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使用管理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
- 文档编号:8281840
- 上传时间:2023-05-10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4.55KB
机电设备使用管理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
《机电设备使用管理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机电设备使用管理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设备的安装、回收、验收、移交制度
1、设备移交验收方式及参加单位
(1)一次性设备验收在规定时间内,要先由机电科牵头,检修单位认定全部设备符合标准后,向机电科提出验收移交申请并经队长签字认可为准;
(2)机电科要按检修单位申请验收要求,对工作面变电硐室一次性安装所需的设备组织安装单位,机修车间使用单位进行设备下井前的验收,单台设备的验收由设备管理员负责;
(3)机电科要按安装单位申请验收的要求,提前一天在调度会上通知有关单位具体的验收时间和地点,职能科室要根据通知要求按时派人参加,牵头科室必须是付科长以上组织、移交单位,接受单位必须是机电队长参加。
领导确实不能参加时,要派人负责到底,无故不参加一次罚款50~100元。
2、安装、回收移交、验收的有关规定
(1)设备下井及工作面安装设备验收一定要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进行;
(2)设备检修出厂,由机电科负责牵头验收,防爆检查组与技、质验组检查,贴上防爆、质检证后,方可入库或下井,由于设备本身存在问题,在检修中又无法处理,必须记入问题栏中并报机电科和机电总工程师备案,不列入检修安装、接收单位的检查、考核范围;
(3)新安装的工作面、变电硐室,其设备的布置要按图纸要求进行安装、整定,安装单位进行零星下井安装前,要对设备进行再一次检查;
(4)验收时提出的存在问题,能够当场处理的尽量处理,若不当场处理,在验收后的碰头会上进行协商解决,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复查。
对上次验收存在的问题未作处理,经机电科裁定,按《安装处罚条例》扣安装单位款,交接收单位处理;
(5)第一次验收后,安装、接受单位要办理移交转账手续,对有较大问题的设备第二次验收时办理转账。
不参加验收碰头会的单位,扣主要负责人50元,接收单位不参加验收碰头会,以同意接受转账处理;
(6)复查时,只对第一次验收提出的问题复查,不作全面检查;
(7)采、掘工作面、变电硐室,在安装前由机电科牵头进行现场办公,订出安装时间和安装工作进行表;
(8)安装单位在地面领设备时,要进行再次检查,能够检查到的部位而未检查到,井下验收时提出问题由安装单位负责,而无法检查和试验的部件,在井下运转中出现问题,以机电、安全、调度分析落实裁定为准;
(9)凡进回风使用的小绞车,安装完毕后,交接受单位管理。
是三不管的绞车由机电科到具体队负责管理,仅属一线队使用的绞车,由一线队负责安装、管理;
(10)移交时,无接受单位的绞车,一律回收,回收后,谁在用,谁负责安装管理;
(11)验收双方涉及的工资和扣款在总工资中扣除。
设备安装、回收、移交的处罚条例
(一)运输设备方面
(1)螺丝松动扣5元/条,缺刮板、肖子、托滚、螺丝每件扣10元;
(2)缺油、安装不标准,扣款100元;
(3)漏油、大链松扣50/台;
(4)零部件不全扣50/台;
(5)验收过程中,不起动扣100元/台。
(二)支柱、泵站方面
(1)漏、串液严重,50元/根;
(2)零部件、肖子、型卡不全,扣除10元/个;
(3)管理不标准,支柱不完好,扣除10~50元;
(4)压力表过滤阀不符合要求,扣50元/个。
(三)高、低压电气设备
(1)出现失爆扣除100元/台;
(2)保护接地装置不合格,扣50元/处;
(3)接线不标准,20元/头;
(4)整定不符合图纸要求,扣50元/台;
(5)保护动作不可靠,失效扣50元/台
(四)高、低压电缆(四小线、通讯线)
(1)电缆悬挂不标准,10元/处;
(2)四小线悬挂不标准,10元/处;
(3)电缆质量低劣、接地,100元/处。
(五)小型电器
(1)出现失爆,50元/件;
(2)合格率达不到100%,每降低10%,扣除10元;
(3)照明灯不亮,信号不响,有光无声,有声无光,扣除10元/个。
(六)小绞车方面
(1)零部件不全,10元/件;
(2)闸把过位,30元;
(3)闸皮失效,50元;
(4)无挡绳板或挡绳板坏,扣50元/块;
(5)地铆不规范或戗柱你合格,扣50元/台。
设备回收制度
1、交旧领新的设备、零部件及未超宽、超重的设备、备件均由使用单位负责回收;
2、设备库设备管理人员根据待回收设备的数量、存放地点向回收单位下达回收通知单,由回收单位负责回收,在未办理回收验收手续前,由使用单位负责保管;
3、回收单位接到回收通知单后,及时回收上井。
逾期不回收者,按每天每台件20元处罚机电队长;
