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完整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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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汇编的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
必要时,需了解该规定的制订原始背景。
5有效期限及发布日期
5.1发布日期由最新签批版制度上时间为准。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法律、法规规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保护瑞科化工职工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规范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瑞科化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适用范围
2.1本责任制适用于瑞科化工各级领导、所属各部门、车间、各岗位人员。
2.2组织机构
瑞科化工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王兆俊
副组长:
罗银锁余晓秋祁树军代志刚赵吟雪刘亚丽陈祥明
组员:
朱爱民齐海宁俞志军李玉瑧海日图张学华张敏缴万良张诚李成明高亮杨春霞任自忠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海日图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职责
1管理部门职责
1.1安环部安全管理职责
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根据国家、省、市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公司所有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全面安全管理工作,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文件的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报检、报停、报废、检查等工作,确保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有效使用。
协助安全组进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文件的制定。
电梯检验记录、技术档案的管理。
负责对特种设备各安全附件(安全阀)的送检工作,严格遵守定期检验制度。
对锅炉、压力容器(厂区公共容器)、压力管道(蒸汽、压缩空气、液化气、CO2管道)、电梯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安全技术档案、预防性维护、维修及日常能源供应的管理。
1.2设备部安全管理职责
对起重机械进行日常管理和一般性维修。
对叉车进行一般性维修。
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表、测温仪表、液面计等)各计量附件的检验以及对强制检验的压力表进行外出送检工作及其安全技术档案的管理。
1.3各使用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严格遵守国家及公司的各项特种设备安全制度,协助有关主责部门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日常预防性维护与例行检查,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对本部门的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管理,法定检验资料、报告及相关技术档案的存档、负责对本部门停用、报废的特种设备办理在公司内相关手续。
对本部门的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技术档案的管理。
2人员职责
2.1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制定特种设备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传达并贯彻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安全指令。
参与制定压力容器的各项规章制度。
对各项规章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督促检查压力容器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组织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解决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2.2使用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传达并贯彻公司及安全组下达的各项安全指令。
协助制订特种设备的各项规章制度。
对本部门特种设备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制订本部门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定期保养、定期检测、检修计划,并实施。
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并做好相关记录。
解决操作人员提出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科领导和安全组报告。
建立本部门特种设备运行记录、检查记录、检修记录、修理、更改记录的使用档案。
四、附则
本规定由瑞科化工安环部负责解释、补充修订。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级人员特种设备安全职责,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和各级人员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职责和责任追究。
三、规定内容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及其下属机构经法人代表授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人员。
1.1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1.2制定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3经常分析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现状,研究并提出对策。
1.4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按岗位责任制要求,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履行职责情况实施考核。
1.5传达贯彻党和政府方针、政策及有关精神,协调处理本单位内重大工作事项,定期向法人代表汇报工作。
1.6负责向质监部门上报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
1.7组织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突发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1.8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应履行的职责。
1.9履行法律、法规和质监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法人代表交办的其它任务。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指使用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内设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员。
2.1协助负责人做好本单位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起草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年度工作计划并提交负责人审定。
负责人外出时,根据负责人安排独立处理有关工作。
2.2检查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制定内部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
2.3协助负责人贯彻执行本单位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计划的组织实施。
2.4负责向质监部门申报办理本单位特种设备及其作业人员各项行政审批手续。
2.5负责、协调本单位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2.6向负责人上报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
2.7协助负责人做好本单位特种设备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2.8做好特种设备的其它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9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员应履行的职责。
2.10履行法律、法规和质监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指使用单位中,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经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依法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证》的人员,包括使用单位所有在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
3.1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特种设备有关的法规、规章、标准,督促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3.2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及其操作人员依法进行安全管理并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记录。
3.3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使用违章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3.4负责对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工作。
3.5接受并配合质监部门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和监督检验。
3.6负责对本单位内列入重点监控范围的特种设备进行监控。
3.7负责对本单位特种设备进行事故隐患自查并上报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
3.8参加对本单位突发特种设备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并负责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3.9履行法律、法规和质监部门规定的其它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4、特种设备现场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现场作业人员指使用单位中,从事特种设备现场操作并经相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依法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包括使用单位所有在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4.1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特种设备有关的法规、规章、标准,督促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4.2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本单位的各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3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操作特种设备并做好各项记录。
4.4按要求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4.5接受并配合质监部门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和监督检验。
4.6负责对所操作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管理。
4.7负责对所操作的特种设备进行事故隐患自查并及时上报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
4.8参加对本单位突发特种设备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并负责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4.9履行法律、法规和质监部门规定的其它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附则
5.1本规定由瑞科化工安环部负责解释、补充修订。
5.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申报办理制度
为做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等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申报手续,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申报手续办理工作。
3.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开工告知审批手续。
3.2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许可的施工单位实施其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和维修工程。
3.3应督促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开始施工前三个工作日,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4应要求并配合施工单位如实向负责办理开工告知审批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供施工工程的所有相关信息,如实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一式四份),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配齐施工设备和作业人员。
3.5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在书面告知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应接受并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的安全监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期按要求落实整改。
3.6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申报办理各项工作。
4.1本规定由瑞科化工安环部负责解释、补充修订。
4.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报办理制度
为做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等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报手续,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报手续办理工作。
3.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报办理特种设备施工监督检验手续。
3.2应督促施工单位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开工审批后三个工作日内,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报办理特种设备施工监督检验手续。
3.3应要求并配合施工单位如实向负责施工安全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施工工程的所有相关信息。
3.4施工过程中应接受并积极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实施的监督检验,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按期按要求落实整改。
3.5特种设备施工结束后,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上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后进行联合验收。
