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禁用设备工艺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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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禁用设备工艺汇总
淘汰禁用设备工艺汇总
国家局第一批【2006】146号
序
设备或工艺名称
淘汰原因
备注
期限
1
采用DW10断路器的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
原国家经贸委令第6号规定,其主要元件DW10断路器为2000年限期淘汰产品
禁止
2
QC83-80/660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
1.无漏电闭锁、断相保护功能;
2.部分无过载保护功能;
3.《煤矿安全规程》第454条规定:
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
禁止
3
QC83-80/660N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
1.无漏电闭锁、断相保护功能;
2.部分无过载保护功能;
3.《煤矿安全规程》第454条规定:
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
禁止
4
QC83-120/660(380)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
1.无漏电闭锁、断相保护功能;
2.部分无过载保护功能;
3.《煤矿安全规程》第454条规定:
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
禁止
5
QC83-225/660(380)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
1.无漏电闭锁、断相保护功能;
2.部分无过载保护功能;
3.《煤矿安全规程》第454条规定:
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
禁止
6
煤矿用隔爆型插销开关
无《煤矿安全规程》所规定的各种保护功能。
禁止
7
PB2、PB3、PB4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
1.隔爆不符合要求;
2.原国家经贸委令第6号要求2000年淘汰
禁止
8
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
1.安全性差,事故频发,维护困难;
2.《煤矿安全规程》第454条规定硐室外禁止使用
硐室外:
禁止;
硐室内:
2006年底起禁止
9
BJO2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BJ3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
1.防爆结构不符合现行标准;
2.原国家经贸委、机械工业部于1983年11月15日以(83)机技联字610号文件对社会公布、淘汰BJO2、BJ3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
禁止
10
KJ1600/1220单筒缠绕式矿井提升机
1.薄壁厚支型,轮辐厚,卷筒壁薄易开裂,大块闸制动,不利于调整;
2.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2号已限期2002年淘汰。
禁止
11
非防爆运输机车
《煤矿安全规程》第347条规定禁止使用。
限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
禁止
12
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
《煤矿安全规程》第75条规定禁止使用。
限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
禁止
13
ZYZ、ZY3型液压支架
1.我国液压支架最初产品,20世纪70年代设计,强度低、可靠性差、设计不尽合理;
2.正规生产厂家已25年以上不生产;
3.从未发放安全标志;
4.原国家经贸委令第6号已限期2000年淘汰。
禁止
14
单光源矿用安全帽灯
1.安全可靠性较低;
2.不符合GB7957-2004的规定;
3.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监察字〔2005〕30号文件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所有煤矿停止使用
禁止
15
柳条(藤条、竹条)矿用安全帽
防护性能不符合要求
禁止
16
非阻燃抗静电输送带
1.《煤矿安全规程》第373条规定禁止使用;
2.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文件规定禁止使用。
禁止
17
非阻燃电缆
1.《煤矿安全规程》第467条规定禁止使用;
2.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文件规定禁止使用。
禁止
18
非阻燃抗静电风筒
1.《煤矿安全规程》第128条规定禁止使用。
2.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文件规定禁止使用。
禁止
19
铝包电缆
《煤矿安全规程》第467条规定禁止使用。
禁止
20
铝芯电缆
《煤矿安全规程》第467条规定禁止使用。
限采区低压
禁止
21
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煤矿安全规程》第320条规定禁止使用。
