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数和因数教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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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除”“×
能整除×
”是否必要?
签于学生在前面已经具备了大量的区分整除与有余数除法的知识基础,对整除的含义已经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不出现整除的定义并不会对学生理解其他概念产生任何影响。
因此,本套教材中删去了“整除”的数学化定义,而是借助整除的模式na=b直接引出因数和倍数的概念。
2.在以往的教材中,由于求最大公因数、最小公倍数时,采用的方法是唯一的、固定的,也就是用短除法分解质因数的方法。
因此,作为求最大公因数、最小公倍数的必要基础,“分解质因数”一直作为必学内容编排。
而在本册教材中,由于允许学生采用多样的方法求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分解质因数也失去了其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时,也是为了减少这一单元的理论概念,教材不再把它作为正式教学内容,而是作为一个补充知识,安排在“你知道吗?
”中进行介绍。
3.公因数、最大公因数和公倍数、最小公倍数概念的建立是以因数、倍数的概念为基础的,也是为后面学习约分(需要尽快找出分子、分母的公因数)、通分(需要尽快找出两个分数分母的公倍数)做准备的,在整个知识链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这两个内容可以集中编排在本单元,也可以分散编排在约分、通分的前面。
考虑到本单元概念较多,抽象程度高,本套教材把这两部分内容分散编排在第四单元,也更加突出了它们的应用性。
教学建议
1.由于这部分内容较为抽象,很难结合生活实例或具体情境来进行教学,学生理解起来有一定的难度。
在过去的教学中,一些教师往往忽视概念的本质,而是让学生死记硬背相关概念或结论,学生无法理清各概念间的前后承接关系,达不到融会贯通的程度。
再加上有些教师在考核时使用一些偏题、难题,导致学生在学习这部分知识时觉得枯燥乏味,体会不到初等数论的抽象性、严密性和逻辑性,感受不到数学的魅力。
为了克服以上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应注意以下两点。
(1)加强对概念间相互关系的梳理,引导学生从本质上理解概念,避免死记硬背。
本单元中因数和倍数是最基本的两个概念,理解了因数和倍数的含义,对于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等结论自然也就掌握了,对于后面的公因数、公倍数等概念的理解也是水到渠成。
要引导学生用联系的观点去掌握这些知识,而不是机械地记忆一堆支离破碎、毫无关联的概念和结论。
(2)由于本单元知识特有的抽象性,教学时要注意培养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
虽然我们强调从生活的角度引出数学知识,但数论本身就是研究整数性质的一门学科,有时不太容易与具体情境结合起来,如质数、合数等概念,很难从生活实际中引入。
而学生到了五年级,抽象能力已经有了进一步发展,有意识地培养他们的抽象概括能力也是很有必要的,如让学生通过几个特殊的例子,自行总结出任何一个数的倍数个数都是无限的,逐步形成从特殊到一般的归纳推理能力,等等。
2.这部分内容可以用6课时进行教学。
(三)各小节的教材说明和教学建议
1.因数和倍数
(第12~16页)
这部分教材首先介绍了因数和倍数的概念,然后在例1和例2分别介绍了求一个数的因数和倍数的方法。
1.因数和倍数。
编写意图
本单元在引入因数和倍数的概念时与以往的教材有所不同。
在以往的教材中,都是通过除法算式来引出整除的概念,每个除法算式对应着一对有整除关系的数,如b÷
a=n表示b能被a整除,b÷
n=a表示b能被n整除。
在此基础上再引出因数和倍数的概念。
实际上,如前所述,由于乘除法本身就存在着互逆关系,用乘法算式(如b=na)同样可以表示整除的含义。
因此,本套教材中没有用数学化的语言给“整除”下定义,而是利用一个简单的实物图(2行飞机,每行6架)引出一个乘法算式2×
6=12,通过这个乘法算式直接给出因数和倍数的概念。
