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真题精选.docx
- 文档编号:8862513
- 上传时间:2023-05-15
- 格式:DOCX
- 页数:21
- 大小:19.27KB
婚姻家庭法真题精选.docx
《婚姻家庭法真题精选.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婚姻家庭法真题精选.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婚姻家庭法真题精选
[填空题]1收养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参考答案:
可以收养多名子女吗?
法律规定,作为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30周岁。
在通常情况下,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
但是,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子女的限制。
[填空题]2一方涉嫌犯罪被羁押,律师的会见笔录属于遗嘱吗?
参考答案:
我国遗嘱的形式有5种:
1、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
3、代书遗嘱;
4、录音遗嘱;
5、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危急情况是指战争、灾难、意外事故等遗嘱人生命垂危之际后三种要求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签名。
数份遗嘱相抵触时,有公证的以公证为准,没有的,以最后一份为准,但必须是每一份都真实合法有效如果是两个律师会见,嫌疑人和律师均签字的,属于代书遗嘱,如果一人会见或未签字的不属于遗嘱。
[填空题]3二奶有权依遗嘱取得遗产吗?
参考答案:
合法有效的遗嘱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遗嘱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遗嘱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形式合法。
3、遗嘱不得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4、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否则处理遗产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部分才按遗嘱处理。
因此,二奶无权取得遗产,但前提是要证明是二奶,存在同居关系。
[填空题]4现我与丈夫感情不和,准备离婚,想了解一下通过一些什么方式可以达到离婚的目的?
参考答案:
协议离婚是双方均自愿离婚的,同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的处理,并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一种方式。
具体来说,其程序是:
由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内地居民在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对双方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发给离婚证。
这是一种最为简单也是最为经济的方式,但是前题是双方对于婚姻、子女、财产等问题均作出了适当的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是双方就婚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各方面不能达到协议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凡属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纠纷,都是离婚的诉讼程序或裁判离婚。
虽然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经过调解,当事人可能达成协议,因而不使用判决的结案方式,但这种调解协议的达成是司法行为的结果,且须经过法院确认,制作正式法律文书。
[填空题]5父债子还在当今有法律依据吗?
参考答案:
没有法律依据,有遗产的继承人只在遗产范围内偿还。
没有的不用偿还,超出遗产范围也不用偿还。
[填空题]6请问在离婚时,对于房屋的分割处理是如何规定的?
参考答案: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对离婚时住房可作如下处理:
(1)离婚时住房为共同财产的,按照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分割。
如双方约定为共有的房屋,或无约定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都属共同财产,如能实际分割,则原则上双方均等分割,如不易实际分割,可根据双方住房情况,本着照顾女方利益、照顾子女利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住房的一方给另一方经济补偿;如果双方情况相当,应优先照顾女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房屋具体分割时还应注意: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如果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对此,法院可能会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离婚时住房为一方所有的,住房所有权仍归该一方所有人。
如双方约定为一方所有的住房及无约定时一方婚前所有的住房,都属个人所有财产,离婚时住房仍归该所有人,不予分割。
对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性质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父母对自己子女个人赠与的房屋,是个人所有房屋,离婚时不予分割,归其子女个人所有。
父母对夫妻双方赠与的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填空题]7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参考答案:
《继承法》7条,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既隧还是未遂都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但是后确有悔改表现,取得被继承人、被遗弃人生前原谅的,可以不丧失);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填空题]8一夫一妻制
参考答案:
亦称双单式婚姻或单偶制,指一男一妇结为配偶的婚姻形态。
它是在原始社会与阶级社会之交开始出现的,一夫一妻制的形成与阶级社会之交开始出现的,一夫一妻制的形成,是私有制确立的必然结果,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一夫一妻制是新的,更高类型的一夫一妻制,与短缺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制有着本质的区别。
[填空题]9保险金属于遗产吗?
参考答案:
1、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通常是所有权人,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金作为遗产继承。
2、人身保险,一般有受益人,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死亡的,由受益人获得保险金,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继承。
[填空题]10拟制血亲,自然血亲的对称
参考答案:
指彼此之间本无该各血亲应当具有的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该种血亲具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的亲属。
这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人为地依法创设的,所以又称准血亲或法亲,如养父母养子女关系。
[填空题]11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参考答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遗产,不可以继承,但承包收益可以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填空题]12互易婚
参考答案:
亦称互抑郁婚,指双方父母互换其女为子妇,或男子互换其姐妹为妻。
[填空题]13女儿出嫁后还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参考答案:
《继承法》9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因此,不管女儿是否出嫁都有继承权。
[填空题]14立嗣
参考答案:
亦称立后或过继,指男子在无后时可择立与其同宗者之子为嗣子,立嗣的目的是为了继承宗祧,使以男子为中心的家统绵延不绝。
[填空题]15事实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吗?
