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值班站长晋升复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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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值班站长晋升复习
1、生产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处理规定
1、信息报告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者应予以严肃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2、处理事故(事件)要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事故(事件),认真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制定对策,防止同类事故(事件)再次发生。
3、按照事故(事件)损失及对生产造成的影响和危害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30/100/1亿)、重大事故(10/50/5000万/中断24h-)、较大事故(3/10/1000万/中断6-24h)、一般事故(1/3/100万/中断2-6h)、险性事件(0/1/30万/中断1-2h)、一般事件和事件苗头。
4、险性事件构成条件:
1)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2)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3)连续中断行车1小时以上2小时以下;4)列车脱轨;5)列车冲突;6)列车撞击;7)列车挤岔;8)乘客踩踏;9)大面积停电;10)通讯网络瘫痪;11)网络安全事件;12)信号系统重大故障;13)接触网断裂或塌网;14)车站、轨行区淹水倒灌;15)电梯和自动扶梯重大故障;16)桥隧结构严重变形、坍塌,路基塌陷;17)夹人夹物动车造成乘客伤亡;18)列车、车站公共区、区间、主要设备房、控制中心、主变电所、车辆基地等发生火灾;19)运营时间向闭塞分区接入列车;20)运营时间向闭塞分区发出列车;21)运营时间未准备好进路接入、发出列车;22)运营时间未拿或错拿行车凭证发出列车;23)运营时间车辆溜逸,且已经进入正线区间或车站;24)擅自改变客运列车运行方向行车;25)人工组织行车时,未办或错办行车手续发出列车;26)信号升级显示;27)客运列车分离;28)客运列车超速运行;29)客运列车冒进信号;30)客运列车错开车门、未关闭车门开车、运行途中开门、车未停稳开门,造成人身伤害;31)应配备驾驶人员驾驶列车运行时,未配备或配备不具备资格的人员;32)接触网错送电、漏停电;33)列车制动系统失灵;34)运营时间正线或辅助线走行轨断裂;35)运营时间正线或辅助线隧道结构或道床变形,影响安全的;36)运营时间车辆、设备、机房、办公用房、车站、商铺等发生火警,未能及时自救扑灭对客运、正常秩序造成较大影响,关闭车站2小时以上;37)擅自降级或切除车载ATP运行;38)其他(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事件,经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公司安委会)决定列入本项)。
5、一般事件构成条件:
1)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2)连续中断行车30分钟以上1小时以下;3)非运营时间车辆溜逸,或车辆溜逸但未进入正线区间或车站;4)运营时间内屏蔽门(安全门)非正常开启致使人员跌落轨行区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5)单主变电所全所供电中断120分钟以上;6)因错发操作命令或人员误操作,造成断路器跳闸或接触网误停电,影响运营服务;7)因设备故障导致变电所保护拒动;8)错挂、漏挂、错撤、忘撤接地线;9)车厂线路由轨顶到轨底贯通断裂;10)运营时间单个车站照明全部熄灭60分钟以上;11)运营时间行车指挥通讯有线或无线系统中断通讯60分钟以上;12)运营时间单一车站全部自动售票机中断售票120分钟以上或全线60分钟以上;13)设备故障或人为失误,造成客运列车实际运行线路与图定计划不一致(突发应急行车调整除外);14)电梯轿厢滞留人员60分钟以上90分钟以下;15)车站实际的停站并上客的客运列车行车间隔比正常行车间隔增加45分钟以上;16)客运列车实际单程运行时间比正常单程运行时间增加60分钟以上;17)其他(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事件,经分公司安委会或安委办决定列入本项)。
6、事件苗头构成条件