3.6及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领取《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报告书》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3.7对监督检验工作存在的争议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请仲裁。
3.8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报办理各项工作。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
为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手续,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工作。
3.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手续。
3.2使用登记包括新增设备注册登记、设备档案信息变更登记、设备移装登记、设备停用登记和设备报废注销。
3.3新增特种设备,应在投用前或投用后30天内到负责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
3.4在设备档案信息变更、设备停用前向负责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5设备移装、报废前应向负责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申报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移装、报废。
3.6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如实向负责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3.7及时到负责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3.8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各项工作。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办理制度
为做好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等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手续,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办理工作。
3.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报办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手续。
3.2积极配合负责安全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进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3.3对定期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
3.4对定期检验工作存在的争议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请仲裁。
3.5及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领取《特种设备安全定期检验报告书》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3.6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办理各项工作。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报办理制度
为做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报手续,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报办理工作。
3.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手续。
3.2在新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前,组织本单位新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到负责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集中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取证手续。
3.3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组织或督促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到负责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换证手续。
3.4积极配合负责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
3.6组织或督促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及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7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报办理各项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配合制度
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等工作,明确公司配合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配合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工作。
3.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检查。
3.2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积极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依法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和安全定期检验。
3.3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检查,安全管理负责人应陪同并积极协调解决安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3.4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是安全执法检查和安全检验工作的第一联络人,负责具体配合工作和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3.5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配合工作。
3.6本单位任何人员不得无故阻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安全执法检查和安全检验工作。
4.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书制度
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工作。
3.1本单位实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书制度,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框架图层层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
3.2法人代表是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各级安全管理员和现场操作人员按职责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3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书每年年初签署一次,有效期为一年。
3.4法人代表和安全管理负责人签订《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责任书》,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各下属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分别签订《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责任书》。
3.5安全管理机构和各下属单位内部,也应该签订各自的《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
3.6《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责任书》中应明确本单位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计划和考核办法,其年终考核结果将作为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年度奖惩的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会议制度
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会议召开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会议召开工作。
3.1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由安全管理负责人召集,并将例会内容、时间、地点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3.2参会人员一般应有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和本单位各下属机构安全管理负责人参加。
根据会议内容,也可安排其他人员参加。
3.3议事内容:
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宣传落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政策和重要措施、方案,总结安全管理工作,布置有关专项活动,讨论商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等,研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其他事项。
3.4参会人员应当准备好相关材料,准时参加。
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办好请假手续,并委托其他人员参加。
3.5参会人员应根据会议议程汇报有关工作内容,并积极参与讨论、研究,提出建议等。
3.6参会人员会后应及时将例会会议精神传达到有关人员,并组织贯彻落实。
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分局安全监察机构汇报。
3.7除正常的例会外,安全管理负责人可视工作需要临时召集会议。
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制度
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等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工作。
3.1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现场操作人员以及所有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一般每半年开展一次。
3.2各下属机构也可根据需要对本机构内的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3.3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3.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
3.3.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操作理论知识;
3.3.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技能;
3.3.4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和紧急避险知识。
3.4所有员工应严格按要求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听讲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水平。
3.5积极参加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组织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特种设备安全作业制度
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等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管理工作。
3.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现场操作,严格遵守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挂牌上岗,不得违规违章作业。
3.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3.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交接班时应对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检查,确定不存在问题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3.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进行现场操作时,应做好以下记录:
3.4.1特种设备运行记录;
3.4.2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3.4.3特种设备故障记录;
3.4.4特种设备交接班记录。
3.5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
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3.6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相关作业,其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特种设备使用现场。
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挂牌明示制度
为做好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工作,明确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使用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工作。
3.1本单位实行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挂牌明示制度,在所有特种设备显著位置悬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3.2《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由负责实施安全检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核发,我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统一悬挂。
3.3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日常管理工作。
3.4任何人未经负责实施安全检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允许,不得擅自更改《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更不得损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3.5《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期后,由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统一负责领取更换。
3.6《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主要包括以下信息:
3.6.1特种设备主要运行参数、生产厂家、安装单位信息;
3.6.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号和检验合格证书号;
3.6.3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有效期;
3.6.4负责该设备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3.6.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联系。
3.6.6维保单位联系、维保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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