4、回收上井的设备及零部件,由回收单位、设备库管理人员,检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共同按回收通知单上的数字进行清点,并在验收单上共同签字,同时如数移交检修单位,清点后在设备管理手册上注销;
5、回收上井的设备及零部件,必须保证完整无缺,绝不允许乱拆乱卸,一经发现按机电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6、回采掘进完毕后,按设备管理手册最后记载的设备数量由使用单位、回收单位、设备库共同进行清点验收。
设备检修制度
1、所有设备修理必须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
2、机电科根据全矿设备运转情况及生产需求,负责编制机修车间的设备配件加工修理计划及临时设备配件、检修计划,并负责考核设备修理计划完成情况;
3、检修单位无权对未报废的设备拒绝进行修理;
4、修理单位在修理设备的过程中,必须认真填写检修单,并注明名称、型号、设备编号(包括电机、设备)、设备的损坏程度、所更换的零部件、检修负责人、参加检修人员及试验结果(数据)等;
5、设备检修完后,应认真进行自检,确认合格后通知机电科,凭检修负责人及检修参加人员责任;
6、设备投入运行后,因检修质量造成事故,根据事故分析结果追究检修负责人及检修参加人员责任;
7、发生机电事故或损坏机电设备,由安全科、调度室、机电科、使用单位或检修单位及有关人员参加,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根据事故性质、设备损坏程度,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者进行罚款处理。
机电设备管理奖惩条例
1、使用单位因管理不善造成设备及部件丢失,在该单位工资中扣除设备及部件的全部价值额;
2、乱拆、乱拿设备及配件,按价值15%罚责任单位;
3、设备及主要部件更换后,使用单位必须在5天内交回机电科,并到设备组办理手续,拖延者每天每台件5元处罚机电队长,直到交回为之;
4、由于责任事故造成设备不能修复,按设备价值的50%责任单位的工资中扣款;
5、设备带病运行,司机不采取相应措施,不汇报,每台次罚司机50元;
强制操作带病设备运行造成设备损坏,每台次罚责任者100元.
6、设备上的铭牌及其它管理牌每丢失一个罚款10元;
7、特殊工种、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发现无证操作一人次罚50元;
8、有意损坏设备编号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9、设备搬运过程中,违章作业及野蛮装卸,造成设备零部件损坏时,对责任者予以罚50~100元;
10、不按规定牌号加油、乱加润滑油或到期不按时更换油脂者,每次罚责任者50元;
11、液力联轴器不使用易熔塞,发现一次罚包机人50元;
12、设备运行中擅离岗位或睡觉者发现一次扣款50元;
13、利用刮板机运输机运送设备造成设备损坏的,由责任单位承担直接损失的100%;
14、各采掘工作面不得将大炭、大矸上煤溜,否则,发现每次罚款10元,由此造成设备损坏、煤堵塞应由责任单位承担直接损失的100%;
15、设备防护用具不齐全,每台次罚包机人30元。
16、各队领用设备未办理领用手续者,对责任者每台件罚20元;
17、不得隐瞒事故,发生事故不及时汇报或隐瞒者罚30元;
18、各队使用设备不经机电科批准,随意处理调换者,每台次罚责任者50元;
19、设备、配件外借者必须经矿、科两级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否则对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到期不归还的设备,按原则处罚;
20、井下不得乱放机电设备及配件,否则每台罚责任者20元;
21、检修设备验收入库必须严格,出现不完好或失爆现象,每台件罚管理员20元;
22、设备检查员不严不细,弄虚作假,每次罚款30元;
23、无证操作机电设备者罚20元;
24、刮板机应无浮煤,前后20米内清洁畅通,否则罚司机30元;
25、乳化液配比不符合规定,一次罚看泵工50元,乳化液箱长流水一次罚30元;
26、运输巷每缺一个地滚或地滚不转,罚责任人20元;
27、发现钢丝绳一处打结罚包机人20元,缺一个绳卡罚包机人30元;
28、刮板运输大链按90%回收,每升降1%,奖扣50元;
29、井下使用的电缆未经许可不得无故裁断,否则罚款50元,丢失电缆按价赔偿;
30、检漏继电器不用,罚责任者100元;
31、井下不准带电检修或搬迁电器设备,违者罚款100元;
32、煤电钻综合保护甩掉不用者,罚责任者100元;
33、井下明电操作、明电打点以及失爆设备继续使用者罚责任者200元,并停工培训;
34、在井下拆卸矿灯者罚100元;
35、掘进面超过30米必须安装信号,每超一米电工10元,以此类推;
36、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违者罚款200元;
37、非专职或非电气值班人员操作电气设备者,罚款50元;
