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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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
本学期选修了《税法》科目,老师重点讲解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我最感兴趣的是个人所得税,因为该税种与自己未来的的个人收入密切相关在认真学习了课堂知识的基础上,我又利用课余时间查阅学习了个税知识的相关资料,对个人所得税的合理避税方法进行了一些研究,现总结一点学习心得由于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在履行缴纳个人所得税义务的同时,我们还应懂得利用各种手段提高家庭的综合理财收益,进行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尤其是随着收入的增加,通过税务筹划合理合法避税也是有效的理财手段之一那么,怎样才能合理合法地来进行个人所得税避税呢?
个人看法如下:
收入避税:
理解掌握政策除了投资避税之外,还有一种税务筹划方法经常被人忽视,那就是收入避税由于国家政策——如产业政策、就业政策、劳动政策等导向的因素,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中有不少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纳税人,如果充分掌握这些政策,就可以在税收方面合理避税,提高自己的实际收入比如那些希望自主创业的人,根据政策规定,在其雇佣的员工中,下岗工人或退伍军人超过30%就可免征3年营业税和所得税对于那些事业刚刚起步的人而言,可以利用这一鼓励政策,轻松为自己免去3年税收而对于我们普通大众而言,只要掌握好国家对不同收入人群征收的税基、税率有所不同的政策,也可巧妙地节税小王是一家网络公司的职员,每月工资收入4500元,每月的租房费用为800元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在工资收入所得扣除2000元的费用后,对于500-2000元的部分征收的税率是10%,2000元以上部分征收的税率是15%.按照小王的收入4500元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是4500元-2000元,即2500元,适用的税率较高如果他在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达成一致,由公司安排其住宿,其收入调整为3700元,则小王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元-20000元,即1700元,适用的税率就可降低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转让和偶然所得等均属应纳税所得因收入不同,适用的税基、税率也不尽相同,从维护纳税人的自身利益出发,充分研究这些法律法规,通过合理避税来提高实际收入是纳税人应享有的权益我国和税务相关的法律法规非常繁多,是一个庞大的体系,一般纳税人很难充分理解并掌握,因此大家除了自己研究和掌握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之外,不妨在遇到问题时咨询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如专业的理财规划师、律师等,以达到充分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一、利用人的流动方式进行国际避税在国际上,许多国家往往把拥有住所并在该国居住一定时间以上的确定为纳税义务人,如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如何使自己避免成为某一国居民,便成为规避纳税义务的关键这就使一些跨国纳税人能自由地游离于各国之间,而不成为任何一个国家的居民,从而达到少缴税或不缴税的避税目的在我国对外开放后,随着国际间人员、技术和经营业务交流与往来的不断扩大,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避税方法二、通过财产或收入的转移进行避税这种方法是在财产或收入的所有者不进行跨越税境的迁移,也即是不改变居住地和居民身份的情况下,通过别人在他国为自己建立相应的机构,将自己取得的财产或收入进行转移、分割,以规避在居住国缴纳所得税或财产税,享受他国的种种税收优惠和待遇三、利用延期获得收入的方法进行避税在个人收入来源不太稳定和均衡的情况下,个人以通过延期获得收入,把某一时期的高收入转移到收入较低的那一纳税期,使各个纳税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上,从而减轻应纳税义务这种方法,对承包者、租赁者及其它非固定收入者比较有效四、把个人收入转换成企业单位的费用开支以规避个人所得税比如把企业单位应支付给个人的一些福利性收入,由直接付给个人转换为提供公共服务等形式既不会扩大企业的支出总规模、减少个人的消费水平,又能使个人避免因直接收入的增加而多缴纳一部分个人所得税这些方法实质上是把个人的应税所得变成了个人直接消费来躲避个人所得纳税五、投资避税法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税法是我们学会计专业必须掌握的一门课程,还没接触它之前,就听别的会计科目老师说过税法的重要性与它的难度,通过这学期的学习,在老师的带领下确实掌握了一些技巧和方法税法这课说句实话很枯燥无味,零零总总的会计科目,各种税率,征收方法等,条条框框太多,刚开始时上课时真的让人提不起精神,还有老师教书有他自己的一套方法,用图形合理的解释,使人很快就能明白,比看那密密麻麻的文字让人好理解,使抽象变得更形象通过税法的学习让我进一步知道会计人员的重要性,,使我懂得了如何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怎样公平公正地做好纳税工作,使我在将来要从事的会计工作中懂得不断加强和税务人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税收的优惠政策,使企业利润最大化同时做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经过这次学习,使我更深刻地了解了新税法的内容,根据新税法的要求,调整一些不规范的会计处理方法,规避税务风险;使我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做好会计处理和税收衔接中的细节问题的同时,懂得不断提高自己专业水准,以便把工作做得更好;使我对所从事的工作有了深刻的了解,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税务知识得到了充实和提高在今后我一定将学以致用,把新的业务知识真正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和学习中去我学习税法最主要的心得是要想把税法学好还是要多做习题,只有在做的过程中才能找到问题,发现问题,要理论结合实际,才更有助于我们记住税法是一门文理兼有的学科,它既要求我们有一定的数学基础,同时由于它是法律性学科,当然要求我们具有良好的记忆能力在学习的过程中我还发现有些法律条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人们对现实的认识不断改变,这就要求我们要经常留意这方面的信息,以便于与时俱进我国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那么,到底那些原则可以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呢?
