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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复仇议
《驳复仇议》是唐代文学家柳宗元的一篇高扬以人为本思想的光辉篇章。
它以对弱者的深切同情,批驳初唐陈子昂“既诛且旌”的论点,并且,阐述了“调”即和谐在处理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全文层次清楚、内容丰富,对今天的人们依然有启发。
将韩愈的《复仇状》与该文相比较,韩愈可能受到过柳宗元的影响。
【原文】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圭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尉赵师韫所杀。
卒能手对父仇,束身归罪。
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
臣窃独过之。
臣从记载上看到天后在位的时候,有个同州下圭人叫徐元庆的,父亲徐爽被县吏赵师韫杀害,终于能够亲手杀死父亲的仇人,然后自缚其身,投案认罪。
当时谏臣陈子昂提出建议:
主张将他处以死刑,而后在他家乡予以表彰;并且请求将这一案例载入律令,永远列为国家法典。
臣个人认为这是不对的。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
昔日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
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世。
若日无为贼虐,凡为治者杀无赦。
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
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
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以向,违害者不知所以立,以是为典,可乎?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用以防止暴乱。
按照“礼”来说不许残害虐杀,凡是做儿子的不应复仇而复仇的,要处以死刑而不能赦免。
“刑”的根本作用,也是用以防止“暴乱”,按照“刑”的规定不许残害虐杀。
凡是做官的,杀害无辜之人,要处以死刑而不能赦免。
“礼”与“刑”的本质相同,而具体运用的对象和方法却不一样,表彰和惩处是不能同时运用到一件事情上的。
惩办应当表彰的,这就叫滥杀,是严重亵渎刑法的尊严啊;表彰那应该惩处的,这就叫错赏,是严重破坏礼仪的规范啊!
如果以这种做法来宣示天下百姓,传给后代子孙,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弄不清前进方向了,避免祸患的人就不知怎么处世了,用这个建议来做为国家的法典,行吗?
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音厌)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
圣人的原则是彻底弄清事理以决定赏罚,根据情由来正确地加以赞扬或贬斥,统一于一个标准而已。
假使调查审理了事情的真假,辨明了它的是非,研究了事情的发生而探求它的起因,那么“刑”与“礼”的运用,就能明确地加以区别了。
何者?
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
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
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
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
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
法其可仇乎?
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
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为什么呢?
假如元庆的父亲,没有犯下违背国法的罪行,师韫对他的诛戮,只是因为个人之间的怨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对无辜的人加以迫害。
州里的长官不去追究他的罪行,刑部的官员不去加以责问,上下都蒙骗包庇。
冤屈的呼叫充耳不闻,而元庆能够认为和杀父的仇人一起活着为耻辱,以为身带武器时刻准备报仇是合乎礼义,想方设法,来刺穿仇人的胸膛,正直坚强,严格要求自己,即使丧命也不遗憾,这正是遵守礼而实行义啊。
执政的官员应该惭愧,向元庆道歉还来不及,又怎么能去处死他呢?
或许元庆的父亲,确实有罪,师韫对他的诛戮,不违背国法。
这就不是死在官吏的手中,而是死于国法啊。
国法难道可以仇视吗?
仇视天子的法令,而杀害奉行法令的官吏,是骄顽凶横、犯上作乱啊。
逮捕他并处以死刑,正是用以明正国法,又怎么能表彰他呢?
且其议曰:
“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难救?
”是惑于礼也甚矣!
礼之所谓仇者,盖以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
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
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
“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
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
”又安得亲亲相仇也?
《春秋·公羊传》曰:
“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于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
”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
而且陈子昂的议状中说:
“人必定会有儿子,儿子也必定有双亲,因为爱自己的双亲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状态谁来解救呢?
”这是太不明白“礼”了。
“礼”所说的仇,是怀着冤屈悲痛而无处申诉啊,不是指的犯罪违法,陷于死刑之中。
若说:
“他杀了人,我就杀死他。
”不去评断是非,不过是欺负孤单力弱的人罢了。
这违反经典、背离圣人的教诲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说:
“调人的职务就是负责处理人们之间的怨仇的。
”“凡是杀人而符合义的,便命令死者亲属不许报仇,假如报仇使处死。
”“有为报复而杀人的,全国的人都仇视他!
”又怎么会发生因爱自己的父母而互相仇杀的事呢?
