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市督导省自评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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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市督导省自评汇总表
山东省xx年度教育工作
综合督导评估县市区自评汇总表
自评单位(盖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
X年十一月
说明
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08〕64号文件颁发的《2008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方案》,我们制定了《山东省2008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县(市区)自评汇总表》,其中包括《评估细则》和《自评纪要》。
二、各县(市区)要依据《评估细则》认真自评,并如实填写《自评纪要》及附表。
有关附表及数据要县、乡、校,各年份之间,各相关报表之间相互衔接。
没有特别说明的,教育经费方面的表中所有指标均填报教育部门办学情况,填报口径与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填报口径一致。
三、《评估细则》中有关内容及评估要求与《2008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方案》不一致的,以《评估细则》为准。
四、按表中规定的项目逐一填写,不要有漏项。
有小数点的数字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五、表中县、乡均指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
有关附表若内容填写不下可添加附页。
六、报省的《山东省2008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县(市区)自评汇总表》,封面“自评单位”必须加盖县(市区)政府印章,“单位负责人”由县(市区)长签字。
填报单位:
2009年2月
指标
督导评估细则
分值
自评纪要
得分
A1-B1教育
决策
70分
1.决策及措施(40分)
决策及措施(24分)。
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县政府制定了区域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加快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简称“四项”),四项达到要求,每项计6分,由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下发的,每项计4分,否则相应各计0分。
计划及实施(16分)。
县政府有上述“四项”内容的具体年度工作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教育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成效明显,计16分;仅有实施计划而未实施,计10分;没有实施计划,计0分。
40
1、决策及措施(40分)
①县政府制定的关于区域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加快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的文件:
县政府制定、下发: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就上述“四项”分别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下发。
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下发:
《关于进一步深化师德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泗教字〔2008〕5号)、《关于印发<泗水县2008年度教育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泗教字〔2008〕25号)、《泗水县基础教育质量检测实施意见》(泗教字〔2008〕37号)、《关于2008年职业教育春季招生的通报》(泗教函字〔2008〕10号)、《关于转发市教育局、财政局<关于对全市农村中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更新配备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年度验收的通知>的通知》(泗教函字〔2008〕22号)等。
县政府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及执行情况:
上述四项年度计划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落实,成效比较明显。
40
注:
A1-B1-1
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规划的标准依据为: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08〕15号)。
填表单位:
年月
注:
指标A1-B1②,建立实施督导制度的基本标志为:
有相关的文件规定、有相关的督导活动、有实际效果。
指标
督导评估细则
分值
自评纪要
得分
A1-B1教育
决策
2.建立完善教育督导制度
①督导机构、队伍(15分)。
