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人身安全风险防控培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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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高处坠落防控
第一节概述
高处作业:
是指距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场所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包括高处安装、维护、拆除和登高架设作业等。
登高架设作业:
是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高处坠落:
从2m及以上高处发生坠落的人身伤害事件,称为高处坠落。
发电企业常见的高处坠落场所有:
脚手架上坠落、悬空坠落、临边坠落、洞口坠落、移动梯子上坠落、拆除作业坠落、踏穿不坚实作业面坠落,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有:
(1)登高禁忌症者从事高处作业,晕倒坠落。
(2)未系安全带或未正确佩戴安全带。
(3)高处未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不合格或损坏,人员坐靠坠落。
(4)高处作业人员探身或上下抛掷工具(物料)时失稳坠落。
(5)登高用的支撑架(物)不稳倾倒坠落。
(6)脚手架材质不合格、搭设不牢固或使用超载,架体坍塌坠落。
(7)脚手架搭设无防护栏杆、脚手板未铺满或固定等,人员踏空或失稳坠落。
(8)悬空作业吊具(吊篮)断裂或安装不牢固坠落。
(9)基坑(槽)临边无防护栏杆,行走踏空坠落。
(10)在房(屋)子临边上作业时,无防护措施,人员滑倒或探身失稳坠落。
(11)在建构(筑)物爬梯平台上,踏登防护栏杆作业,身体失稳坠落。
(12)在构架梁上或管道上行走或作业时,未系安全带,身体失稳坠落。
(13)洞口盖板未盖实或无盖板,人员行走踏空坠落。
(14)洞口盖板掀开后,未装设防护栏杆或设非刚性栏杆,身体失稳坠落。
(15)使用不合格的梯子、梯子支放不当或无人扶持,身体失稳坠落。
(16)拆除工程无安全防护措施或拆除工程工序颠倒,建(构)筑物倒塌坠落。
(17)作业面(如石棉瓦、铁皮板、采光浪板、装饰板等)的强度不足,踩塌坠落。
(18)遇大雾、雨雪天气或6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禁止室外高处作业。
第二节个人能力与防护
一、个人能力要求
(1)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并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2)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并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
(3)搭设炉内升降平台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准作业。
(4)炉内升降平台、吊篮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证书。
(5)《特种作业操作证》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印制,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培训和发证。
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
(6)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凡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病、精神病、癫痫病等人员均不得上岗作业。
二、个体防护要求
高处作业个体防护用品:
主要有安全带、安全绳、防滑鞋。
1.安全带安全带是由织带、绳索和金属配件等组成。
主要部件包括安全绳、吊绳、围杆带、护腰带、金属配件、自锁钩带、缓冲器、防坠器。
检验周期为6个月。
使用安全带时,必须将安全带系在牢固的构架上,高挂抵用,不得将绳打结使用。
当安全带系绳超过3m时,应采用带有缓冲器装置的专用安全带,必要时可联合使用缓冲器、自锁钩、速差式自控器,
2.安全绳安全绳是用于挂安全带配套使用的长绳或水平安全绳。
一般系吊用的安全绳采用合成纤维绳,水平安全绳采用钢丝绳,检验周期为6个月。
在高处特殊的危险场所(如构架梁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将安全带挂在水平安全绳上。
在向上开口容器内或悬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将安全带挂在垂直安全绳上,同一条垂11直安全绳上不得挂两个及以上安全带。
3.防滑鞋防滑鞋的鞋底宜采用凹凸波浪的橡胶材质,鞋底花纹必须起到防滑作用,符合国家劳动保护标准。
三、个体防护要求
着装要求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防滑鞋,佩戴安全带。
第三节脚手架上坠落与防控
脚手架是专为高处作业人员搭设的临时架构。
按搭设材质分为钢质脚手架、竹质脚手架、木质脚手架。
目前经常使用的是钢质脚手架。
在脚手架上作业可能发生坠落的人身伤害事件,称为脚手架上坠落。
一安全作业现场