1)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2)连续中断行车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3)非运营时间向占用线错接入车辆;4)非运营时间向占用线或区间错发出车辆;5)非运营时间未准备好进路接入、发出车辆;6)非运营时间未拿或错拿行车凭证发出列车;7)擅自改变非客运列车运行方向行车;8)非客运列车冒进信号,或调车冒进信号;9)非客运列车超速运行;10)未经允许应停站载客列车未停站通过;11)擅自切除客运列车的车载安全装置开车;12)未撤除防溜措施动车;13)错发、错传、漏发、漏传调度命令,耽误列车运行;14)因行车有关人员违反劳动纪律漏乘或出乘迟延,耽误列车运行;15)未经允许列车搭载乘客进入非运营线路;16)不具备载客条件的列车上线运营;17)车站紧急停车装置失效或列车达到紧急制动条件时信号保护装置未触发紧急停车模式;18)客运列车车门夹人夹物,设备已检测到,但旁路车门动车,未造成人员伤害;19)操作不当或客运列车客室、车站设备设施不良,造成人员伤害;20)设备设施超限,车辆超限、装载货物超限、货物装载不良开车;21)错办、误办工作票;22)运营时间设备、设施、备品脱落或掉入轨行区,影响行车的;23)未办理请点手续,进入正线或辅助线轨行区或试车线;24)轨行区内无施工许可作业,或作业人员、物料设备超出施工防护区域;25)施工清场不彻底或轨行区内应撤除的设施、设备、物料、标志未及时撤除影响行车的;26)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相关设备,或无证违章操作安全相关命令;27)未经许可进入有限空间,或特种作业未经许可、未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28)电客车误进出供电区;29)未验电即挂地线;30)供电系统(含接触网)操作中发生漏送电、错停电,或非正常单边供电;31)因房屋、隧道漏水,没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影响变电、通信、信号设备正常使用;32)正线给水主管、消防主管爆裂;33)运营时间单个车站正常照明全部熄灭60分钟以上;34)运营时间单个车站照明全部熄灭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35)空调季节单个车站环控系统故障停机连续时间24小时以上。
空调季节集中冷站故障停机连续时间12小时以上;36)行车指挥的无线通讯系统或有线通讯系统中断2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37)运营时间单一车站全部自动售票机中断售票60分钟以上120分钟以下或全线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38)运营时间单个车站进闸机或出闸机全部故障30分钟以上;39)事故的监控录音、录像资料或系统数据未按规定存储或缺失;40)涉及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的隐患未采取临时防护措施;41)人为原因造成自动消防设施误动作、在紧急情况下不动作,或在操作过程中出现明显失误;42)自动消防设施在紧急情况下失效,不能正常启动;43)自动消防设施因检修或故障不具备相关监控功能的情况下,未及时通知相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44)气体灭火系统误动作,造成喷发;45)电梯轿厢滞留人员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46)车辆、设备、机房、办公用房、车站等发生起火冒烟险情,在处置过程中出现明显失误,或对客运、正常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47)车站实际的停站并上客的客运列车行车间隔比正常行车间隔增加30分钟以上;客运列车实际单程运行时间比正常单程运行时间增加30分钟以上;48)其他(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事件,经分公司安委会或安委办决定列入本项)
7、发生事件苗头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后,事故(事件)相关部门在12小时内提交事件经过书面记录,48小时内完成部门分析报告。
8、事故(事件)责任判定的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以规章为准绳。
9、生产安全事故(事件)责任按责任程度分为全部责任1、主要责任0.5-0.99、次要责任0.2-0.49、一定责任0.01-0.19、同等责任和无责任等。
按责任关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管理责任、领导责任等。
10、
2、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方针
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分公司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为:
车站、区间隧道、OCC、地铁车辆、工程车辆、主变电所、车辆检修库、车辆运用库、档案室、资料室、危险品库、材料总库及物资仓库。
3、动火作业:
因工作、施工需要,在分公司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内进行焊接、热切割及使用喷灯、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4、消防器材:
指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空气呼吸器等可移动式非系统性的消防设施。
5、消防设备、设施:
指除消防器材外其他不可移动式系统性的消防设施。
6、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a)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b)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c)掌握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常识,发生火灾时及时引导乘客安全疏散;
d)发现火灾时报警和扑救,并保护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7、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c)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有效;
d)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e)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在岗情况及持证上岗情况;
f)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情况;
g)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8、分公司总体的火灾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由安全应急部负责,各部门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组织。
9、火灾应急预案应遵循统一指挥、逐级负责、快速反应、配合协同的原则
10、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按照火灾应急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其他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11、火灾处理
1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任何人都有义务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同时应当为应急消防救援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2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地点的消防责任部门有义务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3、行车组织规则
1、行车组织工作应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坚持高度集中、统一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
2、列车运行图是行车组织工作的基础,《列车运行图》以运作命令的形式发布执行,列车运行图应至少保存2年。
3、列车正常情况下应按双线单方向组织运行,实行右侧行车制
4、书面命令
a)线路限速或取消限速;b)封锁、开通线路;c)按施工计划开行调试列车、工程车;d)行调认为有必要记录的上述以外的命令。
5、口头命令
a)运营期间改变行车组织方法;b)临时加开或停开列车时;c)客车推进运行、退行、反向运行;
d)载客列车越站运行;e)客车清客;f)变更列车进路;g)列车驾驶模式变更为降级模式;h)正线列车救援时;
i)准许列车越过引导信号或禁止信号时;j)车站执行计轴预复位、道岔强转、限速清除、全站解锁解封、引导总锁。
6、书面命令号码按号循环使用,每一循环内不得跳号、重号使用;口头命令按日循环,每一循环内不得重号使用。
命令号码采用三位数字表示,分配如下:
a)值班主任使用:
001~099
b)行调使用:
101~199(口头命令),201-299(书面命令)
c)电调使用:
1)变电所、接触网操作倒闸命令,命令号:
301~399
2)变电所、接触网施工作业命令,命令号:
401~499
d)环调使用:
501~599e)值助使用:
601~699f)场调使用:
701~799
7、行车组织方法(行车闭塞法)由高至低分为移动闭塞法(行车凭证为车载允许信号)、进路闭塞法(行车凭证为地面信号机显示的允许信号)、电话闭塞法(行车凭证为路票)。
8、一个联锁区联锁失效时可启用电话闭塞法;当两个及以上的联锁区联锁失效,可视情况启用电话闭塞法或采取停运措施。
中央及车站信号系统均无法对一个或多个联锁区内运行列车进行监控时,可启用电话闭塞法。