38、煤溜机头、机尾未打压机柱,严禁开溜,违者罚款50元;
39、各种运输、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机处理,严禁带病运输和带电检修,违者罚款100元;
40、使用中的钢丝绳不符合规程规定的要求,必须立即更换,违者罚款100~200元,发生断绳事故,对责任者严肃处理;
41、操作高压电器设备不戴绝缘手套和不穿绝缘鞋或不站在绝缘台上操作者,罚款50元;
42、绞车司机放飞车罚款100元,超载运输罚责任人50元,造成事故,严肃处理;
43、电缆因悬挂不符合规定而造成挤破、压坏、拉断者对责任人罚100元;
44、地面生产系统的各类司机,班中睡觉、脱岗者罚50元;
45、机械切削人员操作时不戴防护眼镜或不戴手套作业者罚30元;
46、充灯工将不合格的矿灯发给井下工人使用者罚30元;
47、井上下增加用电负荷不办理审批手续,私自乱拉乱接罚负责者100元;
48、井下电缆发现一处“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罚当班跟班电工200元,并停工培训;
49、根据电压等级和负荷选用电缆、电器设备,一处不合格罚机电队长100元;
50、损坏橡套电缆一处扣30元;
51、拆接线头时,禁止锯断电缆头,否则,罚责任人50元;
52、烧毁各类电机扣款单位责任者规定如下:
1)烧毁5.5KW以下电机,扣罚100元(其中责任者20元);
2)烧毁6-15KW电机,扣罚200元(其中责任者20元);
3)烧毁17-40KW电机,扣罚300元(其中责任者30元);
4)烧毁40KW以上电机,扣罚400元(其中责任者40元);
53、各级领导违章指挥,造成机电事故和损坏机电设备者给予50~100元罚款;
54、对设备管理成绩显著,事故率低、完好率高的单位,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55、检修单位所检修的设备应符合设备完好标准,确因检修质量而造成机电事故视情节轻重扣罚责任者50~200元。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接收设备说明书、图纸、资料、丰富档案存量,使档案逐步形成完整的体制。
二、对接收的说明书、图纸、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存放,做到条理清楚。
三、对接收的档案要进行鉴定,确定具体保管期限。
四、查阅和索取技术档案、资料要先办理手续填写登记表,外单位要持介绍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办理。
五、查阅人员要遵守保密守则,爱护技术档案,不得乱划和损坏。
六、室内要保持清洁卫生,查阅档案时,严禁吸烟。
七、室内要搞好防火、防虫、防雨、防尘、防潮工作。
设备定期检查与保养制度
一、按机电设备有关规程规定,主要通风机应在一个月内小修一次,
每年中修一次,三年大修一次。
也可以根据设备状态或出厂说明书的要求,适当提前或延期进行。
二、预防性检查是圈定检修内容和检修过程的主要依据,预防性检查必须不断进行,一般为每月一次。
三、通风机叶轮表面附着的积尘应每季度清除一次。
四、备用通风机必须定期倒换运转,使之经常处于完好状态,闭锁门启动装置要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五、检修后应由检修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质量鉴定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运行。
六、对每次机修应建立检修档案。
防爆检查制度
一、防爆设备不经防爆设备检查合格,一律不准下井使用。
二、对高瓦斯、煤尘与瓦斯突出的地方,使用的电气设备每周至少检查3次,低瓦斯矿井每周检查一次。
三、每次检查,防爆电气检查员对事故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处理,对问题严重而不积极处理者,防爆电气检查员有权停止使用,并给予处罚。
四、井下杜绝失爆,检查时发现一台失爆(包括五小电器、电缆)罚使用单位500/台,责任人按机电处罚条例处罚,包机责任人不落实,罚队长100元/台。
五、风电瓦斯电闭锁、照明信号与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检漏保护以及电动机综合保护装置和接地保护按规定正常使用,不准随意拆掉。
否则,发现一次处罚使用单位100~300元,责任者按机电处罚扣款。
六、井下所有电气设备不准打开防爆装置运行或带电检修和搬迁,否则按机电处罚扣款。
七、检查中发现失爆要立即通知跟班电工,当场处理。
处理后失败哦设备在本次检查中应按失爆论处。
电缆管理制度
一、每月底机电科电缆组向供应科提交下月电缆使用计划,结算当月领用电缆、消耗电缆情况,同时办理电缆支领手续。
二、电缆领用后,要及时编号入账,并进行耐压试验,确认无误后,盘圈堆放,妥善保管。
三、发放电缆时,必须按照图纸,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进行发放(包括短接电缆),坚持有旧不出新的原则,发放时按编号登记入账,做到账、卡、物相符。