这样,学生不必通过12÷
2=6得出12能被2整除,进而2是12的因数,12是2的倍数。
再通过12÷
6=2得出12能被6整除,进而6是12的因数,12是6的倍数,大大简化了叙述和记忆的过程。
在这儿,用一个乘法算式2×
6=12可以同时说明“2和6都是12的因数,12是2的倍数,也是6的倍数。
”
接着,通过3×
4=12,进一步巩固因数和倍数的概念。
在学生熟练掌握了因数和倍数的概念以后,教材让学生试着找出12的其他因数,引导学生写出两个数的积等于12的另一个乘法算式1×
12=12,从而得出1和12也是12的因数。
最后,教材对整数0进行特殊说明,以明确本单元中数的研究范围。
因为数论只研究整数的性质,所以,本单元中涉及到的数都是整数。
由于学生还没有学习负整数,因此,本单元的整数与自然数同义。
根据因数和倍数的定义,0是任何非零自然数的倍数,任何非零自然数都是0的因数。
但是考虑到以后研究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时,如果不排除0,很多问题无从讨论,如讨论0和5的最大公因数既没有实际意义,也没有数学意义,再如,如果把0考虑在内,任意两个自然数的最小公倍数就是0,这样的研究没有任何价值。
因此,教材指出本单元研究的内容一般不包括0,这样就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教学因数和倍数概念时,可以结合教材上的直观图(2行飞机,每行6架)引导学生列出乘法算式2×
6=12或6×
2=12,再根据所列的乘法算式直接给出因数和倍数的概念。
接下来,再结合直观图(3行飞机,每行4架)进一步巩固因数和倍数的概念。
最后,让学生脱离情境图,想一想12还有哪些因数,引导学生列出乘法算式1×
12=12或12×
1=12,概括出“1和12都是12的因数,12是1和它本身的倍数”。
在此基础上,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利用一般的乘法算式a×
b=c归纳出因数和倍数的概念:
a、b都是c的因数,c是a和b的倍数。
教学时,应注意以下四点:
(1)虽然本套教材不是从过去的整除定义(形式上是除法算式)出发,而是通过一个乘法算式来引出因数和倍数概念,但在本质上仍是以“整除”为基础,只是略去了许多中间描述。
因此,要注意,只有在这个乘法算式中的因数和积都是整数的情况下才能讨论因数和倍数的概念。
教学时,教师也可以举出一些反例加以说明,如5×
0.8=4,虽然等式成立,但不能说5和0.8是4的因数,或4是5和0.8的倍数。
(2)因数和倍数是一对相互依存的概念,不能单独存在。
a是b的因数,反过来b就是a的倍数,因此,描述因数或倍数时必须说清楚谁是谁的因数(或倍数),要引导学生使用比较规范的语言,如“2是12的因数,12是2的倍数”而不是“2是因数,12是倍数”,在课堂上或练习中学生如果出现类似的错误要及时加以纠正。
(3)要注意区分乘法算式各部分名称中的“因数”和本单元中的“因数”的联系和区别。
在同一个乘法算式中,两者都是指乘号两边的整数,但前者是相对于“积”而言的,与“乘数”同义,可以是小数,而后者是相对于“倍数”而言的,与以前所说的“约数”同义,说“×
是×
的因数”时,两者都只能是整数。
(4)要注意区分“倍数”与前面学过的“倍”的联系与区别。
“倍”的概念比“倍数”要广,如我们可以说“15是3的5倍”,也可以说“1.5是0.3的5倍”,但我们只能说“15是3的倍数”,却不能说“1.5是0.3的倍数”。
我们在求一个数的倍数时,运用的方法与“求一个数的几倍是多少”是相同的,只是这里的“几倍”都是指整数倍。
2.例1。
例1是教学一个数的因数的求法。
教材直接提出问题“18可以由哪两个数相乘得到?
”引导学生利用因数的概念来求18的因数。
在这里,每列出一个乘法算式,就可以求出18的一对因数,只要学生有序地写出两个数的乘积是18的所有乘法算式,就可以把因数找全。
在此基础上,再用集合图表示出一个数的全部因数,为后面用交集形式表示两个数的公因数打下基础,使学生初步体会到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
接下来,通过“做一做”进一步巩固求一个数的因数的方法。
最后,以例1和“做一做”为基础,引导学生抽象地概括出一个数的最小因数和最大因数分别是什么,总结出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结论,向学生渗透从个别到全体、从具体到一般的抽象归纳的思想方法。
教学例1时,要引导学生从因数的概念出发去求18的因数,也就是想:
哪两个整数相乘的积是18?
