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试验作业指导书-检测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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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状态标识单除了样品外观描述外,还应对样品状态(待检、)进行标识。
3.3同时,收样人员应对需要留存的样品进行分样。
一份检测用,一份留存用。
3.4对检测用样品进行登记编号,填写检测任务单后,将其与委托单一同交检测室负责人及时安排检测工作。
样品标识为待检。
检测样品台帐,见附表6。
检测任务单,见附表7。
检测任务单与委托单编号应一致。
3.5对留存用样品也应进行登记编号,样品标识为留样。
并需送样人员签字确认后,一同封存。
留存样品台帐,见附表8。
留样封存单,见附表9。
留存样品编号与检测样品编号应一致。
3.6检测室负责人在接到检测任务单后,应仔细查看任务单是否与检测委托单的内容一致,是否符合填写要求,样品外观状态描述是否正确。
然后分配检测任务,检测委托单由检测室负责人暂存。
3.7检测人员接到检测任务单后,应到样品室领取样品,并确认样品外观状态描述是否与样品一致。
3.8检测人员应根据检测任务单的检测项目确定检测依据和检测程序。
3.9检测过程中,检测人员应依据样品实际状态(待检、已检、已检待结论、不合格或不合格待复验)进行标识。
3.10检测完成后,检测人员将已检样品置于指定位置。
3.11检测完成后,检测人员将检测记录、检测报告和任务单一同交检测室负责人审核。
3.12检测室负责人定期将检测任务单交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根据工作量,分别提出样品的处置申请。
对检测后的无机样品,按废品处置;
对检测后的有机样品,按违禁品提出计划,由环保部门处置;
对留存样品,做好留存样品台帐的处置时间和处置方法记录。
水泥检测作业指导书
1.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检测
1.1标准稠度用水量可用调整水量和不变水量法中的任一种测定,如发生争议以前者为准。
1.2试验前检查:
仪器金属棒应能自由滑动;
试锥降至锥模顶面位置时,指针应对准标尺零点;
搅拌机应运转正常。
1.3拌和用具先用湿布擦过。
称取水泥500克。
拌和水量如采用调整水量法时按经验找水,采用不变水量法时为142.5毫升(水量精确至0.5ml)。
将拌和水倒入锅内,然后在5s-10s内小心将称好的500g水泥加入水中。
1.4将锅放到搅拌机的锅座上,升至搅拌位置,启动搅拌机,依标准程序搅拌完毕。
1.5搅拌结束后,立即把净浆装入模具内,用小刀插捣,振动数次,刮去多余净浆,抹平后迅速放在试锥下固定位置,将试锥降至净浆表面,拧紧螺丝,然后突然放松,让试锥自由沉入净浆中,到试锥停止下沉或释放试锥30s时记录试锥下沉深度。
整个操作应在搅拌后1.5min内完成。
1.6用调整水量法测定时,以试锥下沉深度28mm±
2mm之间的拌和用水量为标准稠度用水量,如超出范围需调整水量,重新试验,直至达到标准。
1.7用不变水量方法测定时,根据仪器上对应标尺计算得到标准稠度用水量。
P=33.4-0.185S
1.8如下沉度下沉小于13mm时,应该用调整水量法测定。
注:
实验室温度为(20±
2)℃,相对湿度应不低于50%。
养护箱温度为(20±
1)℃,相对湿度不低于90%。
1.9该检测细则依据T0505-2005《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2.水泥凝结时间检测
2.1测定前,将圆模放在玻璃板上,并调整仪器使试针接触玻璃板时,指针对准标尺零点。
2.2依标准稠度用水量制取水泥净浆,立即一次装入圆模,插捣振动数次后刮平,然后放入养护箱内。
2.3初凝测定时,从养护箱取出圆模放到试针下,使试针与净浆面接触,拧紧螺丝,然后突然放松,让试针自由沉入净浆,到试针停止下沉或释放试锥30s时观察指针读数,当试针沉至距底板4mm±
1mm时为水泥达到初凝状态;
最初测定时,应轻扶金属棒,已防试针撞弯。
但初凝时间仍必须以自由降落测得结果为准。
第一次测初凝应为试件在养护箱中养护至加水后30min。
临近初凝时,每隔5min测定一次。
在完成初凝测定后,立即将试模连同浆体依平移的方式从玻璃板上取下,翻转180°