参考答案:
1992年4月1日《收养法》施行前承认事实收养关系,施行后,事实收养关系只有补办登记后才有效。
《收养法》15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填空题]16离婚后父母可以单方送养子女吗?
参考答案:
收养法10条,生父母送养子女,需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需夫妻共同收养。
离婚后,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需征得另一方同意。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填空题]17离婚后,祖父母、外祖父母可否起诉要求探望孙子女?
参考答案:
不可以,婚姻法38条规定行使探望权的主体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另一方有协助义务。
[填空题]18如何申请撤销婚姻?
参考答案: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该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的判决书。
另外必须要特别注意的是:
撤销婚姻的申请,必须要在婚后1年之内,由被胁迫一方主动提出。
之所以要规定这样一个时间限制,是为了尽量维持婚姻关系的稳定性。
如果婚姻登记已经过了1年,受胁迫一方只能提起普通的离婚诉讼。
也就是说,可撤销婚姻缔结时间只要超过1年,在法律上就会被视为完全合法的婚姻。
[填空题]19虚假离婚仍具有法律效力。
参考答案:
在财产法领域,行为有效的条件之一是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而身份行为重在身份事实和法律程序,双方已经依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在主观上是虚假的,也应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能否撤销李某与张某离婚登记问题的复函》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陈建英诉张海平“假离婚”案的请示报告的复函》的规定,“虚假离婚”具有法律效力。
[填空题]20什么叫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参考答案:
直系血亲:
指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如父母与子女之间、祖父母与孙子女之间、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等都是直系血亲。
旁系血亲:
直系血亲以外,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如兄弟姐妹之间,表兄弟姐妹之间,自己与伯叔、姑母、舅父、姨母之间等,都是旁系血亲。
[填空题]21外遇、通奸、一夜情和与他人同居,提起离婚诉讼均能得到支持吗?
参考答案:
外遇、通奸、一夜情属于道德范畴,不受婚姻法的调整,可以提出离婚请求,但不能提出赔偿请求,但是必须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参照如下意见),即发生这三种情形并不当然认定感情却已破裂。
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既是离婚的法定事由也是提出赔偿请求的法定事由。
更多内容请访问《睦霖题库》微信公众号
[填空题]22离婚时判定子女抚养有什么原则?
参考答案: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如果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法律区分不同情况,做了如下规定: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二)2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随母方生活;
(三)2周岁以上10周岁以下的子女,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子女归哪一方抚养,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本着照顾子女利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四)对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决定。
[填空题]23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参考答案:
对象是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虽然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所以对于在校大学生,父母没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填空题]24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方面有何义务?
参考答案: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8条规定: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除因疾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对不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入学。
[填空题]25妻子将其婚前个人财产以丈夫名义才存入银行,属于共同财产吗?
参考答案:
案例:
甲乙是夫妻,甲婚前有10万元,婚后甲将10万元以乙的名义存入银行,后两人离婚,乙主张这10万是甲赠与自己的,而且最起码也应当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分析:
1、赠与是双务合同,必须有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合同行为,即既要有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与他人的意思表示,也要有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意思表示,二者缺一不可。
本案中,甲将10万元以乙的名义存入银行,其并未以一定方式(口头或书面)表示将其存款赠与乙,因此不构成赠与。
2、这10万元属于甲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填空题]26学校在保障女性文化教育权益方面有何义务?
参考答案: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5规定: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
第16条规定:
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
[填空题]27离婚后,分割一方的财产复婚后再次离婚时,可否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参考答案:
甲乙是夫妻,离婚时甲将8万存款分给乙,后两人复婚,不久再次离婚,甲要求分割这8万元。
第一次离婚后8万元由乙取得,属于乙方的个人财产,再次结婚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因此,这8万元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填空题]28事实婚姻是什么?
参考答案:
所谓“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即使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也会承认他们的婚姻关系,与合法的正式婚姻没有任何区别。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只有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关系的,才会被认定为构成事实婚姻。
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开始同居的,都只能算是普通的未婚同居关系。
[填空题]29离婚时,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如何分割?