从每个满足条件的乘法算式中可以找出18的一对因数。
找的时候,要引导学生有序地思考。
教学时,如果学生用除法思考,固定被除数18,改变除数,看除得的商是不是整数,如果是,则除数和商都是被除数的因数,这样的思考方法也是应该鼓励的。
等学生把18的所有因数都写出来,再让他们用集合的形式表示出来,为后面求两个数的公因数做准备。
然后,让学生做“做一做”的题目。
通过例1和“做一做”的练习,引导学生观察到每个数的最小因数是1,而最大因数是它本身,因此,它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
3.例2。
例2是教学一个数的倍数的求法。
根据一个数的倍数的定义,可知该数和任意非零自然数之积都是该数的倍数。
因此,2的倍数也就是2和任意非零自然数的乘积,学生在列乘法算式时就会发现这样的算式是列不完的,因此,2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接下来,也用集合图表示出2的倍数,为后面学习用交集表示两个数的公倍数打下基础。
“做一做”中分别安排了让学生求3、5的倍数的练习,一方面巩固了对倍数概念的理解,另一方面,结合例2中2的倍数,为后面学习2、3、5的倍数的特征做准备。
最后,与例1的编排相类似,教材通过求以上几个数的倍数,使学生总结出:
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只有最小的倍数,没有最大的倍数,为后面学习最小公倍数打下基础。
教材还用“你知道吗?
”介绍了完全数的概念,以丰富学生的数论知识,引导学生在课余时间探索完全数的性质,也可以先求出教材上提供的几个数的因数,然后验证是否符合完全数的定义。
教学例2时,可以参照例1的方法进行教学。
在找一个数的倍数时,要引导学生从“这个数的整数倍”考虑,因此,可以从最小的倍数找起。
学生找出了几个2的倍数以后,教师可以提问2的倍数有多少个,引导学生通过想自然数的个数是无限的,进而想到2的自然数倍也是无限的,无法一一罗列,可以用省略号表示。
在用集合图表示2的倍数时,也要注意提醒学生在集合圈里写出省略号。
然后在完成“做一做”的基础上,引导学生观察并思考:
一个数的最小倍数是几?
有没有最大的倍数?
引导学生自主得出结论。
4.关于练习二中一些习题的说明和教学建议。
第2题,让学生分别找出36和60的因数,在学生完成题目后,教师可以有意识地让学生观察一下有哪些数是这两个数共同的因数,这些共同因数中最大的是什么,为后面学习“公因数”和“最大公因数”做准备。
第3题,让学生分别找出8和9的倍数,在学生完成题目后,教师可以有意识地让学生观察一下有哪些数是这两个数共同的倍数,这些共同倍数中最小的是什么,为后面学习“公倍数”“最小公倍数”“互质的两个数的最小公倍数是它们的乘积”等知识做准备。
第5题,帮助学生辨析某些概念。
如说因数和倍数时,必须说清楚谁是谁的因数(或倍数)。
再如,任何一个非零自然数的倍数的个数都是无限的,任何非零自然数都有因数1,等等。
第6题,通过猜数游戏巩固因数和倍数的概念,第
(1)题,使学生认识到,随着限制条件的增多,符合条件的数越来越少。
实际上,题目中共有四个限制条件,先看42的因数有1、2、3、6、7、14、21、42,其中只有7、14、21、42是7的倍数,这四个数中只有14和42是2的倍数,其中只有42才是3的倍数,所以,符合条件的数只有42。
第
(2)、(3)题,都使学生进一步理解一个数的最大因数和最小倍数都是它本身。
第16页的思考题,是通过两个特殊的例子,引导学生通过不完全归纳,总结出以下的结论:
如果两个数都是一个数的倍数,那么这两个数的和也是这个数的倍数。
还可以引导学生用数学化的方式对这个结论加以证明:
如果B是A的倍数,那么必然存在一个整数m,使B=Am,如果C也是A的倍数,那么必然存在一个整数n,使C=An,那么B+C=Am+An=A(m+n),因此,B+C也是A的倍数。
这个结论还可以进一步扩展:
如果有n个数都是一个数的倍数,那么这n个数的和也是这个数的倍数。
2.2、5、3的倍数的特征
(第17~22页)
这部分内容是在因数、倍数的基础上进行教学的,是求最大公因数、最小公倍数的重要基础,从而也是学习约分和通分的必要前提。
学生的分数运算是否熟练,取决于约分和通分掌握得是否熟练,而约分和通分是否熟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不能很快地根据分子、分母的特征看出分子和分母有什么公因数,能不能很快地求出几个分数的分母的公倍数。
因此,熟练掌握2、5、3的倍数的特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教材先教学2、5的倍数的特征,再教学3的倍数的特征。
因为2、5的倍数的特征仅仅体现在个位上的数,比较明显,容易理解。
而3的倍数的特征,不能只从个位上的数来判定,必须把其各位上的数相加,看所得的和是否为3的倍数来判定,学生理解起来有一定的困难,因此把它放在2、5的倍数的特征后面教学。
1.2的倍数的特征。
教材从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和知识基础出发,通过电影院里“双号”的概念,使学生利用因数和倍数的概念,判断出这些“双数”都是2的倍数。
然后引导学生观察这些座位号的个位上的数的特点,进而概括出2的倍数的特征。
在学生总结了2的倍数的特征的基础上,教材又介绍了偶数和奇数的概念。
教学时,可以先让学生观察情境图,并联想在生活中哪儿还见过双数、单数,如街道或胡同一边的门牌号是双数,另一边是单数。
接下来,让学生思考:
为什么这些数称为双数?
