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高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工作的实施方案2016.3.14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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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组织领导
1、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和方法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2、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岗位竞聘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等组织人事纪律严肃处理。
3、教学方面不明事宜需咨询教务处,科研方面不明事宜需咨询学术委员会,其它有关不明事宜,咨询组织人事处。
附件一:
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二:
《潍坊科技学院高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量化赋分办法》
2016年3月14日
主任:
李昌武李凤祥
副主任:
吴长军
成员:
高文浩王全礼刘建民王承杰王建平付生张子泉
慈建华李成祥杨专志寇兴亭张培胜刘奎然刘秀身
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名单
王全礼张子泉
李广伟潘鲲
潘鲲吕霞桂华德(负责审核学历、教龄任职年限、荣誉)
刘相法寇祥亮丁勇(负责审核教学工作)
范绍利单宝军孟令成(负责考核成绩)
学术委员会(负责审核任职以来的论文、著作、成果)
咨询电话:
510967315963656033
潍坊科技学院高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量化赋分办法
根据上级职称评审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本着突出教学,突出科研,突出实绩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评聘条件
1、基本条件:
按照上级规定符合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条件者。
2、晋升教授,教学人员年均教学工作量需达到280学时;
晋升副教授、讲师,教学人员年均教学工作量需达到340学时;
授课门数、教学效果需达到教师职务专业技术任职条件规定要求。
非教学人员完成规定任务(博士年均教学工作量需达到160学时以上,并履行工作职责,参与课题研究)。
3、聘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须作为主持人主持校级及以上课题一项。
非教学人员须参与地市及以上课题或作为主持人主持校级及以上课题一项。
4、上级明文列出一票否决者,不予评聘。
5、师德表现不合格或者在教学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不予推荐。
二、赋分标准
学
历
分
数
次
序
(一)学历(15分)
博士
硕士
大学
大专
中专
(高中)
全日制学历
15
12
10
8
6
在职学历
(学位)
13
11
9
7
5
1、学历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教师合格学历。
2、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历视为有效学历,学历计分只记一次最高的。
(二)教龄与任职年限(15分)
1、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聘任的,每年计2分。
2、从事本专业工作,每年计1分。
3、两项合计最高计15分。
(三)教学(岗位)工作(45分)
1、教学人员:
由两部分构成:
(1)按年度考核等次计算:
近五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优秀一次计7分,称职一次计6分,基本称职一次计5分。
(2)业务称号10分,指质量工程项目、技能大赛和教学成果奖。
见附件1。
2、非教学人员
按年度考核等次计算:
近五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优秀一次计9分,称职一次计8分,基本称职一次计7分。
(四)科研工作(20分)
见附件2
(五)荣誉(5分)
1、拔尖人才
级别
省中青年专家
省教学名师
市级拔尖人才
县拔尖人才
校级首席教师
学科带头人
分数
4
3
2
2、综合荣誉
国家级
省部级
市厅级
县级
校级
1
综合荣誉是指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等称号。
各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和潍坊科技学院表彰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其他荣誉称号减半计分。
任期外减半计分。
该项不累计加分,只记一项最高分。
校级荣誉称号自2012年12月24日教代会之后评选的方可有效。
附件3:
潍坊科技学院高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务称号计分办法
附件4:
潍坊科技学院高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科研计分办法
潍坊科技学院高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业务称号计分办法
业务称号(10分):
(一)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等高校质量工程项目
位次
分值
3-5
其他
省级
市级(学院)
0.5
(二)技能大赛
级别
分值
类别
市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团体赛
个人赛
辅导奖
(三)教学成果奖
级
别分
值
二
等
三
1.5
2-5位
2.5
0.25
其余人员
说明:
1、高校质量工程项目是指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
以上同一项目只计一项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
2、技能大赛必须是经学院批准安排参加的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否则不计分。
技能大赛材料限交三件,计分时不同项目(不同项目指不同比赛名称且不同参赛人员)可累计计分,同一项目只计一项最高分。
3、体育比赛、文艺比赛参照技能大赛执行。
4、教学成果奖只计一项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5、任期外不计分。
6、总得分为:
质量工程项目得分+技能大赛得分+教学成果奖得分,合计得分高于10分按10分计,低于或等于10分按实际得分计。
高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科研计分办法
一、计分标准(20分)
1、论文
SCI、EI、ISTP、ISSHP、SSCI、CSSCI及以上
中文核心期刊
非核心期刊
4
注:
EI会议论文3分(二位按2分、1分;
三位按1.5分、1分、0.5分)。
2、著作
专著、译著
编著、教材
五大出版社
其他出版社
主编
副主编
编者
一号多书著作,一般出版社5分(主编2.5分、副主编1、编者0.5)。
3、课题
⑴立项课题
有资项目
无资项目
主持人
第2-5位
⑵结题课题
4、专利
分值类别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所有专利必须专业对口。
5、获奖成果
二、说明:
1、科研得分高于20分者计20分,不足20分者按实际分数计分。
得分为论文、著作分+课题、专利、获奖成果分。
论文、著作最高10分,课题、专利、获奖成果最高10分。
2、科研成果最多交6件。
论文、著作最多共3件,非核心期刊论文最多2件,副高(含副高)以上职称评聘只计核心期刊以上论文,非核心期刊论文不计分;
课题、专利、获奖成果最多共3件。
3、任期外科研成果不计分。
4、同一项科研成果又参加成果评奖,不重复计分。
5、中文核心期刊以适时《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6、论文为正式刊物(有正式刊号CN/ISSN)上已发表的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的论文。
7、报纸发表论文为各大报纸理论版,字数在2000字以上的论文。
国家级报纸按核心期刊标准计分,省级报纸按非核心期刊标准计分。
8、非法刊物、论文集、增刊论文、知识性短文、科普文章、序、跋、后记不计分。
9、课题立项和课题结题不重复计分,课题合同内的成果不计分。
超过结题期限的课题立项不计分。
10、五大出版社是指:
人民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
11、著作以正式出版社(ISSN)第一版为准。
专著为作者一人的著作,作者两人以上的著作为编著。
12、本办法中的国家级项目是指:
国家“863”和“97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部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等;
省部级项目是指:
国家各部委、省科技厅的项目、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等;
市厅级项目是指:
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省各厅(委、局)项目等。
13、国家级奖励是指: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等;
省部级奖励是指:
山东省最高科学技术奖、山东省自然科学奖、山东省技术发明奖、山东省科技进步奖、山东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
市厅级奖励是指:
潍坊市最高科学技术奖、潍坊市科技进步奖、潍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各厅(委、局)优秀科研成果奖;
县级奖励是指:
寿光市科学技术奖。
14、学会、协会、研究所、研究会等非行政管理部门立项的课题按县级标准计分。
15、学会、协会、研究会、研究所等非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成果评选一律不计分。
16、获奖成果的优秀奖按同级别的三等奖一半计分。
17、其它有关科研方面不明事宜,请咨询学术委员会。
201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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