《春秋·公羊传》说:
“父亲罪不当诛而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罪合该死;儿子报仇,这是会引起不断地互相仇杀的行为,虽然报了仇但却消除不了祸害。
”现在如果能采取上述原则来审断双方的相杀。
就符合礼了。
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
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
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
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况且不忘父仇,是孝;不惜一死.是义。
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规定,尽了孝道并为义而赴死,这一定是个通达事理而明白道义的人。
通达事礼明白道义的人,难道他会把王法看做仇敌吗?
陈子昂反而主张把他处死,亵渎了刑法,败坏了礼义,它不能列为国家法典,是十分清楚的。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求把我的议状,附于律令之后。
有审理这类案件的,不应当按照以前陈子昂的意见去做。
谨对此提出上述建议。
柳宗元简介
柳宗元(七七三-八一九),字子厚,河东(今山西永济县)人。
贞元初年进士,官监察御史。
顺宗时,王叔文执政,他任礼部员外郎,锐意推行政治改革。
不久,王叔文失败,他也被贬为永州司马,迁柳州刺史。
在南方凡十四年,死于柳州。
柳宗元是杰出的思想家,凭着一股积极的热情和出色的才能进行政治活动。
改革虽然失败了,中年以后的处境更加悲苦,但这却使得柳宗元有机会深入生活、接近百姓、反思历史,从而使他成为一个卓越的散文家和诗人。
他和韩愈是古文运动的两个主要倡导者。
但从一定意义上说,柳宗元在思想方面所具有的进步的积极的意义,似又因韩愈的某些保守意识而有所不及。
柳宗元的诗,数量较多的是抒写个人抑郁的心情和离乡去国的悲哀。
从这些诗篇里,我们可以看出一个有理想的正直的人在不合理的黑暗社会里遭受到怎样残酷的迫害!
在柳诗中成为特有的新颖题材的是对西南地带少数民族生活进行多方面描绘的作品。
其中洋溢着非常浓厚的地方情调和气氛。
至于刻画自然景物的小诗,如《江雪》、《渔翁》等,都是脍炙人口的名作。
著有《柳河东集》四十五卷,《外集》二卷。
【注释】
天后:
指武则天。
伏:
表示敬畏的词。
陈子昂:
( 661—— 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射洪县) 人,唐初杰出诗人、文 学家。
二十四岁中进士,曾任右拾遗之 职。
旌其闾;指在徐元庆的家乡立牌坊或赐匾额予以表彰。
令:
律令。
典:
法典。
潜:
超越本分。
刺:
侦察调查。
谳:
审判定案。
州牧:
一州的长官。
戴天:
共同生活在苍天之下。
语出《礼记·曲礼》:
“父之仇,弗与 共戴天。
”枕戈:
头枕武器。
《礼记·檀弓》孔子说“居父母 之仇”,“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
这几句话引自《周 礼·地官》“调人”条。
调人:
官名。
《春秋·公羊传》:
相 传是孔子再传弟子公羊高著的一部解释《春秋》的书。
引文见 《公羊传》定公四年。
【解题】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今陕西渭南县)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音韵)杀害。
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
过了很大,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
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
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
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
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
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
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入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
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燕昭王求士 选自《战国策》
国别体史书。
战国时游说之士的策谋和言论的汇编.初有《国策》、《国事》、《事语》、《短长》、《长书》、《修书》等名称和本子,西汉末刘向编定为三十三篇。
宋时已有缺失,由曾巩作了订补。
有东汉高诱注,今残缺。
《燕昭王求士》 ——人才对于一个人成就大业来说非常的重要,而求贤若渴、礼贤下士的人肯定为自己成就一番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只有非常谦恭的尊重人才、推崇人才、优待人才,才能招来人杰,云集才俊,也才能集思广益、凝聚力量成就伟业。
象汉高祖刘邦之所以能一统天下,最关键的是他能够招徕最佳人才而且善于驾驭最佳人才。
一切正如刘邦自己说的:
“夫运筹策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饷馈、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
三人者,皆人杰也。
吾能用之,此吾所以有天下也。
” 作品背景 燕昭王(公子职)即位前,其父哙禅位于燕相子之,燕国演成大乱。
齐宣王趁机侵略燕国,攻克燕国国都,杀死了哙及子之。
在这种情况下,公子职依靠赵国自立为王,重新聚集兵力收复燕国,自己做了燕国国君。
但这时的燕国国势已十分艰难,为了报仇雪耻,让燕国强大起来,燕昭王一方面设下重金,广招天下有智之士,一方面与国内百姓同甘共苦,同仇敌忾。
经过28年的内强外联努力,公元前284年(燕昭王28年),来自魏国的乐毅为燕昭王组织了多国联军,乐毅亲率大军击齐,先后攻下了70余座城池,将齐国的金银财宝全部运回了燕国,齐国几近灭亡。
但燕昭王此时不幸去逝,新即位的燕惠王很快就中了齐国的反间计,让骑劫取代了乐毅的大将位置,乐毅被迫逃到赵国。
接着齐国大将田单又用火牛阵击败了燕军,一举收复70余城,燕国又陷入危机之中。
原文 燕昭王收破燕后即位,卑身厚币,以招贤者,欲将以报仇。
故往见郭隗先生曰:
“齐因孤国之乱,而袭破燕。
孤极知燕小力少,不足以报。
然得贤士与共国,以雪先王之耻,孤之愿也。
敢问以国报仇者奈何?