禁止
22
导爆管、普通导爆索和火雷管
《煤矿安全规程》第320条规定禁止使用。
禁止
23
巷道采煤方法
禁止
24
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用的前进式采煤方法
禁止
国家局第二批
序
设备或工艺名称
淘汰原因
期限
1
QC8、QC10、QC12系列电磁起动器
上世纪70年代开始使用,无漏电闭锁、断相保护功能,采用主要元件故障不可靠,安全性差。
已在原国家经贸委6号令(1999年)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中列入淘汰产品。
目前该类产品在煤矿使用不多,现有采用CJ20接触器和CKJ真空接触器的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完全能够取代该产品
立即禁止
2
采用CJ8、CJ10系列接触器的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
上世纪60至70年代开始使用,主要元件CJ8、CJ10系列交流接触器无漏电闭锁、断相保护功能,分断能力低,绝缘低,工作不靠靠,寿命短,安全性差。
主要元件CJ8系列交流接触器为已在原国家经贸委6号令(1999年)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中列入淘汰产品。
主要元件CJ10系列接触器为“机械科【1996】768号文件”限期于1997年12月31日淘汰。
目前该类产品在煤矿中使用不多,现有采用CJ20接触器和CKJ真空接触器的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完全能够取代该产品
立即禁止
3
采用JR0,JR9,JR14,JR15,JR16-A、B、C、D系列热继电器的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和综合保护装置
上世纪70年代开始使用,主要元件JR0,JR9,JR14,JR15,JR16系列热继电器作为低压保护元件,动作不可靠,易发生事故,安全性差。
主要元件JR0,JR9,JR14,JR15,JR16-A、B、C、D系列热继电器已在原国家经贸委6号令(1999年)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中列入淘汰产品。
目前电磁起动器仍有少数采用JR9继电器,综合保护装置仍有少数采用JR16继电器,采用JDB或ADB电子式继电器的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和综合保护装置完全能够取代该产品
立即禁止
4
采用DZ10系列塑壳断路器的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
上世纪70年代开始使用,但一直使用较少,强度低,绝缘差,分断能力低,寿命短,安全性能差。
主要元件DZ10系列塑壳断路器已在原国家经贸委6号令(1999年)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中列入淘汰产品。
目前该产品在煤矿使用很少,采用DW16或DZ、NZ系列真空断路器的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完全能够取代该产品
立即禁止
5
.HD6、HD3-100、HD3-200、HD3-400、HD3-600、HD3-1000、HD3-1500型刀开关
上世纪60年代开始使用,但井下使用很少,强度低,绝缘差,性能落后,能耗高,安全性差。
已在原国家经贸委6号令(1999年)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中列入淘汰产品。
目前该产品在煤矿使用很少,煤矿井下已全部要求使用矿用隔爆型开关或矿用一般型开关
立即禁止
6
GL动圈式反时限过流继电器
上世纪70年代开始使用于变电所GGA1开关柜中,动作时易产生电弧,烧损触头,引起触头粘结,工作不可靠,安全性差。
目前该产品在煤矿地面仍有大量使用,井下使用较少,替代产品为电子式继电器,工作可靠,安全性好
一年后禁止使用
7
KSJ、KSJL系列变压器
上世纪50年代开始使用,油浸式非防爆型,易漏油,引发安全事故和污染;损耗高、不节能、噪音大。
该类非防爆民用变压器已由电力部门强制淘汰,目前KSJ、KSJL系列变压器在煤矿使用较少,替代产品为KBSG系列干式变压器或KS9系列变压器
2008年底
8
油断路器
上世纪60年代开始使用于隔爆开关柜中,油绝缘结构,分断能力低,动作时易产生电弧,使绝缘下降而发生引燃,且易漏油,引发安全事故和污染。
目前该产品在煤矿使用较少,替代产品为真空断路器,工作可靠,安全性好
立即禁止
9
TKD型绞车电控
上世纪60年代开始使用于地面绞车房和井下暗斜井绞车上,故障率高,动作不可靠,接触器触头易烧损,安全性差。
能耗高、效率低、噪音大。
目前该产品在煤矿使用较少,主要在用老矿井井下暗井绞车上,替代产品为PLC数字电控,工作可靠,安全性好
2008年底
10
非本质安全电话机(包括普通电话机和矿用隔爆磁石电话机)
矿用隔爆磁石电话机上世纪50年代从前苏联引进的技术,主要部件为手摇发电机,正常转速时产生的电压可达到80V,两线短路时会产生非本质安全火花,其能量足以点燃瓦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目前该产品已停止生产,现有产品主要用在地方小煤矿,且用量较少,替代产品有矿用本安型电话机,体积小重量轻,安全性好
立即禁止
11
非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
