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从西南政法大学看中国法学教育的嬗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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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从西南政法大学看中国法学教育的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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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南政法大学看中国法学教育的嬗变
作者按:
接下来要发出的3篇文章是2009年3月底4月初所写,原名是《法学教育的嬗变——以西南政法大学为例》,发表在单位内部网站上。
一直比较忙,少上外网,所以直到今天才挂上。
思前想后,觉得还是应该改个名字,这样更贴切些,但内容未作调整。
1949年,新中国法学教育起步。
1953年,建立苏联法学教育模式。
1971年,砸烂公检法运动中,法学院校解散,法学教育取消。
1977年,法学恢复招生,全国3所大学设立法律专业,招生223人。
1978年,全国5所大学设立法律专业,招生729人,其中西南政法大学招生364人。
1988年,全国50所院校开设法律专业,招生不足2万人。
1998年,高校开始扩招,法学专业成为最受欢迎的文科专业,全国300所院校开设法学专业,招生近10万人。
2008年,全国620余所高校开设法律专业,招生超过30万人。
30年间,开设法律专业的院校扩大了200倍。
契子上个月,也就是“两会”期间,梁慧星一石激起千层浪,他的两句话迅速在全国传播,给司法实践、司法研究、法学教育以及刚刚转型的司法改革带来巨大的震撼。
“天天讲公平、讲正义的法院,最高院的副院长(黄松有)出了这样的事,令最高法院‘颜面扫地’。
司法腐败,我这个搞了30年法学研究的人都感觉受到了侮辱。
”“(法学教育界)在官员面前卑躬屈膝,把硕士帽、博士帽戴到他们头上,没有想过他们是否忠于法律。
”梁慧星是著名民法学家、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起草人、《物权法》核心起草人和《合同法》起草人之一,在建国60年之际,梁老痛心疾首地讨伐司法腐败、落寞无奈地扣击法学教育,让我们备感痛心。
顺着梁老的话题,我想是否应该好好回顾一下我们的法学教育,以备将来的教育改革、司法防腐乃至公民国家的建立。
但是对于法学教育这样大的论题,我无力也无从下笔,仅截取西南政法大学这个断面作为回顾法学教育的入口,希望能引起大家的关注和思考。
需要说明的是,选择西南政法大学作为法学教育发展历史的见证,并不是因为梁慧星和黄松有都来自于这所院校,由他们引发法学教育思考这个话题更合乎情理,而是出于对法学教育重大关系和逻辑节点的考虑,西南虽是一所普通高校,但在法学教育上绝不可忽视,尤其是它的历史浮沉、教育成果、人文价值以及与政治之间的密切关系。
有人说,研究中国法学教育,民国时期不可回避东吴大学法学院,建国后不可回避西南政法大学,亦有一定的道理。
东吴大学法学院,1915年成立于上海,是中国在教授大陆法(中国属大陆法而非英美法系)之外惟一系统地讲授英美法的学院,是解放前中国最著名的法学院之一。
从1930年到2000年,国际法院一共有过6位中国籍法官,从顾维钧开始,一直到1997年的联合国前南国际刑事法庭法官李浩培,都是东吴法学院的教授或毕业生。
值得一提的是,1946年东京审判采用的是英美法程序,由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急了,最后蒋介石点名从东吴大学要人,其结果是——中国赴远东军事法庭的法官、检察官、顾问等人,几乎全部来自该校,他们冲破美国“别具用心”的阻力,惩治了战犯,为中国人民赢得了尊严。
西南政法大学,1953年建校,前身是西南人民革命大学。
几十年间尤其是改革开放后,在法学教育方面做出一定的贡献,为法学理论界和政法系统所熟知,被誉为“法学教育界的黄埔军校”、“新中国法学教育的西南联大”,但由于偏隅西南一角和教育学科的狭窄,其发展历程鲜为人知。
在一些人眼中,近年来西南政法大学衰落的不可逆转如同它崛起时的不可阻挡一样耐人寻味。
短短的几十年里,西南创造了多个不可复制的神话,“西南现象”和“西南精神”成为外界对这所学校历史及人文发展的最佳注解。
2003年开始,《光明日报》、《南方周末》、香港阳光卫视、香港《文汇报》等境内外大型媒体先后关注中国法学教育制度大政下西南政法大学的大起大落及其的产生影响,曾引发人们对法学教育的广泛思考。
2008年10月30日,在改革开放及西南复校30周年之际,香港《文汇报》刊发《西南政法:
推进中国法制建设的“核动力”》一文,评价西南为“谘政育人双赢共进的新模式”和“法制建设中坚力量的锤炼场”,表现出对一所普通法科院校敏锐而执着的热情。
