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星级酒店财务部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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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星级酒店财务部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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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星级酒店财务部管理办法
财务部管理办法
程序名称:
财务部门概述
编制者:
财务总监
审核者:
财务总监
批准人:
总经理
关系人员:
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会计部经理、营运会计部经理、成本控制部经理、采购部经理、电脑部经理
政策:
配合酒店的完善设备和正常运作程序,提高酒店的服务质量和经济、社会效益。
目的:
保持与酒店的操作管理程序上的正常运作,提高酒店的服务质量和物质保证。
合理安排资金,以利于资金的回笼。
程序及标准:
财务工作在以交叉监督,钱账分途的控管概念下,主要业务面分为前堂会计和后台会计两个方面,业务分工亦以此为界划分。
前堂财务的业务和分组架构较为稳定,后台财务则因应酒店的规模和管理模式的需要而有不同的设置。
做到合理的安排资金,适当的成本控制,合理的采购价钱,从而达到以最低的成本获取最高的经济效益。
前堂会计工作由审计部经理负责具体实务,下辖前堂收银账务、餐饮收银账务和夜班核数等三个分支部组等直接面向客人的前沿会计事务。
审计部经理直接向财务总监上报。
后台会计分为物料管理和账务管理两大部份,负责除前堂财务以外的其它财务管理业务工作。
物料管理由物料经理分管,其下设有采购和成控两个分部,负责采购控制和仓库管理及成本核算事务。
物料经理向财务总监直接上报。
账务管理由财务总监分管,下辖信用管理、计算机管理和会计部。
以会计部为主干,信用管理和计算机管理在一些情况下,亦有直接归向财务总监上报。
会计部负责管理酒店的账务会计工作。
(实务工作由会计部经理负责,下设会计部副经理,协助处理日常账务会计事务。
)是财务会计系统的中枢。
为使会计事务顺利运作,会计部按账务工作需要,分为下列五个工作分类。
统承五个分类,总账管理和报表编制由会计部副经理负责,由会计部经理主管。
部门名称:
财务部管理办法
编制者:
财务总监
审核者:
财务总监
批准人:
总经理
部门简述:
财务管理办法为酒店在财务管理业务上,除财务会计制度以外的业务运作规条.本管理办法所包括的规定内容,酒店所有员工必须绝对遵守,不得违犯,或以任何形式蓄意背离原意,以致虚应或走样.
隶属部门:
财务部
部门职能
财务管理办法的内容,包括各项管理办法的细则都是财务管理业务上用以规范业务运作标准,使用符合酒店业务运作要求.这些管理办法的制定,在原则和方向上,应依循和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精神.如遇财务管理办法与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内容产生矛盾或不一致时,应以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部份应停止执行并由酒店的财务总监,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作出修订,并于当月内报回管理公司备查.财务管理办法的内容包括:
一、现金管理办法酒店的资金收支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办法管理。
违反本制度所规定将按财务法规和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并追究应负的经济责任。
1.酒店的所有收入包括往来资金和现金和营业收入,除按规定留存的备用金存放在酒店内规定的贮存处,作为周转资金外,均应存入酒店在中国银行的账户内.
2.上述账户的提取款项须由总经理(或他的代表),作为组和另一位由董事会指定负责人(或他的代表)作为组,经具组和组每组各壹人,共两人的会签,并加盖酒店的支票专用章方可提取.
3.上述银行账户的支票专用章由总出纳保管.所有的支票必须要经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在支票上加盖银行账户私章,后总出纳方可给予加盖支票专用章.
4.上述银行账户的支票由银行领出后,经总出纳登记后由应付账款会计保管并凭经有效批准的付款要求通知单填写支票.不符本项规定的任何情况,应付账款会计不予填写支票.
5.酒店的所有营业现金收入均按酒店的"营收现金管理办法"办理,违反者按财务法规,和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并追究应负的经济责任.
