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子女教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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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子女教育
1、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
落实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以输入地为主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全面取消借读费。
研究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办法,推动逐步实现农民工子女入学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推动形成政府为主、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
2、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十二五”规划建议》对教育工作提出的各项任务的通知
2.坚持促进教育公平,在改善民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待。
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
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切实解决“入园难”问题。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均衡发展水平,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
因地制宜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等问题。
3、《教育部2009年工作要点》
12.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在全国城乡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
加强和落实省级政府统筹规划实施义务教育责任,建立健全经费拨付管理使用责任追究制度。
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
完善中小学预算制度。
认真落实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研究和工作力度。
做好关心农村下一代工作。
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展勤工俭学。
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
4、安徽逐步取消入学身份等限制农民工子女"无障碍"入学
中广网合肥2012年3月10日消息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安徽今天起将逐步取消入学身份、定点等五个方面限制,努力实现农民工子女“无障碍”入学,下面连线安徽台记者吴晶晶。
安徽首先取消了农民工子女入学身份限制,按照规定将逐步取消定点学校,使得农民工子女能够实现就近入学。
第二取消了学籍管理的限制,实现全省电子学籍网络化管理全覆盖。
除此之外,安徽还将取消针对农民工子女的升学政策限制和收费限制,完善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办法,杜绝以任何理由向农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和赞助费。
另外在教育经费管理方面,安徽省教育厅还将实行“钱随人走”的教育券制度,而这个制度会在今年9月份以后在每个学生的公用经费里面体现,这会使得教育经费的地域性限制不复存在。
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进入城市,其子女就业难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据了解,目前安徽已经被教育部列入“完善农民工子女就学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省,这给了安徽省实现农民工子女“无障碍”入学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
相信安徽省今后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措施,来保障农民工子女的“无障碍”入学。
5、重庆市召开2012年教育工作会议1月18日
在重庆市2012年教育工作会上,重庆市政府市长黄奇帆对全市教育工作作出充分肯定并提出明确要求。
黄奇帆指出惠民措施要进一步覆盖,继续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中小学生营养促进工程和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农民工子女和转户人员子女平等入学政策
6、福建省厦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11年秋季,厦门进城务工人员迎来好消息,厦门市提出,所有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都能在厦门免费接受义务教育,以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比例100%为最终目标。
兑现这个承诺,一直是厦门教育人不懈的追求
7、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主持会议并讲话
本报北京12月31日讯(记者杨晨光)今天,教育部党组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工作。
袁贵仁强调,要把加强农村教育放在整个教育的优先位置,在服务“三农”过程中发挥教育的重要作用。
一是教育投入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
要紧紧抓住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这个核心,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下大力气改善办学条件。
二是突出解决农村学生安全和营养问题,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好校车安全条例和管理办法。
三是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在入学方面遇到的困难,确保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关心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和成长······
8、成都市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促进全域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7、推进教育机会城乡一体化
成都市坚持农民工子女入学由流入地政府负责的原则,将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基础工程”,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确保农民工子女与区内孩子享受同等就学待遇。
2010年,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约26.9万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23.19%。
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子女约有19.4万人在613所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就读。
如武侯区通过“惠民资助行动”,确保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子女在区内学校100%的入学率;温江区建立“全覆盖”资助体系,不让一个学生因病、因贫、因困失学,实施义务教育阶段“零学费”入学政策,全区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取消了义务教育阶段住校学生住宿费。
(四川省成都市提供)
9、江西9400万财政资金支持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
新华网南昌12月1日电(记者甘泉)为确保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江西省近日下拨9400万元财政资金,对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解决较好的市(县)给予适当奖励。
江西省财政厅表示,这项资金主要用于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充公用经费和改善办学条件等支出。
为此,江西省财政厅要求各地在安排财政资金时,应向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条件薄弱的城市公办学校倾斜,集中资金解决最突出、最急需的问题。
据了解,今年以来江西省积极落实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免收学杂费,并将家庭经济困难的随迁子女纳入资助范围。
此外,今年年初出台的《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还提出将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10、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答记者问
7.请问:
中央财政设立扶持城市学前教育发展奖补资金,主要是为了解决哪些问题?