它们和2有什么联系?
(学生在生活中已经具备了“双”即为“2个”的经验。
)引导学生列出它们与2的倍数关系,说明这些数都是2的倍数。
也可以让学生联系前面学过的2的倍数的求法,说出若干个2的倍数。
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通过观察,发现这些数的个位上都是0、2、4、6、8,从而形成猜想:
所有2的倍数的个位上都是0、2、4、6、8。
因此,判断一个数是不是2的倍数,只要看这个数的个位上是什么数就可以了。
接下来,可以让学生举出一些数(包括比较大的数,如1045、8394)进行验证。
由于2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无法一一验证,在这儿,只要学生通过观察有限个2的倍数的特征,总结出所有2的倍数的特征就可以了,不要求严格的数学证明(见参考资料)。
接下来,介绍偶数和奇数的概念。
我们在这个单元中一般不考虑0,在这儿需要作一个特殊说明,因为0也是2的倍数,因此0也是偶数。
学生掌握了偶数和奇数的定义后,教师可以给出一些数,让学生判断它们是奇数还是偶数,也可以让学生再举出一些偶数和奇数。
在此基础上,可以引导学生将2的倍数的特征表示为“个位上是偶数的都是2的倍数”。
2.5的倍数的特征。
编排方式与2的倍数的特征相似,也是通过实际情境引入,让学生在观察5的倍数的个位上的数的特点基础上概括出5的倍数的特征。
教学时,可以参照2的倍数的特征的教法进行。
完成“做一做”的题目时,可以使学生初步感受公倍数的概念,并引导学生总结出:
如果一个数既是2的倍数又是5的倍数,那它必定是10的倍数,也就是末尾有0的数(0除外)。
3.3的倍数的特征。
更加突出学生的自主探索,使学生在观察——猜想——推翻猜想——再观察——再猜想——验证的过程中,概括出3的倍数的特征。
教材上通过逐步增加提示的方式,减缓学生在概括时的思考难度。
教学时,要引导学生经历观察、猜测、验证的完整过程。
由于学生在概括2和5的倍数的特征时,只注意到了个位数,因此,学生在概括3的倍数时,也会很自然地寻找个位上的数的特征。
但通过观察,发现这些数的个位上的数有的是3的倍数,有的不是,于是产生认知冲突。
接下来,经过进一步提示,引导学生观察各位上数的和,发现各位上数的和是3的倍数。
于是,形成新的猜想:
一个数如果是3的倍数,那么它各位上数的和也是3的倍数。
为了验证这一猜想,可以补充一些其他的数,如49×
3=147,166×
3=498等,使学生进一步确认这一结论的正确性。
还可以任意写一个数,利用这一结论来验证,如3697,3+6+9+7=25,25不是3的倍数,而3697÷
3也不能得到整数商,因此,它不是3的倍数。
通过这样的方式也使学生认识到:
找出某个规律后,还要找出一些正面的、反面的例子进行检验,看是不是普遍适用。
为了使学生更好地掌握3的倍数的特征,进行课堂练习时,还可以把一些数各个数位上的数经过不同的排列,再让学生判断,以加深对“各位上数的和是3的倍数”的理解。
如完成“做一做”第1题时,学生判断完45是3的倍数后,教师可以再让学生判断一下54是不是3的倍数。
完成“做一做”第2题时,要引导学生有序地思考问题。
第18页的“做一做”已经有所铺垫,学生已经知道只有末尾是0的数才能同时是2和5的倍数,而此题中所求的数又是一个三位数,所以,就要从几百几十中找这样的数,这样,每增加一个条件,符合条件的数的范围就缩小一些,通过层层“筛选”,求出符合条件的数是120。
利用2、5、3的倍数的特征来判断一个数是不是2、5或3的倍数,其方法是比较容易掌握的,但要形成较好的数感,达到熟练判断的程度,也不是一、两节课所能解决的,还需要进行较多的练习进行巩固。
4.关于练习三中一些习题的说明和教学建议。
第2题,是让学生寻找生活中的奇数和偶数,应鼓励学生尽量多地发现身边的数学信息,如住几号楼,公共汽车是几路的,全村有几户人家,全班有多少人,等等。
有了这些数据后,还可以在后面的练习中进一步判断它们是不是2、5、3的倍数。
第5题,是一个解决实际问题的题目。