6.按本管理制度存放在酒店内的周转资金规定为:
总出纳手存备用金总出纳的备用金,仅作为本制度规定的其它备用金的报销回填,和支付零星现金支出.外币兑换备用金前堂收银处的外币兑换备用金,除受酒店规定管控外,同时必须遵守银行对代办外币兑换业务所订立的有关规定,并只作为外币兑换代换点的外币兑换业务专款,不得挪作其它用途.收银员零找备用金各收银处的零找备用金,只作为收款业务中回找给客人的专用备用金,并应按规定在每班交接班时,由交接双方核点交接.不得截留滞交.邮资备用金前堂部接待处的邮资专用备用金,允许以邮票和现金形式同时保管,但只用作提供给客人的代邮服务专用,不得挪作其它用途.现金和邮票的总和应与备用金规定的固定额度相符.采购部备用金采购部的备用金,规定只作解决酒店零星现购以应业务所急.专用备用金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的同意,在特殊情况下个别部门可获拨留不超过人民币壹仟元以下的临时专用备用金.专用备用金在事完毕后或被通知回缴时必须实时交回.
7.所有备用金、包括总出纳的备用金均采用随用随报的回填办法控制.除总出纳的备用金按实际支付,并具经财务制度规定批准的报销凭证向应付账款会计办理手续,开出支票由银行账户存款回填补充外,其它所有的备用金的报销回填,均应在办公时间内在总出纳的办公室办理回填事务.所有备用金均采用报销回填的定额控制方法,使备用金固定在规定的额度,不得随意增减.所有备用金额度的变更,均须获财务总监和总经理的批准.
8.采用现金零星采购和其它经财务总监批准的业务费用,所产生的借支,包括现金和支票的借支,除旅差费借支,允许在休假日的第三个工作天内报销外,其它借支均应在借支日起计的三个工作天内办理报销,并退回未用现金余额.会计人员对未按本项规定依时报销的任何借支事项,应即时报请财务总监处理.追究有关当事人,对经财务人员通知,仍不及时办理报销或不缴回未用现金余额的,以挪用现金处理.
9.酒店所有费用的报销,均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加签后送财务管理会计部办理酒店规定的财务审批手续,经获批准后在总出纳处领取或退缴现金.
二、营收现金缴纳的管理办法酒店对营收现金采用钱、帐分途的管理方法.有关控管方法按以下程序执行,所有人员均应绝对遵守本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违反者将受纪律处分,以至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
1.夜班核数员、前堂收银员、餐厅和其它营业点的收银员均应在下班时将各该班次的账单点核清楚,并完成各该班的营业收入报告.账单和有关报告应于下班后第一时间交到各该班次的当值领班的办公室,以便在初步核查后转夜班审核组进行随后的帐务工作.现金部份应于下班前,在第三者见证下投入设在前堂收银办公室内的投放式现金投纳保管箱内.
2.每一班次的收银员在完成帐表的核查工作后即应将其所持现金中应属零找备用金的部份划出,点核清楚后存入由其个人保管的零找现金保险库内加锁存储.在减去零找备用金的额度后应属该班次的现售所得的现金收入,则按第1.点和第4.点的规定,投入投放式现金投纳保管箱.
3.每班的现金收入必须与各该班的营业报表内所统计的现金销售额相吻合.如有任何差异应实时查明,差异部份不论是超出或是短缺均应如属填报,记录在收银员报表内的现金超短栏内上报,不得隐瞒.
4.现金收入应在该班当值领班或前堂收银员当面见证点算清楚后,实时在缴纳封袋上如实填写清楚,并在该见证人的见证下封好缴纳袋,并在袋口骑封加签,然后实时投入现金投纳保险箱中.收银员和见证人均须在投缴记录表上同时加签.所有封袋必需使用香糊,或胶水封口,不准使用透明胶或订书机封钉作为加封,未依循本项规定进行者,除对因此引起的所有后果负全部责任外,并将被视作蓄意违反本管理办法,遭受纪律处分.
5.所有投缴事项必须即核、即签、实时投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缴款人和见证人均有责任监督对方按本规定的条款完成规定的事项和核签,对不按规定操作而引致的后果,双方均负同等责任,受同等处分.
6.对于不按规定要求,在没有见证下,独自封袋投箱者,除因此引致的后果全部由其个人负责外,还应按触犯部门规章制度论,初犯者予口头警告,蓄意再犯者给予书面警告,以至最后警告.