”[1]
郭隗先生对曰:
“帝者与师处,王者与友处,霸者与臣处,亡国与役处。
诎指而事之,北面而受学,则百己者至。
先趋而后息,先问而后嘿,则什己者至。
人趋己趋,则若己者至。
冯几据杖,眄视指使,则厮役之人至。
若恣睢奋击,呴籍叱咄,则徒隶之人至矣。
此古服道致士之法也。
王诚博选国中之贤者,而朝其门下,天下闻王朝其贤臣,天下之士必趋于燕矣。
”
昭王曰:
“寡人将谁朝而可?
”郭隗先生曰:
“臣闻古之君人,有以千金求千里马者,三年不能得。
涓人言于君曰:
‘请求之。
’君遣之。
三月得千里马,马已死,买其首五百金,反以报君。
君大怒曰:
‘所求者生马,安事死马而捐五百金?
’涓人对曰:
‘死马且买之五百金,况生马乎?
天下必以王为能市马,马今至矣。
’于是不能期年,千里之马至者三。
今王诚欲致士,先从隗始;隗且见事,况贤于隗者乎?
岂远千里哉?
”
于是昭王为隗筑宫而师之。
乐毅自魏往,邹衍自齐往,剧辛自赵往,士争凑燕。
燕王吊死问生,与百姓同其甘苦。
二十八年,燕国殷富,士卒乐佚轻战。
于是遂以乐毅为上将军,与秦、楚、三晋合谋以伐齐,齐兵败,闵王出走于外。
燕兵独追北,入至临淄,尽取齐宝,烧其宫室宗庙。
齐城之不下者,唯独莒、即墨。
[1] 注释 诎指:
诎通屈;指通旨,即意旨、心意。
“诎指”即委屈自己的心意,不任性妄为。
呴:
通“吼”。
涓人:
古代宫中负责打扫清洁的人,也可指君王亲近的内侍。
若:
同“苦”。
什己者至:
什,即十。
冯几据杖:
冯,古读píng,通凭。
先问而后嘿:
嘿,通默,沉默,停止说话。
反以报君:
反,通返,返回。
齐因孤国之乱:
因,趁着,介词。
先趋而后息:
趋,疾走。
此处指先对有道之士恭敬有加,不久就懈怠。
若恣睢奋击:
恣睢,骄纵狂暴的样子。
岂远千里哉:
远,以……为远,意动用法。
译文 郭隗先生回答说:
“成就帝业的国君以贤者为师,成就王业的国君以贤者为友,成就霸业的国君以贤者为臣,行将灭亡的国君以贤者为仆役。
如果能够卑躬曲节地侍奉贤者,屈居下位接受教诲,那么比自己才能超出百倍的人就会光临;早些学习晚些休息,先去求教别人过后再默思,那么才能胜过自己十倍的人就会到来;别人怎么做,自己也跟着做,那么才能与自己相当的人就会来到;如果凭靠几案,拄着手杖,盛气凌人地指挥别人,那么供人驱使跑腿当差的人就会来到;如果放纵骄横,行为粗暴,吼叫骂人,大声喝斥,那么就只有奴隶和犯人来了。
这就是古往今来实行王道和招致人才的方法啊。
大王若是真想广泛选用国内的贤者,就应该亲自登门拜访,天下的贤人听说大王的这一举动,就一定会赶着到燕国来。
” [1]
昭王说:
“我应当拜访谁才好呢?
