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及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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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及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固原市六盘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火灾及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公司火灾、爆炸事故,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有效防止势态扩大,最大限度的保障固原市六盘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公司生产区、用矿区范围内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工作。
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1原煤贮存及输送
2.1.1原煤自燃
2.1.2外部火源引燃
2.2煤粉制备及输送
2.2.1明火:
现场实施切割、焊接等动火作业,明火遇煤粉引起火灾;
2.2.2煤粉自燃:
煤粉仓内温度过高,煤粉浓度大,煤粉自燃造成煤粉仓起火、爆炸;袋收尘内煤粉堆积,煤粉自燃后引起火灾或爆炸;
2.2.3电路故障:
电路故障造成电缆烧或放炮,遇煤粉引起火灾。
2.2.4断料、操作失误:
正常生产时由于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原煤断料,如不能及时发现并调整,会造成出磨温度升高,引起煤磨系统火灾或爆炸。
2.2.5检测设备故障造成出磨温度控制过高,造成煤粉燃烧。
2.3油(脂)库
2.3.1油气遇明火闪爆
2.3.2油(脂)遇到引燃物引起火灾
2.4纸袋(其他)库
2.4.1易燃物遇到明火
2.4.2易燃物遇高温物体(线路着火出现的熔珠)
3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4组织机构及职责
4.1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为了便于指挥、协调各部门和人员的应急处置行动,公司成立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安全环保部,发生事故时,若总指挥不在公司,由副总指挥任总指挥;若副总指挥不在公司时,则按排名顺序授权为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
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
公司副经理
成员:
生产部部长、安全环保部部长、质量部部长、采购部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销售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副总工。
总指挥职责:
组织指挥火灾、爆炸专项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指挥和决定请求社会力量参与救援。
副总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处理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负责对对事故现场及道路进行警戒,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
指挥部成员职责:
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和应急救援工作。
4.2.现场救援组
组长:
事故部门负责人
成员:
部门管理人员、各部门专兼职安全员
职责:
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及时、有效的对事故现场的人员、设备进行应急救援处置,严防事态扩大;将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有序疏散。
负责组织部门内部人员实施现场火灾扑救及人员疏散工作。
若组长不在现场时,由副组长全权组织应急扑救和救援。
4.3警戒保卫组
组长:
综合管理部部长
成员:
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本部门管理人员、事故部门综合管理员
职责:
对事故现场进行管制,防止人员误入遇险;接受指挥部指令保障社会救援力量进入的通道畅通。
4.4医疗救护组
组长:
质量部部长
成员:
分析室值班人员
职责:
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根据不同类别的伤害,对受伤人员及时采取必要的、有效的现场紧急救护和处置,迅速护送伤员转院治疗。
4.4物资与信息保障组
组长:
采购部部长
成员:
库管员、公司
职责:
保障救援物资供应,对内对外发布信息。
4.5事故调查组
组长:
安全环保部部长
成员:
工会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
职责:
留取事故现场影音资料,分析事故原因,出据事故调查报告。
5预防与预警
5.1危险源监控
5.1.1监控方式
监控方式要坚持技术监控为主,人工监控为辅的原则,建立完善技术监控手段,全天候掌握和控制危险源运行参数,保证危险源的安全稳定运行;对不具备技术监控手段和措施的危险源,要制定可靠的人工监控方式,定期检查确认,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和隐患。
5.1.2监控方法
5.1.2.1中控操作员严密监视袋收尘及煤粉仓CO含量,确保在安全浓度以下。
5.1.2.2中控操作员严密监控出磨温度、袋收尘进出口温度及灰斗温度、煤粉仓温度,各点温度不高于80℃。
5.1.2.3现场人员定期巡检,确保磨房内不得有煤粉堆积。
5.1.2.4如果停磨时间超过7天,必须用空煤粉仓内原煤。
5.2预警行动