7.缴纳人和见证人不按规定,没有当面点核,或不认真点核而造成的过失,按第六项的规定同等处分.
8.违反第四项内容规定的任何情况者亦应按情节给予与第六项规定相同程度的处分.
9.收银缴纳登记表的每一栏,均应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完成要求填入的数据填写,并在规定的栏位加签,不得有遗漏,错填.其中因错写需要更正的,应用横线划去,再在其上方写上正确数据,然后由缴纳及见证双方加签.违反本项规定者按与第六项相同的程度给予处分.
10.每一班次的领班和主管应对各该班次收银员的现售所得现金的缴纳情况加以检查,保证所有现金收入款项均已缴纳入库.所有收银员必须办妥缴纳现金收入,并完成各该班次的报表及帐务后,方可下班.每一班次的当值领班均应对收银员缴纳登记表进行检查,并对出现不完善的情况实时查明原因,并将情况通知在班的上一级主管人员,若当时未有直属上级主管时,应向当时财务部在酒店当值的其它主管人员报告.
11.收银缴纳登记表未端的缴纳封总包数及缴纳封中是否有破损的情况,由总出纳在第二天与见证人共同打开保险箱取出缴纳封袋时按实填写.实际包数或封内的缴款如与登记表所载情况有出入时,若当时办公室还有第三者在场时,应请第三者(前台收银处24小时均有人员当值)作证,并第一时间报告上级主管处理.
12.若当天所有缴纳封均未有破损时,破损封数目的字段应加“/”斜线删除.若封袋有破损时,应将该等破损封袋的情况注明,并按第十一项的规定处理.
13.总出纳及见证人均须在登记表上加签,任何一方漏签,另一方未能予以提醒,均属疏忽责任.
14.收益审核每天均应在总出纳完成缴款点核后,检查经总出纳和见证人加签的登记表,并与收入报告的现售总额核对.保证该天的现金收入确已无误入库.如有差异应实时与总出纳共同查明原因.切不可拖延,以致增加核查的难度.
15.总出纳在点核所有缴款后,应将各收银员的缴款情况,按实在总出纳的每日现金日报表内加以记录,并将副本抄送收益审核查对.
16.收银员缴纳报告(缴款封)应予保存不少于12个月,收银缴纳登记表应予保留少于18个月.总出纳每日现金日报表应作为辅助帐表并由总出纳加以保管.
17.总出纳应对各收银员的零找备用金按第19点的规定进行不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具体时间应按营业情况决定,但不得预先通知.
18..收益审核应对在岗收银员进行不定期的现金(包括备用金和当时的营业现金)检查,所有检查均应按营业情况考虑,避开高峰期,在不预先通知的情况下进行.此项检查每月应进行2次以上,并须依照第19点的规定进行.
19.第十七及第十八项的检查均应留有记录,记录应有检查人员和收银员双方的加签,以确证当时的检查结果.为保证检查在公正和认真的情况下进行,所有的现金检查,均应具备第三者作为见证,整个检查过程应在见证人监督下进行,并由见证人在双方人员在检查记录上加签后,最后加签证明.
20.本管理办法得由酒店财务总监,按酒店业务和执行情况不时加以监察,并于必要时按实际情况给予修订,修订本应于当月内报回管理公司备案.
三、发票管理办法为使酒店对发票的使用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酒店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违反者除按违反酒店员工手册的规定给予严格处分外,将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应负责任.
1、店使用由税务机关统一的发票,由出纳主任凭发票领购簿和规定的文件及财务专用章向税务机关领购发票,并负责保管和控制使用,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使用情况.
2、所有发票由出纳主任设立登记本记录和控制使用.在加盖财务专用章后,由各岗位点的收银员向出纳主任直接办理领出和缴销.
3、收银主任和收银副主任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监督和指导各岗位点的收银员严格遵守发票的使用和缴销.在发现有违反规定时,应立刻通知出纳主任协同调查并报会计部经理处理.
4、发票必须顺序、按时限使用,不得折本跳页.