设立“扶持城市学前教育发展奖补资金”,主要是针对城市学前教育发展的难点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城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
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扶持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园,目的是引导和扶持各地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问题,中央财政按各地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人数和幼儿园预算内生均教育事业费投入水平,确定奖补资金;二是扶持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和集体办幼儿园,目的是引导各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支持各级各类集体
企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中央财政依据各省制定的政策措施和扶持资金数给予奖补。
11、一定要把农村教育办得更好——在农村教师大会上的讲话
温家宝(2011年8月28日)
二是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
为了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难的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明确提出了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也即“两为主”的政策,非常重要,有些地方不是这样做的,应当改变。
“两为主”的政策同时还要求在收费、受资助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保障他们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近两年,中央财政每年投入50亿元左右的专项经费,用于补充接受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学校公用经费和改善办学条件等。
但是应该看到,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上好学”的任务依然任重道远。
现在我们能做到保障农民工子女上学,可是家长要求还得“上好学”,这个任务还相当艰巨。
目前,既有输入地城市学校容量约束的问题,也有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以后在输入地上学升学障碍比较多的问题,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是对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做到“两为主”,再加上一个“全覆盖”。
就是说,要逐步地健全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公共财政保障机制,由输入地政府负责。
规范、扶持以接受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
改善政府的教育管理、服务,建立覆盖本地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信息服务与网络监管,抓紧研究制订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输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加强随迁子女心理、文化、习俗等方面的引导和教育,使他们更好地融入到输入地的学习和生活当中去。
12、中央财政拨四十五亿支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据新华社北京8月3日电记者3日从财政部获悉,中央财政下拨45.68亿元,对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解决较好的省份给予适当奖励。
资金主要用于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充公用经费和改善办学条件等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作他用。
财政部、教育部要求:
一要切实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好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二要在安排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时,按照“重点倾斜、集中投入”的原则,向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条件薄弱的城市公办学校倾斜,集中资金解决最突出、最急需的问题。
三要创新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13、哈尔滨市:
90%的学校接受农民工子女入学
哈尔滨市延兴小学附近是哈尔滨市最大的棚户区白家堡,延兴小学80%以上的学生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其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工子弟。
哈尔滨是一座没有专设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的城市,在全市279所公办中小学校中,近9成的学校都在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入学校后与城市孩子混合编班,免借读费、学杂费,接受与城市孩子一样的义务教育,特别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还能获得助学金,这一切都得益于哈尔滨市政府全力向省政府做的一个重要的承诺:
“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
因此,近年来,哈尔滨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要求,为了实现对省政府许下的庄重承诺,哈尔滨市以农民工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为重点,大力实施教育民生普惠工程,通过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强化校长教师队伍素质和学校内涵建设等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全市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质量有了很大提升,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群体间差距全面缩小,从整体上促进了教育公平。
完善政策机制落实政府职责
制定政策——哈尔滨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哈尔滨市进城务工农民权益保障办法》,市教育局制定了《哈尔滨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暂行管理办法》,切实保障了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经费保障——市、区两级政府将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正常教育经费预算机制。
财政部门按实际在校生人数核拨学校公用经费,对新增农民工子女较多的学校按实际数量和需要追加生均公用经费。
市政府每年还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发放助学金,每年资助金额222万元,受资助人数达1.6万人次,占农民工子女总数的25%以上。
师资配备——人事编制部门按照学校实际接纳的学生数配备教师。
教师在评优、评先、评模时向安置学校倾斜,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评定时予以照顾。
强化监督——市、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对农民工子女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保证了相关政策的落实。
创新教育管理提升教育水平
为保证农民工子女不仅能“进得来”,还要“学得好”,哈尔滨市采取了多项有效措施。
坚持“三无”——即农民工子女到公办学校就学无门槛,收费标准无差异,评优奖励无区别。