县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健全(指独立设置,并有相应级别),督导人员满足需要(参照鲁教督字〔2006〕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
11、切实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
),并保证督导室有必要的办公条件(主要指场所、微机、交通工具、经费等)(简称“三个方面”),三个方面,分别按4~1,7~1,4~1分计分。
②督导制度(15分)。
建立实施了对乡镇政府、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督导制度、督学责任区制度和督导评估结果公示、公报、反馈和督导整改等项制度。
计15分。
每有1项制度未建立实施扣2分,最多扣10分。
30
2.建立完善教育督导制度(30分)
①督导机构基本情况:
县级督导机构级别:
正科级
县级专职督导人员数(人):
3人
县级督导机构办公条件情况:
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微机和交通工具,经费得到较好地保障。
②本县已建立的督导制度:
对乡镇政府、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督导制度、督学责任区制度和督导评估结果公示、公报、反馈和督导整改制度。
30
A1-B2督导
整改
70分
3.督导整改
对2007年度专项督导发现的问题及省督导团提出的整改意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效果显著。
根据应整改的问题,在70分分值内,相应确定每个市每个问题的分值,依据每个问题的整改情况,逐一计分。
70
3.督导整改(70分)
应整改的问题:
1、县域内没按统一标准发放教师工资;2、两项附加征收不达标;3、乡镇教师住房公积金没有办理;4、城市教育附加使用不规范,职业教育经费比重偏低。
已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
基本整改到位。
③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乡镇住房公积金于09年2月已纳入县财政预算。
70自评不计分
指标
督导评估细则
分值
自评纪要
得分
A2-B3
教师
配备
80分
4.教师配备
①配备(40分)。
教师配备基本满足开齐开全课程需要,无缺编或因无专业教师课程开不全现象,计20分,不能满足需要扣20分。
每年补充新教师人数占自然减员人数每1%计0.3分,最多计20分。
②结构优化(40分)。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解决教师学科性缺编及农村小学教师老龄化问题有具体措施,有成效,按10、8、5、3分四档计分。
2008年新补充教师到农村任教人数占新补充教师总人数达到70%,计10分,每提高(减少)1%加(减)1分,最多加(减)10分。
对超编和不符合要求的教师合理分流,计5分,否则,计0分。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建立实施城乡教师交流制度,计5分,否则计0分。
存在违规聘用代课人员现象,从以上得分扣5分。
80
4.教师配备(80分)
①教师配备情况简述:
教师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够满足开齐开全课程的需要。
(详见附表3-2-1、3-2-2)
全县2008年教师自然减员105人;新补充教师195人(千百人才工程2人、幼儿教师10人,职专专业课教师1人,初中2人、小学教师162人),占自然减员人数185.71%。
②结构优化情况简述:
加大教师补充力度,近几年教师补充都在200人左右,城区优秀教师到农村支教,年龄老化教师转岗。
本县解决教师学科性缺编及农村小学教师老龄化问题的措施、文件:
文件:
加大教师补充力度,重点补充弱缺学科,并将新增教师全部到农村学校。
2007年补充教师210人,其中音体美教师43人、英语教师21人、微机教师12人;2008年补充教师195人,其中音体美教师49人、英语教师30人、微机教师7人,有效的改善了农村小学教师的年龄老化和学科结构不合理的现状。
本县2008年新补充教师到农村任教的有182人,占新补充教师总人数98.91%。
本县对超编和不符合要求教师分流的措施及实施情况:
实行全员聘用,竞争上岗;内部转岗,对达到规定年龄的可以提前离岗(内退)。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建立实施城乡教师交流制度情况简述:
制定《关于进一步理顺教育内部管理体制加强教职工管理的规定》,明确要求城区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必须有农村从教一年以上的经历或者到农村支教一年。
近几年都安排一定数量的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
本县违规聘用代课教师的情况(人数及相关情况):
无。
80
填报单位:
年月
指标
督导评估细则
分值
自评纪要
得分
A2-B4
教师
培训
60分
5.教师培训
①培训措施(30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培训工作有计划安排、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简称“三个方面”),三个方面达到要求,每个方面各计10分,否则相应计0分。
②校长、教师培训(30分)。
新任(任职5年以内)、拟任校长有任职资格岗位培训证书,任职5年以上的在职校长有提高培训证书,计15分,每有1人无证书扣1分,扣完15分计0分。
新任教师和各职级专任教师均有继续教育证书,计15分,每有1人无证书扣1分,扣完15分计0分。
60
5.教师培训(60分)
①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培训的主要计划安排、措施、成效简述:
把教师培训工作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考核内容;县教育局每年都制定详细可行的教师培训计划,建立教师培训经费专户,2008年用于教师培训经费达到143.7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的5.1%;加大对教师进修学校的投入,不断整合教研室、教科室、电教办等培训资源,充实与壮大教师培训队伍,把教师进修学校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基地来建设,08年组织了新任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新课程教师培训、教育技术能力等10余项专题培训;抓严抓实校本培训,各学校不断创新校本教研,教师专业素质得到大幅提升,涌现出大批杏坛名师、特级教师、泗水名师。
②校长、教师培训情况概述
中小学校长全部持证上岗,任职5年以上的在职校长全部接受了提高培训,并全部取得了提高培训合格证。
新任教师和各职级专任教师均有继续教育证书。
60
A3-B5
普高
与
中职
比例
40分
6.普高与中职比例
县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校生占高中段(含技工学校)在校生比例,达到45%,计30分;每低1%扣1分,扣完30分止;每高1%加2分,最多加10分。
比2007年每提高1%加1分,最多加3分。
该要点满分为40分。
40
6.普高与中职比例(40分)
2007年全县高中段(含技工学校)在校生11652人,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3963人(其中技工学校人),占高中段(含技工学校)在校生比例为24.14%。
2008年全县高中段(含技工学校)在校生13447人,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4071人(其中技工学校人),占高中段(含技工学校)在校生比例为30.3%,比2007年提高6.16%。
18
填报单位:
年月
填报单位:
年月
指标
督导评估细则
分值
自评纪要
得分
A3-B6重点
学校
建设
40分
7.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
应建立中等职业学校的县,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达到国家级重点的,计40分;达到省级重点的,计25分。
没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县,计O分。
40
7.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40分)
县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情况:
达到国家级重点:
达到省级重点:
1999年12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市级重点职业中专学校。
未达到国家级或省级重点:
无中等职业学校:
25
A4-B7
课程
实施
50分
8.课程实施
普通高中能够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见(试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开设课程和教学。
由省、市对各地课程开设情况随机抽查,根据抽查结果,按照鲁教督字〔2008〕3号文件《关于印发2008年度中小学办学行为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规定的办法计分。
50
8.课程实施(50分)
课程实施情况简述:
(详见自评报告)普通高中能按照《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见》的要求,整体规划,制定了符合自己学校实际的三年课程开设方案,并能开全上足。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能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开设课程,并实施有效教学。
具体措施为:
开齐课程,上足课时。
落实课程标准,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任务。
并制定了《泗水县小学音体美及语文薄弱环节考核方案》,定期组织专项考核,督促检查课程方案的落实。
能落实好地方课程的开设,并能加大学校课程开发的管理。
200自评不计分
A4-B8办学
常规
150分
9.常规管理
所辖区域内中小学校严格遵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鲁教基字〔2007〕20号),尤其在学生自主学习、作息时间、假期安排、体育活动、中招改革、复读班管理、高中分科、教辅资料和教学评价等方面,无违规现象。
由省、市对各地规范办学行为情况随机抽查,对发现的违反《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鲁教基字〔2007〕20号)规定的现象,按照鲁教督字〔2008〕3号文件《关于印发2008年度中小学办学行为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规定的办法扣分,扣完150分计0分。
150
9.常规管理(150分)
常规管理情况简述:
(详见自评报告)全县中小学校能严格遵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下发规定,加强督查,在学生自主学习、作息时间、假期安排、体育活动、中招改革、复读班管理、高中分科、教辅资料和教学评价等方面,无违规现象。
填报单位:
年月
指标
督导评估细则
分值
自评纪要
得分
A5-B9
校舍
用房
60分
10.校舍用房
①普通教室(20分)。
中小学普通教室满足需要,班额符合要求,计20分。
全县得分=20分×班额符合要求的中小学校数÷中小学总校数。
