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合作第一章焦老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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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合作第一章焦老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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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合作第一章焦老师
第一章国际经济合作概述
第一节国际经济合作的概念(几种不同提法)
一国际经济合作的概念
国际经济合作本身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
“合作”一词的含义是指:
双边或多边为了达到某个共同目标而建立起来的协作与配合关系。
结合当代国际经济合作参加的主体、包括的内容、从事的领域以及应遵循的原则,我们对“国际经济合作”一词的定义是:
指世界上不同国家(地区)政府、国际经济组织和超越国家界限的自然人与法人为了共同利益,在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侧重生产领域)内所进行的以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和重新合理组合配置为主要内容的较长期的经济合作活动。
(卢进勇)
指不同国家和地区政府、国际经济组织和超越国家界限的自然人与法人为了共同利益,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以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和优化组合配置为主要内容,并根据协议、章程或合同分担风险、共享收益,在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所进行的较长期的经济协作活动。
(齐欣)
指不同主权国家政府,企业及国际经济组织之间为了共同的利益,通过竞争与协调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侧重在生产领域中,以生产要素的移动和重新组合配置为主要内容而开展的经济协作活动。
(李小北)
从上述三种关于“国际经济合作”定义,我们可以从理论角度、实践角度、历史角度和发展的角度看,具有共同点:
从理论的角度看:
国际经济合作是指不同国家和地区政府,国际经济组织和超越国家界限的自然人与法人为了达到共同的经济目标或为了取得某种经济利益而进行相互协调的有效机制。
从实践的角度看:
国际经济合作是指不同国家和地区间各种生产要素的相互配合或合作的形式,即各个国家或地区的企业之间以其占有优势的生产要素(如资源、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设备和管理技能等)进行某种形式的合作。
从历史的角度看;国际经济合作是指不同国家和地区间在国际贸易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国际经济活动,是国际分工的一种表现形式。
其内容涵盖国际资本移动、国际技术移动、国际劳动力移动等多种形式的经济活动。
从发展的角度看:
国际经济合作是指不同国家(地区)政府、国际经济组织和超越国家界限的自然人与法人为了共同的利益,在生产领域中以生产要素的移动与重新组合配置为主要内容而进行的长期的经济协作活动。
二、国际经济合作的含义
上述分析,我们认为国际经济合作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一)国际经济合作的主体与客体
1、国际经济合作的主体:
是不同国家和地区政府、国际经济组织和各国的企业或个人。
这里,一国政府即官方机构(主权国家政府)。
国际经济组织为半官方机构:
是指联合国系统的经济组织、区域性经济组织以及其他国际经济机构。
如:
联合国的经济机构
、原料生产及输出国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国际金融组织、七十七国集团、二十国集团等
企业(法人):
即跨国公司——国际直接投资的主体。
个人(自然人):
一般参与国际间接投资,一般是国际证券投资(国际投资基金、外国债卷、存托凭证),个人参与国际直接投资的相对较少。
官方或半官方机构,主要承担某些带有国际经济援助性质的基础性、公益性的国际投资。
如:
对东道国政府发放政府贷款或称政府优惠贷款、出口信贷、世界银行贷款等。
政府贷款,一般要以两国外交关系良好,有合作诚意为前提条件,放贷国政府往往还会给这种贷款附加一些条件(我国对非洲友好国家放贷从不附加条件)。
个人投资者买卖国际证券投资产品一般并不需要离开自己的母国,而个人参与国际直接投资的方式一般是在东道国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与其他人,或企业合作在东道国设立合伙企业,或公司制企业,这就要求投资者不得不离开自己的母国。
国际经济合作就是各类主体之间开展的经济技术协作活动,即包括不同国家政府之间企业之间和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
这里的政府是指主权国家政府,有别于历史上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剥削与被剥削、统治与被统治的不平等关系,在这种关系里所从事的经济活动不是平等互利原则上的合作,因此,它不属于国际经济合作研究的范畴。
此外,国际经济合作迅速而广泛的发展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开始的,二战结束后,帝国主义殖民体系全面瓦解,许多殖民地国家纷纷走上独立和解放的道路,为了本国经济,它们积极开展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国际经济合作才真正具有普遍意义。
2、国际经济合作的客体
国际经济合作的客体也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
