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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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外墙涂料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市
二〇年月
目录
投标须知前附表1
投标须知2
招标主要条款索引11
工程投标书44
工程量清单47
合同图纸目录49
廉政须知50
廉政承诺书51
安全管理协议52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名称
外墙涂料工程
2
发出招标文件
2013年月日
3
现场踏勘
投标单位自行前往
4
招标答疑
2013年月日前
5
发出疑问澄清以及补充招标文件
2013年月日前
6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技术标(分别密封装订)正本1份、副本2份,附电子版
7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50000元,领取招标文件时交纳。
8
招标文件工本费
/
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后120日历天内有效
10
投标文件递交至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本部
1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3年月日15:
00前
12
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月日15:
00整
13
开标
时间:
2013年月日16:
00整
地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14
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约采购部
15
样板提交
时间:
2013年月日15:
00前
地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本部
16
其他事项
1、若投标人在投标时未按要求提供本投标书附件一承诺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其他详见本招标文件。
注: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内容将不作变动。
投标须知
1、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为通过招标人资格预审,并获得招标人批准的单位;
1.2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3.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等的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异);
1.3.2涂料生产企业必须是外资企业;
1.3.3涂料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RMB)、质量管理体系证书、CTC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国家低碳节能产品证书、环保证书和国家级或省级以上奖项资料;
1.3.4投标人的;
1.3.5提供投标人所有的主要机具、设备的情况;
1.3.6投标人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以上奖项的详尽说明和资料;
1.3.7投标人须明确投标人与本项目团队的行政隶属关系、项目管理模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3.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其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等资料(若有)。
1.3其他补充条款:
无
2、投标费用
2.1投标人承担其投标全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2.2其他补充条款:
无
3、招标文件的内容
3.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任何答疑文件和补充修改文件:
3.1.1投标须知(含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招标主要条款索引及附件)
3.1.2合同书(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附件)
3.1.3工程量清单;
3.1.4招标图纸目录及图纸
3.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充分了解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投标人一旦中标后须承担的合同责任和义务;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视为废标。
4、保密
4.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内容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和工程图纸后,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在2013年月日16:
00时前,分别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文件;质疑文件由投标人以书面并加盖公章的形式表达,并以专人递交、邮政快递或传真的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5.2招标人将以书面并加盖公章的形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3由此而形成的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4答疑的目的是澄清各投标人的疑问、解答该阶段投标人可能提出的任何有关方面的问题。
5.5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
如果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错误(包括但不限于:
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出现歧义或存在相互矛盾;组成文件中出现明显或不符合思维逻辑等的错误;打印错误)时,投标人应按5.1款中规定的时间与方式提出质疑文件。
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能发现并未对有关歧义、矛盾、错误提出质疑,中标后,中标人必须接受由招标人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的书面解释。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将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任何补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6.3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他认为有必要时或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必须时,招标人可以通知投标人延长本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这种通知将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应当立即以书面及电话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该通知。