5.2.1现场出现火灾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火灾事故隐患,积极组织撤人,利用电话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班长汇报。
5.2.2班长要根据火灾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以最迅速有效的方式,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对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5.2.3在事故抢救期间,部门负责人应随时向公司应急总指挥部汇报火灾状况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如现有抢救力量、人员的身体状况、救灾的现有条件、事故发展趋势及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及所取得的效果等),也可对下一步施救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议和措施。
6信息报告程序
6.1发生火灾事故,岗位工作人员应立即向班长汇报,班长在快速开展救援的同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部门要立即启动本处置预案实施救援,同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事故现状、实施救援情况及事故发展预测向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汇报。
6.2现场报警联系方式(详见附表)
6.3根据事故的紧急情况,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在经应急救援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审核后,在1小时内分别向上级公司、当地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和采取控制措施情况等。
6.4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详见总预案)
7应急响应
7.1响应分级
7.1.1一级紧急情况:
需要本公司多个部门协同处理,甚至需借助地方应急资源的介入的紧急情况。
7.1.2二级紧急情况:
需要本公司两个或更多部门响应的紧急情况。
7.1.3三级紧急情况:
能被事故发生部门正常可利用资源处理的紧急情况。
7.2响应程序
煤磨系统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报告班长,班长在快速组织开展救援的同时向当班中控操作员、现场巡检工、部门负责人汇报。
部门领导要立即启动处置预案实施救援,同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事故现状、实施救援情况及事故发展预测向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汇报。
中控室接到火警后,应尽可能的调动其他救援力量和救援物资,全力配合应急救援小组灭火;同时,综合管理部负责封锁火灾事故发生地,除救援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靠近,并确保厂内交通通畅,消防车辆可及时到达。
8应急处置
8.1磨内火灾事故的处置方案
8.1.1火势轻微时,可由岗位人员通知中控室加大喂煤量、调节入磨风温等措施控制火势。
8.1.2火势较大,无法调节工艺参数灭火时,岗位人员立即联系中控停磨并汇报班长。
8.1.3中控接停煤磨通知后立即停磨,停煤磨排风机,关闭袋收尘进、出口及磨机入口阀板,停选粉机及其他辅机,密切关注磨机出口温度变化。
8.1.4班长接火情报告后立即组织施救人员,同时通知部门领导。
8.1.5现场岗位人员视火势情况,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利用现有消防器材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
8.1.5.1从磨头向磨内喷入干粉或浇水,也可以利用二氧化碳气瓶向磨内注入大量二氧化碳气体。
8.1.5.2待出磨温度降低后再打开磨头检修门确认磨内没有明火。
8.1.5若火情严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岗位人员应迅速撤离并疏散其他人员,由公司消防队负责组织处理。
8.1.6消防队处理方法:
8.1.6.1公司兼职消防队接警后迅速出警,5分钟内集合于煤磨前待命。
8.1.6.2切断电源,观察火情和着火部位,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灭火(可利用消防栓扑救,若全厂停电可利用高水位水池的水源。
如火势轻微也可利用CO2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瓶装气体进行扑救)
8.1.6.3利用门前消防栓供水,需两盘消防水带灭火。
8.1.6.4灭火时应穿好消防防护服,并戴好防毒面具,防止CO中毒。
8.1.6.5扑救煤粉时不得扫动,不得大量用水。
8.4.6.6在确认火势已完全扑灭且无复燃可能时方可撤离。
8.1.6灭火注意事项
8.1.6.1所有施救人员远离防爆阀,不要正对防爆阀,远离门窗,防止爆炸冲击伤人。
8.1.6.2在确认出磨温度降低或磨内火势扑灭之前禁止打开任何检修门。
8.1.6.3打开检修门检查磨内情况时必须穿防火服、戴头盔。
8.1.6.4使用灭火器要注意以下要点:
先摇动灭火器,拉开保险栓,操作者站在上风位置,侧身作业,手按压柄,距火点水泥米位置胶管对准火源根部扫射。
8.2煤粉仓着火事故的处置方案
8.2.1岗位人员发现煤粉仓着火后立即联系中控停磨并汇报班长。
8.2.2中控接停磨通知后立即停止向着火煤粉仓灌入煤粉,系统停车,密切关注煤粉仓温度变化。
8.2.3班长接火情报告后立即组织施救人员,同时通知当班调度。
8.2.4现场岗位人员视火势情况,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利用现有消防器材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
8.2.4.1煤粉仓局部自燃的处理方法:
停止煤粉入仓,降低煤粉仓位,尽快用空仓内自燃煤粉。
8.2.4.2煤粉仓内出现明火的处理方法:
关闭煤粉仓进料、出料闸板,向煤粉仓注入大量瓶装二氧化碳或灌入生料粉灭火。
8.2.4.3如防爆阀爆开,待喷入CO2或灌入生料粉,温度得到有效控制后再密封防爆阀。
8.2.5灭火注意事项
8.2.5.1所有施救人员远离防爆阀,不要正对防爆阀,远离门窗,防止爆炸冲击伤人。
8.2.5.2在确认煤粉仓温度降低或仓内火势扑灭之前禁止打开任何检修门。
8.2.5.3打开检修门检查煤粉仓内情况时或密封防爆阀时必须穿防火服、戴头盔。
8.3袋收尘火灾、爆炸事故的处置方案
8.3.1岗位人员发现袋收尘着火后立即联系中控停磨并汇报班长。
8.3.2中控接停磨通知后立即关闭袋收尘进、出口阀门,停袋收尘、停磨、停煤磨排风机及其他辅机设备,密切关注袋收尘出口温度变化。
8.3.3班长接火情报告后立即组织施救人员,同时通知当班值班工段长。
8.3.4现场岗位人员视火势情况,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利用现有消防器材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
8.3.4.1启动煤磨灭火处置方案。
8.3.4.2开启消防水对高温壳体进行降温。
8.3.4.3待袋收尘壳体温度降低后,打开检修门用消防水扑灭余火。
8.3.5灭火注意事项
8.3.5.1所有施救人员远离防爆阀,不要正对防爆阀,远离门窗,防止爆炸冲击伤人。
8.3.5.2在确认壳体温度降低前禁止进入袋收尘顶部或打开任何检修门。
8.3.5.3打开检修门检查收尘器内情况时或密封防爆阀时必须穿防火服、戴头盔。
8.4磨房内火灾事故的处置方案
8.4.1岗位人员发现磨房内着火后立即汇报工段长,如果火势危及电缆立即通知中控停车、并通知电工断电。
8.4.2班长接火情报告后立即组织施救人员,同时通知当班值班工段长。
8.4.3现场岗位人员视火势情况,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干粉灭火器或雾化高压水枪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
8.4.4若火情严重、火势无法控制时,岗位人员应迅速撤离并疏散其他人员,由消防队负责组织处理。
8.4.5灭火注意事项
8.4.5.1在对电缆进行灭火前确保电缆断电。
8.4.5.2扑救煤粉火灾时,宜采用雾状水,不宜使用直流水枪,以防止冲击煤粉使其漂浮空中,发生二次爆炸。
8.4.5.3在扑灭厂房大面积火灾时,要注意冷却承重结构,防止厂房坍塌伤人。
8.5现场伤员救治
8.5.1现场救援人员要本着时间就是生命,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对受伤人员实施现场急救措施,进行止血、包扎、固定及心肺复苏等紧急处理。
8.5.1.1当人员衣物着火时应迅速脱去或用水等各种物体扑盖灭火。
切忌盲目站立或奔跑呼救,以防头面部及呼吸道灼伤。
8.5.1.2如有人员烧伤时,快速将伤员撤离火灾现场,面积较小的烫伤可用大量冷水冲洗至少30分钟,保护好烧伤创面,尽量避免污染,有利于以后的院内治疗;面积较大或程度较深的烫伤应以干净的纱布敷盖患部简单包扎,尽快转送医院或拨打120。
8.5.1.3如有因爆炸引起对人员造成的物体打击等伤害,立即将伤员撤离到安全地带,用干净纱布或衣物对伤口进行压迫止血和简单包扎,并密切观察伤员生命体征(呼吸、脉搏),然后紧急转送医院或拨打120。
8.5.1.4如有在救援过程中发生中毒、窒息的人员,立即将伤者撤离到到通风良好的安全地带,给予氧气吸入;如呼吸心跳骤停者立即给予胸外心脏按压或人工呼吸,直到病人清醒或医院、医疗组接手为止。
8.5.1.5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本部门值班负责人和生产调度,并拨打120,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上报公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配合现场紧急救援。
9应急物资准备
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配备必须的装备和器材(详见附表),应急装备和器材由各岗位人员负责保管,其中消防器材的管理和维护由综合管理部保安队负责,严禁私自挪动应急装备和器材。
10应急演练
煤磨系统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演练由生产部部长负责组织,安全环保部门、综合管理部、安全员配合;演练周期为每半年一次,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过程和效果做出详细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补充、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11附件
11.1应急装备、物资和器材表;
11.2应急演练记录
附件6油罐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SM/TS-ZY-010-300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本公司燃油罐区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遇险快速反应能力,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名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导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窑头柴油罐在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2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2.1油品的挥发气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违章用火、在禁烟区内吸烟、机械碰撞、摩擦等)、静电(作业时流速过快、违章着装、静电导除装置失效等)、电气设备短路、雷击、高热可能使燃油罐区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2.2燃油罐区发生火灾爆炸,燃烧产生出有毒有害气体,人员吸入造成急性中毒、窒息事故。
2.3燃油罐区发生火灾爆炸,会伤及周围人员及设施,事故可能造成设备设施严重损坏。
2.4油品发生泄漏及燃烧造成环境污染。