(规定班额:
小学45人;初中50人;高中56人)。
②理科实验室(40分)。
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小学科学室基本达到要求(注:
在基本保证教学实验需要的前提下,主要要求实验室配备个数达到标准要求),分别计10分。
全县得分=10分×[(中学物理基本达标校数+中学化学基本达标校数+中学生物基本达标校数)÷中学总校数+小学科学室基本达标校数÷小学总校数]。
60
10.校舍用房(60分)
①普通教室:
(详见表4-2-1)
全县班额符合要求的学校数及相应占各类学校总校数比例:
高中2所,占高中总校数66.67%;
初中10所,占初中总校数62.5%;
小学94所,占小学总校数97.92%。
②理科实验室:
(详见表4-2-2)
全县各类理科实验室基本达标校数及相应占各类学校总校数比例:
物理:
高中3所,占高中总校数100%;初中16所,占初中总校数100%。
化学:
高中3所,占高中总校数100%;初中16所,占初中总校数100%。
生物:
高中3所,占高中总校数100%;初中16所,占初中总校数100%。
小学科学室:
小学78所,占小学总校数81.25%。
56.56
A5-B10
实验
教学
仪器
设备
60分
11.实验教学仪器设备
①配备(40分)。
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和小学科学实验教学仪器达到标准要求,各计10分。
全县得分=10分×[(中学物理达标校数+中学化学达标校数+中学生物达标校数)÷中学总校数+小学实验仪器达标校数÷小学总校数]。
②管理使用(20分)。
实验仪器设备管理规范,利用率高,计20分。
每有1校演示和分组实验不能按教材开齐开全,扣3分;实验仪器设备管理不善,实验室不开放,扣1-3分,扣完20分计0分。
60
11.实验教学仪器设备(60分)
①配备达标情况:
(详见附表5)
全县各类理科实验室教学仪器达标校数及相应占各类学校总校数比例:
物理:
高中3所,占高中总校数100%;初中16所,占初中总校数100%。
化学:
高中3所,占高中总校数100%;初中16所,占初中总校数100%。
生物:
高中3所,占高中总校数100%;初中16所,占初中总校数100%。
小学科学:
小学88所,占小学总校数91.67%。
②管理使用情况简述:
统一配发了实验室管理制度,帐表卡物、各项记录规范,实现了设备的信息化管理。
加强了实验室及学科教师的培训,通过自制教具、论文等活动促进教学应用,并利用加试实验考试、督导督查等手段,加大应用督促力度。
59.17
注:
指标B9、B10、B11中小学校舍、实验教学仪器、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依据为: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08〕15号)。
填报单位:
年月
指标
督导评估细则
分值
自评纪要
得分
A5-B11现代
教育
技术
设备60分
12.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①学生用计算机配备(20分)。
中学、小学微机室微机数按最大班额人手一机配备,各计10分。
全县得分=10分×(中学微机配备达标校数÷中学总校数+小学微机配备达标校数÷小学总校数)。
②教师用计算机配备(20分)。
中学、小学专任教师用计算机达到每人1台,各计10分。
全县得分=10分×(中学教师微机配备达标校数÷中学总校数+小学教师微机配备达标校数÷小学总校数)。
③管理与使用(20分)。
计算机管理规范,充分运用,计20分。
每有1校计算机管理不善,计算机室不开放,扣1-3分,扣完20分计0分。
60
12.现代教育技术设备(60分)
①学生用计算机配备
全县中小学学生用计算机配备达标学校数及相应占各类学校总校数比例:
高中3所,占高中总校数100%;
初中16所,占初中总校数100%;
小学28所,占小学总校数29.17%。
②教师用计算机配备
全县中小学专任教师用计算机配备达标学校数及相应占各类学校总校数比例:
高中0所,占高中总校数0%;
初中0所,占初中总校数0%;
小学0所,占小学总校数0%。
(详见附表6)
③管理与使用情况简述:
统一配发了电教设备管理制度,帐表卡物、各项记录规范,实现了设备的信息化管理。
开展了对校长及专任教师的信息技术系列培训的培训,通过课件制作、电教课评选、电脑制作等活动促进教学应用,并利用信息技术考试、督导督查等手段,加大应用督促力度。
32.92
填报单位:
年月
指标
督导评估细则
分值
自评纪要
得分
A6-
B12预算内教育经费占比例
20分
13.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
县预算内教育经费(含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比上年提高,计10分。
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比上年每提高0.1%,计0.5分,最多计10分。
20
13.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20分)
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2007年为28.33%,2008年为28.85%,2008年比2007年提高0.52%。
(详见附表7)
12.60
A6-
B13
教师工资
60分
14.中小学教师工资县域内统一标准、统一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障政策,计60分。
否则,按以下办法计分:
①统一标准(25分)。
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工资均统一标准、统一津贴、补贴,并按时足额发放,计25分。
②统一社会保障政策*(25分)。
县域内均按统一标准落实了中小学教师社会保障政策,计25分。
(*社会保障政策:
主要指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公积金等。
)
