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建设工程安全安全管理之薄见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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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多个建设主体的存在及其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建筑安全管理的难度较高。
工程建设的责任单位有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及施工等诸多单位。
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安全虽然是由施工单位负主要责任,但其他责任单位也都是影响建筑安全的重要因素。
而世界各地的建筑业都主要推行分包程序,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这已经成为建筑企业经济体系的一个特色,而且正在向各个行业延伸。
再加上现在施工企业队伍、人员是全国流动的,就使得施工现场的人员经济发生变化,而且施工人员属于不同的分包单位,有着不同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文化。
(6)目标(结果)导向对建设单位形成一定压力。
建筑施工中的管理主要是一种目标导向的管理,只要结果(产量)不求过程(安全),而安全管理恰恰是体现在过程上。
项目具有明确的目标(质和量)和资源限制(时间、成本),这些使得建设单位承受较大的压力。
(7)施工作业的非标准化使得施工现场危险因素增多。
建筑业生产过程技术含量低,劳动、资本密集。
建筑业生产过程的低技术含量决定了从业人员的素质相对普遍较低。
而建筑业又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工人与施工单位间的短期雇佣关系,造成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培训严重不足,使得施工人员违章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其中就蕴涵着不安全行为。
2、法律法规方面
199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2004年实施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无疑将对规范我国建筑市场,加强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起到积极作用。
但必须承认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已暴露出不少缺陷和问题。
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的差距是:
建筑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差,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部分法律法规还存在着重复和交叉等问题。
3、政府监管方面
建筑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基本上还停留在突击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上,缺少日常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监管体系不够完善,资金不落实,监管力度不够,手段落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4、人员素质方面
建筑行业整体素质较低,主要体现在:
一是该行业在3000多万从业人员中,农民工比例占到80%,有的施工现场甚至90%都是农民工,其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低下,而职业技能的培训却远远不够。
据有关方面统计,农民工经过培训取得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只有74万人。
二是全行业技术、管理人员偏少。
技术人员仅占5.3%,管理人员仅占4.9%。
三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更少,素质低,远达不到工程管理的需要。
5、安全技术方面
建筑业安全生产科技相对落后,近年来,科学技术含量高、施工难度大和施工危险性大的工程增多,给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出了新课题、新挑战。
一大批高、大、精、尖工程的出现,都使施工难度、危险性增大。
如:
国家大剧院、中央电视台、奥运会场馆工程、上海卢浦大桥等,安全技术亟待提高。
6、企业安全管理方面
随着改革的深化,建设工程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私人和外商投资越来越多,房地产和市政建设投资进一步加大,各类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大量增加,企业总量、就业、各类运输工具等大量增加以及农民工和非法劳工大量地增加,由于大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后,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着相应大的缺陷,与发达国家有很大的差距。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基础薄弱,企业违背客观规律,一味强调施工进度,轻视安全生产,蛮干、乱干,抢工期,在侥幸中求安全的现象相当普遍。
各方从业人员过分注意自身的经济利益,忽视自身的安全,致使在对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出现有章不循,纪律松弛,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管理不严,监督不力和违反劳动纪律事件处罚不严,加之当前各级机构改革使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发生较大变化,有些生产经营单位甚至取消了安全管理机构和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致使安全生产监督力量更加薄弱。
7、安全教育方面
建筑业的三级安全教育执行情况较差,工人受到的安全培训非常,有相当一部分工人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尤其是特种工人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现场较多。
8、个人安全防护方面
建筑业的个人安全防护装备落后,质量低劣,配备严重不足,工人个人安全防护意识淡薄,侥幸心理较强。
几乎没有任何工地配备安全鞋、安全眼镜和耳塞等安全防护用品,就连安全帽和安全带和安全手套,有些式人图操作省事就不正确配戴。
9、建筑安全危险预测和评估,预防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中的事故,是实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
目前缺乏建筑安全危险的预测和评估机制。
针对上述方面安全生产存在的严峻问题,我认为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减少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做到: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政府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
我认为具体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首先,政府应加大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监察
1、应先严格履行有关行政许可的审查职责。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建设工作安全生产的方面设立了许多行政许可证,如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和安全设施的审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手续的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审查等等,这些都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必须严格依法严把审批关,严格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单位,监督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材料设施、设备、供应和检测单位等)认真履行和落实其安全责任。
这等于从源头上排除和减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于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和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批准或者通过。
也不能搞所谓的“先批准,后整改”等,严肃处理未依法取批准或者未验收合格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单位,无论是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还是经单位或者个人举报并经查实,都应当立即以取消,并依法给予处理。
2、依法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在实际操作中,对检查中发现的经营单位及其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或事故隐患行为,能够立即纠正的,应立即排除,如违章指挥或者违章操作,未按照要求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当场予以纠正。
对难以立即纠正的,如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到位等等,有权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在一定期限内改正,同时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还有权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3、监督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忠于职守是要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重大职责,对工作尽职尽责,积极主动、认真地依法履行各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既不能不履行职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生存问题不闻不问,也不能是职责为儿戏,马马虎虎,敷衍了事,是监督检查流于形式。