3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充分准备、快速反应;先救人员、后保设备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4组织机构及职责
4.1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为了便于指挥、协调各部门和人员的应急处置行动,公司成立油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调度协调组,发生事故时,若总指挥不在公司,由副总指挥任总指挥;若副总指挥不在公司时,则按排名顺序授权工段长、副工段长、工程师、班长为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
分厂厂长
副总指挥:
采购部部长
成员:
所属部门的工段长、副工段长、工程技术人员
总指挥职责:
组织指挥专项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组与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有效沟通;负责在本部门范围内紧急调用抢险救援物资
副总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处理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负责对对事故现场及道路进行警戒,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
指挥部成员职责:
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和应急救援工作。
4.2.现场救援组
组长:
总经理助理
成员:
各部门正副职负责人
职责:
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及时、有效的对事故现场的人员、设备进行应急救援处置,严防事态扩大;将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有序疏散。
4.3调度协调组
组长:
生产部部长
成员:
中控操作员、现场巡检工
职责:
负责事故处置时设备的开停车调度工作;同时负责事故现场联络和对外联系工作。
4.4安全环保组
组长:
安全环保部副部长
成员:
安全环保管理人员
职责:
协助对事故现场实施救援;对事故现场进行取证、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无害化处理及检测工作。
4.5医疗救护组
组长:
综合管理部部长
成员:
主管及处室成员
职责:
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根据不同类别的伤害,对受伤人员及时采取必要的、有效的现场紧急救护和处置,迅速护送伤员转院治疗。
4.6专业消防组
组长:
安全环保部副部长
成员:
公司兼职消防队所有成员
4.7善后处理组
组长:
综合管理部部长
成员:
主管
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员工善后安抚、协调工作。
5预防与预警
5.1危险源监控
5.1.1监控方式
监控方式要坚持技术监控为主,人工监控为辅的原则,建立完善技术监控手段,全天候掌握和控制危险源运行参数,保证危险源的安全稳定运行;对不具备技术监控手段和措施的危险源,要制定可靠的人工监控方式,定期检查确认,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和隐患。
5.1.2监控方法
对油罐岗位人员的实际操作、油罐各种附属设施、油罐的外部环境、避雷设施要严密监控并记录,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油罐安全。
5.1.2预防措施
5.1.2.1建立健全油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消防机构,开展定期和不定期防火检查,及时消灭火灾隐患。
5.1.2.2配备消防器材和设备,存放地点应明显,易于取用。
5.1.2.3燃油罐区动火严格办理动火工作票,保证安全措施到位后方可施工。
5.1.2.4加强各供油压力管道管理,管道材质和弯头壁厚定期检查。
5.1.2.5燃油罐区作业必须使用防爆型电气设施。
5.1.2.6燃油罐区严禁有油污或堆放其他易燃物品。
5.1.2.7卸油区及油罐区内避雷装置、接地装置必须符合规定的接地电阻。
5.1.2.8积极开展油罐事故专项预案演练。
5.2预警行动
5.2.1现场出现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事故隐患,利用电话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工段长汇报。
5.2.2工段长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迅速做出应急处理措施;如事故难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门各级负责人汇报,并对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5.2.3发生油罐爆炸或因爆炸引发火灾及建筑物坍塌等情况,分厂厂长应随时向公司应急总指挥部汇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如现有抢救力量、人员的身体状况、救灾的现有条件、事故发展趋势及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及所取得的效果等),也可对下一步施救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议和措施。
6信息报告程序
6.1发生油罐爆炸或因爆炸引发火灾及建筑物坍塌事故,岗位工作人员应立即向班长汇报,班长在快速开展救援的同时向分厂厂长汇报,分厂要立即启动本处置预案实施救援,同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事故现状、实施救援情况及事故发展预测向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汇报。
6.2现场报警联系方式(详见附表)