6.4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若有异议,收到本招标文件5日内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给予书面答疑,异议部分以招标人书面答疑为准,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将视为投标人已完全认可,一旦投标人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变更、索赔及补偿。
7、现场踏勘
7.1投标人须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那些需要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数据和信息。
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经招标人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现场进行踏勘。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只要投标人的理由是合理的且招标人认为是必要的,招标人可允许投标人申请对现场进行追加踏勘。
但本须知明确规定,投标人及其代表不得让招标人为其现场踏勘负任何责任。
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和损坏的后果与责任。
7.3招标人安排的本招标工程现场踏勘的时间为2013年月/日/时,地点在施工现场,各投标人可派3位代表参加(自行前往)。
7.4投标人踏勘现场应充分重视本须知说明的情况,以及招标文件中本工程范围与周边的界限和配合施工。
7.5因投标人未进行现场踏勘而造成的投标文件偏离等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投标文件之商务标须包括下列文件:
8.1.1报价编制说明、报价汇总表;
8.1.2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报价表:
(见后附表)
8.1.3设备材料清单(注明产品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单价等);
8.1.4投标承诺书及获授权签署及履行所有合同文件及函件的人士之授权书及签名。
8.1.5投标说明。
说明在招标文件中未有清楚界定责任谁属,而投标人认为应由招标人负责的工作或责任。
说明内同时亦必须列明若这些工作或责任由中标人负责时所需的取费和费率。
投标人不应滥用此条款。
说明内所列的工作或责任必定不能与招标文件所说明的相悖,若有相悖之处,则所列之项目均不会获考虑。
8.1.6以上文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印鉴及填上日期。
8.2投标文件之技术标须包括下列文件:
8.2.1编制说明及编制依据:
8.2.1.1编制依据
8.2.1.2编制说明
8.2.2工程概况:
8.2.2.1工程特点
8.2.2.2现场概况
8.2.2.3本次投标的施工目标
8.2.2.4施工条件
8.2.2.5项目管理特点及总体要求
8.2.3施工部署
8.2.3.1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目标
8.2.3.2拟投入的最高人数和平均人数
8.2.3.3分包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供应计划
8.2.3.4施工程序
8.2.3.5项目管理总体安排
8.2.3.6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简介
8.2.3.7以上人员相应资质的复印件
8.2.3.8管理机构职责划分
8.2.4施工方案
8.2.4.1施工流向和施工顺序
8.2.4.2施工阶段划分
8.2.4.3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选择
8.2.4.4安全施工设计
8.2.4.5环境保护内容及方法
8.2.5施工临时用水、用电
8.2.6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8.2.7资源需求计划
8.2.7.1劳动力需求计划
8.2.7.2主要材料和周转材料需求计划
8.2.7.3机械设备需求计划
8.2.7.4预制品订货和需求计划
8.2.7.5大型工具、器具需求计划
8.2.8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8.2.8.1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及时间安排
8.2.8.2技术准备及编制质量计划
8.2.8.3施工现场准备
8.2.8.4作业队伍和管理人员的准备
8.2.8.5物质准备
8.2.8.6资金准备
8.2.9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
8.2.9.1保证进度目标的措施
8.2.9.2保证质量目标的措施
8.2.9.3保证安全目标的措施
8.2.9.4保证季节施工的措施
8.2.9.5保护环境的措施
8.2.9.6文明施工措施
8.2.9.7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8.2.9.8相关单位协调配合措施
各项措施应包括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8.2.10安全施工方案
8.2.11施工难点保证措施
8.2.12保修措施
8.2.13由国家及相关市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同类型工程施工的诚信手册等。
(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8.2.14投标人以往在中国及其他地区完成及现时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名称、规模、建设地点及质量情况。
8.3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及相关文件格式(如属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8.4投标文件编制、包装及密封的要求:
8.4.1商务标,无需分标段编制,但需要按要求分标段报价。
报价表格部分还应提供电子版。
8.4.2技术标。
若有分标段,则需分别编制。
8.4.3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使用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回标格式;
8.4.4将技术标与商务标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包装。
8.4.5将技术标密封于同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上须加盖公司印章,同时须清楚标明:
a工程名称b技术标c招标人名称和地址d乙方名称和地址
8.4.6将商务标密封于同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上须加盖公司印章,同时须清楚标明:
a工程名称b商务标c招标人名称和地址d乙方名称和地址
8.4.7商务标每一页须加盖公司印章;
8.4.8编制份数: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4.9不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标函的编制、包装及密封,可能不获考虑。
8.5报价要求:
8.5.1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闭口包干的报价方式,工程量按实结算。
8.5.2综合单价不随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工程量增减、工资、物价、费率或汇率的变动或政府颁发的任何调价文件而发生变化。
投标人中标后,其综合单价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用于工程款支付、洽商变更和竣工结算。