此前20天里,《文汇报》相继发出《“西南现象”光耀中国政界》、《培养中国法学教育的“西南精神”》等“西南政法大学创中国司法教育奇迹系列报道(共4篇)”,在海内外引发广泛关注。
今年是建国60周年,但凡周年都是值得纪念的,也容易引发人们回忆往事的意愿。
法学教育如同这条历史长河中的一缕水带,我们借助一所学校审视它跌宕起伏的历程和光彩四射的浪花,更希望大浪淘沙,炼出真金……苏联模式1952年国家教育体制改革,最大的特点是学习原苏联模式,将综合大学中的许多学科都分割出来单独成为学院。
五所专门政法院校基本都是这一时期经过合并综合大学法学院系后形成的。
据西南政法大学(以下简称“西南”)校史记载,其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以刘伯承元帅为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合并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重庆财经学院的法律院(系)成立西南政法学院,原东北抗日联军名将周保中将军出任首任院长。
最近,公丕祥在《法制日报》上撰文称,这一时期的法学教育有三件大事,一是废除南京国民政府的“六法全书”,即在革命胜利前夕,中共中央于1949年2月发出了《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确立了废除“六法全书”之后新的人民民主政权司法活动的原则;二是建国之初的司法改革运动,进一步肃清了司法系统中“六法全书”的旧法观点的影响,划清新旧法律的原则界限;三是由“五四宪法”确立新中国的司法体制与司法制度基本框架。
然而,在后来的历史岁月中,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一法律与司法革命进程遇到了严重挫折。
从1957年开始,法律与司法虚无主义思潮广泛蔓延,直至酿成“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悲剧,使中国社会主义法制与司法制度遭到了全面摧残。
著名法学教育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法学泰斗江平感言,“此时的法律无学,法学教育无从谈起,自己也被打成右派,这顶帽子戴了22年”。
而民国时期的法学院校和师资力量则被打破或监禁,许多法学名宿成为专政的对象,身败名裂。
西南所处的环境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法学教育主要围绕阶级斗争展开,从西南校址的选择上可见一斑,学校位于钟灵毓秀的歌乐山下,庄严肃穆的烈士墓旁,这里曾是“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旧址,距白公馆、渣滓洞仅几步之遥,是美蒋特务囚禁、杀害革命者和政治犯的地方。
校史载,选址这里是为了“以先烈们的革命精神教育青年、培养政法干部”。
当时的法律教材是什么样子,笔者现在无法考证,但有一点可以明确,1949年废除了国民党《六法全书》时,就连市民生活、婚姻家庭最简单的民法法律也废除了(这一点不象苏联,苏联十月革命胜利的第一天就颁布了土地法令和和平法令),国家根本没有法律可依,更无法律可言,国家到底如何治理,要形成什么的法律体系,全都是未知数。
这一切,构成了当年法学教育的全部背景和基础。
砸烂公检法1971年4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许多高等院校包括所有的政法学院在这次会议上决定被撤销。
西南几位资历较深、在运动中饱受磨难的老先生不愿接受这个现实,他们顶着自己头上已有的政治高帽,不止一次地给四川省、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写信,苦苦恳求保留学校,这段历史被西南称为著名的“护校运动”。
历时一年的“护校运动”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成功,1973年,最高人民法院通知西南“三不动”:
人员不动、校产物资不动、图书不动。
西南以这样的方式得以保全,同时期的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等其他4所政法院校均被“五马分尸”。
中国法学教育自新中国建立至此,走完了它的第一个历程,此后若干年,法学教育荡然无存。
据说,法学教育停止后的西南,院内被其他单位占据,常常听到武斗时“哒哒”的机枪声,这个战时陪都和“三线建设”的工业重镇重庆,山窝和城市的防空洞中到处是兵工厂,笼罩着一片紧张恐怖的气氛,放眼望尽,不留半点法律和法制的影子,更不用说法学教育。
文革时期,不仅什么法律都可以被打倒,宪法也可以被践踏,当时社会最显著的特点是,最高指示加上群众运动主导国家的全部生存,而这两个恰恰都是法律虚无主义。
最高指示,言下之意,只要一句话,那就是一切人、一切事、一切行动的最高法则。
这正应了一句法谚“人治的国家,国王就是法律;法治的国家,法律就是国王”。