6.3根据事故的紧急情况,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在经应急救援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审核后,在1小时内分别向上级公司、当地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和采取控制措施情况等。
6.4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详见总预案)
7应急响应
7.1响应分级
7.1.1一级紧急情况:
需要本公司多个部门协同处理,甚至需借助地方应急资源的介入的紧急情况。
7.1.2二级紧急情况:
需要本公司两个或更多部门响应的紧急情况。
7.1.3三级紧急情况:
能被事故发生部门正常可利用资源处理的紧急情况。
7.2响应程序
油罐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报告班长,班长在快速组织开展救援的同时向当班中控操作员、现场巡检工、分厂负责人汇报。
分厂要立即启动处置预案实施救援,同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事故现状、实施救援情况及事故发展预测向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汇报。
如采取相应救援措施后无法控制事态,应立即请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扩大应急,直至地方应急资源介入。
8应急处置
8.1隔离、疏散
8.1.1事故发生后,应根据油品泄漏扩散的情况或火焰热辐射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
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警戒;除消防、应急处理人员以及必须坚守岗位的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
8.1.2迅速将警戒区及污染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以避免产生二次事故(火灾事故),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8.1.3如油气浓度很大时时,需要佩戴个体防护用品或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有相应的监护措施。
8.1.4应向侧上风方向转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不要在低洼处滞留;要确认是否有人滞留在事发区。
8.2泄漏处理
8.2.1现场泄漏物要及时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油罐应急领导指挥各方人力、物力到现场,回收油品,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
8.2.2进入现场处理泄露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严禁火种;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8.2.3油品泄漏时,除受过特别应急训练的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得试图清除泄漏物。
8.3火灾控制
8.3.1在火灾尚未扩大到不可控制之前,应使用适当移动式灭火器来控制火灾。
迅速关闭火灾部位的上下游阀门,切断进入火灾事故地点的一切油料,然后立即启用现有各种消防设备、器材扑灭初期火灾和控制火源。
8.3.2防止火灾危及相邻设施,必须及时采取冷却保护措施,并迅速疏散受火势威胁的物资。
有的火灾可能造成油品外流,这时可用沙袋或其他材料筑堤拦截流淌的液体或挖沟导流,将物料导向安全地点。
必要时用毛毡、石棉被堵住下水井、阴井口等处,阻止油料蔓延扩散。
8.3.3扑救油品火灾应选择正确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
必要时采取堵漏或隔离措施,预防次生灾害扩大。
当火势被控制以后,仍然要派人监护,清理现场,消灭余火。
8.4现场急救
急救之前,救援人员应确信受伤者所在环境是安全的。
8.4.1现场急救注意事项:
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做好自身及伤病员的个体防护;
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应至少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以便相互照应;所用的救援器材需具备防爆功能。
8.4.2现场救援人员要本着时间就是生命,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对受伤人员实施现场急救措施,进行止血、包扎、固定及心肺复苏等紧急处理。
8.4.3当人员衣物着火时应迅速脱去或用水等各种物体扑盖灭火。
切忌盲目站立或奔跑呼救,以防头面部及呼吸道灼伤。
8.4.4如有人员烧伤时,快速将伤员撤离火灾现场,面积较小的烫伤可用大量冷水冲洗至少30分钟,保护好烧伤创面,尽量避免污染,有利于以后的院内治疗;面积较大或程度较深的烫伤应以干净的纱布敷盖患部简单包扎,尽快转送医院或拨打120。
头面部灼伤时,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
8.4.5如有因爆炸引起对人员造成的物体打击等伤害,立即将伤员撤离到安全地带,用干净纱布或衣物对伤口进行压迫止血和简单包扎,并密切观察伤员生命体征(呼吸、脉搏),然后紧急转送医院或拨打120。
患者口渴时,可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8.4.6如有在救援过程中发生中毒、窒息的人员,立即将伤者撤离到到通风良好的安全地带,给予氧气吸入;如受伤人员呼吸和心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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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灾 爆炸 事故 专项 应急 救援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