1.脚手架体的搭设基本要求
(1)钢管采用外径为48mm、壁厚为3.0~3.5的焊接钢管或无缝钢管。
钢管应平直,平直度允许偏差为管长的1/500;两端面应平整,不应有斜口、毛口。
(2)钢管脚手架扣件。
扣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或材质检验合格证明。
(3)钢管脚手架铰链。
用于搭设脚手架的不准使用脆性的铸铁材料。
(4)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基准面200mm内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则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5)立杆。
立杆底端应埋入地下,遇松土或无法挖坑时必须绑设地杆。
竹质立杆必须在基坑内垫以砖石。
金属管立杆应套上柱座(底板与管子焊接制成),柱座下垫有垫板。
立杆纵距应满足以下要求:
1)架高30m以下,单立杆纵距为1800mm;
2)架高为30~40m,单立杆纵距为1500mm;
3)架高为40~50m,单立杆纵距为1000mm,双立杆纵距为1800mm。
(6)搭设时应超过施工层一步架,并搭设梯子,梯登间距不大于400mm。
(7)剪刀撑。
与地面夹角为45°~60°,搭接长度不小于400mm。
(8)施工层。
1200mm高防护栏杆,设必要时在防护栏与脚手板之间设中护栏。
180mm设踢脚板,踢脚板与立杆固定。
(9)脚手板。
木质板厚不低于50mm。
脚手板应满铺、板间不得有空隙,板子搭接不得小于200mm,板子距墙空隙不得大于150mm,板子跨度间不得有接头。
(10)脚手架搭设。
应装有牢固的梯子,用于作业人员上下和运送材料。
(11)安全网。
施工层下面应设安全平网,外侧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
二安全作业行为
(1)脚手架上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
(2)同一架体上的作业人数一般为2人,必须超过2人的情况下不得超过9人。
(3)安全带必须挂在架体高处,严禁低挂高用。
(4)上下脚手架应走人行通道或梯子,严禁登架体。
(5)严禁站在脚手架的探头板上作业。
(6)严禁在脚手架上探身作业。
(7)严禁在脚手板等上登在木桶、木箱、砖及其他建筑材料等作业。
(8)严禁在架子上退着行走或跨坐在防护横杆上休息。
(9)严禁在脚手架上抛掷工具、物料等。
(10)严禁在脚手板上聚集人员。
(11)架板上应保持清洁,随时清理冰雪、杂物等。
严禁乱堆乱放物料等。
(12)遇大雾、雨、雪天气或6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在脚手架上作业。
第五节临边坠落防控
临边作业是指工作面边缘没有维护设施或维护设施高度低于80mm时的高处作业,例如沟、坑、槽边,深基础周边,屋面边等。
在临边处作业可能发生坠落的人身伤害事件,称为临边坠落。
发电企业常见的临边作业场所有基坑(槽)临边作业、屋(楼)面檐口作业、爬梯平台上作业、构架梁(管)上作业。
二、屋(楼)面檐口作业
屋(楼)面檐口作业是指在建筑物的屋(楼)顶边缘处从事的作业。
(一)安全作业现场
(1)屋(楼)顶边防护栏杆一般采用钢管(∮48×3.5)搭设,采用三道防护栏杆。
(2)立杆。
立杆距屋面边不小于500mm,高度不小于1200mm,立杆间距不大于2000mm。
(3)横杆。
上杆距地高度为1200mm,中间杆距地高度为600mm,下杆距地高度为150mm。
(4)踢脚板高度为180mm。
(5)在屋面四角临边设45°斜杆各4根,下部与预埋件连接。
(6)坡度大于1:
2.2的屋(楼)防护栏杆距地高度为150mm,面,横杆长度大于2000mm时,必须加设斜栏杆柱。
(7)必要时,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防护栏杆的内侧满挂密目安全网。
(8)作业现场无杂物堆放、电源接线规范、照明充足。
(二)安全作业行为
(1)在屋(楼)面上作业时,必须穿好防滑鞋,设专人监护。
严禁单人作业。
(2)当屋(楼)面坡度大于25°时,必须采取防滑坠落措施。
(3)在屋(楼)面作业时,严禁背向檐口移动。
(3)严禁在屋(楼)顶檐口处探身作业。
(4)遇雨雪、大雾或风力达5级及以上等天气时,严禁在屋(楼)面上作业。
三、爬梯平台上作业
爬梯是指人们上下攀爬的梯子。
人在攀爬梯子工程中的休息平台或空中作业平台,称为爬梯平台。
(一)安全作业现场
(1)爬梯平台必须设置固定的3道钢质防护栏杆。
(2)立杆。
立杆间距不大于2000mm。
(3)横杆。
上杆距平台1200mm,中间杆距平台面600mm,下杆距平台面200mm。
(4)爬梯平台上必须设高100mm踢脚板。
(5)爬梯平台用螺纹钢筋隔距、等距焊接牢固,或用格栅板、铁板满铺。
(6)必要时爬梯平台上装设固定的照明灯具。
(7)爬梯高于地面2.4m以上的部分应设有护圈。
(二)安全作业行为
(1)上下爬梯必须抓牢,不得两手同时抓一个梯阶。
(2)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工具袋,用完的工具应随手装入袋内,不得放在爬梯平台上。
(3)严禁人员坐靠在爬梯防护栏杆上。
(4)防护栏杆上不得栓挂任何物件。
(5)防护栏杆严禁作为起吊承载杆。
(6)作业中需要拆除防护栏杆时,必须采取可靠的临时防护措施,作业结束后及时恢复。
(7)严禁在无防护栏杆或无临时防护措施的爬梯平台上作业。
(8)严禁蹬踩或跨越防护栏杆作业。
(9)爬梯平台上的杂物应及时清理,严禁随意堆放物件。
四、构架梁(管)上作业
构架(管)上作业是指在高于2m及以上悬空梁(管)架上,且无任何防护设施的场所处的作业。
(一)安全作业现场
