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 塔吊安装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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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 塔吊安装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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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塔吊安装监理细则
奉贤生物医药产业化基地开发
项目一期(1标段)
(120号麻腮风疫苗生产厂房、
122号外包装、稀释液生产厂房)
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塔吊安、拆装)
监理项目部(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上海三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1年9月
文件传阅单
文件名称及编号
120号麻腮风疫苗生产厂房、122号外包装、稀释液生产厂房
塔吊安、拆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传阅批示:
请各专业监理人员传阅学习,并贯彻执行。
传阅记录:
(传阅人员签名)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安全监理人员安排与分工:
四、安全监理的方法和措施:
五、针对性的安全监理检查控制点:
六、施工过程中塔式起重机装拆前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方案
七、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施工方案审查
八、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安全交底工作
九、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
十、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和拆卸监理核查工作要点
十一、塔式起机安装拆卸现场监控要求和内容
十二、塔式起重机拆卸现场检查监控重点
十三、塔式起重机使用中监控要点
十四、塔式起重机拆卸现场监控要点
十五、塔式起重机技术监控内容
塔吊安、拆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奉贤生物医药产业化基地开发项目(1标段)
2.工程地址:
奉贤经济开发区
3.工程规模:
新建建筑面积45897M2,本工程由120号麻腮风疫苗生产厂房建筑面积23343㎡,建筑占地面积7064㎡;122号外包装、稀释液生产厂房建筑面积22554㎡,建筑占地面积7354㎡。
6.计划工期:
2011.9-2012.12.04
7.建设单位: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10.监理单位:
上海三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1.总包单位:
上海第七建筑有限公司
塔吊安装单位:
上海长建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塔吊租赁单位:
上海长建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2.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争取伤亡事故为零,争创上海市文明标化工地。
120号麻腮风疫苗生产厂房建筑面积23343㎡,建筑占地面积7064㎡,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单体总长度96.0m,总宽度72.0m(轴线尺寸);120号厂房附属两个连廊,跨度分别为13.9m和15.9m,连廊采用钢桁架结构,层高为9m+7m,楼板采用钢筋混凝土非组合板,压型钢板型号为YXB75-200-600(0.8)。
122号外包装、稀释液生产厂房建筑面积22554㎡,建筑占地面积7354㎡,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单体总长度90.0m,总宽度80.0m(轴线尺寸)。
根据总包项目部的施工计划,决定选用两台QTZ80A塔吊起重机,120#、122#单体高度21.5m米,共三层,塔机安装高度约37m;塔吊最大独立高度40m。
塔机基础安装形式采用预埋螺杆形式,采用桩基承台作为塔吊基础,确定于9月下旬由上海长建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承包安装。
二、编制依据:
1.本工程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
2.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度性标准和设计文件。
3.施工方上报并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
4.其他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三、安全监理人员安排与分工:
1.总监理工程师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的配备,并明确其工作任务。
(2)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审核签发安全监理通知单,安全监理月报和安全专项报告。
(3)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组织审查施工方上报的安全文明专项施工方案并签认。
(5)发现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签发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
2.专职安全监理人员
(1)编写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对施工方上报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审查。
(3)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
(4)审查施工方三类人员的安全考核任职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5)巡视检查及处理日常事务。
(6)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7)填写安全监理日志和编写安全监理月报。
(8)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和安全监理台帐管理。
3.专业监理工程师
(1)参与编写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2)参与施工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的审查,并配合对其实施进行监督。
(3)结合本专业及业务范围,关注施工安全状况,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4.监理员
结合本专业及业务范围,关注施工安全状况,在监理工作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四、安全监理的方法和措施:
1.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
(1)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有违反施工方案,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立即开监理通知单,要求限时整改。
(2)发现有严重安全事故、严重违反施工方案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施工方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2安全监理措施
(1)组织措施
1)项目监理机构中配备安全人员。
2)制定工作流程,工作制度。
(2)技术措施
1)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JGJ59-99中的检查标准。
2)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保证体系。
3)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异常气候和节假日施工的安全检查)。
(3)经济措施
督促施工方建立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4)合同措施
1)在合同执行期间要熟悉合同,了解和掌握安全监理的重点,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
2)与分包单位因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依合同文件为依据。
五、针对性的安全监理检查控制点:
一、安全监理范围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施工阶段的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二、监理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海市政府安全生产法规。
2、上海市建管办[2003]第170号文件。
3、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等。
4、其它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标准等。
三、安全监理目标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实现重大伤亡事故为零,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方案内容必须提出纠正、严格把关。
四、安全监理安全保证
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督促承包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创造适宜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卫生、健康、同时督促帮助承包方根据建筑具体工程的特点,制定与其相适应的安全保证体系。
五、安全监理各级岗位职责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代表法人在本项目中贯彻招待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本项目安全控制情况,对本项目监理负全面责任。
2领导并支持本项目安全监理的安全监理工作。
3全面监督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4安全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员,在总监量工程师的领导下实施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
5确定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人员的分工和相应工作职责,督促检查安全监理责任的履行。
6组织分析和评价工程项目的危险源,策划项目安全监理方案,并编入项目监理规划。
7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企业资质。
8审定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专项目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并签署意见。
9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0主持安全监理会议,协调工程现场重大施工安全事项。
11审核签发安全监理通知单、暂停施工令和各类安全监理核验表,,组织编制并签发上报安全监理月报、专题报告。
12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监理政策文件和技术业务。
2、安全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职责
1编写安全监理细则,负责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
2协助业主考察工程投标单位的安全资质,并提出意见;协助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并监督实施。
3协助总监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并提出意见;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5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
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分项分部工程的技术交底,包括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7核查施工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的验收工作,签署核查意见;
8定期评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并向总监提交报告;
9指导安全监理员实施现场安全巡视检查等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10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
3、安全监理员的主要职责
1在总监的领导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具体实施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2核查特种施工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
3监督施工承包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自检工作;
4做好施工现场日常的安全巡视检查;对易发事故的高危作业工序进行现场监督,监督施工承包单位遵照强制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组织施工。
当严重险情制止无效时,应迅速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
5核查进场的安全防护材料、设施的质量证明资料、检测报告和准用证;
6参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7做好有关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安全监理日记。
六、施工过程中塔式起重机装拆前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方案
(一)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资历格。
1、监理审查依据:
1施工单位提交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及分包单位资质和业绩的证明资料。
2施工分包合同。
3建设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文件。
4国家标准《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等规定。
2、审查内容:
1审核专业分包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中的企业施工承包的专业类别、资质等级承包范围,执照有效期限,对照施工分包合同,审查其承接专业工程是否合法,包括审查施工现场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脚手架的装拆施工企业资质
2审核劳务分包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中的工种类别、资质等级、承包范围、执照有效期,对照施工分包合同、审查承接工种施工工作是否合法。
3查阅分包单位经营手册的施工业绩,核查其是否有同类工程的经历,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对其安全生产能力进行必要的核查。
4审查分包单位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证书、核查证书的有效期间,在施工过程中严禁无证操作。
(二)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主要工作如下:
1核查施工企业的现场项目是否按国家和本市规定配置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核查依据,国务院安全条例第二十三条,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发出的《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指导意见》(沪建建管2003第080号)
核查方式,查阅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台帐的组织机构表,并核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实际情况与表列名是否相符。
2核查施工现场项目部是否建立并落实本企业和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等各项安全管理体制制度。
2、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1)审查内容:
1是否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3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是否缺乏针对性。
4在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组织实施。
(2)监理审查的重点内容:
1施工承包企业和方案编制企业对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的自审手续是否完备,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是否签字认可。
2程项目施工危险源的分析和辨识是否完整和准确。