9、信号控制权下放的条件
a)中央信号设备故障时;
b)进路无法自动触发,且预计30分钟内无法恢复时;
c)车站进行运营前检查时;
d)施工检修需要时;
e)行调认为有必要时。
10、信号开放后,除发生危及行车、人身安全外,原则上不准取消接近锁闭的进路。
11、客车标志规定有:
贵阳地铁徽记、车辆编号、标志灯等
12、每日运营前检查时,行调检查当日列车运行图的装载情况。
各车站和车场检查内容如下:
a)线路出清情况;
b)设备是否正常;
c)行车人员是否到位;
d)行车备品备件是否齐全、完好;
e)当日运用车安排及司机配备情况。
13、显示手信号的地点及时机
a)通过列车,在看见列车头部或前照明灯光开始显示,应待列车头部越过信号显示地点后方可收
回,显示地点为:
来车方向站台门端门外(轨行区侧)。
b)停站列车,在看见列车头部或前照明灯光开始显示,应待列车停稳后方可收回,显示地点为:
站台头端司机立岗处。
c)停车信号:
得到命令后显示,应待列车停妥后方可收回,显示地点为:
列车所需停车位置。
d)发车信号(或好了信号)显示,必须在确认列车已经启动后方可收回,显示地点为:
列车前进方向第二个车门处(好了信号显示地点:
事件处置完毕后就近显示)。
e)引导手信号,在看见列车头部或前照明灯光开始显示,待列车头部越过信号显示地点后方可收回,显示地点为:
来车方向站台端门外(轨行区侧)。
f)道岔开通信号,道岔位置正确,进路准备妥当后,向司机显示道岔开通信号,必须在司机鸣笛回示后方可收回,显示地点为:
现场安全区域。
14、关于报点的规定
中央信号设备正常时,车站可不向行调报点,但载客列车在站增晚60秒以上时,车站及司机要向行调报告原因。
人工报点规定如下:
a)到达时刻,以列车在规定位置停稳时为准;
b)出发时刻,以列车尾部出清站台为准,车场出发以在出场信号机前规定的停车位置启动后不再停车为准;
c)通过时刻,以列车最前部通过出站信号机时为准。
15、遇下列情况,行调应人工铺画列车运行图,各联锁设备集中站须向行调报告列车在本站的到、发时刻。
a)中央信号系统故障时;
b)信号系统自动铺画列车运行图功能不能实现时;
c)一个联锁区联锁失效时,故障区域内所有站及故障区域外两端站须向行调报点;
d)两个及以上联锁区联锁失效时,故障区域内联锁设备集中站及故障区域外两端站须向行调报点
16、在正线发生下列情况,按调车方式办理。
a)信号联锁失效情况下终点站站后折返;
b)折返站站后道岔、计轴故障,影响列车正常信号模式折返时;
c)组织列车跨线作业,遇联络线信号无法开放时。
17、越站原则
1.首班车、末班车及乘客无返乘条件的列车不得越站。
2.同方向连续两列载客列车原则上不得在同一车站越站。
3.载客列车不得连续越两个及以上车站。
4.换乘站不得组织客车越站。
5.自动、人工广播同时故障不得组织客车越站。
18、区间疏散:
当客车遇紧急情况或迫停区间预计超过30分钟时,应组织区间疏散
19、道岔故障
1道岔状态显示异常或不能转动影响行车时,行调先扣停列车,通过重排进路或单操单锁两个来
回尝试恢复,仍无法恢复立即通知设备部门抢修。
2优先使用变更进路,若无法使用变更进路时,行调组织现场人员将道岔钩锁在正确位置,确认
具备行车条件后方可组织行车,通过故障区域的首列车限速25km/h。
3道岔故障时(非列车冲标或冒进信号导致的道岔故障),当列车头部已越过道岔或列车压在道
岔上按以下流程办理:
1 行调组织车站下轨行区确认,道岔位置正确、尖轨密贴,对故障道岔加钩锁后可组织列车限速15km/h通过该道岔。
2 道岔位置正确、尖轨密贴,但无法加钩锁时,现场人员将道岔安全节点断开后行调组织该列车限速5km/h通过该道岔,司机须加强监控。
3 现场人员无法确认道岔位置是否正确、尖轨是否密贴时,行调通知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处置。
列车发生挤岔时严禁擅自动车,行调应通知设备维修人员现场确认安全,具备动车条件后方可组织该列车动车。
20、线路积水按下列规定执行。
1当积水低于轨底时正常速度运行。
2当积水浸到轨底时,该区段限速40km/h运行。
3当积水浸到轨腰时,该区段限速25km/h运行。
4当积水漫过轨面时,该区段不得通过。
四、1号线行车组织细则
1、限界
一切建筑物,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侵入地铁建筑限界;一切设备,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侵入地铁设备限界;机车、车辆无论空、重状态,均不得超出机车、车辆限界。
站台边缘至线路中心线的水平距离为1500mm。
2、疏散平台
1疏散平台沿线路正线区间行车方向左侧设置。
疏散平台设置范围为全线所有正线区间轨行区(人防门、防淹门、配线等影响区段不设置)。
2疏散平台顶面距离轨面高度900mm,平台宽度一般地段不小于700mm,困难地段不小于550mm,上下行共用的疏散平台宽度一般地段不小于1000mm,困难地段不小于800mm。
3、线路
1号线线路起于窦官站,止于小孟工业园站,线路全长34.95km。
线路分为正线、辅助线、车场线(车场指金阳车辆段和小河停车场的统称,下同)。
辅助线包括折返线、渡线、出/入场线、停车线、安全线、尽头线、联络线等。
1号线正线线路最大坡度为28‰
4、车站
1号线共25座车站,其中地下站20座,地面站1座(下麦西站),高架站4座(窦官站、老湾塘站、雅关站、小孟工业园站);车辆段1座(金阳车辆段),停车场1座(小河停车场),OCC设在林城西路站附近。