我认为,我国税法的基本原则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又称税收法定主义、租税法定主义、合法性原则等等,它是税法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原则日本学者金子宏认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没有法律的根据,国家就不能课赋和征收税收,国民也不得被要求交纳税款我国学者认为,是指一切税收的课征都必须有法律依据,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纳税人有权拒绝税收法定是税法的最高法定原则,它是民主和法治等现代宪法原则在税法上的体现,对保障人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举足轻重它强调征税权的行使,必须限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征税双方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的税法构成要素为依据,任何主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均不得超越法律的规定,从而使当代通行的税收法定主义具有了宪法原则的位阶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课税要件法定原则课税要件是指纳税义务成立所必须要满足的条件,即通常所说的税制要求,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计税方法、纳税期限、缴纳方法、减免税的条件和标准、违章处理等课税要件法定原则是指课税要件的全部内容都必须由法律来加以规定,而不能由行政机1、2、3、1、知识上有哪些积累?
学习方法上有哪些改进?
谈一谈对税法课的意见和建议税法是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中最重要的一门之一,由于其重点突出,操作性强,所以也是最好把握的一门,学好税法对于会计专业的我们而言,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经过一学期的学期,我觉得相对较重要、而且使我受益最深的章节就是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企业所得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征收的一个税种企业所得税的额度,直接影响到净利润的多少,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企业所得税筹划是避税筹划的重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用法令形式固定下来,企业有依法纳税的责任和义务,使国家财政收入有了法律保证,并能随着经济的发展而稳定增长;企业自身有依法规定的收入来源,随着生产的发展,企业将从新增加的利润中得到应有的份额,使企业的责任和权利更好地结合起来;能够更好地发挥税收的经济职能,有利于调节生产、流通和分配,加强宏观控制和指导有利于改进企业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改善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效果保持了企业所得税收入稳定增长优化了外商直接投资结构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那么,到底那些原则可以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呢?