(1)在构架梁上作业前,必须装设水平安全绳。
安全绳宜采用带有塑胶套的纤维芯钢丝绳,并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2)水平安全绳两端应固定在固定的构架上,与构架棱角的相接触处应加衬垫。
(3)水平安全绳应贯穿于构架梁(管),且用钢丝绳卡固定,绳卡数量应不少于3个,绳卡间距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
(4)水平安全绳固定高度为1100~1400mm,每间隔200mm应设一个固定支撑点,钢丝绳固定后弧垂应为10~30mm。
(5)水平安全绳固定好后,应在绳上每隔2000mm栓一道红色布带,作为提示标志。
(二)安全作业行为
(1)水平安全绳必须使用钢丝绳,严禁用棕麻绳等来代替。
(2)在构架梁(管)上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水平安全绳上。
移动或行走时必须使用双绳安全带。
(3)攀登构架时,必须将防坠器挂在垂直安全绳上,安全带挂在防坠器上。
(4)构架梁上未装设水平安全绳,严禁行走或作业。
第六节洞口坠落防控
洞口作业是指距离水平面的深度2m及以上的孔洞临边处的作业。
洞口作业包括井、孔与洞,在井、孔与洞口临边处作业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人身伤害事件,称为洞口坠落。
发电企业常见的洞口作业场所有起吊口、竖井口、预留口、污水井口、热水井口、阀门井口等。
一、安全作业现场
(1)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好,盖板表面应刷黄黑相间的安全警示线。
(2)洞口盖板掀开后,应在周边搭设牢固的防护围栏。
防护围栏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1)洞口周边用钢管(φ48×3.5)搭设带中杆的防护栏杆。
2)防护栏杆距洞口边不小于500mm。
3)立杆。
高度为1200mm,洞口尺寸不大于2000mm时,中间设一道立杆;洞口尺寸大于322000mm时,立杆间距不大于1200mm.
4)横杆。
上杆距基准面1200mm,中间杆距基准面600mm,下杆距基准面150mm。
5)踢脚板。
高度为180mm。
6)必要时在防护栏杆外侧挂密目安全网。
7)悬挂安全警示牌,夜间装设红灯警示灯。
二、安全作业行为
(1)设置起吊口必须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严禁随意设置起吊口。
(2)发现洞口盖板缺失、损坏或未盖好时,必须立即盖好。
(3)严禁采用强度不合格的材料当作盖板使用。
(4)洞口盖板掀开后,必须搭设牢固的防护围栏,未搭设前应设专人监护。
(5)严禁使用麻绳、尼龙绳等软连接来代替防护围栏。
(6)严禁人员坐靠在洞口处作业。
(7)检修期间需拆除防护栏杆时,必须装设牢固的临时遮拦,并设警告标志。
待检修结束后应及时恢复。
第七节梯子上坠落防控
移动梯子是指临时登高用的直梯、人字梯、软梯等。
在梯子上作业可能发生坠落的人身伤害事件,称为梯子上坠落。
一、安全作业现场
(1)梯子应半年检验一次,并贴有“检验合格证”标签。
(2)两梯柱的内侧净宽度应不小于280mm。
(3)踏板上下间距以300mm为宜,不得有缺档。
(4)梯子必须装设止滑脚。
(5)直梯支设角度以60°~70°为宜,且上端应放置牢靠。
(6)人字梯应具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梯子支设夹角以35°~45°为宜。
(7)软梯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荷载试验。
试验时以500kg的荷载挂在绳索上,经5min34若无变形或损伤即认为合格。
软梯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
二、安全作业行为
(1)使用前必须检查梯子坚实、无缺损,止滑脚完好。
不得使用有故障的梯子。
(2)人员必须登在距提顶不少于1m的梯蹬上作业。
(3)严禁梯子垫高使用。
(4)严禁梯子接长使用。
(5)梯子不得放在通道口和通道拐弯处等,如需放置时应设专人看守。
(6)梯子不得放在门前使用,如需放置时应有防止门开碰撞措施。
(7)使用梯子时必须有专人扶持。
(8)人员必须面向梯子上下。
(9)上下梯子时,严禁手持物件攀登。
(10)梯上人员应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构件上,严禁将安全带挂在梯子上。
(11)严禁两人同登一梯。
(12)人在梯子上时,严禁移动梯子。
(13)靠在管子上使用的梯子,其上端有挂钩或用绳索缚住。
(14)严禁在悬吊式的脚手架上搭放梯子作业。
(15)软梯应挂在可靠的支持物上,在软梯上只准一个人作业。
第八节拆除工程坠落防控
工程是指对已经建成或部分建成的建(构)筑物进行拆除的工程。
拆除工程分为人工拆除、机械拆除和爆破拆除。
人工拆除,依靠手工加上一些简单工具(如风镐、钢钎、手动葫芦、钢丝绳等)对建(构)筑物实施解体和破碎的方法;机械拆除,使用大型机械(如挖掘机、镐头机、重外锤机等)对建(构)筑物实施解体和破碎的方法;爆破拆除,利用炸药爆破解体和破碎建(构)筑物的方法。
一、安全作业现场
(1)拆除建(构)筑物的区域内必须设置物理隔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灯,并设专人看护。
(2)在人员密集点或人行通道上方进行拆除工程时,必须搭设全封闭防护隔离棚。
(3)拆除工程前,必须先将建(构)筑物内或脚手架上的水、电、汽、气、油全部隔离,且有明显的断开点。
(4)拆除现场使用的电源必须取自于拆除建筑物以外的其他可靠电源。