做到“五多”——即学习上多帮助,努力做好学生学业的衔接工作。
思想上多引导,加强融入教育,让他们尽快融入学校、融入城市。
生活上多关心,成立“爱心超市”等,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
成长上多呵护,开展安全教育和心理疏导,增强他们的自我防护能力和自信心。
家校间多沟通,通过教师家访、家长学校等方式,向家长传授教育孩子的经验。
还通过改革升学考试制度来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后升学问题。
同等政策——2003年起出台的中考政策中,明确允许农民工子女报考哈尔滨市的职高和普高。
目前,正在进行农民工子女报考重点高中的可行性调研论证工作。
经过多年努力,哈尔滨市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目前,哈尔滨市共接收6.6万名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占全市城区初中、小学学生总数的20%。
做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是促进教育公平,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一环。
今后,哈尔滨市将继续以向省政府所作的承诺为目标,完善政策制度,扎实工作,更好地维护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服务,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向新的水平迈进。
14、重庆在解决农民工子女进城入学问题上实现新突破
近年来,重庆市坚持将保障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作为解决民生问题、构建和谐重庆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健全了保障进城农民工子女平等就学权益的体制机制,全市接收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学校和进城入学的农民工子女数量逐年增加,基本实现了进城农民工子女“有学可上”、“有好学上”的目标。
2009年秋季学期,重庆市有城市(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796所,其中接收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学校623所,占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34.7%,比2008年增加217所;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21.3万人,其中进城入学的农民工子女25.9万人,进城入学农民工子女占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11.7%,比2008年增加6.1万人。
重庆市农民工子女进城入学不仅增长速度快,而且流动性强,他们大多流向都市发达地区和区县城区学校。
目前,主城九区及北部新区接收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学校达147所,占全市接收农民工子女学校数的23.6%;接收进城农民工子女9.5万人,占主城九区及北部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17.6%,比2008年增加1万人。
北碚区、双桥区等区县已将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全面纳入辖区内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范围,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进城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5、沪规范农民工子女教育人数
每班不超过50人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每班人数不得超过50人,每个班级至少配备两位专任教师。
日前,上海市教委颁布若干意见,规定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设立的基本条件。
据介绍,上海将逐步把符合基本条件的现有农民工子女小学纳入民办教育管理,到2010年,基本完成这项工作。
对纳入民办教育管理的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将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教育部门还将通过向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委派教师、督导员和管理人员,公办学校与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结对互助等办法,帮助这些学校规范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制度,提升教学质量。
同时,上海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不再办理新设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备案登记手续,举办者可根据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设立的基本条件申办。
对纳入民办教育管理的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给予校舍维修、设施设备补贴。
据介绍,上海市共有258所农民工子女学校。
截至2007年9月,上海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数为38万人,其中小学阶段29.7万人,初中阶段8.3万人。
16、重庆创新农民工子女就学机制提高就学保障水平2009-11-19
在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进程中,为保障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切实推进教育公平,重庆市坚持把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问题作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切实提高农民工子女就学保障水平。
一、建立“三统一”机制,保障农民工子女进得来
重庆市建立统一规划办学、统一条件入学、统一标准收费“三统一”机制,努力畅通农民工子女就学绿色通道,确保农民工子女进得来。
一是统一规划办学。
坚持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为主,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一视同仁”的原则,鼓励公办中小学敞开校门,广泛接纳农民工随迁子女。
二是统一条件入学。
由于农民工子女流动性较大,为方便入学,重庆市采取特事特办,着力简化入学报名程序,降低就学门槛,在入学、转学等方面给予灵活办理,凡进城农民工在重庆市具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并购置有住房,其子女入学按照“三对口”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按划片招生政策执行。
租借住房居住的进城农民工,只要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指定学校安排其子女就近入学。
必要时还可先入学、后办手续;也可中途申请办理异动手续。
三是统一标准收费。
重庆市坚持农民工子女收费与本区(县)域内学生一视同仁的原则,并在开学工作检查时,把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坚决杜绝接收学校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义向农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
同时,还积极畅通贫困学生资助渠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建立“贫困农民工子女就读基金”,广泛开展助学活动,确保农民工子女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建立“三统筹”机制,保障农民工子女容得下。
重庆市各区县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统筹建设一批、扩建一批、安排一批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调整投入重心,大力实施征地扩容计划,确保农民工子女容得下。