③年内实现县域内统一标准、统一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县加10分。
60
14.中小学教师工资(60分)
中小学教师工资统一标准情况:
县域内统一工资标准,统一津贴、补贴,并按时足额发放:
全县教师实行县级统筹,工资标准统一,并由财局统一按时发放。
县域内2个标准发放:
县域内按统一标准落实了中小学教师社会保障政策:
③县域内实现统一工资标准、统一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障政策的时间:
2007年7月
(详见附表8)
60
填报单位:
年月
指标
督导评估细则
分值
自评纪要
得分
A6-B14
公用
经费
60分
15.中小学公用经费
达到标准(40分)。
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公用经费,全县生均拨款达到以下标准:
农村初中495元、农村小学345元、城市初中445元、城市小学300元,计40分。
否则,计0分。
②生均公用经费提高(10分)。
以县为单位,农村初中、农村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比上述标准每提高1元加0.1分,每类学校最多加5分。
③及时拨付(10分)。
全县按不低于
标准将各类学校公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计10分。
否则计0分。
60
15.中小学公用经费(60分)
①全县生均拨款:
农村初中496元,农村小学398元,城市初中元,城市小学元。
②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元)
县
农村初中
农村小学
生均额
比标准高
自评得分
生均额
比标准高
自评得分
泗水
496
1
0.1
398
53
5
③及时拨付
全县是否按不低于
标准,将各类学校公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
是
(详见附表9-2-1,9-2-2)
55.1
填报单位:
年月
指标
督导评估细则
分值
自评纪要
得分
A6-B15
学生资助
60分
16.学生资助
①农村寄宿生(15分)。
全县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享受补助的困难学生占寄宿生的比例不低于8%的规定给予生活补助,计10分。
否则,计0分。
以县为单位,农村初中享受补助的困难学生占寄宿生的比例比8%每提高1%加1分,最多加5分。
②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15分)。
全县均对城市低保家庭小学和初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寄宿生补助生活费,计15分。
否则,计0分。
③普通高中学生(15分)。
全县均设立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元,资助学生数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人数比例不低于8%,计15分。
否则,计0分。
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15分)。
按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全县所有中职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15分。
否则,计0分。
60
16.学生资助(60分)
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
农村寄宿生4808人,按标准资助437人,占寄宿生的9.09%;。
②全县城市低保家庭小学和初中学生共人,
免费提供教科书人,
补助生活费人。
③设立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达到平均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元,资助学生数591,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人数比例6.3%。
④全县中职:
在校农村学生416人,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
按每生每年1500元接受资助:
在校农村学生416人,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
(详见附表10-3-1、10-3-2、10-3-3)
41
填报单位:
年月
指标
督导评估细则
分值
自评纪要
得分
A6-B16教育
附加
60分
17.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与使用
①征收(10分)。
按三税的3%,实征额占应征额比例达到100%,计10分。
否则,计0分。
②拨付(10分)。
拨付额占应拨付额比例均达到95%及以上,计10分;达到90%但低于95%计8分,达到85%但低于90%,计6分,否则,计0分。
③管理与使用(10分)。
当年实征额拨付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达到30%及以上,计5分,每降低1%扣0.3分,扣完5分止。
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50号)规定,教育费附加按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没有出现挤占挪用和平衡财政预算现象,达到该项要求计5分。
否则,计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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