四、电缆管理组人员要随时了解全矿电缆使用情况,掌握电缆使用动态,及时供给,保证井下正常生产,并积极参加井下工作面的验收、移交工作,办理移交手续。
五、各单位所用的短接电缆,原则上要自己回收,且交回电缆组办理结账手续。
不能回收的要及时移交给使用单位并办理转账手续。
六、凡应该办理移交手续,而未按规定办理的,一经发现要限期办理,逾期仍不办理的每推迟一天罚单位机电队长10元,至办理完毕手续为之。
七、在回收电缆中,如发现短缺,拉坏现象,每少一米旧电缆,按原价值的50%扣款,新电缆按原价值的100%扣款。
八、凡因不及时办理手续或不及时移交回收的,一旦造成电缆丢失,矿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台账记录数据新、旧电缆分别按100%、50%的原则扣罚责任单位(台账记录单位)。
九、凡井下使用的接地铜线、剥电缆必须持机电科签发的证件(证件写明规格、长度、使用地点、负责人姓名、日期)到电气库房登记,同时在电气库房进行,严禁在井下私剥做地线使用。
否则按偷盗电缆处理责任者。
一十、任何个人不准私存电缆、电缆芯线(含更衣柜内),使用部分要交到单位定点存放,否则,一经发现按偷盗电缆处理责任者,同时株连单位100~500元罚款。
一十一、对回收上井的电缆要认真进行浸水、耐压试验、修复等工作,修旧利废,延长电缆使用寿命。
一十二、临时使用的电缆,必须经机电科签字同意后方可发放。
临时使用电缆到期后要如数归还,特殊情况不能近期归还的要以文字形式写出原因,并说明归还日期,否则每天扣领取人20元,直到归还为止。
设备封存、报废制度
一、凡六个月以上未使用的设备,要进行妥善封存保管。
二、封存设备时,一定要下垫上盖,切实达到完好状态。
三、封存期间,不允许提取设备的折旧基金。
四、封存期间,要严格按照《煤炭工业设备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认真执行。
严格履行各种申请,审批等手续后,方可进行报废。
五、报废设备未批准前,一定要妥善保管,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将其中可利用部分,折价入账,入库保管,
六、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办理报废的财务手续,报废设备的残值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与更新费用。
设备包机制度
一、包机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详细交代设备运转情况,坚守工作岗位。
二、接班后对所包机电设备各部件进行详细检查并注油。
三、设备运转中要思想集中,开停要准确及时。
四、发生故障,要立即汇报,找出原因并协助维修工及时处理。
五、运转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注意电机减速器温升情况,并做好运转记录。
六、包机者对所包设备要做到设备清洁。
七、积极协助维修工搞好维修工作。
八、遵守劳动纪律,坚持八小时工作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交接班制度
一、各工种必须按本单位的交接班制度以及内容进行认真交接,并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你不来,我不走。
二、交接班必须两班所有人员都在场,不准一个人代替几个人交接班。
三、交接人必须把上班设备运行情况交待清楚,并填写在运行日志上或交接本上。
四、交接班时要共同对设备及附件、工具、仪表、各种材料、电话及室内外卫生等认真检查清楚。
五、交接不清,接班人可以不接班。
六、交接班双方要在交班上签名。
七、接班后接班人发现有了不清楚的事情,由接班人负责。
八、交班人隐瞒事故(隐患)的,要从严处理。
九、交接班时,如正在处理事故,一般要把事故处理完再交班,如果处理时间长,经领导和接班人同意
交清情况,可以交接班。
五小电器管理制度
一、小型电器由设备管理员负责小型电器的支领、发放、检查、验收、移交工作。
二、小型电器由供应科统一供应,经设备管理员检查验收合格,编号贴“入井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三、各使用单位由专人建立小型电器台账(设备领用手即可),并负责本队小型电器的支领、回收和移交等工作。
四、小型电器修复人员要建立修复登记,并且严把质量关,不合格成员禁止发放使用。
五、井下小型电器的移交、转账由各使用单位、设备管理组共同办理手续。
要求小型电器编号相符、件数相同。
六、对小型电器使用单位管理好,交接及时,账物相符并无丢失现象,按矿规定给予50~200元奖励。
七、小型电器使用单位凡有整体或零部件丢失、损坏者,按设备管理处罚条例扣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机电设备 使用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