由于妈妈买的是一些马蹄莲和郁金香,马蹄莲10元1枝,所以它的总价是10的倍数,也就是整十数,而郁金香是5元1枝,所以它的总价是5的倍数,个位上是0或5,两者合起来的总价一定是几十元或几十五元,因此,服务员找的钱数不对。
第7题是开放题,要运用3的倍数的特征来解决。
如想“□7是3的倍数”,就要想“□+7是3的倍数”,□中符合条件的数有2、5、8。
第8题也是开放题,要找出一个偶数,同时又是3的倍数,可以先确定该数的个位上的数,再根据3的倍数的特征来确定其他位的数。
而要找一个奇数,同时又是5的倍数,也是先确定个位上的数必须是5,其他数位上可以取任意数。
第10题,可以先把从4张卡片里取3张所能组成的所有三位数列出来:
430、403、340、304,450、405、540、504,350、305、530、503,435、453、345、354、534、543。
罗列的时候,要引导学生采用有序的思考方式,保证不重复、不遗漏。
然后再分别看这些数属于下面的哪一类。
也可以先根据下面各类数的特点确定范围,如这些数字能组成的偶数,个位数只能是0和4,那么相应的数就有430、340、350、530、450、540,304、504、354、534。
再如,由于这4张卡片中的3个数相加之和是3的倍数的情况有4+5+0=9,4+3+5=12,因此能组成的3的倍数有450、405、540、504;
345、354、435、453、534、543。
教学时,还可以把本题进一步拓展,如让学生思考用这4张卡片能组成的3的倍数中,一位数有哪些,两位数、四位数呢?
第11*题,是让学生进一步探索偶数和奇数的性质。
练习时,可以让学生结合具体的数来理解。
3.质数和合数
(第23~26页)
在数论中,有关质数和合数的理论一直吸引着数学家们不断探索。
例如,我们已经知道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但人们仍在不断地寻找更大的质数,1996年9月初美国的科学家找到了一个新的最大质数(21257787-1)。
再比如,1742年,德国数学家哥德巴赫提出了著名的“哥德巴赫猜想”:
任何大于2的偶数,都可以写成两个质数之和,这一数学王冠上的明珠至今仍吸引着无数人孜孜以求。
因此,在质数和合数的世界里充满了神奇的数学魅力。
在小学阶段,只是让学生在因数、倍数的基础上初步掌握质数、合数的概念,为后面学习求最大公因数、最小公倍数以及约分、通分打下基础。
在本单元,要求学生能用自己的方法找出100以内的质数,并熟练判断20以内的数哪个是质数,哪个是合数。
1.质数和合数。
教材首先让学生找出1~20各数的全部因数,然后按照每个数的因数的个数进行分类。
在此基础上给出质数、合数的概念。
同时说明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以加深学生对某些特殊数的认识。
教学时,可以先复习因数的概念,然后再让学生找出1~20各数的所有因数,并引导学生观察这些数的因数有什么不同,可以怎样分类。
学生通过自主探索,会自觉地把这些数分成三类:
只有因数1的;
只有1和它本身这两个因数的;
除了1和本身之外还有其他因数的。
在分类的基础上,再引出质数、合数的概念,说明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的数叫质数,有两个以上因数的数叫合数,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学生掌握了质数和合数的概念以后,教师可以出示几个数,让学生判断是质数还是合数,也可以由学生自己分别写出几个质数和几个合数。
本例让学生运用质数的概念找出100以内的所有质数。
学生通过此例可以学会找质数的一般方法“筛法”,即划掉每个质数的所有倍数(它本身除外),剩下的都是质数。
由于小学用到的质数比较少,所以教材中只要求学生找出100以内的质数。
这些质数不必要求学生都背熟,但是熟悉20以内的质数还是有必要的。
分解质因数的内容虽然不作为正式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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