否则,因失职、渎职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坚持原则是要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在是与非、对与错、合法与非法等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不能含糊,不能动摇,不能让步。
要实在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放在首位,过好“权力关”、“人情关”、“利益关”,顶住可能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和形形色色的诱惑,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坚决依法处理;
未得到处理的,绝不放过。
秉公执法是要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对一切生产经营单位,都应该不折不扣、不偏不倚地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正无私,不循私情,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二、其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就是对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应当承担安全职责。
具体来说,就是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班组长以及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身上。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施工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和中心环节。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都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有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可以把安全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制度上固定下来,从而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把安全落到实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以文件的形式公布。
(一)企业、项目部主要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副经理对分管部门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制订企业各级领导、各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及有效使用负责;
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定期组织领导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活动,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规定要求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各职能部门的职工搞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和经验,组织轻重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并督促实施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
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及进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负责提高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3、企业中的生产、技术、机械、材料、财务、劳资、卫生等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生产部门要贯彻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合理组织生产、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新秩序。
技术部门要严格遵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编制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技术规范;
负责设备安全和安全设施的技术鉴定工作。
机械动力部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电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保险装置;
加强对机电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的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运行安全、检查操作人员操作安全情况。
材料部门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要保证供应,并作好收发台帐。
采购时要严把质量关,特种劳防用品和安全防护器材,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并按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准用证;
各种料具、设备要有标识;
对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的物质,要按安全规定明确专人管理建立台帐,要掌握消防知识和灭火器材的使用保管。
劳资部门要配合安全部门进行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调换工作岗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训教育考核发证。
卫生部门负责职工的劳动卫生工作;
监测有毒有害场所的毒物浓度,提高改善卫生条件和对职业病的预防措施,宣传卫生知识和预防职业病知识,掌握触电急救和抢救伤员的基本知识。
安全部门(专职安全员)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定;
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深入现场,掌握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对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
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对执行发问进行督促检查;
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工作,进行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经教育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处理,按规定向建设行政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每月安全生产情况,如实填报安全月报表。
保卫消防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安全活动;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抓好防火、防爆、防毒工作,消除治安事故隐患,搞好治安综合治理。
4、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对所管辖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项目部应建立由项目部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安全员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值日记录,并检查督促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为:
具体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交底与实施,对单位工程经济承包中的安全指标要进一步分解,按规定进行考核,实施奖罚;
负责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针对项目及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组织实施安全达标、文明施工;
组织对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主要临建设施等进行验收检查;
发生工伤事故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并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进行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5、技术负责人(项目工程师)对项目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责。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对经上级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如施工安全需要变更时,经上级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组织项目技术人员学习贯彻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参加工伤事故调查,从技术上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参加对施工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评定。
6、施工队长(工长)对所管的施工生产安全负直接责任。
在向施工班组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进行全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口头和文字交底并签字),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开展安全达标、文明施工;