文革期间,法律不复存在,法学无处藏身,人治成为国家治理的模式,一个人一句话顶一万句。
文革高潮的时候,更多的一种论调,是以革命的名义,可以随便处死一个人。
砸烂公检法成为当时的流行语和关键词,法学教育消失殆尽,法学教育工作者被下放劳动或关进牛棚,严重的失去性命,法学院校成为武斗和批判运动的场所,法律从所有人的脑海中消失……值得一提的是,在“文革”非常紧急的时期,西南一批德高望重的老师被分别监禁,一位老先生冒着风险四下打听老教师们关押的所在,秘密记下。
“文革”一结束,老先生即按图索骥,一一找回他们,西南以最快的速度重建。
这种绝处逢生的精神和气概直到今天依然为西南人称道、传承院校盘点在中国法学教育界,存在“五院四系”的说法。
建国初期和改革开放伊始,中国的法学教育均从这里起步。
“五院”指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目前均已升格为大学);“四系”指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均已升格为法学院)。
“五院四系”在法学教育界被称为“九大家族”,地位显赫、师资优厚,是中国法学教育最早的王牌和嫡系,是大多数法律人的精神家园和向往之处,长期以来代表着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水平和学术巅峰,有人说:
只有“五院四系”的法学毕业生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科班出身”。
经过改革开放后30年的发展,这个格局早已被打破,“五院四系”之外的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湘谭大学(全部为综合性大学)等高校在法学教育中均有不凡表现,对中国的法治进程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而这些学校之外的近600所高校也开设了法律专业,象流水线作业一样制造出数量庞大的法学学位,只是在历史根底、学术水平、师资力量、规模效应乃至司法界的影响力方面远不及“五院四系”。
长期以来,这种毫无规划和目标局面为法学教育埋下了积重难返的种子,2009年的今天,当我们重新打量这个足以武装一个大规模集团军的法学毕业生时,却发现他们是浩浩荡荡的失业大军。
法学教育的春天1977年,北京大学、吉林大学、湖北财经学院(中南政法学院的前身)等3所大学恢复招收文革后的第一批法律专业学生,李克强、陈兴良、姜明安、郭明瑞等走进北京大学,高鸿钧走进吉林大学,王利明来到湖北财经学院,他们日后都成为国家的栋梁。
这一年,人们第一次认识到法律为何物,经过10年浩劫的决策层也深深感受到没有法律制度的护航,国家必将一片混乱,当时的中国,急需法律人才。
由于历史原因(即西南政法学院文革期间第一次“护校运动”赢得“资产、师资、图书三不动”,保存了实力)使得当时全国只有一所学校有能力实现师资培训和大规模的法科教学。
经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联合呈报,西南政法学院恢复招生得到了邓小平(主管教育、科技工作)的首肯和华国锋(时任国家元首)的批示,由全体中央政治局常委签字,同意西南政法学院第二年以绝密专业恢复招生。
1978年,全国5所大学招收法律专业学生729人,其中西南政法大学招生364人,基本上等于其他学校招生人数的总和,更为紧要的,司法部把共和国的法学教育师资班开在了这所学校,使得现在全国所有重点大学的法学课堂上都有西南学子执掌教鞭,其中相当一部分人成为所在学科的领军人物。
这一年,周强、夏勇、贺卫方、王卫国、王人博、蒋庆、顾培东、程燎原、徐国栋、龙宗智、王敏远、陈泽宪、江必新、朱孝清、张穹、黄松有(已被双规)、霍宪丹、于安、梁治平、景汉朝、张鸣起、胡泽君……走进了西南政法学院,他们成为日后的俊杰。
改革开放初,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西南政法学院凭借着提前复招、人脉广众的优势表现得超凡脱俗、一枝独秀,创造了中国法学教育“不可复制的神话”和界内人士广为流传的“西南现象”,成为当时中国法学教育的“摇篮”和“马首”,被誉为“法学界的黄埔军校”,而1978年的学生正是所谓的“黄埔一期”。
据统计,这所被歌乐山裹挟的小学校走出了中国法学界的“半壁江山”,30年里共培养7名中央委员、候补委员、中纪委委员,20余位大法院、大检察官、副总警监,40余名省部级领导干部,300余名厅级干部,近1/3的中国中青年法学家和一半的法学界知名教授、学者。
1979年后,“五院四系”和其他一些重点大学相继恢复了法学招生,中国法学教育迎来了它的第一个春天。
“文革”十年,老师们欲干不能、欲罢不甘、报国无门、有泪空弹,所以复招令一下,全国上下一片欢腾。
据说1978-1982的学生是中国法学教育质量最高的四届,而西南无疑是杰出代表,20年后,在北京出现了一个有趣的场面。
一次法学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教授端坐上席,以长辈口吻招呼大家。
指点一人,问何校毕业?