3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法规、规定、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方案,附具的安全验算是否有违反工程建设标准的情况。
4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符合施工环境、施工工艺、机械设施以及技术管理条件等具体情况是否有可行性。
5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市容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要求,包括施工噪声、废碴浆清理卫生排污、建筑垃圾处理等。
6危险性大的工程方案中上是否考虑了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方案。
七、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施工方案审查
1、安装、拆卸施工的作业环境。
2、安装条件,安装拆卸作业前检查、安装制度。
3、安装工艺流程及安装要点。
4、升降及锚固作业工艺。
5、安装后的检验内容和试验方法。
6、拆卸工艺流程及拆卸要点。
7、各工序、各部位有关的安全措施。
8、安装、拆卸安全注意事项。
八、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安全交底工作
(一)工作内容
1、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
1总承包单位向专业分包单位交底。
2总包和专业分包单位的技术人员向各自施工班组长交底。
3施工班组长向操作人员交底,安全监理人员发现未经安全交底即施工作业的现象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2、安全交底与施工技术交底可同时进行,对于施工工艺复杂、作业条件危险的工种,要求施工单位应单独进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还应按工程进度,部位分阶段地多次进行,不能只图省事,而省略施工过程中和各次交底。
3、检查安全交底记录:
1施工安全交底的时间应在施工前进行,交底应详细,交底后双方签字确认。
2交底的双方人员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交底记录是否签字确认。
4、督促安全交底做到详尽、切实。
安全交底内容包括:
1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
2工程施工危险源情况。
3针对危险源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
4施工作业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5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急救措施。
九、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
1、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34-88)
2、建筑机械作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3、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85)
6、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安全技术规范(GB12602-90)
7、塔式起重机操作作用规程(JG/T100-99)
十、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和拆卸监理核查工作要点:
1、核查该机是否有检测合格的证明文件,检测机构的专业资质是否符合上海市建委认定的规定,检测期限是否有效。
2、核查该机验收记录:
a)各验收部位的验收记录是否齐全。
b)安装班给自检情况是否写明。
c)施工项目部验收意见是否明确,不得以检测结果代替施工企业内部的验收。
d)产权、安装、使用单位的验收签署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核查操作、指挥人员资格是否经过审核。
十一、塔式起机安装拆卸现场监控要求和内容
1、每台塔机装拆人员配备齐全,(包括驾驶员、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经市建委认定的检测机构输检测,颁发合格证后方能使用。
3、塔式起重机的人员配备,除驾驶员外、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指挥人员只有一个指挥发出指挥时信号方可操作。
4、力矩限制器灵敏、可靠;重量限制器灵敏、可靠;回转限位器灵敏可靠;行走限位器灵敏、可靠;变幅限位器灵敏可靠;超高限位器灵敏、可靠;吊钩保险灵敏、可靠;卷筒保险灵敏、可靠。
5、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报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6、施工中对高危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施工。
7、4级以上大风,停止作业,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进行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8、塔吊安装、升节时督促施工方设立警戒区域、并派专人负责安全监护。
十二、塔式起重机拆卸现场检查监控重点
1、认真做好对塔式起重机的防腐除锈及润滑工作。
2、检查各金属结构的焊缝及疲劳状况。
3、检查绳索、电气设备、制动器的安全可靠性。
4、安装前必须检查、确认钢丝绳已进滑轮槽,各部位置正确、到位、夹轨器已夹紧,增加的压重已就位,结合部的紧固等情况为可靠。
5、安装起重臂时,须检查起重臂头部与塔身的固定是否解除,各部绳索、滑轮是否都在位。
6、安装结束应进行试运转及检查调整各部位的紧固及间隙情况,以确保以后的政党运行。
7、塔吊整体安装或每次爬升后,均须经规定程序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8、起重机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
十三、塔式起重机使用中监控要点:
1、工作前应检查钢丝绳、安全装置,制动工作转动机构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予修整,经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投入施工。
2、操作工应持证上岗,应由持有有效指挥证的指挥工实施指挥。
3、禁止越级调速和高速时突然停动。
4、当机构出现不正常时应及时停车,将重物放下,切断电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工作。
禁止在工作过程中调整或检修。
5、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程:
1斜吊不吊
2起重量不明不吊。
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固不吊。
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吊钩上站有或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埋压地下的构件情况不明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不吊。
6、必须遵守“十不准”操作规程:
1无证不准操作。
2酒后不准备操作。
3操作时不准闲聊和打瞌睡。
4外人不准进入驾驭室。
5吊钩不准过人头。
6作业时不准上下车。
7吊物时不准长时间悬空。
8安全装置不准当开关使用。
9升降、变幅、旋转三个动作不准同时开动。
10工作时不准调整机器。
7、爬升操作时,应按说明书规定步骤进行,注意校正垂直度,使之偏差不大于1/4,按施工组织设计固定好套架。
四级风以上不准爬升。
8、工作完毕后,应把吊钩提起,小车收进,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配电箱,关闭司机室门窗。
十四、塔式起重机拆卸现场监控要点:
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让作业人员熟悉施工方案,现场环境等。
2、作业人员不得穿硬底,高跟皮鞋、衣着要灵便。
3、四级以上大风停止作业。
4、降节及拆卸时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相关顺序施工,道道把关,符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6、检查各工作机构的润滑及紧固情况。
7、检查各金属结构的疲劳状况和连接状况。
8、检查起重,变幅机构的制动装置,必要时进行调整。
9、检查塔机的吊索具及辅助吊索具的可靠性。
10、转台后部增加规定的压重或攀绳,并夹紧所有轨钳。
11、放起重臂时必须先将吊钩放到地面。
12、准备倾倒塔身时,必须将起重臂头部与塔身固定牢靠,塔身下方不得站人。
13、塔身放倒后,必须分段垫实后再行解体。
14、运输时注意托架车的调整紧固及塔机转台支腿的绑扎固定,防止自行脱出伤人,将基础吊放平,以免运输中超高。
15、塔机拆除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指挥,禁止多人指挥。
十五、塔式起重机技术监控内容:
1、钢丝绳
1钢丝绳主径的计算与选择应符合GB/T13752中6.4.2条的规定,在起重机工作时,承载钢丝绳的实际主径不应小于6mm.