一是拆并与扩容结合,统筹优化配置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
重庆市各区县根据区(县)域内适龄入学人口规模和学校发展现状,结合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实际,分阶段、分区域逐步调整乡镇初级中学、完全小学布局,采取拆并与扩容相结合的办法,优化配置资源,有效解决了一些学校教育资源不优,一些学校容量不足的矛盾。
二是新建与扩建结合,统筹建设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
在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中,重庆市各区县政府努力保障新城学校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坚持把教育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城镇建设规划时,优先考虑学校用地。
按照《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启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不断优化资源配置,使每一位随迁农民工子女都能享有公办学校教育。
三是集中与分散结合,统筹调配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
重庆市各区县政府都出台了相关的《进城就业农民工子女入学的相关规定》。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针对农民工子女的实际情况,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将农民工子女安排在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就读,或安排在划片指定的接受农民工子女就学的公办学校就读,确保每位农民工子女有学上。
三、建立“三特色”机制,保障农民工子女留得住。
农民工子女进得来,还得留得住。
农民工随迁子女大都来自边远农村,各种素质与城镇孩子相比存在一定差距。
为了更好更快的缩小农民工子女与城镇孩子之间的差距,让农民工子女和城镇孩子一起放飞理想,重庆市着力构建农民工子女“成长档案、教学管理、人文关怀”三大特色机制,确保农民工子女留得住。
一是建立成长档案。
每学期开学初,各校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通过采集每个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基本情况,建立农民工随迁子女成长档案,档案包括学生的学习情况、身体素质、家长姓名、家庭详细住址、家长务工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学校随时与家长联系沟通,跟踪管理,学生的每一个成长足迹都会再现在成长档案中。
二是严格教学管理。
不断完善教育质量检测评估制度,实行流动人口子女与城区学生统一编班,在学生管理、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考试竞赛、文体活动等方面,流动人口子女与区(县)域内学生一视同仁,充分展现农民工子女的学业风采。
同时,广泛开展“一帮一、一对一”帮扶活动,帮助农民工子女增强学习自信心,培养农民工子女乐观向上、勇于创新的拼搏精神。
三是实施人文关怀。
各级各类学校建立了心理聊天室,配备有专门教师充当“知心姐姐”,配置大彩电、功放、影碟等设备,定期对农民工随迁子女开放。
同时,大力实施学生营养配餐行动,切实保证学生吃得饱、吃得安全、吃得卫生,吃得有营养。
让农民工子女在学校找到“快乐之家,温馨之家,书香之家”的良好感觉。
四、建立“三优化”机制,保障农民工子女学得好。
为让每一位随迁农民工子女的学习有良师的指导,重庆市着力优化“管理团队、学科教师、班主任”三支队伍,确保农民工子学得好。
一是优化管理团队。
以提高服务意识、增强统筹城乡教育发展能力为重点,优化机关工作人员对随迁农民工子女的就学管理与服务;健全完善干部培养、考核、交流制度,优化学校干部队伍对随迁农民工子女的管理与服务;突出师德师风和教师专业化发展,完善教师竞聘上岗、绩效考核和引进、流动机制,优化班级教师搭配,服务随迁农民工子女教育教学,使随迁农民工子女进得来,留得住,“一个都不能少”。
二是优化学科教师。
学科是学生综合能力发展的基础,学科教师是学生发展的引领者。
用公平的职称晋升、评优、争先机制激励学科教师的专业成长。
将最优秀的学科教师配备到有随迁农民工子女的班级,关注随迁农民工子女的学习,使随迁农民工子女“一科都不能差”。
三是优化班主任。
对安排有随迁农民工子女的班级,各学校配备优秀的班主任,积极开展农民工子女的心理咨询,学业辅导,建立家校联动机制,切实关注随迁农民工子女的全面发展,协调学科教师的工作配合,使每一位随迁农民工子女“五育”并进,协调发展,“一育都不能偏”。
17、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均可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记者近日从上海市教委获悉,到2010年秋季开学,上海将为所有农民工同住子女提供免费就读的学位,所有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均可以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上海市农民工同住子女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人数从2007年年底的21万人增长为2010年的42万余人。
为保障农民工同住子女的义务教育权益,2008年~2010年,上海在郊区建设(含未完工)各类学校363所,新增建筑面积287.8万平方米,使城郊接合地区和郊区教育资源紧缺的局面有所缓解。
值得关注的是,为适应农民工子女高中阶段学习需求,上海于2008年起在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逐步开放招收农民工子女。
凡进入中职校的农民工子女均享受上海市中职校学生的资助政策,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
同时,在学前教育进入新一轮入园高峰的情况下,上海通过加大幼儿园园舍建设力度,启动在城郊接合区设立民办三级幼儿园和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看护点等举措,逐步解决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问题。
2009学年,上海学前教育规模已达35.38万人,其中,在园农民工幼儿占28.01%。
18、福州市采取多项举措提高农民工子女的学习质量
对农民工子女辅导补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要建立农民工子女的成长记录袋,对农民工子女的学习成绩评定,与城市孩子一样采用等级制,让农民工子女尽快跟上教学进度。
这是记者从福州市教育局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农民工子女入学后管理工作的意见》中获悉的。
福州要求,各学校积极探索构建富有特色、富有成效的教学模式,以提高农民工子女学习质量。
意见指出,学校可进行农民工子女学习程度摸底,针对不同情况开展辅导补差工作。
可采取归类集中辅导、分散个别辅导、复式教学辅导等方式,使之尽可能接近平均水平。
个别实在跟不上的可实行留级制度,留级人数按规定应控制在1%以内。
学校要加强对英语、信息技术等薄弱学科的应对性措施研究,并在师资、课时、设备等方面予以倾斜。
教育部门每学期将至少组织一次对农民工子女学习状况的督查与指导。
福州还要求,各班级都要适当配备一定比例的农民工子女,并注意加强对他们的锻炼和培养。
各学校在入团入队、评优评先、参与文体活动等方面都要注意充分考虑农民工子女的构成,体现一视同仁。
另外,还要为农民工子女建立学籍和档案,与当地学生统一管理。
据介绍,自2003年起,福州市坚持“以流入地管理为主,以公立学校解决为主”的办法,接收了大量的农民工子女入学。
目前,在福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农民工子女达到52869人,在福州八县(市)城关就读的有39139人。
19、辽宁鞍山农民工子女免费享受义务教育
新学期伊始,辽宁省鞍山市为农民工子女出台了免费享受义务教育的优惠政策,全市约有8000名孩子从中受益。
据鞍山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鞍山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走进城市。
为了让跟随父母进城的孩子能够接受平等的教育,鞍山市在城区130余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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