”郭隗先生说道:
“我听说古时有一位国君想用千金求购千里马,可是三年也没有买到。
宫中有个近侍对他说道:
‘请您让我去买吧。
’国君就派他去了。
三个月后他买到了千里马,可惜马已经死了,但是他仍然用五百金买了那匹马的脑袋,回来向国君复命。
国君大怒道:
‘我要的是活马,怎么用五百金买了一匹死马?
”这个近侍回答说:
‘买死马尚且用五百金,更何况活马呢?
天下人一定都以为大王您愿意买马,千里马很快就会有人送到了。
’于是不到一年,三匹千里马就到手了。
如果现在大王真心想要招纳贤士,就请从任用我郭隗为开端;我尚且被重用,更何况那些比我更有才能的人呢?
他们难道还会认为千里的路程太遥远吗?
”
于是昭王为郭隗建造房屋,并拜他为师。
乐毅从魏国赶来,邹衍从齐国而来,剧辛也从赵国来了,人才争先恐后集聚在燕国。
昭王又在国中悼念死者,慰问生者,和百姓同甘共苦。
燕昭王二十八年的时候,燕国殷实富足,士兵们快乐安逸轻视战争。
于是昭王把乐毅当作大将军,和秦国、楚国以及三晋(赵、魏、韩)联合策划来攻打齐国。
齐国战败,齐闵王逃到国外。
燕军又单独痛击败军,一直打到齐都临淄,掠取了那里的全部宝物,烧毁齐国宫殿和宗庙;没有被攻下的齐国城邑,只剩下莒和即墨。
[1] 五.成语 千金市骨
同义词:
(千金买骨)
(燕昭市骨)
(死骨千金) 六.道理 为了显示他对人才的重视,以此来招揽更多人才 编辑本段作品评析 人才对于一个人成就大业来说非常的重要,而求贤若渴、礼贤下士的人肯定为自己成就一番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只有非常谦恭的尊重人才、推崇人才、优待人才,才能招来人杰,云集才俊,也才能集思广益、凝聚力量成就伟业。
象汉高祖刘邦之所以能一统天下,最关键的是他能够招徕最佳人才而且善于驾驭最佳人才。
一切正如刘邦自己说的:
“夫运筹策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饷馈、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
三人者,皆人杰也。
吾能用之,此吾所以有天下也。
”[1] 管晏列传 管晏列传 - 内容提要
史记
在这篇列传中,作者对他们采取了赞美和褒扬的态度。
管仲相齐,凭借海滨的有利条件,发展经济,聚集财物,使国富兵强,与百姓同好恶。
他善于“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
贵轻重、慎权衡”,内政、外交功名垂著。
他辅佐桓公,一匡天下,使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第一个霸主。
晏婴事齐三世,节俭力行,严于律己,三世显名于诸候。
二人虽隔百余年,但他们都是齐人,都是名相,又都为齐国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故合传为一。
本文通过鲍叔和晏子知贤、荐贤和让贤的故事,刻意探索和说明了如何对待贤才的问题。
管仲其人,经商多分财利,谋事反而更糟,作官被逐,打仗逃跑。
鲍叔却不认为他贪、愚、不肖、怯和无耻。
反而从囚禁中把他解放出来,并推荐给桓公,使之有机会一展才能。
晏子贵为国相,却以石父为知己,即使他在囚禁中,也要迫不及待地解放他,尊重他。
一个地位卑贱的车夫,只要知过自改,便予以提拔,荐为大夫。
司马迁极力赞美鲍叔和晏子,正是慨叹自己未遇解骖赎罪的知己。
所以,他在赞语中说:
“假令晏子而在,余虽为之执鞭,所忻慕焉。
”此实乃本传之真意。
管晏列传 - 写作特色 读史记
作者善于用特定人物的动作、个性化的语言刻画人物的内心世界。
石父虽贤,不幸而为囚犯。
晏子遇到他解左骖把他赎出,载回家去,只因“弗谢,入闺,久之,”就被石父深责并要求绝交。
行文到此,作者写道,“晏子戄然,摄衣冠谢曰:
‘婴虽不仁,免子于厄,何子求绝之速也?