主要包括资源、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设备和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
(1)货币性资产:
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国际债券、国际股票、衍生工具等其他货币形式。
(2)实物资产:
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原材料等。
(3)无形资产:
包括生产诀窍、管理技术、商标、商誉技术、专利、情报信息、销售渠道等可以带来经济利益的优势因素。
货币性资产和实物资产都表现为有形资产,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和劳动力一起,构成了生产要素。
(二)国际经济合作的内容:
国际经济合作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
由于各国和地区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国和地区所拥有的生产要素(如资本、劳动力、技术、土地、自然资源、现代管理、信息等)存在一定的差异,只有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优势生产要素结合起来,才能更快地发展自己的经济,进而促进整个世界经济的发展。
通过国际经济合作,各国和地区可以直接利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生产要素,弥补本国和地区生产要素的不足。
通过生产要素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间的相互转移,使一种生产要素从具有优势的国家和地区流向不具优势的国家和地区,与当地具有优势的其他生产要素,重新组合与配置,达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
一个国家和地区可以通过国际经济合作活动,输入本国或地区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各种生产要素,同时输出本国或地区具有优势和丰裕的生产要素,使生产要素在国际移动中得到优化配置,达到发展经济共同繁荣的目的。
另外,各国或地区可以根据比较优势原理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经济协作活动,力争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一般来说,国际投资合作:
主要研究资本要素在国际间的移动;
国际科技合作:
主要研究技术要素跨国间的转让;
国际劳务合作:
主要研究劳动要素在国际间的移动等。
可见无论以何种形式和类型出现,国际经济合作的主要内容都是围绕着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展开的。
(三)国际经济合作的领域
与国际贸易有所不同的是,国际经济合作的范围涵盖国际生产、流通领域以及国家和地区间的经济政策协调。
其范围主要是生产领域里的相互协作。
二战以后,随着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空前发展,国际分工从产业间分工发展到产业内分工,使国际经济合作从传统的流通领域扩展到全球生产领域与金融领域,并使各领域间相互协作、相互配合。
而近年来,不同国家和地区间、国家集团和国际经济组织间通过协商和谈判,对国际经济关系、经济政策所进行的共同协调,又成为国际经济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对全球经济活动的主要影响正在日益显现。
(四)国际经济合作的基本原则:
开展国际经济合作的基本原则是:
主权国家的政府、国际经济组织、区域性经济组织、超越国家界限的自然人与法人等之间,在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各以其所具有优势的生产要素,通过一定的经济协调机制,共同开展较为长期的经济协作活动。
所谓平等互利原则,是指在相互经济交往中,根据双方的需要与可能,有来有往,互惠互利。
合作各方在进行洽谈或签订各种协议、合同时,要在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兼顾双方的权益,使双方都有利可谋,都有权利享受合作的利益。
任何一方均不能强加对方任何不平等的条件和不合理的要求。
开展国际经济合作的基本前提是国家主权与平等互利。
在国际经济合作过程中,不论国家大小、强弱,企业规模如何,它们在地位上都是平等的,都有权利享受合作带来的经济利益。
因此,国际经济合作不同于历史上宗主国对殖民地附属国的掠夺、侵略与剥削,也有利于在不平等条约下,国与国之间的经济活动,国际经济合作是二战结束后,随着殖民体系全面崩溃而发展起来的新的经济范畴。
(五)国际经济合作是不同国家和地区间进行的较长期的经济协作活动。
国际经济合作与传统的国际贸易等经济活动的短期性不同,国际贸易活动一般只是对某些商品的交易进行磋商,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同后,卖方交货,买方验收付款,货款两讫后,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告结束,合同即告终止。
此笔交易也告完成,每笔交易持续周期一般都不长。
而国际经济合作则表现为合作各方建立一种长期、稳定的经济协作关系,共同开展某些经济活动,因此,国际经济合作周期比较长,有些项目的合作周期可能长达几年、十几年甚至数十年。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国际经济合作的周期一般较长,合作双方都有各自所要追求的特定价值利益和目标,在实现这些价值、利益和目标的活动过程中,往往难免会发生矛盾和冲突(即合作又竞争),发生了矛盾和冲突,各方既要坚持独立自主,平等互利原则,也要通过国际经济协调方式来解决。
只有这样,方能消除国际经济合作中的矛盾和冲突,避风险、以推动国际经济合作的健康发展。
第二节.国际经济合作的类型与方式
一.国际经济合作的主要类型
国际经济合作的范围不断扩大,主要包括:
投资、金融、贸易、技术、
环保、劳务、管理与信息等领域的合作。