5、发票的开据,必须逐档、如实,全部联次一次性开据,不得单联填写,不准涂改、撕毁,如有作废,应注明原因,整份完整保存缴销.如发生丢失、损坏必须实时报告候查.
6、发票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为其它单位或个人代开,只限对经营业务收取款项使用.
7、任何情况不得携带或以任何方法将空白发票带离酒店.
8、会计部经理和会计副经理必须定期检查发票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监督和责成出纳主任、收银主任完善和防止可能出现的疏漏.
9、购买商品和其它付款事项,应向收款方取得发票,该等发票必须具税务机关规定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并由收款方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并经开票人签字方可接受.
10、发票必须符合有关税务规定,内容不得涂改.
11、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接受,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12、所收发票金额应与交易事项的金额相符,在正常情况下,发票应直接开给酒店,如有特殊情况,应具报告说明,并经财务总监批准,方可给予报销.
13、发票的商品或服务内容应与交易事项相符,不得串通开票单位虚构作假,以相同金额发票充额顶替.
14、财务人员应以交来发票核销各项报销事项,除按报销制度和其它有开规定办理的定额包干事项外,所有报销事项均按有效发票办理报销事务.
四、支票保管和使用管理办法酒店银行账户的提存和支票使用采用双签和加盖专用印鉴的多控方法,以保银行存款和支票使用得到合理和有效的监控.以下的设定仅供参考,各酒店可按实际情况设定有效的授权签章人员,但应切实保障加签人员有能力不受不必要的干扰,有效监控银行存款和支票的使用,并按下列规定管理;
1.银行账户的款项提取须由总经理(或他的代表)和另一位经授权人员盖章,并加盖酒店的财务专用章方可提取.
2.财务专用章由财务副总监保管.支票由出纳主任保管.在任何情况下对未具备经财务总监批准的有效支取凭证下,不得填制任何支款支票.
3.支票由出纳主任凭留存银行印鉴从银行领出后,由出纳主任设本登记保管,并凭经有效批准的付款要求通知单填写支票.不符本项规定的任何情况,不予填写支票.
4.付款要求通知单由要求付款人按要求填写,内容包括收款单位/收款人名称;大、小写金额;付款方式;要求付款原因,经部门主管核实加签后,联同有关凭据送会计部经理进行财务审核.通过财务审核的付款要求通知单由会计部经理送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并转出纳主任填写支票.对不符合财务审核要求和不获批准的付款要求通知单,在注明理由后退回原提出付款要求部门.
5.出纳主任须严格按要求保管和开出支票,对未经批准的付款要求不得开出支票.
6.开出的支票必须写明收款人或收款单位的名称、金额、日期和用途.不得使用空白支票作任何用途,或将空白支票带离酒店.
7.因业务确有所需,不能确定实际金额的情况,允许在填写收款人,及用途后,开出限额支票.按本项规定开出的支票,领出支票人必须在一个工作天内,将使用情况报回出纳主任,办理财务手续.
8.支票必须使用墨汁或炭素墨水填写.金额、用途和收款人不得涂改,其它事项的更变,必须加盖与留存银行印鉴一致的印鉴.
9.因故取消或作废的支票必须注明原因,并在支票上明显位置,用大号字标上"作废”字样.作废的支票除按上述规定标注外,应按号与同号存根一并钉存备查.
10.支票在使用前应按银行原钉装保存,不得折本使用.支票页在使用前必须与存根联保持原状,不得撕离.
11.支票本存根上的各项数据应与开出支票一致,各栏数据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留空.
12.支票必须按从银行领出的先后次序顺号使用,不得跳页跨页使用.
13.已经整本使用的支票本的存根必须按票号和日期封存保管备查,并按有关制度的规定期限保存.
14.酒店对支票的使用除须符合本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外,尚应遵守开户银行对支票使用的各项要求和有关守则.
15.如当地政府有订立支票管理法则或规条的,应按有关法则和规条修订本管理办法.并于修订当月报回管理公司备查.
16.本管理办法的内容如遇酒店与管理公司所签订的管理合同中,有关财务管理的条款有不一致的规定时,应按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修订.并于修订当月报回管理公司备查.