我认为,我国税法的基本原则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课税要件法定原则课税要件是指纳税义务成立所必须要满足的条件,即通常所说的税制要求,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计税方法、纳税期限、缴纳方法、减免税的条件和标准、违章处理等课税要件法定原则是指课税要件的全部内容都必须由法律来加以规定,而不能由行政机关或当事人随意认定课税要素明确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对课税要件法定原则的补充它要求课税要素、征税程序不仅要由法律做出专门规定,而且还必须尽量明确,以避免出现漏洞和歧义课税合法、正当原则它要求税收稽征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征税、核查;税务征纳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应纳税额的确定,税款缴纳到纳税检查都必须有严格而明确的法定程序,税收稽征机关无权变动法定征收程序,无权开征、停征、减免、退补税收这就是课税合法正当原则包括课税有法律依椐、课税须在法定的权限内、课税程序合法即要作到实体合法,程序正当禁止溯及既往和类推适用原则禁止溯及既往和类推适用原则是指税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在司法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禁止类推适用在税法域,溯及既往条款将会破坏人民生活的安全性和可预测性,而类推可能导致税务机关以次为由而超越税法规定的课税界限,在根本上阻滞税收法律主义内在机能的实现,因而不为现代税收法律主义所吸收禁止赋税协议原则,即税法是强行法,命令法税法禁止征税机关和纳税义务人之间进行税额和解或协议增值税介绍及学习税法后的心得体会班级专业:
会计102班 学号:
姓名:
杨跃婷通过对《税法》的学习,了解了我国五大税种的有关内容,初步掌握我国现行税法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的征收范围、征收对象、税率、计算及有关税的法律知识等主要内容,加深了对税法重要意义的知识,增强纳税意识其中我个人比较感兴趣的是增值税,所以就此税叙述其有关的知识第一部分:
介绍增值税一、增值税的概念:
以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取得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二、增值税的历史沿革简介1、1979年,我国开始对开征增值税的可行性进行调研;继而在1980年选择在州、长沙、襄樊和上市等城市,对重复征税矛盾较为突出的机器机械和农业机具两个行业试点开征增值税;1981年,试点范围扩大到自行车、
电风扇和缝纫机三种产品;1983年,征税地点扩大到全国范围,1984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草案)》这一阶段的增值税的税率档次过多,征税范围并不包括全部产品和所有环节,只是引进了增值税计税方法,并非真正意上的增值税2、1993年底,我国工商税制进行了较为彻底的全面改革1993年12月13日发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确立了自1994年1月1日起,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货物,因不允许一般纳税人扣除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故称”生产型增值税”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主要是基于控制投资规模、引导投资方向和调整投资结构的需要3、1994年后征收的增值税,与此前试行开征的增值税相比,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实行价外税,即与销售货物相关的增值税额独立于价格之外单独核算,不作为价格的组成部分;
(2)扩大了征收范围,即征收范围除了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环节外,还扩展到劳务活动中的加工和修理修配;(3)简化了税率,即重新调整了税率档次,采用基本税率、低税率和零税率;(4)采用凭发票计算扣税的办法,即采用以票控税的征收管理办法,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抵扣凭证上注明的税款确定进项税额,将其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后计算出应纳税额;(5)对纳税人进行了区分,即按销售额的大小和会计核算的健全与否,将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收办法2004年,我国开始实行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试点自2004年7月1日起,东北地区的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大连市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的试点;自2007年7月1日起,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改革由东北三省一市扩大到中部地区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自2008年7月1日起,东北老工业基地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政策适用于内蒙古东部地区;与此同时,增值税转型试点扩大到汶川地震中受灾严重地区,包括极重灾区10个县市和重灾区41个县区2008年11月5
日,国务院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三、增值税的作用及地位1、有利于保证财政收入及时、稳定地增长2、有利于促进专业化协作生产的发展和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3、有利于“奖出限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四、增值税的特点1、一般特点:
、征税范围广,水源充裕;道道环节征税,但不重复征税;对资源配置不会产生扭曲性影响,具有税收中性效应;增值税是一种间接税,税负随应税商品流转而前移,最终由消费者负担2、其他特点:
实行价外税;划分两类纳税人;税率档次少3、相对其他流转税而言,增值税具有以下的特征:
多环节征税、税基广泛增值税可以从商品的生产开始,一直延伸到商品的批发和零售等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使增值税能够拥有较其他间接税更广泛的纳税人
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对纳税人投入的原材料等中所包含的税款进行抵扣因此,增值税实际上是对增值——销售价格减去购买价格的差价征税采用了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增值税的专用发票是纳税人享受税款抵扣的合法凭证在生产、流通的征税环节中享受免税,意味着丧失增值税税款的抵扣权,同时要负担以前环节的已征税款增值税可以对某些商品采用零税率的办法,实行彻底的免税同其他间接税一样,增值税仍具有税负转嫁的属性五、增值税征收的范围1、一般范围:
销售和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这里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等,不包括不动产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2、特殊项目:
货物期货;----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
品的业务3、特殊行为:
视同销售:
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a.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b.代他人销售货物c.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d.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e.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f.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g.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h.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混合经营:
增值税征管中的混合销售行为,指的是既涉及增值税销售行为又涉及营业税销售行为例如纳税人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销售货物为增值税征收范围,运输为营业税征收范围
兼营行为:
增值税征管中的兼营行为指的是,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兼营非应税劳务六、增值税纳税人1、纳税义务人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具体划分标准为:
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50万元人民币;批发、零售等非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8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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