,直径大端向上放在玻璃板上,再放入湿气养护箱中养护。
2.4终凝测定时,先在终凝针上安装一个环行附件。
从养护箱取出圆模放到试针下,使试针与净浆面接触,当试针沉入试体0.5mm时即环行附件开始不能在试体上留下痕迹时,为水泥达到终凝状态。
2.5由水泥全部加入水中至初凝状态的时间为水泥的初凝时间。
临近初凝时,每隔5分钟测定一次。
由水泥全部加入水中至终凝状态的时间为水泥的终凝时间。
临近终凝时间时每隔15min测定一次。
普通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min,终凝不得迟于10h。
2.6该检测细则依据T0505-2005《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3.水泥体积安定性检测
3.1制备标准稠度水泥净浆。
3.2将预先准备好的雷氏夹放在已擦油的玻璃板上,并立刻将已制好的标准稠度水泥净浆装满雷氏夹。
盖上约75g~80g已擦油的玻璃板后,立刻将雷氏夹移至养护箱内养护21h±
2h。
3.3调整好沸煮箱內的水位,使之在整个沸煮过程中都能没过试件,不需中途添补试验用水,同时保证在30min±
5min内水能沸腾。
3.4脱去玻璃板取下试件,先测量雷氏夹指针尖端间的距离A,精确到0.5mm。
3.5将试件放入水中篦板上,指针朝上,试件之间互不交叉,在30min±
5min内加热水至沸腾,并恒沸3h±
5min。
3.6沸煮结束后,放掉箱内热水,打开箱盖,待冷却至室温后取出试件进行判别。
3.7测量雷氏夹指针尖端间的距离C,精确至0.5mm。
当两个试件煮后增加距离(C-A)的平均值不大于5.0mm时,判该水泥安定性合格;
当两个试件的(C-A)值超过4.0mm时,应用同一样品立即重做一次试验。
再如此,判该水泥安定性不合格。
3.8该检测细则依据T0505-2005《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4.水泥胶砂强度检测
4.1准确称取待检水泥450g±
2g,标准砂1350g±
5g,水225ml±
1ml.
4.2用湿布擦湿搅拌锅及搅拌叶片,将水加入锅内,再加入待检水泥,将锅放在固定支架上固定好,上升至固定位置。
4.3开动机器,低速搅拌30s后,在第二个30s开始时,均匀加入标准砂;
若各级砂分装从最粗级开始,依次加完所需的各级砂量。
在第三个30s,机器高速搅拌,之后静置90秒;
在开始的15秒内,用胶皮刮刀将叶片和锅壁上的胶砂刮入锅中间。
然后,在高速下继续搅拌60s。
整个搅拌过程240s各个搅拌阶段时间误差±
1s以内。
4.4胶砂制备好后,立即成型,将空试模和模套预先固定在振实台上,用勺子直接从搅拌锅中将胶砂分二层装入试模,装第一层时,每个槽中约300g胶砂,用大播料器播平,再振实60次;
装第二层时,用小播料器播平,再振实60次。
4.5取下试模,用一金属直尺以约90°
角架在模顶一端,沿试模方向以横向割据动作,慢慢向另一端移动,一次将多余胶砂刮去将表面抹平。
4.6在试模上做好标记或编号,放入养护箱中养护24h之后,脱模,放入按同品种水泥划分的20℃的水池中养护。
等到其检测龄期时,取出测其抗折、抗压强度。
试体养护箱温度20℃±
1℃,相对湿度不低于90%,试体养护池水温应20℃±
1℃,养护期间试件间或试体上表面水深不小5mm。
4.7各龄期试件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强度试验:
龄期
试验时间
24h
24h±
15min
48h
48h±
30min
72h
72h±
45min
7d
7d±
2h
28d
28d±
8h
4.8将试件成型侧面朝上放入抗折试验机内,调整好夹具,使杆杆在试件折断时尽可能地接近水平位置。
抗折加荷速度控制在50N/s±
10N/s内。
4.9抗压试验须用抗压夹具进行,试件受压面为试件成型时的两个侧面,面积为40mm×
40mm。
试验前应清除试件受压面与加压板的砂粒或杂物。
试件的底面靠紧夹具定位销,断块试件应对准抗压夹具中心,并使夹具对准压力机压板中心。
抗压加荷速度控制在2400N/s±
200N/s内。
4.10抗折强度结果取三个试件平均值,精确至0.1MPa。
当三个强度值中值超过平均值±
10%的,应剔除后在平均,以平均值作为抗折强度试验结果。
4.11抗压强度结果为一组6个断块试件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MPa。
当6个强度值中有一个值超过平均值±