五、客用保管箱管理办法
1.酒店设有客用保管箱免费供给酒店住客使用,保管箱由前堂收银处负责管理,并按以下规定实施管理,以保障客人贵重财物的安全保管.
2.客人有贵重物品存放,须在前堂收银处填具保管箱使用登记卡办理开保管箱手续后实时领取"客用匙"。
3.预留之"客人认可签名"请使用与住客之旅行证件之签名一致之式样,不可采用太简单的签字以确保住客之利益。
4.对于酒店认为太简单的签名式样,前堂收银员应礼貌要求客人改用较为安全及不易仿习伪签之签字式样。
对此类太简单的签字式样,前堂收银员可以不予接纳。
5.贵重物品存放及开设保管箱后存储或提取物品,应凭在保管箱使用登记卡预留之"客人认可签名"办理核证签名后,方可由前堂收银员安排进入保管箱室,保管箱不得转让或借与他人使用。
6.前堂收银员对所有物品的存储及提取,务必由登记开保管箱的客人亲自到前堂收银处亲自办理,非登记开设保管箱的客人本人或签字核证不符时,前堂收银员不得给予办理提储事务,不可允许无关人等进入保管箱。
非经财务总监批准,保管箱登记卡不准携离前堂收银处。
7.酒店对客用保管箱的管理必须特别小心慬慎,不可掉以轻心.除应指定专人监督前堂收银员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的各项内容外,财务主管人员应定期及不定期对管理业务进行检查,并留有记录供作核查.
8.客用保管箱一般备有两套保管匙和客用匙.酒店应将其中一套在保安人员见证下予以销毁,只可保留一套在用.以免在锁匙控制方面出现不可挽救的漏洞.
9.保管匙只可由长驻前台的高级主管人员保管,不可随意落入收银员手中.如酒店员额确实不足时,则应指定每班单一由其中职级较高的一名收银员持有,且应在每班交接时在长设的固定专用记录本上,由双方签收交接.以保证保管匙在任何情况下,不落入第三者手中.
10.客用匙除在客人领用期间由客人保管外,.前堂收银处应设有客用保管箱匙投放箱,在客人退箱时,由客人亲自投入箱内,并在保管卡的退匙栏加签证实.酒店任何员工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任何时间、地点持有客用匙.更不得替任何客人暂时或长时间保管客用匙.
11.客用保管箱匙投放箱应使用V型投匙口,投匙口仅可容客用匙投入而不能以任何方法从投放口取出.投匙箱取匙口应加匙管控,该匙应由收银总管以上一级的人员持有,并每天根据退箱控制表点查退回的客用匙,并重新用匙封袋封好,交回未用客用匙控制箱内锁好.并在记录单上由双方加签确认作实.所有回收的客用匙经点核无误,重新封袋后,应由该主管人员在封口骑缝加签.
12.前堂收银处应设有客用保管理控制箱,专供用以存放未由客人领用的客用匙.此专用控制箱不可与酒店自用匙控制箱混并使用,以免万一出错造成难以估计的损失.
13.存放在控制箱内的客用时,必须全部封袋完好无任何破裂情况.如残破应实时查明原因,追究该班经管人员.有关客用箱在事件未查明原因前,不得发给客人使用,以免责任不清.
14.除使用客用保管箱登记卡,每次核对客用签字无误方可控管外,酒店对在用和未用的客用匙,应分别设有固定记录本,记录管控和使用情况,并在每一次交接班时,由双方逐个匙号点查,签收交接.接收人对客用匙的保管负有绝对责任.点查范围应包括匙号是否存在,封袋是否完好.封袋是否未被以任何方法折封,骑封口加封是否正常,是否为原封袋人签字,封袋内是否确为客用匙.
715.客用匙在交付客人使用时,封袋应完好无裂,封袋加签未有变位.收银员应提醒客人检查,并在客用匙登记和封袋上加签证明.
16.经客人加签的封袋应随使用登记表一并存放,交回主管人员检查.