最大站间距为3867m(贵阳北站至雅关站),最小站间距为601m(八鸽岩站至北京路站)。
5、信号系统
正线使用北京交控公司的基于波导管和自由波无线通信的移动闭塞信号系统(CBTC),分为以下四个子系统:
a)ATC列车自动控制系统(包括ATP<列车自动防护系统>、ATO<列车自动驾驶系统>和ATS<列车自
动监控系统>);
b)DCS数据传输子系统;
c)CI计算机联锁子系统;
d)MSS维护支持子系统。
6、区域控制器(ZC):
正线5个ZC集中站各一套(下麦西、国际生态会议中心、雅关、河滨公园、小孟工业园)
应答器:
分为有源应答器和无源应答器(固定应答器),列车通过应答器进行安全可靠的定位检测。
有源应答器包含可变应答器(VB)、填充应答器(IB)和环线应答器(LDR)三种,其中可变应答器和填充应答器硬件一致;
可变应答器:
布置在进路始端信号机前,向经过的点式列车发送点式MA信息;
填充应答器:
用以复示前方信号机的状态信息,根据牵引计算的结果进行设置,用以提高线路
的通过能力;
固定应答器:
用于列车出场时的轮径校正、列车初始化、精确停车、重新定位、位置校正;
环线应答器:
用于防止司机误操作导致的闯红灯、提高点式级别下的折返效率、列车出场升级;
7、计算机联锁子系统(CI)
a)联锁设备主要包括:
道岔、信号机、计轴、联锁机。
b)信号机设置
1)正线不设进站信号机,只设阻挡信号机、道岔防护信号机、出站信号机、区间信号机;
2)正线除了线路终端的阻挡信号机外都具备开放引导信号的功能。
c)正线信号与其它信号的接口:
金阳车辆段与下麦西站、小河停车场与小孟工业园站、1\2号线
联络线采用基于敌对照查的联锁关系。
d)计轴系统:
实现对轨道区段的空闲/占用检测。
1)计轴点:
1个计轴点配置1个车轮传感器,用于探测车轮轴数及运行方向。
计轴点设置原则是:
1个计轴区段的所有能够通过列车的端头都必须设置计轴点;
2)计轴区段:
相邻计轴点之间或计轴点与轨道末端之间的轨道区域(该计轴点为终端计轴点)为1个计轴区段。
在CBTC模式下,根据计轴区段长短的不同,1个计轴区段可被虚拟划分为几个逻辑区段,1个逻辑区段的长度不少于1列客车的长度。
8、低压配电系统:
由动力系统、照明系统、EPS应急电源系统组成。
9、车辆编号规则:
车辆编号为六位数,前两位为线路号,中间三位为车组号,最后一位代表车辆类别号(1-6)
10、车站冷源系统:
由冷水机组、冷却塔、冷却水泵、冷冻水泵及附属管道和阀门组成。
车站冷源系统设备采用三级控制,即中央控制、车站控制和就地控制,就地控制具有最优先权
11、车站通风系统由隧道通风系统、车站公共区通风空调系统(大系统)、车站设备管理用房通
风空调系统(小系统)组成。
12、综合监控系统采用两级管理、三级控制的体系结构,两级管理即中央级管理和车站级管理,三级控制即中央级、车站级和就地级控制功能。
13、给排水系统分为给水系统和排水系统。
给水系统包括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和消防给水系统。
排水系统由污水系统、废水系统、雨水系统组成。
14、给排水系统的功能有:
提供地铁运营所必须的生产、生活、消防等用水;收集排出生产、生活、消防等产生的废水,污水及地下结构渗漏水,雨水等;提供完整的水消防系统,保证地铁的安全,正常运营
15、1号线防淹门共8樘,在中山西路站大里程端、河滨公园小里程端、河滨公园大里程端、火车站小里程端上下行各设一樘。
防淹门操作有三种方式:
车控操作、现地操作、机械操作。
a)车控操作是在车控室的IBP进行操作;
b)现地操作是在防淹门控制室的控制柜上进行操作;
c)机械操作是防淹门在IBP操作与控制柜操作均失效的情况下,对现场门体进行的纯机械操作
16、列车服务号段划分如下:
a)图定列车:
001-499;b)临时载客列车:
501-699;c)图外排空列车:
701-799;
d)工程车:
801-849;e)调试列车:
851-899;f)救援列车:
901-949;g)专列:
951-999。
17、除施工检修需要外,联锁站以下命令须经行调同意后方可操作。
a)控制权转换;b)信号机封锁及解封;c)限速清除;d)区段封锁及解封;e)开放引导信号及引导总锁;
f)强转道岔定(反)位;g)人解进路;h)区故解;i)全站维修点灯;j)道岔单锁、单解。
18、ZC故障的处理
1行调确认ZC故障后,通知相关车站站控并执行“限速清除”操作,车站及时重开关闭的信号机,在相应的影响区域降级至点式ATP(ITC)级别组织行车。
2司机接到行调的调度命令后,停在车站的列车降级至点式ATP(ITC)级别行车,在区间运行的列车产生紧急制动时,司机报告行调并按其命令行车。
19、客车过标
客车到站停车,车门与站台门的误差不得超过0.5m。
若超过0.5m,需要客车退行对标。
1客车过标未超过5m时,司机确认安全后,自行按CM模式,限速5km/h对标后报告行调。
2客车过标超过5m,行调视情况组织该车退行或继续运行至前方站,需退行对标时,司机请求切除ATP对标,得到行调批准后,方能切除ATP,限速10km/h对标;整列出站需退回车站时按照行调命令执行。
六、施工检修规则
1、正线轨行区:
行调管辖的行车区域属于正线轨行区,具体包括:
a)沿线隧道、围墙、栅栏等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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