10%的,应剔除后以剩下的5个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后结果。
若5个值中再有超过平均值10%的,则此组试件无效。
4.12该检测细则依据T0506-2005《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细集料检测作业指导书
1.细集料筛分试验
1.1试验准备:
将来样通过10mm(圆孔筛)或9.5mm(方孔筛)筛,并算出其筛余百分率。
然后在潮湿状态下充分拌匀,用四分法缩分至每分不少于550g的试样两份,在105±
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冷却至室温后备用。
恒重系指相邻两次称量间隔时间大于3h的情况下,前后两次称量之差小于该项试验所要求的称量精密度(下同),通常不少于6h。
1.2试验步骤
1.2.1水泥混凝土用砂,按下列步骤筛分。
1.2.1.1准确称取烘干试样约500g(m1),准确至0.5g。
置于套筛的最上一只筛,即4.75mm筛上,将套筛装入摇筛机,摇筛约10min,然后取出套筛,再按筛孔大小顺序,从最大的筛号开始,在清洁的浅盘上逐个进行手筛,直至每分钟的筛出量不超过筛上剩余量的1%时为止,将筛出通过的颗粒并入下一号筛,和下一号筛中的试样一起过筛,这样顺序进行,直至各号筛全部筛完为止。
①试样如为特细砂时,试样质量可减少到100g,并在筛分时增加0.075mm的方孔筛1只;
②如试样含泥量超过15%,则应先用水洗,然后烘干至恒重,再进行筛分;
③无摇筛时,可直接用手筛。
1.2.1.2称量各筛筛余试样的质量,精确至0.5g。
所有各筛的分计筛余量和底盘中剩余量的问题与筛分前的试样总量相比,其相差不得超过1%。
1.2.2沥青路面用细集料(天然砂、人工砂、石屑),按下列步骤筛分。
1.2.2.1准确称取烘干试样约500g(m1),准确至0.5g。
1.2.2.2将试样置一洁净容器中,加入足够数量的洁净水,将集料全部盖没。
1.2.2.3用搅棒充分搅动集料,使集料表面洗涤干净,使细粉悬浮在水中,但不得有集料从水中溅出
1.2.2.4用1.18mm筛及0.075mm筛组成套筛。
仔细将容器中混有细粉的悬浮液徐徐倒出,经过套筛流入另一容器中,但不得将集料倒出。
不可直接倒至0.075mm筛上,以免集料掉出损坏筛面。
1.2.2.5重复4.2.2~4.2.4步骤,直至倒出的水洁净为止。
1.2.2.6将容器中的集料倒入搪瓷盘中,用少量水冲洗,使容器上沾附的集料颗粒全部进入搪瓷盘中,将筛子反扣过来,用少量的水将筛上的集料冲洗入搪瓷盘中,操作过程中不得有集料散失。
1.2.2.7将搪瓷盘连同集料一起置105±
5℃烘箱中烘干至恒重,称取干燥集料试样的总质量(m2),准确至0.1%。
m1与m2之差即为通过0.075mm部分。
1.2.2.8将全部要求筛孔组成套筛(但不需0.075mm筛),将已经洗去小于0.075mm部分的干燥集料置于套筛上(一般为4.75mm筛),将套筛装入摇筛机,摇筛约10min,然后取出套筛,再按筛孔大小顺序,从最大的筛号开始,在清洁的浅盘上逐个进行手筛,直至每分钟的筛出量不超过筛上剩余量的1%时为止,将筛出通过的颗粒并入下一号筛,和下一号筛中的试样一起过筛,这样顺序进行,直至各筛全部筛完为止。
1.2.2.9称量各筛筛余试样的质量,精确至0.5g。
所有各筛的分计筛余量和底盘中剩余量的总质量与筛分前后试样总量m2相比,其相差不得超过1%。
1.3计算
1.3.1分计筛余百分率
各号筛的分计筛余百分率为各号筛上的筛余量除以试样总量(m1)的百分率,准确至0.1%。
对沥青路面细集料而言,0.15mm筛下部分即为0.075mm的分计筛余,由4.2.7测得的m1与m2之差即为小于0.075mm的筛底部分。
1.3.2累计筛余百分率
各号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为该号筛及大于该号筛的各号筛的分计筛余百分率之和,准确至0.1%。
1.3.3质量通过百分率
各号筛的质量通过百分率等于100减去该号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准确至0.1%。
1.3.4根据各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或通过百分率,绘制级配曲线。
1.3.5对水泥混凝土用砂,按式
(1)计算细度模数,准确至0.01。
Mx=[(A0.15+A0.3+A0.6+A1.18+A2.36)-5A4.75]/(100-A4.75)