近年来,世界各国政府,特别是发达国家之间,不断加强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与合作,共同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如经济与社会发展问题、环境保护问题、影响经济稳定的汇率问题、通货膨胀问题、失业问题等等。
不仅如此,国际经济合作的内容也日益丰富,既有资本、技术、劳动力、管理与信息等生产要素的移动、组合与配置等合作内容,也有政府之间、国际经济组织与政府、地区之间经济协调等内容。
将这些内容进行分类,可以分成许多类型,人们一般认为国际经济合作应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一)广义国际经济合作与狭义国际经济合作(根据所含经济内容的不同划分)。
广义国际经济合作,是指一切超出国家界限的经济交往活动。
狭义国际经济合作,是仅指国际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和对外援助。
我们着重研究的国际经济合作是广义国际经济合作。
社会分工的存在决定了社会协作的存在,只有存在社会分工,就会有国家和地区间的经济协作。
从这个意义上讲,所有跨越国家界限的经济交往活动都属于国际经济合作的范畴。
这种泛指的国际经济合作,不仅包含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国际经济交往方式,而且也涵盖了国际商品贸易、国际服务贸易以及国际金融服务等传统的国际经济交流方式。
然而,这种广义国际经济合作并非国际经济合作学科的研究对象,因为它几乎涵盖了国际经济交往的各项内容,以至模糊了国际经济合作与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等相关学科的界限。
当今国际经济合作研究的是一个特定的经济范畴,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发展的,以生产要素国际移动为本质内容的、主权国家间的经济协作活动。
这种界定方式有利于分清国际经济合作与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等学科的关系,明晰国际经济合作与有形商品贸易、无形贸易等国际经济交往方式间的区别。
(二)微观经济合作与宏观经济合作(根据参加国际经济合作主体的不同划分)。
微观经济合作,主要是指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自然人和法人通过一定方式开展的经济活动,其中主要是指不同国家的企业或公司之间开展的各项经济活动。
也就是说,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生产商通过契约、合同等方式确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合作的方式和内容,以此来建立长期稳定的经济关系。
如兴办独资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对外工程承包、技术转让等。
宏观经济合作,主要是指不同国家和地区政府之间、以及不同国家和地区、政府与国际经济组织之间通过一定方式开展的经济合作活动。
宏观经济合作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各国政府通过本国与世界其他有关国家签订双方或多边协定来保护本国自然人或法人在国外的合法权益;
二是遵照国际惯例,通过本国经济方法来明确外国自然人或法人在本国应享有的权益和应尽的义务与责任;
三是通过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本国对外经济合作关系,使对外经济活动符合本国经济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宏观利益。
微观国际经济合作与宏观国际经济合作二者之关系:
微观国际经济合作是宏观国际经济合作的基础,宏观国际经济合作则限定了或影响着微观国际经济合作的对象、范围和性质。
宏观国际经济合作服务于微观国际经济合作,任何形式的宏观国际经济合作最终都将落实到微观国际经济合作的活动中。
(三)多边国际经济合作与双边国际经济合作(根据国际经济合作参加主体的多少划分)
多边国际经济合作,是指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之间以及一国政府与国际经济组织之间所进行的经济合作活动。
区域性经济组织内部的经济合作,有关国际性经济组织项下,的经济合作、国家集团内部以及国家集团之间的经济合作均属于多边国际经济合作(如欧洲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亚太经合组织等均属于区域经济组织内部的合作)。
近年来,又出现洲际间经济合作日益加强的趋向,如亚欧会议、亚非会议、欧非会议等。
双边国际经济合作,是指两国政府之间进行的经济合作活动。
由于存在国际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制度的差异,当今世界各国可分为两大类,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
其中、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间的经济合作通常被称为“南北”合作。
发展中国家间的经济合作被称为“南北”合作;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间的经济合作被称为“东西方”经济合作(50年代、60年代、70年代讲,80年代以来则不这样讲了)。
这里应明确一点:
多边国际经济合作与双边国际经济合作均属于宏观国际经济合作。
(四)垂直型国际经济合作与水平型国际经济合作(根据参与方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以及合作涉及领域、内容的不同划分)
垂直型国际经济合作,一般是指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国家之间,科技及装配水平差异较大的企业之间或商品生产的前、后向生产企业之间所进行的经济合作活动。
水平型国际经济合作,是指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不大的国家之间,科技及装配水平接近的企业之间或商品生产处于同一生产阶段的企业之间的经济合作活动。
