成我市“两网化”管理工作全部用人单位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2、建立“网络化”信息管理系统
2012年2月,各市区有关部门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统一部署下,进行相关设备安装调试,并以全省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为蓝本,架设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平台,依托网格化管理进行网络化监察。
在现有的社会保险和劳动就业信息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充分利用社会保险、劳动就业和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人员采集到的信息进行网络监察。
2012年11月底前完成三级网格的联网改造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2年2月、2012年12月、2013年11月)
“两网化”管理工作采取阶段考核的方式进行,每个阶段的考核评比结果列入当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验收不合格要取消该单位当年评优资格,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写出书面说明。
第一阶段的考核定于2012年2月进行,主要考核各市区“两网化”管理工作方案制定、领导小组发挥作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队伍建设情况、网格划分情况等;第二阶段的考核定于2012年12月进行,主要考核信息系统录入情况,各市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要覆盖70%的用人单位;规模以上企业相关信息要全部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第三阶段的考核定于2013年11月进行,考核全市“两网化”管理工作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五、工作职责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实施方案和信息化建设方案;负责向政府部门汇报“两网化”管理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协调财政、编制等有关部门解决“两网化”管理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对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指导各市区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组织对各市区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的指导协调和检查考核。
(二)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网格的划分;负责对三级网格内的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负责对乡镇(街道)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负责建立辖区内全部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和基本信息数据库;负责对乡镇(街道)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
(三)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负责落实辖区网格划分;加强网格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日常管理,通过采集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和劳动用工基础台帐等工作,实时掌握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实行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动态管理。
同时,协助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违法案件,协调处理轻微的违规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作为未来几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设立工作办公室,负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结合自身特点,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的”两网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并将该项工作列入部门、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确保“两网化”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提高认识,严密组织。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建设,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特点、创新劳动保障监管方式、提升劳动保障管理效能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
各市区要统一思想,密切配合,认真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要精心组织实施,人员配备、办公场所、人员培训等要落实到位;要加强汇报协调,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单位的支持,加强资源整合;要加强与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和“金保工程”二期项目的统筹协调协调;要按照职责要求,积极开展工作,按时完成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任务,确保我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的顺利推进。
(三)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为使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制定下发《威海市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管理制度》等配套措施。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应在统一制度和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建立健全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工作纪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服务质量评价监督等制度。
不断完善措施,推动工作,确保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健全完善的监察管理信息系统。
各市区要将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纳入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坚持统一建设方针,应用部里开发的统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在市级以上建设集中式的监察管理系统,配备必需的计算机等硬件设施,使网络延伸至乡镇(街道),并对各级监察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系统应用培训,实现业务工作与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机融合。
要逐步实现全市、全省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的联网应用,重要数据及时归集、上传到市里。
并要加强数据资源整合,积极应用就业培训、社会保险、仲裁、信访等相关机构和部门的数据资源,做好信息比对,发挥系统功能,提高监管效率。
国家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
管理工作标准
为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强化“两网化”建设考核评估,特制定以下标准:
一、网格划分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规定,以乡镇(街道)为基础、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数量为依据、以便利劳动者维权和服务企业为导向划分监察网格。
二、机构设置
用人单位较多的地区,在乡镇(街道)设立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或在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加挂县(市)劳动保障监察单位派出机构牌子,明确1—2人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三、人员配备
每个网格应确定一名劳动保障监察员负责,并配备2名(含)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
四、人员管理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一般以大专以上毕业生为队伍主体,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上岗后每年至少接受一次业务培训和考核。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应服装整洁,配备统一的工作证件和胸牌。
五、经费保障
“两网化”管理的工作经费、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根据当地情况通过拨出财政专项经费解决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工资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费问题,对符合公益岗位条件的人员,所需资金可从就业专项经费中列支,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六、工作条件
(一)工作场所:
每个网格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接待投诉举报、调解纠纷等功能区,设立专门的对外服务窗口,并悬挂标牌、标识。
(二)办公设备:
每个网格至少配备一台符合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要求的电脑,具备打印、传真、复印等办公条件,开通办公电话。
(三)交通工具:
每个网格要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交通工具。
七、网格工作职责
(一)采集、上传和更新网格内用人单位用工信息。
(二)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调处一般性劳动纠纷。
(四)报送劳动者举报投诉材料。
(五)发现和报告网格内用人单位及职业介绍机构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生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六)报告网格内因劳动保障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反映劳动关系运行和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及有关意见和建议。
(七)承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八、制度建设
(一)建立“两网化”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监察机构职责分工。
(二)建立协管员管理制度,规范协管员招聘、录用、培训、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考核、奖惩工作。
(三)公示网格范围、责任人、网格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四)建立用工信息采集与管理制度,明确用人单位用工信息的采集范围、采集方式、管理方式和用途。
(五)建立网格巡查制度,明确法律宣传、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调解劳动纠纷等各项工作要求。
(六)建立举报投诉和违法行为报告制度,规范报送内容、时限和程序。
(七)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信息系统建立、运行、维护标准和使用方式。
(八)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
九、网络建设
采用国家统一软件建设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支持各级监察机构及监察网格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已经自行开发建设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的地区应按照部颁标准进行改造,确保实现全国联网应用。
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一般应建在地市一级,有特殊需要的省份可选择建在省级。
网络应延伸至街道、乡镇。
十、信息数据库建设
(一)信息数据库:
以《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指标集和代码》(人社部发〔2010〕84号)为基础,按照“一户一档”方式采集网格内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信息,在省、市建立包括用人单位用工信息、执法方式信息、监察案件信息、网格管理信息、监察机构和监察员信息等信息的监察信息数据库。
网格内用人单位信息动态入库率要达到90%以上。
(二)数据更新和维护:
通过协管员采集、举报投诉受理、执法检查等工作掌握用人单位信息,及时更新信息数据库。
信息数据库要有专人维护,至少每半年更新一次。
(三)数据上传和共享:
按照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求,定期上传监察信息数据库中有关信息。
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要与劳动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社会保险、仲裁和信访等信息系统及工商等相关部门的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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