坚持每天进行安全检查,督促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
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处理解决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经常对施工生产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发生工伤事故要积极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及时按规定上报,如实向事故调查组反映情况;
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及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参与所管区域的临建设施;
脚手架、临时用电、机电设备、塔吊等的检查验收工作。
7、项目安全员,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企业有关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领导贯彻安全生产计划,落实安全措施,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做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8、班组长(兼职安全员)
带领本班组工人在施工生产中模范遵守劳动纪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积极开展班前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对施工中有危及人身安全及无安全防护措施时,有权拒绝继续施工;
发生工伤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向事故调查组如实反映情况,分析原因,吸取教训,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积极完成下达的安全文明施工达标任务,按时填写班组前安全活动记录。
9、生产工人,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具设备和安全防护品;
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遵章守纪不违章冒险作业;
发生工伤事故,积极抢救伤员,同样要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作业人员应当努力学习安全技术,提高自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0、项目部要根据公司制定出的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项目部情况,制定项目部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报送公司备案。
(二)、经济承包中要有安全生产指标。
在经济承包合同中要明确承包期间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负伤频率、教育培训及防噪音、防扰民的具体内容和明确的标准(指标)。
(三)、项目部要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并做到持证上岗,班组设不脱产的兼职安全员;
建筑面积1万m2以下的工程项目至少有一名专职安全员;
1万m2—5万m2的设2-3名专职安全员;
5万m2以上的大型项目,要按不同专业组成安全监督组进行检查。
(四)、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并按制度要求进行考核。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要求:
要熟记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范围,在施工生产活动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无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按规定认真考核,考核要量化,并进行评价,做好考核记录,考核结果要和个人经济利益挂钩。
三、要不折不扣的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到实处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因施工人员、设备、材料、生产工艺、作业环境等诸多因素一直在日新月异地更新变化,所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必须建立并落到实处,使之适应新形势的变化需要,使所有生产人员从思想上得以重视安全,然后在操作实践中才能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所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流于形式,敷衍应付,应注重培训效果。
(一)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含以下内容:
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即企业)、项目(或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班组这三级。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公司级。
新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队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
教育培训应包含以下内容:
1)劳动保护的意义、目的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3)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
项目(或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级。
项目级教育是新人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
1)建安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4)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班组级。
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
教育内容如下:
1)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三级教育的要求:
1)三级教育一般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2)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3)给每一名职工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2)特种工作业人员培训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C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为、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
(3)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1)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汛台期施工;
2)节假日前后;
3)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4)工作对象改变;
5)工种变换;
6)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7)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8)新进入现场等。
(4)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
在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对队伍培训,使安全管理进入规范化
(5)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企业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彻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多种多样,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
(6)班前安全活动:
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流,上岗教育,做好上岗记录。
(1)上岗交底。
交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2)上岗检查。
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效果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不断地持续改进。
对安全教育培训效果的检查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
(2)检查新入厂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检查安全教育内容。
(4)检查变换工种时是否进行安全教育。
(5)检查工人对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
(6)检查施工管理人员的年度培训。
(7)检查专职安全员的年度培训考核情况。
四、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
(一)首先应做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工作。
在安全管理方面,尽管有国家、地区和企业的各层次指令性文件,有各种规章制度和规范,但这些只是带有普通性的规定和要求。
即使是同类结构的工程,由于施工条件、环境等不同,即有共性,也有不同之处。
不同之处在共性措施中就无法解决。
因此对某一个具体的工程(尤其是较为复杂的工程或某些特殊的项目)来说,还需要有针对性的具体要求。
应根据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如土方开挖边坡坡度的确定,挑架子的设计、模板、脚手架搭设、安全网支搭的要求、施工用电梯、井架等垂直运输设备搭设以及施工洞口、临边的防护和立体交叉口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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