’……晏子于是延人为上客。
”首句写出晏子心灵深处的震撼,以及由震撼而形于外在的惶惑之色;二句补写了由震撼而引发出的严肃、敬畏、谦虚、惶惑的表情;晏子的问话又以谦虑的口吻写出他由解骖赎人的壮举而引发的自矜心理;末句晏子的转变也正是心理转变的结果。
廖廖三十余字,把晏子由求贤到礼贤的整个过程和心灵深处的变化层次、一个完整的心态,形神毕肖地表现出来。
通过典型细节,以借宾形主的手法刻画人物。
作者抓住车夫妻子从门间窥视的细节,来揭示一个女子的内心隐秘。
从瞬间的窥视到提出离婚,御妻的神色、姿态、心理已然活现,不仅闪跃着个性的光芒,也表现了她的心计、意念和独特的看人标准。
然而写石父、写御妻、写御者,又是为了写晏子。
这种借宾形主的手法,使晏子的形象更加丰满了。
由于管、晏的事迹已见于卷三十二《齐太公世家》,故本传只“论其轶事”。
此《史记》一书之互见法又一显例也。
管晏列传 - 原文注释版 管仲
【原文】管仲夷吾者,颍上人也。
少时常与鲍叔牙游①,鲍叔知其贤。
管仲贫困,常欺鲍叔②,鲍叔终善遇之,不以为言。
已而鲍叔事公子小白,管仲事公子纠③。
及小白立,为桓公,公子纠死,管仲囚焉④。
鲍叔遂进管仲⑤。
管仲既用,任政于齐,齐桓公以霸⑥,九合诸候⑦,一匡天下⑧,管仲之谋也。
【注释】①游:
交游,来往。
③欺:
此意为占便宜。
指下文“分财利多自与。
”③“已而”二句:
齐襄公立,政令无常,数欺大臣,又淫于妇人,诛杀屡不当,鲍叔担心齐国将大乱。
为避难,管仲、召忽奉襄公弟公子纠出奔鲁国,鲍叔奉襄公弟小白出奔莒国。
见卷三十二《齐太公世家》、《左传•庄公八年》。
④“及小白”三句:
公元前686年襄公被杀。
前685年,鲁国派兵保护公子纠赶回齐国争夺王位,先由管仲领兵扼守莒、齐要道,以防小白先行入齐争位。
两相遭遇,管仲射中小白带钩。
小白佯死,使鲁国延误了公子纠的行程。
小白率先入齐,立为桓公。
桓公以军拒鲁,大败鲁军。
鲁国被迫杀死公子纠,召忽自杀,管仲请囚。
详见卷三十二《齐太公世家》。
⑤进:
保举,推荐。
⑥霸:
称霸。
⑦合:
会盟。
⑧匡:
匡正,纠正。
【原文】管仲曰:
“吾始困时,尝与鲍叔贾①,分财利多自与,鲍叔不以我为贪,知我贫也。
吾尝为鲍叔谋事而更穷困②,鲍叔不以我为愚,知时有利不利也。
吾尝三仕三见逐于君③,鲍叔不以我为不肖,知我不遭时也④。
吾尝三战三走⑤,鲍叔不以我为怯,知我有老母也。
公子纠败,召忽死之⑥,吾幽囚受辱,鲍叔不以我为无耻,知我不羞小节而耻功名不显于天下也⑦。
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
【注释】①尝:
曾经。
贾:
作买卖。
②穷困:
困厄,窘迫。
③三:
泛指多次。
见:
被。
④遭:
遇,逢。
⑤走:
逃跑。
⑥死之:
为公子纠而死。
⑦羞:
以……为羞。
耻:
以……为耻。
【原文】鲍叔既进管仲,以身下之。
子孙世禄于齐①,有封邑者十余世,常为名大夫。
天下不多管仲之贤而多鲍叔能知人也②。
【注释】①世禄:
世代享受俸禄。
②多:
推重,赞美。
【原文】管仲既任政相齐①,以区区之齐在海滨,通货积财,富国强兵,与俗同好恶②。
故其称曰③: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上服度则六亲固④。
四维不张⑤,国乃灭亡。
下令如流水之原⑥,令顺民心。
”故论卑而易行⑦。
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⑧。
【注释】①相:
出任国相。
②俗:
指百姓。
③其称曰:
“他自己称述说。
以下引语是对《管子•牧民》篇有关论述的节录,其“仓廪实”三句和“四维不张”两句见于“国颂”一节,“下令如流水之原”两句见于“士经”一节。
④上:
国君。
一说居上位者。
服:
行,施行。
度:
节度。
或特指礼度、制度。
六亲:
《管子•牧民》有“六亲五法”一节,刘向注云:
“‘以家为家’,一亲也。
‘以乡为乡’,二亲也。
‘以国为国’,三亲也。
‘以天下为天下’,四亲也。
‘毋曰不同生,远者不听;毋曰不同乡,远者不行;毋曰不同国,远者不从。
’‘如地如天,何私何亲’,五亲也。
‘如月如日,唯君之节’,六亲也;天地日月,取其耀临,言人君亲下,当如天地日月之无私也。
”由此可知,这里所谓“六亲”,非指一般意义的六亲,即非《正义》所云外祖父母、姊妹、妻兄弟之子、从母之子、女子,亦非王弼所云父、母、兄、弟、妻、子,或其他各种指谓。
固:
安固,稳固。
⑤四维:
《管子•牧民•四维》云:
“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
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灭不可复错也。
何谓四维?