答曰:
西南政法。
又问一人,复曰:
西南政法。
此时有人开玩笑:
江老不必再问,你已被西南包围。
江老不信,指问:
这位中央广播学院的女教授也是?
女士一笑:
是。
北大法学院院长朱苏力在其所著《从法学引注看中国法学的现状》中开出的国内法学学者“大名单”——近乎一半出身西南。
有人开玩笑地评价说,西南人在全国任何一省乃至多数市、县的公检法系统均能找到身居要职的校友,而在最高法、最高检的众多院长中,这个数字均占到一半。
大学氛围现在看来,改革开放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法学教育环境是相当好的,当时的管理模式最明智、也最容易出成果。
据贺卫方回忆,在那个时代,学校对批判和论辩精神“表现出了非常可贵的宽容”。
当年有一些同学常常跑去重庆最中心的地方解放碑,向群众发表演讲,告诉大家“中国应该朝何处去”。
老师和学生的关系更象知己,人都很单纯。
张卫平回忆,有一段时间,端着饭碗,看看教室、食堂红砖墙上张贴的各种“大字报”一样的文章,是一种享受,以当时之认识,墙报上有些观点真是惊世骇俗。
曾有人问夏勇,你在北大、哈佛学习过,哪位老师对你影响最大?
夏勇说是西南的杨景凡和林向荣老师,他们在学界并不十分显赫,但我从他们那里学到最多。
王人博介绍学校保留了一批当时在全国法学院系有名望的学科带头人,图书馆保有的图书数量在当时各政法院系名列第一。
梁治平感慨:
我的大学之所以无愧于大学之名,是因为她保有一种开放、自由和平等的精神。
我曾经在这样一种精神氛围中学习和生活,在其中成长,了解世界,认识自己。
这种良好的感觉和现实一直持续到90年代,但是不容否认的是,这一时期的法学教育确实未形成明显的竞争态势,西南常常以绝对的优势做出些大功大名的事情。
远离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等一些因素均未对西南造成影响,这种埋头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情况更象目前世界上大部分知名学府的教育模式。
法学教育的洗牌90年代初期,中央指示“把中国政法大学办成中国法学教育的中心”,第一次以政治的力量和制度化的方式重塑中国法学教育格局。
随后几年,伴随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中国法学教育一波三折,一次又一次地被洗牌和重新定位。
对于“五院”,国家曾给了一个名额进入“211”,这个残酷的竞争情势使五院大力拼打硬件趋向评比指标,而在法学教育的大计和后劲上渐行渐远。
据说西南和中政(中国政法大学)为这个事情都下了血本,直到后来,处于劣势的西南甚至连五院中唯一的一个出版社指标也要跟中政叫劲到底,好象两只场上血拼的斗鸡,多少有些悲凉。
最终,五院没有一所进入211工程。
从这个时期开始,西南感到国家教育改革大势对自己越来越不利,危机四伏,而同时期的许多法学院校已经从感到危机四伏变得没有招架之力,只能“逆来顺受”。
1999年开始,为解决国内经济发展危机和渡过改革攻坚期,高校开始大规模扩招,成为扩大内需(老百姓为了孩子的教育问题什么钱都舍得掏)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从这一年开始,高等教育开始由“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变,绝大部分高校开始关注自己的“经济效益”而非“社会效益”。