主要为农用柴油运输车辆,非防爆结构,易产生火花,进入煤矿井下瓦斯浓度超限区域极易引燃瓦斯,引发安全事故;稳定性较差,在井下易发生翻车和碰撞,且排放有害气体和烟雾,不利于井下安全生产管理和造成井下环境污染;替代产品有架线电机车和蓄电机车(井下大巷)、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稳定性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
立即禁止
12
单缸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
主要为1.5吨(含)以下防爆柴油三轮车和防爆柴油四轮车,稳定性较差,且排放有害气体和烟雾,在井下易发生翻车和碰撞,不利于井下安全生产管理和造成井下环境污染。
该类车辆进入井下,促成煤矿滥采乱挖和使用非正规采煤方法,难以对煤矿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组织生产进行控制和有效监管。
替代产品有有架线电机车和蓄电机车(井下大巷)、大吨位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稳定性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
2008年底
13
JKA型矿井提升机
上世纪60年代末开始使用,卷筒是由两半的铸铁法兰盘与薄钢板弯制而组成,卷筒受力后易裂开。
制动器是双回路的瓦块式制动器系统,双回路制动不同步,制动系统组成部件复杂,可靠性差。
该产品已于上世纪70年代停止生产,目前在煤矿使用较少,替代产品为JK系列矿井提升机,结构合理,强度高,制动效果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
2008年底
14
KJ型矿井提升机
上世纪50年代开始使用,卷筒是由两半的铸铁法兰盘与薄钢板弯制而组成,卷筒受力后易裂开。
制动器是一个单回路的角移瓦块式制动器系统,不利于调整,制动效果差。
该产品已于1976年停止生产,目前在煤矿使用较少,替代产品为JK系列矿井提升机,结构合理,强度高,制动效果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
2008年底
15
XKT型矿井提升机
上世纪70年代开始使用,主轴强度低;单面盘型闸闸瓦磨损不均,闸瓦磨损快;减速器齿面承载压力过大,易磨损;深度指示器不成型。
该产品已于上世纪70年代停止生产,目前在煤矿使用较少,替代产品为JK系列矿井提升机,结构合理,强度高,制动效果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
2008年底
16
水阻调速的调度绞车
上世纪50年代开始使用,通过水阻来调速,在井下占用空间大,需要人工调节水阻大小,工作不稳定,效率低下,调速方式极落后。
目前在煤矿使用极少,替代产品为JD下列调度绞车,结构合理,工作效率高,劳动强度低,安全保护装置齐全
立即禁止
17
JBT局部通风机
上世纪50、60年代引进前苏联技术研制的结构一体化局部通风机产品,铝合金叶片,高速旋转时易产生火花,存在安全隐患;电动机部分采用原BJO2电动机结构,BJO2电动机已由总局第一批目录禁止使用;噪声高、效率低,能耗大,风压低。
该产品目前在煤矿使用较少,替代产品较多,YBT(FBY)局部通风机、FB、FBD轴流式局部通风机均已在煤矿大量使用,风压高,噪声低,效率高,安全性好
立即禁止
18
回采工作面木支柱支护(800毫米以下煤层除外)
木柱支护是回采工作面原始的支护方式、支护强度低、工人劳动强度大,不安全,而且消耗大量的坑木,破坏森林资源,目前国内已很少在回采工作面采用木支护,应采用单体柱或液压支架代替
2008年底
19
回采工作面金属摩擦支柱支护
金属摩擦支柱的上世纪五十年代发展的替代木支柱产品。
阻力受人为因素影响,支柱的工作阻力决定于工人打击水平楔的力,工作面支护阻力不均等,劳动强度大,抗老顶来压冲击能力小,配合木垛支护消耗大量木材。
替代产品单体液压支柱
2009年底
20
仓储式采煤法
立即禁止
21
巷道式采煤(系指不能形成全风压通风,没有两个安全出口,以掘代采的采煤方式
立即禁止
22
高落式采煤(系指开采厚煤层或急倾斜煤层时,作业人员进入无支护空顶区,通过挑顶或放顶人工回收顶煤的方式)
立即禁止
国家局第三批2011年1月
序
设备或工艺名称
禁止原因
禁止期限
替代产品及优点
1
YB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63-355mm,电压660v及以下)
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大量使用,电机防护等级为IP44,电机接线盒内易产生积水,存在安全隐患。
能耗高、效率低、噪声大。
已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列为淘汰类产品。
发布之日起2年后
替代产品为YB2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防护等级提高到IP55,增加了安全性,提高了效率,降低了噪声。
2
BKD9系列矿用隔爆型真空馈电开关
产品保护存在欠缺,保护插件拔掉后,仍能继续工作,造成事故隐患。
发布之日起2年后
KBZ系列矿用隔爆型真空馈电开关。
3
采用DW80空气断路器的馈电开关
DW80空气断路器在遇到故障大电流时触头分断能力差,易发生短路。
发布之日起一年后
真空馈电开关。
4
3t直流架线式井下矿用电机车
上世纪50年代投入使用,司机室仅有顶棚,周边为敞开式,安全性差;车架较高,运行稳定性较差;采用单电机拖动,功率小,牵引性能较差;采用开启式一级齿轮传动,齿轮磨损严重,能耗大;采用电阻降压方式供电照明,能耗大。
已先后被原国家经贸委6号令(1999年)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列为淘汰类产品。
发布之日起一年后
新型架线式电机车,司机室为封闭式,安全性好;车架重心低,有利于机车运行的稳定性;采用双电机,功率大,牵引性能得以提供;采用两级传动变速箱,改善齿轮工作环境,提高了寿命,降低了能耗;采用直变器方式供电照明,能耗低。
5