(5)水平作业个工位间必须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严禁交叉作业。
(6)用机械设备拆除作业时,回旋半径内严禁有人同时作业。
(7)拆除工程必须设置专用的运输车辆通道。
二、安全作业行为
(1)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护目眼镜、手套、工作鞋等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
(2)拆除工程现场必须设专人指挥。
(3)拆除作业时,人员应站在脚手架或其他牢固的构架上。
(4)拆除作业应严格按照拆除工程方案进行,应自下、逐层逐跨拆除。
(5)防护栏杆、楼梯和楼板应在同层建(构)筑物中最后拆除。
(6)人工拆除作业时,严禁采用掏掘墙体的方法进行。
(7)拆除作业中有倒塌伤人的危险时,应采用支柱、支撑等防护措施。
(8)作业人员严禁直接站在轻型结构板上进行拆除作业。
(9)人工拆除作业时,严禁数层同时交叉作业。
(10)对较大构建应用吊绳或起重机吊下运走,散碎材料应用材料应用溜放槽溜下运走。
(11)承重支柱和横梁必须在其所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重拆除后才可拆除。
(12)脚手架应与被拆除物的主体结构同步拆除。
(13)拆下的物料不得在楼板上乱堆乱放,应及时清运。
(14)爆破拆除作业前,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区域,疏散周边人员,设专人监护。
(15)遇大雾、雨雪、6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严禁拆除作业。
第二章起重伤害防控
第一节概述
利用起重机械或起重工具移动重物的操作活动,称为起重作业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同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
在起重作业中,发生重物(包括吊具、吊物或吊臂等)坠落、夹挤或碰撞等的人身伤害事件,称为起重伤害。
发电企业常使用的起重机械有桥式起重机、电动(手拉)葫芦、汽车起重机、卷扬机等,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有:
(1)未经专业技能培训合格的人员从事起吊作业。
(2)违章指挥起吊或指挥信号不规范。
(3)超负荷或歪啦斜拽工件时起吊。
(4)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时起吊。
(5)吊物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体时起吊。
(6)起吊现场照明不足,视线不清时起吊。
(7)带棱角、缺口物体无防割措施时起吊
(8)在高压输电线下无防范措施,也未设电气监护人时起吊。
(9)易燃易爆物品(如氧气瓶、煤气管等)无防护措施时起吊。
(10)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勾挂时起吊。
(11)起重机械未经检验或带“病”(如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等)时起吊。
(12)起吊现场未设警戒区域、未设专人监护时起吊。
(13)汽车起重机支撑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起吊。
(14)起吊重物下方及作业半径范围内有人时起吊。
(15)起吊重物选用吊具安全系数不够时起吊。
(16)遇大雨、大雪、大雾或6级及以上大风时起吊。
第二节个人能力与防护
一、个人能力要求
(1)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保养人员,司索工,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一、人员均属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2)起重人员必须经专业技能培训考试,《特种设备祖业人员证》取得(起重机械作业)。
(3)起重指挥人员应经有关机构专业技术培训取得资格证的人员担任。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统一印制。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培训和发证。
每4年复审一次。
(5)起重人员必须经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基本要求:
身体健康,双目裸眼视力均不低于0.7,无色盲、听觉障碍、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突发性昏厥等妨碍起重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二、个体防护要求
个体防护用品必须选用取得国家《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资质单位生产,且有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起重作业人员的主要防护用品有:
起重手套、防砸鞋(靴)。
(1)起重手套。
选用皮质五指手套,可保护手部免受伤害。
(2)防砸鞋(靴)。
选用二层面料、使用国际钢头、钢底的加工标准制定的防砸靴、防穿刺、耐油、耐酸碱等功能,可保护足趾免受冲击或挤压伤害。
抗冲击力检验方法:
冲击锤23kg、落高900mm,冲击后鞋内间隙大于或等于1合格。