垂直型国际经济合作和水平型国际经济合作既包括了宏观国际经济合作的内容,也包含有微观国际经济合作的内容。
(五)不同类型国家间的合作(根据不同类型国家地理上的含义、社会经济含义划分)
当今国际经济合作关系中最基本的合作之一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经济合作,它对世界经济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
我们通常以赤道为界,把世界划分为“南方”和“北方”,这样划分不光是地理上的含义,而是指不同类型国家的社会经济含义。
“南方”是指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因为这类国家大部分地处南半球;
“北方”指的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因为他们大部分位于地球的北半球。
当然,这种“南北方”国家的划分只是大致上的,在南半球也有如澳大利亚、新西兰这样的富裕的工业发达国家,在北半球也有中国、南斯拉夫等等发展中国家,以及人均收入比某些发达国家还高的石油输出国,但按其经济发展水平和程度,仍然属于发展中国家。
因此,根据经济发展程度和经济制度的不同,国际经济合作可分为:
发达国家之间经济合作(北北合作);
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南南合作);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南北合作);
东西方国家的经济合作。
二国际经济合作的主要方式
由于社会和科技的进步,国际分工越来越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各国或企业在从事对外经济合作过程中,呈现出各自不同的特点,对合作方式不断有新的要求。
因此,各种各样的国际经济合作方式便应运而生,而且种类不断增多,但其内容归根结底是围绕着生产要素在各国间的移动和从新组合配置。
生产要素在国际间的移动和重新组合配置,可以采取单一方式,也可以采取多种要素复合移动方式。
根据国际经济合作学科的研究对象所涉及的生产要素的种类和特点,国际经济合作实际业务性质和操作方法,国际经济合作的实务操作归纳为以下几种方式:
(一)国际投资合作
国际投资合作主要研究国际资本要素在国际间移动的表现形式及具体内容。
1.国际投资的概念与内涵
(1)国际投资的概念
从投资的角度讲,投资的本身是没有国际与国内之分的,但由于国家的存在,各国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不同,以及各国政府对外国资本流入或本国资本流出的态度不同,这就使投资收益和风险出现了人为的而非经济本身的因素,进而导致投资分国内和国际两个概念了。
从现代国际投资的实践来看,无论在国际投资主体、对象、目标、工具方面,还是就国际投资在促进世界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方面、目标投资都已成了一个非常宽泛的范畴。
国际投资:
即指各类具有独立投资决策权,并对投资结果承担责任的投资主体,包括跨国公司、跨国金融机构、官方或半官方机构和居民个人等,将其拥有的货币、实物及其他形式资产或生产要素,经跨国界流动与配置形成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并通过跨国运营以实现价值增值的经济行为。
(2)国际投资的内涵
国际投资除了具有一般国内投资的赢利性和风险性两个基本特征以外,还应包括:
国际投资蕴含着对资产的跨国运营过程(要面对复杂的投资环境、具有比一般的国内投资更高的风险);国际投资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价值增值(包括预期回报多重的价值目标,既一般意义上的经济价值,也有政治价值和公益价值)。
2.国际投资合作的方式
国际投资合作包括:
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间接投资两种形式(按国际投资性质不同划分,即投资主体是否拥有对海外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权)。
(1)国际直接投资,又称对外直接投资、境外直接投资、外国直接投资或海外直接投资,是国际投资的主要形式之一。
其基本标志可以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来说明:
“从事获取投资者所在国之外企业的长期利益的投资活动,投资者的目的是能够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拥有有效的控制。
这个定义反映了当今国际直接投资的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国际直接投资:
是指资本输出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依照东道国的有关法规,在东道国单独出资或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创立新企业,或增加资本扩展原有企业,或收购现有企业形成经营性资产,并按照东道国的有关法规和—或与其他投资者所签订的有关投资协议获取该经营资产的经营收益或承担其经营亏损的行为或过程。
也就是说,国际投资,是投资者以拥有或控制国外企业经营管理权为核心,以获取利润为主要目的而进行的投资,这种投资不单纯是资金的外投,而是资金、技术、经营管理知识等生产要素由投资国的特定产业部门向东道国特定产业部门的转移。
国际直接投资的具体形式,包括三种形式:
一是到海外创办新企业(绿地投资);
二是购买外国企业的股票并达到控股水平;
三是利用以前国际直接投资的利润在海外再投资。
从所有权角度划分,国际直接投资主要包括三种基本形式:
一是国际合资经营企业;
二是国际合作经营企业;
三是国际独资经营企业。
简言之,国际直接投资:
指投资者在东道国设立独资企业、合资企业或收购当地企业等形式的国际投资行为。
包括一个国家引进的其他国家的直接投资和在其他国家进行的直接投资。
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引进其他国家的直接投资方式称:
中外合资企业、外资(独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国际间接投资:
国际间接投资又称为对外间接投资或国际金融投资。