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
”维,纲,即网上的总绳,此引申为纲要、原则。
⑥原:
通“源”,水的源头。
⑦论卑:
指政令平易符合下边的民情。
⑧去:
废除。
管仲
【原文】其为政也,善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
贵轻重①,慎权衡②。
桓公实怒少姬,南袭蔡③,管仲因而伐楚,责包茅不入贡于周室④。
桓公实北征山戎,而管仲因而令修召公之政⑤。
于柯之会,桓公欲背曹沫之约,管仲因而信之,诸候由是归齐⑥。
故曰:
“知与之为取,政之宝也⑦。
”
【注释】①轻重:
“轻重”一语原是《管子》中的一个特殊经济概念,是管子经济思想、经济理论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问题,是用货币和谷物来调节、控制国家经济。
但从本段所举史实来看,太史公不是谈管子的经济思想。
所以“轻重”一语还应理解为通常意义的“轻重”,即事物的轻重缓急。
②权衡:
比较利弊得失。
③“桓公实怒”二句:
是说少姬(即蔡姬)曾荡舟戏弄桓公,制止不听,因怒,遣送回国。
蔡君将其改嫁,所以桓公怒而攻蔡。
见卷三十二《齐太公世家》、《左传•僖公三年》(伐蔡在“僖公四年”)。
④“管仲”二句:
《左传•僖公四年》载:
齐桓公伐楚,使管仲责之曰:
“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征。
”古代祭祀,用裹束成捆的菁茅过滤去渣。
包,裹束。
茅,菁茅。
按:
责楚包茅不入贡于周室,这是齐伐楚的借口。
事又见卷三十二《齐太公世家》。
⑤“桓公实北征”两句:
齐桓公二十三年(前663),山戎(北狄)伐燕,燕告急于齐,桓公因伐山戎,至于孤竹而还。
燕庄公送桓公进入齐境。
桓公说:
“非天子,诸候相送不出境,吾不可以无礼于燕。
”于是分沟割燕君所至之地与燕,并让燕君重修召公之政,纳贡于周。
召公,是燕国的始祖,周成王时为三公,“治西方,甚得兆民和。
”见卷三十二《齐太公世家》、卷三十四《燕召公世家》。
⑥“于柯之会”四句:
齐桓公五年(前681),伐鲁,鲁将曹沫三战三败,鲁庄公请献遂邑求和,桓公许,与鲁会柯而盟。
将盟,曹沫以匕首劫持桓公于坛上,威胁桓公归还“鲁之侵地”,桓公先是被迫答应,继而“欲无与鲁地而杀曹沫。
”这时,管仲劝桓公不要图一时“小快”而“弃信”于诸候,失天下之援”。
于是尽“与曹沫三败所亡地于鲁”。
“诸候闻之,皆信齐而欲附焉”。
见卷三十二《齐太公世家》、卷八十六《刺客列传》。
⑦“知与之为取”二句:
语出《管子•牧民》。
与,给予。
【原文】管仲富拟于公室①,有三归、反坫②,齐人不以为侈③。
管仲卒,齐国遵其政,常强于诸侯。
后百余年而有晏子焉。
【注释】①拟:
比拟,类似。
②三归:
建筑华丽的台。
另有多种说法,如三姓女子;三处家庭、采邑、府库等。
反坫(diàn,店):
堂屋两柱间放置供祭祀、宴会所有礼器和酒的土台。
按“礼”,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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