参考答案:
司法解释二17条,离婚时,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的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火或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的地位。
[填空题]30非婚生子女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参考答案:
有。
无论是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还是有抚养关系的养子女、继子女,在法律上都具有相同的地位,具有平等的继承权。
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之间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受到影响,同样,子女的继承权也不因为父母没有结婚,或者子女没有与父或母一起生活,或者子女与父母虽有抚养关系但没有血缘关系而被剥夺。
[填空题]31约定财产制的相关问题。
参考答案:
《婚姻法》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否则适用法定财产制)但此约定只对双方有约束力。
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财产约定的,以个人财产清偿。
但就第三人知道由夫妻一方举证。
[填空题]32原抚养关系对子女不利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吗?
参考答案:
可以。
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实有不利影响,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也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
在下面几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为伤残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填空题]33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否因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转化为共同财产?
参考答案: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19条,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即,婚前财产原则上不会转化为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将一方的婚前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填空题]34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如何解决?
参考答案:
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但双方也可以协议由父亲抚养。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如果父母均要求子女与自己一起生活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对年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跟随父亲还是跟随母亲一起生活有争议时,父母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
继父或继母在与生母或生父的婚姻期间抚养继子女,但在离婚后,继父或继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则未成年子女应当由生父母抚养。
父母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只要有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法院一般会允许。
但如果双方不一起提出此请求,法院在判决时,一般只会让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支付抚育费,而不会主动或因一方的要求而判决双方轮流抚养子女。
[填空题]35离婚或退婚时,可否请求对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和嫁妆?
参考答案: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10条,下列情形,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当支持:
(一)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
(三)款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意见》19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填空题]36夫妻离婚后,应由谁对未成年子女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人子女给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了损害,应由与未成年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进行赔偿。
但是,如果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经济能力不够、独立承担赔偿责任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要求不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不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不可以因为未与子女一起生活而拒绝进行赔偿。
[填空题]37订婚的效力
参考答案:
我国婚姻法关于订婚没有规定,订婚并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自愿订立婚约,但不具有法律效力,即当事人一方可以单方解除婚约,关于在婚约中约定的一方悔婚的需支付违约金之类的约定无效,解除婚约不负法律责任。
[填空题]38父母不能担任监护人时,哪些人有监护资格?
参考答案:
父母过世或缺乏监护能力时,由下列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的,可以提请法院裁决。
不可以未经指定而直接要求法院作出裁决。
法院以上述作为指定监护的顺序,即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世,则由他们优先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均过世,则由未成年人的兄姐担任监护人,依此类推。
但若前一顺序中有监护资格的人没有监护能力或对监护人明显不利的,法院可以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填空题]39假结婚的效力
参考答案:
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如为了骗的福利分房,拆迁房而假结婚,事后产生纠纷。
假结婚违反了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规定,双方的结婚应当无效。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结婚登记并收回结婚证。
[填空题]40独身男子收养女孩有什么特殊规定?
参考答案: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法律之所以做此特别规定,是从社会公德角度出发,防止乱伦行为发生。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如哥哥收养弟弟的女儿、舅舅收养外甥女,可以不受该年龄差距的限制。
[填空题]41事实婚姻的处理
参考答案:
未办理结婚登记,一方起诉离婚的,如果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即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非重婚、非禁止结婚的亲属和疾病、双方自愿)的事实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属于事实婚姻,按离婚处理。
如果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的,不承认事实婚姻,而是认定为同居关系。
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为补办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填空题]42送养或者收养子女,必须要夫妻双方同意才可以吗?
参考答案:
对于送养来说,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
但如果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另一方可以单方送养。
如果在一方送养子女时,另一方虽然明知但未表示反对,视为默示同意,送养行为有效。
有配偶的一方收养子女的,应当征得对方同意;如果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的,则只承认被收养的子女同收养一方的收养关系有效。
但如果不愿意的另一方后来明确表示或者以行动表示愿意共同抚养被收养子女的,则夫妻双方同被收养人的收养关系成立。
[填空题]43涉外结婚的准据法
参考答案:
按照抵触规则,涉外结婚所应适用的实体法,现代各国采用的结婚准据法,有婚姻缔结地法,当事人本国法,当事人住所地法。
[填空题]44救助措施
参考答案:
这时原求助措施是狭义的,专指有关组织对妨害婚姻家庭行为的受害人提供的帮助。
[填空题]45收养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可以收养多名子女吗?
参考答案:
法律规定,作为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30周岁。
在通常情况下,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
但是,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子女的限制。
[填空题]46共同债务
参考答案:
夫妻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填空题]47子女被人收养后,对亲生父母还有赡养义务吗?
参考答案:
子女被他人收养后,虽然和生父母仍有血缘上的联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婚姻家庭 法真题 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