8.5.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规定的单价分析表格式进行单价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指定的子项。
同时应对材料清单进行详细报价。
8.5.4投标人的报价中应包含施工用水用电的相关费用,并由投标人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
8.5.5措施费是投标人在完全熟知施工现场实际条件下所采取的一切措施费用总和,即达到当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要求、工期保证、质量保证等所采取的所有技术、组织措施费用总和,并视为已经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8.5.6其他补充条款:
无
9、投标有效期
9.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页。
9.2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延长其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及相关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会损失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被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
10、投标保证金
10.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协议书并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后,将予以无息退还。
10.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10.3招标人因特殊情况书面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的,若投标人拒绝延长的,自拒绝延长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10.4如果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相应顺延。
10.5在下列情况下,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10.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0.5.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工程承包合同;
10.5.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10.5.4投标人拒绝出席项目经理答辩会或可能的投标文件答辩会;
10.5.5投标人未遵守本招标文件的其它有关规定。
10.6若投标人归还的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附件,发生缺失,则招标人将从投标保证金中扣减相关费用。
11、开标
11.1招标人将于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视情况决定是否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
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
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11.3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即废标)。
11.3.1投标袋、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的;
11.3.2投标书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1.4本次招标活动由招标人进行全过程书面记录存档备查。
12、投标文件的澄清
12.1招标人有权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的某些细节。
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方式或以答辩会议并制作答辩会议纪要的形式进行。
但这些要求、答复、答辩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
12.2投标人应做好参加投标文件答辩会的一切必要准备,以便在招标人认为有必要进行投标文件答辩会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后,投标人能及时参加答辩会议;可能的答辩会将在本招标工程开标后至本招标工程决标前的任何时间举行,招标人将至少会提前24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投标人答辩会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等。
12.3不管招标人是否要求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答辩,在本招标工程评标期间,招标人将会要求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现场的项目经理本人就其本人专业理论、实践经验、其投标文件中的有关事项、项目经理本人对本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难点的认识和具体对策等进行答辩;提醒投标人注意,招标人会对项目经理个人答辩表现的评价将会对本招标工程的评标和决标产生重要的影响。
招标人将至少会提前24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投标人答辩会的时间和地点,如果本条上款所述的投标文件答辩会将举行,招标人将在同一书面通知中明确各个答辩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和有关具体要求,投标人应在收到这样的书面通知后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这样的会议通知。
12.4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出席或拒绝出席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投标文件答辩会或项目经理答辩会,投标人将会失去中标的机会和可能,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13、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13.1招标人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以满足工程技术要求、保证质量、保证工期,并对方案及报价合理、质量保障服务、实施合同的能力、企业信誉、资金等条件进行综合考虑择优评选中标人。
13.2评标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者说明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但有关澄清或者说明,不允许对报价或者其它实质性内容进行更改。
13.3招标人将仅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13.4评标时将不考虑适用于合同履约期间的合同价格调整条款。
13.5招标人并不承诺最低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同时招标人亦不会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任何口头或书面的解释。
招标人不设未中标补偿金。
14、中标通知书
14.1确定出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在该通知书(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中标通知书”)中给出招标人对中标人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维护工程的中标标价(合同中称为“合同价格”),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