式中:
Mx--砂的细度模数;
A0.15、A0.3、....、A4.75--分别为0.15mm、0.3mm、....、4.75mm各筛上的累计筛余百分率,%。
1.3.6对沥青路面及各种路面的基层、底基层用砂,按式
(2)计算细度模数,准确至0.01。
Mx=(A0.15+A0.3+A0.6+A1.18+A2.36+A4.75)/100
A0.15、A0.3、...、A4.75---分别为0.15mm、0.3mm、...、4.75mm各筛上的累计筛余百分率,%。
1.3.7应进行两次平行试验,以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如两次试验所得的细度模数之差大于0.2,应重新进行试验。
1.4该检测细则依据T0327--2005《细集料筛分试验》。
2.细集料表观密度试验(容量瓶法)
2.1试验准备
将缩分至650g左右的试样在湿度为105±
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并在干燥内冷却至室温,分成两份备用。
2.2试验步骤
2.2.1称取烘干的试样约300g(m0),装入盛有半瓶蒸馏水的容量瓶中。
2.2.2摇转容量瓶,使试样在水中充分搅动以排除气泡,塞紧瓶塞,静置24h左右,然后用滴管添水,使水面与瓶颈刻度线平齐,再塞紧瓶塞,擦干瓶外水分,称其总质量(m1)。
2.2.3倒出瓶中的水和试样,将瓶的内外表面洗净,再向瓶内注入与上水温相差不超过2摄氏度的蒸馏水至瓶颈刻度线,塞紧瓶塞,擦干瓶外水分,称其总质量(m2)。
在砂的表观密度试验过程中应测量并控制水的湿度,试验的各项称量可以在15~25℃的温度范围内进行。
但从试样加水静置的最后2h起直至试验结束,其温度相差不应超过2摄氏度。
2.3计算
2.3.1砂的表观相对密度按式
(1)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γa=m0/(m0+m1-m2)
γa--砂的表观相对密度,无量纲;
m0--试样的烘干质量,g;
m1--水及容量瓶总质量,g;
m2--试样、水及容量瓶总质量,g。
2.3.2表观密度ρa按式
(2)计算,准确至小数点后3位。
ρa=γa*ρT或ρa=(γa-αt)*ρw
ρa--砂的表观密度,g/cm3;
ρw--水在4摄氏度时的密度,1000kg/m3;
αt--试验时的水温对水的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按表1取用;
ρT--试验温度T时水的密度,按表1取用,g/cm3。
不同水温时水的密度ρT及水温修正系数αT表1
水温(摄氏度)
15
16
17
18
19
20
水的密度ρT
(g/cm3)
0.99913
0.99897
0.99880
0.99862
0.99843
0.99822
水温修正系数αT
0.002
0.003
0.004
0.005
21
22
23
24
25
--
0.99802
0.99779
0.99756
0.99733
0.99702
0.006
0.007
2.3.3以两次平行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如两次结果之差值大于0.01g/cm3时,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2.4该检测细则依据T0328-2005《细集料表观密度试验(容量瓶法)》。
3.细集料表观密度试验(李氏比重瓶法)
3.1试验准备
将来样用四分法筛分至120g左右,在105±
5摄氏度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并在干燥器中冷却(不少于1h)至室温,分成两份备用。
3.2试验步骤
3.2.1向李氏比重瓶中注入蒸馏水至一定刻度处,擦干瓶颈内壁附着的水,记录水的体积(初读数)(V1)。
3.2.2称取烘干试样55g±
5g(m0),准确至0.1g。
徐徐装入盛水的比重瓶中。
3.2.3试样全部装入瓶中后,用瓶内的水将粘附在瓶颈和瓶壁的试样洗入水中,旋转比重瓶以排除气泡,静置约24h后,记录瓶中水面升高后的体积(终读数)(V2)。
在细集料的表观密度试验过程中应测量并控制水的温度。
允许在15~25摄氏度的湿度范围内进行体积测定,但两次体积测定(指V1及V2)的温差不得大于2摄氏度,从试样加水静置的最后2h起,直至记录完瓶中水面升高时止,其温度相差也不应超过2摄氏度。
3.3计算