17.由于酒店只保留一套客用匙在用,故在万一客人丢失客用匙的情况下该保管箱已无正常方法可以开启.只能采用钻锁爆箱方能取出箱内物品,有关费用在客用保管箱登记卡中,应予列明以免产生争执.万一出现此情况时,爆箱应在保安人员见证下进行.
18.客人离店后如在保管箱内遗留财物,酒店凭予以保管,以30天为管期.酒店可应客人请求将遗留物品送回,一切费用由客人自付,客人报称遗留的财物,如与酒店开箱后发现的实际财物不符,或财物寄回途中有损失或损坏,酒店概不负任何责任。
19.客人离店后30天内在保管箱内所遗留财物,每天须付人民币(¥xx)元.。
20.离店后超过30天客人仍未与店联络要求索回所遗留财物,酒店有权以酒店认为最适宜的任何方式予以变卖。
所得款项用以抵偿客人应付的保管箱租金及其它开支,如有余款将予归还物主,但变卖后30天内物主仍未与酒店联络则余款将归属酒店。
21.客人离店前应取回所有箱内财物,退回保管箱,并将客用匙投入前堂收银处的客用投放箱,并在登记卡上加签退箱。
收银员应在客人退箱时检查保管箱,以确信客人已取回全部财物,以免日后争执.
22.收银员在客人退箱时应在控制记录本上记录并加签,以作日后核查.
23.酒店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任何酒店员工均不可能有任何机会,以任何方法将保管匙和客用匙带离酒店,或以任何方法仿制
部门名称:
采购部
编制者:
财务总监
审核者:
财务总监
批准人:
总经理
部门简述:
采购部是承担酒店所需的各种物资采购、供应使用等工作的重要部门。
隶属部门:
财务部
部门职能:
采购部为酒店财务部属下一个分部,采购部专职经理直接向财务总监负责。
采购部是负责处理酒店一切物品的采购程序及服务,酒店一切所需求的物品必须由采购部负责采购,对于物品的数量、质量、价格、货源等各项要求加以适当的控制,能在适当的时候购入适量的货品,而取得合理的价钱,从而达到以最低的成本获取最高的经济效益。
部门名称:
会计部
编制者:
财务总监
审核者:
财务总监
批准人:
总经理
部门简述:
会计部负责酒店会计账之审核及结算,并按时制订每月之财务分析报告及完成行政管理当局所需之各项报告。
隶属部门:
财务部
部门职能:
会计部实际上负责整个酒店的账务记录和核算工作,当审计部将前堂会计人员负责的酒店营运收八的记录转给会计部后,会计部即负责后勤的跟从事务。
另一方面,成本管理将采购的成本核算结果转给会计部后,会计部同样的跟着连接在总账方面的账务工作。
此外,对固定资产管理,现金运用的进支,资金和账款结算等工作的日常事务总账账户的管理,每个会计时期的预算工作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均由会计部负责
部门名称:
营运会计部
编制者:
财务总监
审核者:
财务总监
批准人:
总经理
部门简述:
营运会计部主要负责各营业点之收入,制订每日营业收入和客房入住统计报告,以及每日收益账,将夜间核数报告,每日餐厅收银员及总出纳之报表过入总账。
隶属部门:
财务部
部门职能:
餐厅收银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记录餐厅的营业状况。
账务记录和管理现金收入,准备餐厅的营业摘要和收银员报告。
餐厅收银员需要按照酒店各餐饮营业点的经营情况,规定时间轮班当值。
前厅账务处作为财务部的前置24小时工作的业务处,除负责管理前厅客账外,并需支持各餐厅收银的业务和在财务办公室的非办公时间作为财务部的前置点负责指定的事务,但只限于指定的事务,不可超越指定范围。
门名称:
成本控制部
编制者:
财务总监
审核者:
财务总监
批准人:
总经理
部门简述:
成本控制部是透过对销售品在材料安排和使用的标准化控制,使销售品的质量和成本比率得到稳定的控制。
隶属部门:
财务部
部门职能:
成本控制部是对酒店的各项成本进行核算和检讨,以期取得最合理的成本控制。
成本控制部要查核采购单,每日市场采购单和仓库补货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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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级 酒店 财务部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