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不代表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已成立,甲乙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合同应在双方按规定签定“涂料工程合同书”后方为成立;
14.2中标通知书将在“涂料工程合同书”最终签署后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4.3招标人向未中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
15、合同的签署
15.1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与招标人双方签署承包合同。
15.2承包合同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及加盖公司法人印章后立即生效。
15.3如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6、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16.1承包合同签署前,中标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不能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则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界面划分:
外墙涂料工程材料供应及施工、检测验收及维护等
2、场地状况:
水电路通
3、样板
3.1乙方需按建筑师要求提供20cm×30cm材料样板,直至甲方认可并进行封样;
3.2乙方必须按规定的尺寸和数量,在施工现场制作实物样板,实物样板规格1m(宽)×1.5m(高),并在获得甲方的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涂料大批量生产。
否则,由此引起的材料浪费、返工及工期延误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期以及延误责任
4.1具体工期要求按下列要求进行:
工程范围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工期
延期处罚
外墙涂料工程
4.2工期为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正式开工之日”开始计算,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中国法定假期。
4.3其他:
无。
5、工程质量:
5.1质量标准:
达到优良标准,乙方必须确保本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并达到规定验收标准。
5.2如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至合格,并承担本合同结算总价1%的违约金;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赔偿责任。
6、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要求:
6.1为了在施工期间确保施工区域周围环境的整洁和交通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施工,在投标书中明确安全生产具体措施。
6.2乙方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和文明施工协议书,乙方如违反规定野蛮施工,建设单位有权限令停工整改,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6.3本工程施工中,必须创建文明工地,并创安全无伤亡事故,做到“两通三无五必须”。
如达不到,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另按工程造价的1%予以罚款。
6.4现场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才能实施。
7、技术要求
7.1本招标技术要求如果与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不符合,应以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为准。
投标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一切责任归于乙方。
各材料和施工均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在满足本规范要求外,更应符合国家和地区之法规、规范和要求。
如设计要求与上述规范或规定之间有不一致之处则按较高标准执行。
本工程采用的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规范,并执行在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最新版本。
7.2对涂料品牌的要求:
7.2.1国外品牌:
/或同等质量等级的产品;
7.2.2国内品牌:
/或同等质量等级的产品。
7.3对涂料品种、性能及用量的最低要求
7.3.1所有涂料的底涂均采用以确认样板为准,面层涂料墙面采用质感涂料,檐口采用平涂涂料(颜色待中标后,由甲方设计师确认):
7.3.2涂料标准不得低于以下要求,同时现场施工完成的效果不得低于定标前确认的样板;
7.3.3对外墙涂料性能的要求
指标
底涂
面涂
固体含量(重量比)
>%
>%
比重
涂布量(理论值)
>kg/m2
>kg/m2
每种涂料涂装层
遍
遍
延伸率
-%(23℃)
拉伸强度
≥Mpa
7.3.4投标单位必须注意:
上表内的涂料固体含量、比重及涂布量的数据是涂料的外观质量满足甲方要求的前堤下,必须达到的最低指标。
为了确保本项目外墙涂料工程的质量,即使在涂料外观质量与现场实物单元样板相同的情况下,如承包单位使用的涂料经抽查检验,其固体含量、比重及涂布量达不到上述表内的指标时,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当承包单位施工的涂料外观质量达不到现场实物单元样板的标准时,承包单位必须提高涂料的固体含量、比重及涂布量,直至达到现场实物单元样板的标准。
否则,由此造成的返工及其他全部损失均由投标单位承担。
7.4对外墙平面涂料外观性能的具体要求
7.4.1涂料的性能须满足防霉、防水、防碱、抗污染性及自洁性强、不剥脱、不泛黄、不易褪色的要求;
7.4.2光泽:
面层涂料光泽度以样板为准(请见样板);
7.4.3对耐沾污性的要求须按照国内标准GB/T9755-2001测试,耐粘污性指标≤15%。
7.5
平开窗2点锁
涂料性能要求
必须满足如下国家检测外墙涂料标准中的优等品的要求:
7.5.1GB/T9755-2001(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
7.5.2GB/T9779-1988(复层建筑涂料)
8、施工要求
8.1对墙面基层处理的要求:
8.1.1所有新抹的灰泥的表面或外露的混凝土都应当采用合适的方法清除掉赃物、灰尘、粉化物、油脂和污点或其他外来物,可以用钢丝或纤维刷、刮削或者轻微的喷砂等方法,新近抹过灰泥的表面在涂饰之前含水量达到10%或更少。
不得在结构或者湿的表面上涂饰;
8.2对涂刷涂料的要求:
所有的底层涂料应使用刷子涂布,其后的涂层应当用刷子、喷雾或滚筒来涂布。
涂层应由浅至深以便区分层数,便于质量监督。
8.3对涂刷时的气候条件的要求:
在不利的气候条件,例如极端的高温、低温或下雨时,不得进行外墙涂料的施工。
8.4与总包的配合:
8.4.1乙方必须接受并执行由总包转达的甲方指令;
8.4.2进场前与总包签定各项现场管理协议并服从总包的现场管理;
8.4.3提供劳务,材料,设备的进场计划供甲方、总包审核;
8.4.4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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