8t以上采用电阻调速的防爆特殊型电机车
该类电机车通过转换触头调整串入电阻阻值进行调速,无灭弧装置,触头更换频繁;且由于配件生产原因,司控器容量无法满足要求,存在安全隐患;在串入电阻运行时,电阻消耗大量无谓能量。
发布之日起2年后
采用变频调速、直流斩波变压调速的防爆特殊性电机车。
此类型的机车起动平稳、起动力矩大,由芯片控制的电力元件不易损坏,减少了无谓的能耗和维修费用,安全性高。
6
7t以上(含7t)
电阻调速架线式工矿电机车
该电机车通过转换触头调整串入电阻阻值进行调速,无灭弧装置,触头更换频繁;在串入电阻运行时,电阻消耗大量无谓能量。
发布之日起2年后
采用变频调速、直流斩波变压调速的架线式工矿电机车。
此类型的机车起动平稳、起动力矩大,由芯片控制的电力元件不易损坏,减少了无谓的能耗和维修费用。
7
JTK型矿用提升机
与被淘汰的JKA、KJ等提升绞车的结构原理相同,潜存问题相似。
卷筒是由两半的铸铁法兰盘与薄钢板弯制而组成,卷筒受力后易裂开。
制动器是双回路的瓦块式制动器系统,双回路制动不同步,制动系统组成部件复杂,可靠性差。
发布之日起2年后
JK系列矿井提升机,其结构合理,强度高,制动效果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
8
使用继电器结构原理的提升机电控装置
与第二批目录淘汰的TKD提升机电控结构原理相同,存在的缺陷相似,故障率高、维护量大且困难,系统功能不完备、参数标定困难,安全可靠性差、能耗高、效率低、噪声大。
发布之日起2年后
采用PLC控制的提升机电控。
9
6DA多级泵
效率低,已列入工业和信息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公告工节〔2009〕第67号)。
发布之日起2年后
10
ZH15隔绝式化学氧自救器
额定防护时间短,不符合《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中“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的规定。
2013年6月底后
额定防护时间在30分钟以上的自救器。
11
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
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使用条件非常有限,只能用于氧气浓度大于17%及一氧化碳浓度小于1%的灾害环境中;安全性较差,国外很少采用。
发布之日起一年后
化学氧自救器、压缩氧自救器。
12
电动锚杆钻机
作业时,冲洗水下落后淋湿电动机,电动机存在漏电等安全隐患,如果干式作业,产生的粉尘量大,对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危害大。
发布之日起一年后
气动锚杆钻机。
13
支腿式电动凿岩机
电动机受潮后存在安全隐患。
发布之日起一年后
气动凿岩机钻机。
14
煤矿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
滑片与内壁摩擦时可能产生火花,存在安全隐患;整机效率低。
发布之日起一年后
螺杆式、活塞式空压机。
15
干式混凝土喷射机
作业时产生的粉尘量大,对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危害严重,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发布之日起一年后
湿式混凝土喷射机。
16
钴酸锂离子蓄电池
钴酸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性能低,可靠性差,在过充和异常情况下可能发生爆炸。
发布之日起一年后
满足安全性能要求的锰酸锂、磷酸铁锂蓄电池。
17
单体滑移顶梁放顶煤工艺
安全性低,曾发生过重大事故。
发布之日起一年后
综采放顶煤工艺。
国家局第四批2019年1月公布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
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的通知
煤安监技装〔2018〕39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为淘汰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设备和工艺,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预防煤矿事故,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制定了《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
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
《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
序号
产品名称
禁止使用原因
禁止使用范围、
期限
替代产品
或工艺
1
JDB电动机综合保护器
采用分立元件制造,没有保护状态指示、无保护参数调节(模拟式调节)功能、抗干扰性能差,且模拟式调节的保护参数整定值与被保护电动机额定电流值不容易匹配
新设备自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在用设备自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
数字式电机综合保护器
2
防爆特殊型矿灯
本身不能完全满足防爆安全要求,安全性较低;在瓦斯超限等紧急情况下使用时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441条规定:
突出矿井应当采用本安型矿灯
自发布之日起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立即禁止使用