2钢丝绳的型式、规格和长度都应在使用说明中写明。
3钢丝绳的安装、维护、保养、检验及报废应符合GB5972的有关规定。
2、吊钩。
1吊钩的设计,计算与选择应符合GB10051.1的规定,吊钩应设有防脱棘爪.
2吊钩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1)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及破口。
2)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断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3)挂绳处断面磨损量超过原高的10%。
4)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5%。
5)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3、卷筒和滑轮
1卷筒和滑轮的最小卷主径的计算应符合GB/T13752中的6.4.3.1条的规定。
2卷筒两侧边缘的高度超过最外层钢丝绳,其值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
3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固定应安全可靠并符合有关要求,钢丝绳在放出最大工作长度上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少应保留3圈。
4滑轮应设有防钢丝绳跳槽的装置。
4、制动器:
1起重机上每一套机构都应配备制动器或具有同等功能的装置。
2制动器零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1)裂纹。
2)制动块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原衬厚度50%。
3)制动轮表面磨损量达1.5-2mm(大直径取大值,小直径取小值)
4)弹簧出现塑性变形.
5)电磁铁扛杆系统空行程超过其额定行程的10%.
5、车轮:
1车轮的计算选择应符合GB/T13752中6.4.4条规定。
2车轮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10672中的有关规定。
3车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1)裂纹。
2)车轮踏面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15%。
3)车轮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
6、起重限制器:
1起重机应安装起重限制器,对最大起重大于6吨的起重机舅没有起重显示装置则其数值误差不得大于指示值的5%。
2当起生量大于相应工况下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并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方向运动。
7、起重力矩限制器:
1起重机必须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
2当起生量大于相应工况下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并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各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8、回转限制:
对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的起重机,应安装回转限制器。
起重机回转部分在非工作状态下必须保证可自由旋转;对有自锁作用的回转机构,应安装安全极限力矩联轴器。
9、电气设备必须保证传动性能各控制性能准确可靠,在紧急情况下能切断电源安全停车。
在安装维修、调整和使用中不得任意改变电路。
10、电气设备安装必须牢固。
需要防震的电器应有防震措施。
11、电气连接应当接触良好,防止松脱。
导线、线索应用卡子固定,以防摆动。
12、采用有线遥控装置时,地面控制站与司机室内控制必须具有电气联锁。
地面控制装置的不带电金属外壳和起重机结构之间必须连接专用接地线。
13、采用无线电遥控方式操纵时,在失控时必须能够自行停止工作。
14、采用联动控制台操纵时,联动控制台必须具有零位自锁。
15、操纵系统中应设有声响信号,此信号应对工作场地起警报作用。
16、保护零线和接地线必须分开,并不得用做载流回路。
17、起重机必须设置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切断起重机总控制电源。
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18、起重机进线处宜设立隔离开关,或采取其它隔离措施。
隔离开关应做明显标记。
19、起重机应有良好的照明。
照明应设有专用电路保证供电不受停机影响。
20、固定式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应超过220V。
严禁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线路的回路。
可携式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应超过48V,交流供电的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21、起重机司机室内照明应不低于30Lx。
22、对夜间工作的起重机应塔身或其他部位设置对着工作面的聚光照明灯。
23、起重机电源电缆应选用重型橡套电缆,并应备有一根专用苡线或金属外皮做的保护接地线。
24、照明、取暖线宜单独敷设。
25、装有机械力矩限制器的动臂变幅式塔吊,在每次变幅后,必须及时对超载限位的吨位按照作业半径的允许荷载进行调整。
26、进行安全检查时,若无条件测试力矩限制器的可靠性,可对该机安装后进行的试运转记录进行检查,确认该机当时对力矩限制的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力矩限制器系统综合精度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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