国际间接投资是指一国的个人、企业或政府通过购买外国的公司股票、公司债券、政府债券、衍生证券等等金融资产,按期收取股息、利息,或通过买卖这些证券赚取差价收益的投资。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国际间接投资是一种仅以获取资本增值或实施对外援助与开发为目的,而不是以控制经营权为目的,以购买外国公司的股票和其他证券以及提供国际信贷为手段,以取得利息或股息等为形式,以被投资国的证券为对象的跨国投资。
因此,国际间接投资主要包括:
国际证券投资、国际信贷投资两种投资方式。
国际证券投资:
是指一国居民与第三国居民之间进行股票、债券以及其他各种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投资方式。
主要包括股本证券投资、债务证券投资。
国际信贷投资:
是指由一国的政府、银行或由国际金融组织向第三国政府、银行及其他自然人或法人提供借贷资金,后者(自然人或法人)要按约定时间还本付息的一种资金运动形式或投资形式。
包括:
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银行贷款三种形式。
应指出:
无论是国际直接投资还是国际间接投资,二者的最终目的都是赢利。
仍是,作为国际投资的不同方式,又有所区别。
主要表现于四个方面:
一是能否有效地控制国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
国际直接投资的特点是投资者对所投资的国外企业拥有有效的控制权;国际间接投资一般是国际证券市场进行的,因而不够成对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效控制。
二是二者资本移动形式的复杂程度不同。
国际直接投资是生产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或转移,它所体现的不仅是货币资本的国际转移,而是各类生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紧密联系。
国际直接投资过程与在一起,它在确认资产作价、谈判以及实际操作过程等各方面都要比国际间接投资资本移动的形式复杂;国际间接投资的性质则比较简单,它一般仅仅体现为国际货币资本的流动或转移,其过程也相应地比较简单。
三是投资者获取收益的具体形式不同。
国际直接投资主要是获取利润收益,因此其收益随投资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而变化,收益浮动性大。
国际间接投资,主要是获取利息收益、股息收益,因而除了购买少量普通股之外,其收益相对固定。
四是投资者投资风险大小不同。
国际直接投资风险一般要大于国际间接投资。
因为国际直接直接投资一般都要参与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而有些投资项目较长的生产周期必然会导致国际直接投资的周期也较长,诸多难以准确预测的经济、社会因素,因而加大了投资风险,也势必会影响国际直接投资收益。
国际间接投资的风险相对小得多。
因为国际间接投资的周期较短,其投资的收益也相对固定。
以上是二者的主要区别,而事实上,二者之关系又是相互影响、相互交融于实际经济活动中的,它们共同影响着国际收支的平衡。
不论是国际直接投资,或是国际间接投资,它们不仅存在着相互带动关系,而且还能以股权投资、跨国并购、可转换公司债券、债转股以及风险投资等各种途径相互转化。
另外,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间接投资两种均属国际投资、传统投资方式的两种类型之一,国际投资传统方式,还实业投资和金融投资(按投资对象不同划分);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按投资期限不同划分);公共投资和私人投资(按投资主体不同划分)。
(3)新兴的国际投资方式——国际灵活投资
国际灵活投资的概念:
是指不同国家的双方当事人就某一共同参加的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业务达成协议,并采取一些灵活方式进行的投资活动。
这种新兴的国际投资方式是在世界经济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和交往日趋紧密,与此同时,在利益规则的驱使下,各国间在贸易、金融、技术等领域中的竞争也愈加激烈的背景下,国际投资方式也有了不断的创新和发展,并形成了一系列新兴的国际投资方式——国际灵活投资。
其特点是:
在国际投资领域中,它的业务活动并不像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间接投资那样的纯粹的投资活动,而且把投资与贸易活动紧密结合在一起,将投资行为和目的实现隐含在商品或劳务的贸易活动之中。
它们一方面和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间接有着相联系,另一方面又与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技术转让等相融合,并不断适应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而推陈出新。
所以,我们把这种国际投资方式称之为:
国际灵活投资。
因此,国际灵活投资方式的选择日益受到各国的重视。
其主要方式有:
国际灵活投资的方式(有六种)
(1)国际补偿贸易:
是指进口方在外汇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原则上不以支付现汇为条件,而是在信贷的基础上从国外卖方引进机器、设备、技术资料或其他物资,待工程建成投产后,以其生产的产品或者商定的其他商品或劳务分期偿还价款的一种投资和贸易相结合的、灵活的国际投资方式。
可见,国际补偿贸易可以解决国际投资和国际贸易中的外汇短缺问题,被广泛应用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以及发达国家之间的国际经济合作活动。
国际补偿贸易主要有三种形式:
一是直接补偿:
又称产品返销或回购(当前主要形式)。
指进口方用引进设备或技术所生产的全部或部分产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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