3.3.1细集料的表观密度按式
(1)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ρa=m0/(V2-V1)
ρa--细集料的表观密度;
V1--比重瓶中水的原有体积,mL;
V2--倒入试样后水和试样的体积(终读数),mL。
3.3.2细集料的表观相对密度按式
(2)计算。
γa=ρa/ρT
γa--细集料对水的表观相对密度,无量纲;
ρ--水在试验温度时的密度,按表1取用。
3.3.3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如两次结果之差值大于0.01g/cm3时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3.4该检测细则依据T0329-2005《细集料表观密度试验(李氏比重瓶法)》。
4.细集料堆积密度及紧装密度试验
4.1试验准备
4.1.1试样制备:
用浅盘装来样约5kg,在湿度为105±
5摄氏度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取出并冷却至室温,分成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试样烘干后如有结块,应在试验前先予捍碎。
4.1.2容量筒容积的校正方法:
以温度为20±
5摄氏度的洁净水装满容量筒,用玻璃板沿筒口滑移,使其紧贴水面,玻璃板与水面之间不得有空隙,擦干筒外壁水分,然后称量,用式
(1)计算筒的容积V。
V=m′2-m′1
m′1--容量筒和玻璃板总质量,g;
m′2--容量筒、玻璃板和水总质量,g。
4.2试验步骤
4.2.1堆积密度:
将试样装入漏斗中,打开底部的活动力门,将砂注入容量筒中,也可直接用小勺向容量筒中装试样,但漏斗出料口或料勺距容量筒筒口均应为50mm左右,试样装满并超出容量筒筒口后,用直尺将多余的试样沿筒口中心线向两个相反方向刮平,称取质量(m1)。
4.2.2紧装密度:
取试样1份,分两层装入容量筒。
装完一层后,装完一层后,在筒底垫放一根直径为10mm的钢筋,将筒按住,左右交替颠击地面各25下,然后再装入第二层。
第二层装满后用同样方法颠实(但筒底所垫钢筋的方向应与第一层放置方向垂直)。
两层装完并颠实后,添加试样超出容量筒筒口,然后用直尺将多余的试样沿筒口中心线向两个相反方向刮平,称其质量(m2)。
4.3计算
4.3.1堆积密度及紧装密度分别按式
(2)和式(3)计算至0.01g/m3。
ρ=(m1-m0)/V
ρ′=(m2-m0)/V
ρ--砂的紧装密度,g/cm3;
ρ′--砂的紧装密度,g/cm3;
m0--容量筒的质量,g;
m1--容量筒和堆积密度砂总质量,g;
m2--容量筒和紧装密度砂总质量,g;
V--容量筒容积,mL。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4.3.2砂的空隙率按式(4)计算至0.1%。
n=(1-ρ/ρa)*100
n--砂的空隙率,%;
ρ--砂的堆积或紧装密度,g/cm3;
ρs--砂的表观密度,g/cm3。
4.4该检测细则依据T0331-1994《细集料堆积密度及紧装密度试验》。
5.细集料含水率及表面含水率试验
5.1试验步骤
用来样中取各约500g的代表性试样两份,分别放入已知质量的干燥容器中称量,记下每盘试样与容器的总量(m2),将容器连同试样放入温度为105±
5摄氏度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称烘干后的试样与容器的总量(m3)。
5.2计算
5.2.1砂的含水率按式
(1)计算至0.1%。
ω=(m2-m3)/(m3-m1)*100
ω--砂的含水率,%;
m1--容器质量,g;
m2--未烘干的试样与容器总质量,g;
m3--烘干后的试样与容器总质量,g.
5.2.2砂的表面含水率按式
(2)计算。
ωs=ω-ωx
ωs--砂的表面含水率,%;
ωx--砂的吸水率(由T0330法求得),%。
5.2.3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值。
5.3该检测细则依据T0332-1994《细集料含水率及表面含水率试验》。
6.细集料含泥量试验(筛洗法)
测定细集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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