这一年的年初,“五院”中开始流传“被合并”的消息:
中国的五所专门性法科院校将被合并到所在地的其他学校。
1999年12月,厄运真的降临了,在全国高校合并的大潮中,西南被决定划归重庆大学,组建重庆大学法学院。
消息传出,全校震惊,师生一片恐慌,远在各地的校友也震住了,“西南要没了”有人愤慨,很多人有种“家室被毁”的感觉。
12月9日开始,全校罢课,学生群情激奋,教室、寝室、办公楼玻璃多处被打碎,校园贴满大字报,各种过激行为开始蔓延。
与文革时期第一次“护校运动”相隔25年后,在“宁做西南鬼,不做重大人”的标语和呐喊声中,西南上演了艰难的第二次“护校运动”。
部分学生为扩大声势,试图联合重庆建筑学院(已划入重庆大学)组织万人游行,后被老校长跪在学校门口劝返。
但当晚的《美国之音》即播发虚假报道“中国西南某高校因不满当局院校合并指令引发游行示威,游行学生与军警发生冲突,3名学生被打死”。
消息传出,国务院深感事态严重,指令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学校,稳定学生情绪,进行调解,并每日上报事态进展情况。
当日深夜,4号门内侧的四栋宿舍楼几千男生唱起了国歌和国际歌,久久不能平息,随后,哭声一片,打砸声此起彼伏持续了二个多小时。
据一名98级的年级总班称“当时的气氛很浓烈,热血沸腾,第二天早上发现寝室外满地散落着被扔下的热水瓶、玻璃片、桌椅板凳以及被燃烧后的衣服、棉被和报纸,看上去有一尺多厚”……西南对高校合并的冲击,产生了不好的影响,这股抵制风潮曾在包括五院在内的部分高校中轻度蔓延。
西南沉浸在护校成功后的亢奋中不到一个月,改革再度袭来,西南遭遇了校史上最大的变故——下放重庆管理,由全国性大学变为地方性大学。
在这次部属院校改革中,中国5所政法院校的命运各不相同:
中国政法大学是最大的受益者,成为政法院校中惟一被整体划归教育部管辖的高校。
中南政法学院与中南财经大学合并,成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法学院而存在,由教育部主管。
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西南政法大学被下放地方。
从此,西南——这所曾经汇集各地学子的校园到处充满了川音,曾为中国法学教育做出巨大贡献的学校到处弥漫着被遗弃的悲情。
教学质量下滑法学教育洗牌后,全国为数不少的法学院校出现教学质量滑坡的局面,这一情况主要源于三个因素:
一是大扩招后,生源素质较往年下降,大众化教育来临;二是高校迫于生存压力,转型寻求经济利益,教育投入减少;三是急功近利的教育改革大背景下,法学教育氛围浮躁,学术水平下降。
当然,并不仅仅如此,如梁慧星今天所提的那样,学校行政化管理或许是教育质量下滑的祸首,学术腐败、学术造假、教学评估……乃至与国家机关甚至少数手握权柄的个人千丝万缕的关系,均成为教学质量下滑的因素。
而西南,除了这些因素还有个致命的困难,国家削减了对学校的近2/3拨款,龙宗智校长曾直陈国家教育主管部门:
“你们忘了使一所公办学校得以维持生存的责任了吗?