在一般工作条件下,安全鞋的使用年限为一年,穿着一年后应检查,如有明显损坏不得在起重作业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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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着装要求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防砸鞋(靴),戴好安全帽、起重手套。
第三节起重吊具伤害防控
一、钢丝绳钢丝绳是由多层钢丝捻成股,在以绳芯为中心,由一定数量股年绕成螺旋状的绳。
钢丝绳按捻制方向分为右向捻和左向捻,按捻法分为交互捻(逆捻)和同向捻(顺捻)。
1.安全要求钢丝绳应每月检查1次,每年试验1次。
期试验方法:
以2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min的静力试验,不应有断裂及显著的局部延伸现象。
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
(1)钢丝绳的表面钢丝被腐蚀,磨损超过钢丝直径的40%以上。
(2)钢丝绳有一股折断。
(3)钢丝绳直径减少达7%.
(4)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
(5)局部外层钢丝绳伸出呈现笼形状态。
(6)钢丝绳纤维芯的直径增大较严重。
(7)钢丝绳扭结。
(8)钢丝绳折变造成变形。
(9)对于交互捻钢丝绳,断丝数超过总丝数的10%。
2.使用要求
(1)钢丝绳应放置在架上或悬挂好,且定期上油。
(2)不得使用断股、扭结、腐蚀及其他磨损、脆化等缺陷的钢丝绳。
(3)钢丝绳端部与吊钩、卡环连接时,不得用打结绳扣的方法来连接。
(4)钢丝绳各插头的连接处不得松动。
(5)断绳保护器所用钢丝绳插入头不得有毛刺、乱头等现象。
(6)吊装中若发现钢丝绳股缝间有异常油量挤出(这是钢丝绳破断的前兆),应立即停用。
(7)通过滑轮或滚筒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8)钢丝绳不得接触到酸(碱)液或热体。
(9)严禁钢丝绳和电焊机的导线或其他电线相接触。
(10)环绳结合段长度不应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但最短不应小于300mm。
(11)双头及绳索必须经过1.25倍容许工作荷重的静力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起重吊带
起重吊带是用高强度聚酯工业长丝为原料织成吊装带。
用于装卸与起升货物时连接起升工具和货物的柔性元件。
多用于吊装精密仪器、表面光洁高度的物件。
1.安全要求
起重吊带应每月检查1次,每年试验1次。
其试验方法:
以1.25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min的静力试验,不应有断裂及显著的局部延伸现象。
起重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
(1)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2)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3)起重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变小、强度减弱。
(4)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5)起重吊带出现死结。
(6)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化或烧焦。
(7)带有红色警戒线起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2.使用要求
(1)起重吊带应在避光和无紫外线辐射的场所存放。
严禁使用受潮吊带。
(2)在移动起重吊带和货物时,不得拖拽。
(3)起重吊带承载时不得打拧。
(4)起重吊带不得打结使用。
(5)不得使用无护套的起重吊带承载有尖角、棱边的货物。
(6)起重吊带不得长时间悬挂货物。
(7)几支起重吊带同时使用时,尽可能使载荷均匀分布在每支、起重吊带上。
(8)不要把起重吊带存放在有明火或其他热源附近。
三、起重吊钩
起重吊钩是用来吊装重物的钩子。
它是锻成的或用钢板铆成的。
它分为环眼吊钩、鼻型吊钩、羊角吊钩。
1.安全要求
起重吊钩应每月检查1次,每年试验1次。
其试验方法:
以1.25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min的静力试验,用放大镜或其他方法检查,不应有残余变形、裂纹及裂口现象。
起重吊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
(1)起重吊钩有裂纹。
(2)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
(3)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扭转变形超过10℃。
(4)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
(5)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
(6)板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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