矿用本安型矿灯
3
使用电阻调速的防爆特殊型电机车
通过转换触头调整串入电阻阻值进行调速,无灭弧装置,触头更换频繁,运行时消耗大量能量。
其中,8吨以上此类防爆特殊型电机车已被列入《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之中
自发布之日起禁止新选用、采购,在用设备自发布之日起2年后禁止使用
采用变频或直流斩波调速电机车等
4
使用电阻调速的架线式工矿电机车
通过调整电阻阻值进行调速,消耗大量能量。
其中,7吨以上(含7吨)架线式工矿电机车已被列入《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之中
自发布之日起禁止新选用、采购,在用设备自发布之日起2年后禁止使用
采用变频或直流斩波调速电机车等
5
排气标准在国II及以下的防爆柴油机
技术落后,环保性差,尾气中有害气体严重超标,对井下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378条规定:
井下使用的矿用防爆柴油动力装置,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尾气排放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自发布之日起禁止新选用、采购,在用设备自发布之日起2年后禁止使用
排放标准达到国Ш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防爆柴油机机等
6
2缸及以下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
配置简单,安全性能低,使用过程中多次发生事故
自发布之日起禁止新选用、采购,在用设备自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
4缸及以上排放标准达到国Ш及以上的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等
7
无轨胶轮车工作制动使用的干式制动器
制动力稳定性差,在不同路面上变化大,造成制动的可靠性较低;散热性差,易产生热量积聚,潜存失爆隐患。
《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392条规定:
井下无轨胶轮车工作制动必须采用湿式制动器
自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湿式制动器
8
架空乘人装置用蜗轮蜗杆减速器
对材质要求和润滑要求高,发热量大,一旦润滑不满足要求,会对齿面造成严重损伤,存在潜在的事故隐患。
实际使用中也曾多次发生事故
运输距离超过1000m或驱动功率大于55kW的新架空乘人装置自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上述条件下的在用设备自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
齿轮减速器,使用变频驱动、液压驱动的架空乘人装置等
9
架空乘人装置用铸造抱索器
铸造工艺潜存气孔、粘砂、夹砂等缺陷,同时由于抱索器形状不规则,无法采用现有的射线、超声探伤及表面磁粉探伤等手段进行检查,潜存较大事故隐患
自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
锻造或锻压抱索器等
10
带式制动矿用提升绞车
由于自身结构限制,存在制动力矩小、带绳跑和放飞车等潜在安全隐患
自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JTP型提升绞车等
11
煤矿井下输送瓦斯用玻璃钢管材
本身较脆、抗冲击性能较差,潜存较大事故隐患。
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明确规定煤矿井下瓦斯抽放管路禁止采用玻璃钢管
自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钢管、复合管等
12
辅助通风机
辅助通风机及其配套电气设备设置在井下,存在事故隐患;管理不善时,易造成通风系统不稳定、不可靠,且通风能力有限;突发紧急情况下抗灾能力差。
《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158条明确规定:
井下严禁安设辅助通风机
自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13
15kg/m及以下钢轨
强度较低,承重、限制车辆运行方向等的能力较差,在列车重复荷载作用下冲击振动较大,潜存较大脱轨、颠覆事故风险。
《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380条明确规定:
轨道线路应当使用不小于18kg/m的钢轨
自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18kg/m及以上钢轨
14
吊罐式凿井法
事先要完成精度较高的绳眼,随着深度增加,前期准备工作时间较长;工作面易集聚有害气体,粉尘和淋水较大,工作条件差。
《煤矿安全规程(2016)》删除了该项方法
自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反井钻机钻井法等
15
木垛盘支护凿井法
劳动强度大,掘进速度慢、工效低、耗材高,易发生瓦斯积聚和坠井事故。
《煤矿安全规程(2016)》删除了该项方法
自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反井钻机钻井法等
16
采用滑移、悬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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