”2000年前后,中国法学教育的重新布局和法学教育资源的重新分配,使得法学人才的市场化开始显现。
此时的法学教育,更象一种功利性的竞争,大家的目标是经济效益、功名利禄以及与行政上级交往间产生的无形资产和实际收益,各大学四处挖人组建或者充实自己的法学院,西南成为各大院校法学院挖人的最重要目标。
张卫平、邱兴隆、王人博、程燎原先后离开西南,2001年至2002年,西政人才地震,一年多时间,8位青年教授离开学校,4位青年博导调离,这些人都是西南学术的代表人物。
邱兴隆因为带走一批人前往湘潭大学,被一些人视为“伤害母校最深的人”,甚至被称作西南的“叛徒”。
作为西南人精神领袖的程燎原,他的离开多少有些让人无奈,传闻其被迫离开是因拒绝出任司法部门要职而破坏了学校与上层的关系……这一离开现象一直持续了近十年,西南的法学教育出现大面积“塌方”。
在这所院校渐渐远离国家法学教育主管者的视线时,香港阳光卫视将西南录制进入中国百名学府,以人文解构和精神归宿的视角把这所院校带入国内外观众的视野,这种与211工程相左的做法,多少有些耐人寻味,中国法学教育的前途命运和改革者的真理,却要靠若干年后实践的检验结果来证明。
而同时期的其他大部分法学院校,基本上与西南保持了同步的发展曲线,在创造世界一流大学的口号中,出现了吉林大学、浙江大学、重庆大学等综合性“航空母舰”和对北京众多高校升级换代式的大批次资金投入,法学教育的诸多资源越来越明显、越来越集中地倾向与北京和上述综合性大学。
在当时的社会,这就成了包括法学教育改革在内的结构性调整大趋势,行政主导的“优胜劣汰”成为必然规律。
困境与转型进入21世纪,法学教育在校际和国际间的交流增多,不少院校在内外建设上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面临共同的体制困境,不少学校都打出了转型牌,寻求新的法学教育重点项目。
经过一段时间的策划和酝酿,西南首先推出了西南法学论坛。
在疲软的学术氛围里,论坛逐渐成了西南政法大学的一面旗帜。
它的形式正如当地的火锅一样,充满了浓烈辛辣的味道,这让它在业内变得赫赫有名,从而成为凝聚西南政法大学精神和情感的最新核心。
论坛的成功激发了西南人的斗志,他们开始在教学、学术和管理上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这一时期,改革成为法学教育的关键词。
2002年,非常值得一提的改革是国家司法考试,这场被称为“天下第一考”的考试制度成为中国几年法制史上最大的变革之一。
它带来了系列的影响,其中对法学教育的影响尤甚,褒贬争执之下渐成贬势,这大大超呼首倡者贺卫方的设想和美好愿望。
应试教育下,只要是关系个人前途命运的考试向来是义无返顾过“独木桥”式的残酷竞争。
中国法学教育的指挥棒渐渐为司法考试所左右,西南作为一所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的院校自然身在其中。
如今的法学院学生除了备战英语、计算机考试,还要应付比任何考试都重要的司法考试,无数学生(社会人员)象被司法考试这个最高统帅指挥的千军万马,发疯似的拼着命冲锋陷阵,一年、两年……至死方休。
那些毕业生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30年前、20年前、10年前为解决问题提出的策略,10年后、20年后、30年后都成为被解决的问题……如此循环,终究应了一句话“秦人不暇自哀,而使后人哀之。
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高校大规模扩张和研究生2年制的改革刚一提出就有人出来质疑,但很快就被大势淹没,他们听不了不同意见。
如今,当年解决问题的策略成了今天的问题,伴随着金融危机和经济滑坡的巨大影响,大部分法学毕业生被卷入数百万的高校失业大军,他们失去的不仅是时间、青春和金钱,更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和对法律价值的追求,历尽千辛万苦的农村学生还可能失去对国家的忠诚和对执政党的信心。
在全国众多的法学院校中,西南的就业形势一直较为乐观,但最近几年也被压得喘不过气来。
2003年以前,西南的就业率一直居于法学院校前列,个别院系多年保持在95%以上的记录,西南的毕业生大部分进入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遍布包括公检法司在内的各个领域。
如今,严峻的就业形式几乎把学校急白了头,西南的就业部门在全国许多大城市建立了促进就业机构,利用包括校友在内的各种资源为毕业生找寻一职。
西南之外还有五院,五院之外还有四系,五院四系之外还有600多个法学专业院系,法学就业形势全面告急,这就是目前所有法学教育院校面临的最大政治性问题。
舒扬甚至在2008年所著的一本名为《我们的1978——西南政法学院纪事》中直言不讳:
有意报考西南政法大学的学子可以放缓脚步,好好考虑考虑再做决定。
光明前途2008年10月3-4日,改革开放与中国法制建设30年论坛暨西南政法大学恢复招生30周年纪念大会在西南的渝北校区举行。
包括五院四系在内的全部重要法学院校、科研机构负责人、知名学者、教授齐集一堂,以非常隆重的形式纪念改革开放、法治建设、法学复招以及西南复校30周年,会场内外基本可见当前中国全部中青年法学名家,大家以研讨的形式回顾了30年中国法治的曲折历程。
与其说这是法治建设30年的总结,不如说这是30年法学教育成果的展示。
透过它的发展历程,我们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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