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暂行规定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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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查阅文献、做好开题报告,制定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计划并签字批准,按时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展情况,对实际完成情况做好记录。
对经常不到岗、工作不认真的学生要有记载并及时给予纠正,情况严重的要上报学生所在系。
5.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期间一般不得外出,特殊情况必须外出者,外出时间在一周之内须经系主任批准,由系备案;
外出时间超过一周须由系提出具体意见后经教务处报主管院长批准。
指导教师外出期间,系要妥善安排其他教师帮助进行指导。
指导教师应定期安排时间与学生见面,进行指导,每周不少于4学时。
6.指导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使其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教育学生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要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写作方面的指导,对论文及设计说明书、工程图纸、外文翻译等认真审阅,及时将存在的问题反馈给学生,指导学生修改,以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进行打印和装订。
7.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完成毕业设计和论文期间的工作态度、能力、表现和水平等给予客观的综合评价,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书》。
四、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完成毕业设计和论文,工作进度要符合《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安排,不得随意缺勤和擅自离岗。
对缺勤三分之一或导师抽查三次无故不到者,取消其毕业设计(论文)资格。
2.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不得私自离校,请假外出应符合学校规定。
对不按学校要求,擅自离校和请假超期不归者按照《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学生应严格按照学校本科生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和指导教师的要求撰写毕业设计和论文,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安排答辩。
4.学生必须独立完成所承担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对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弄虚作假、编造数据和抄袭他人作品的学生,以作弊论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不准毕业。
五、时间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13周,动员、选题、指导教师确定、任务书下达和开题应在第七学期(五年制在第九学期)完成;
第八学期(五年制在第十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开题报告。
六、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评分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要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
2.各系应成立答辩领导小组,由系主任任组长,领导本系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并负责聘请答辩委员会成员。
各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由4名以上教师组成,设主席(组长)1名(本人指导的学生答辩时,不得担任主席),秘书1名。
3.答辩前,评阅教师要认真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给出客观评阅意见,按照要求填写《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阅书》并确定学生是否具有参加答辩资格。
通过评阅后再交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组织答辩。
4.答辩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要求参加答辩的学生对其工作进行简要介绍,然后回答提问者提出的问题,答辩发言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答辩要有答辩记录,由答辩秘书填写。
5.答辩后,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从设计(研究)内容、工作量、设计(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等方面做出评价并评定成绩。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书》中综合评价部分由答辩委员会(小组)主席(组长)填写。
6.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Y)的评定按百分制记分,采用结构评分的办法,公式为:
Y=0.05X1+0.25X2+0.2X3+(0.5/n)∑Xi
X1——开题报告成绩
X2——指导教师评分
X3——评阅教师评分
Xi——答辩小组每位教师评分
n-答辩小组人数
评分时,指导教师、评阅教师与答辩小组成员分别按百分制给分,然后按此公式计算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如有小数时应四舍五入化为整数。
七、毕业设计(论文)抽样评估
学校建立毕业设计(论文)抽样评估制度,以此加大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监控力度,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抽样评估分系自评和学校评估两个阶段进行。
各系在毕业答辩结束后要对本系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估。
学校在各系自评基础上进行抽样评估。
(一)系抽样评估与自查
1.系抽样比例为本系毕业生人数的15-20%,按《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毕业设计质量检查标准体系》进行。
2.各系要成立3人以上的自评专家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工作认真负责,有丰富的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经验。
3.各系抽样评估与自查在答辩结束后一周内进行。
(二)学校评估
学校在各系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学校专家组对各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以及毕业设计、论文的文本进行抽样评估,抽样比例原则上为毕业生总数的10%左右,并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学校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以及相关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和分析,与系交换意见,并向学校提交总结报告,学校将在下一学期通报评估结果。
八、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系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此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书面总结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教务处。
附件1: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
附件2: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附件3: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请表
附件4: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及其实施办法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
二○○九年九月十二日
要求
序
阶段号
工
作
程
序
及
要
求
完成日程
第一阶段
(前期工作)
一
认真确定课题和指导教师。
1、院(系)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计划。
首先由教师填写“课题申报表”,经系审核后确定课题;
安排指导教师;
填写“课题安排表”,经系主任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2、确定课题学生分配名单,做好指导教师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动员和各项准备工作。
前一学期末
二
向学生下达任务书。
指导教师向学生宣布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及有关管理规定后,组织师生双向选择,做适当调整、确定,再下达任务书。
各系须做好学生的思想动员工作,并检查、了解任务书下达情况,教务处随机抽查。
前一学期末(最迟限下学期第一周)
三
指导教师督促学生作好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系检查了解开题情况,教务处随机抽查。
1--6周
第二阶段
(中期工作)
四
认真组织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检查工作。
1、指导教师应按照《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中规定的职责,作好学生的指导工作,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教务处随机抽查。
2、各系根据自己的职责,了解、检查各专业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和协调处理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
课表安排的毕业设计(论文)时间
五
期中检查。
系主任组织专门小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各专业分课题组织中期汇报,学生需口头向导师汇报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指导教师质疑,对达不到要求的学生给予警告。
检查日程通知教务处,教务处随机抽查。
第三阶段
(后期工作)
六
认真审查毕业设计(论文)。
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于答辩前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认真审阅,写出评语和评分后,交答辩小组长。
由答辩小组长再交本小组评阅教师评阅,并写出评语和评分。
学期结束前5~4周
七
进行形式审查。
在正式答辩前,院(系)应组织专门人员,根据规范要求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审查工作。
对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应令其重写。
否则,不准参加答辩。
八
做好答辩准备。
答辩小组应详细审阅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或论文,为答辨作好准备。
学期结束前4周
九
认真组织答辩。
答辩小组对学生逐个进行公开答辩,并作好答辩记录。
学院组织力量抽查答辩情况,答辩日程通知教务处,教务处随机抽查。
十
做好成绩评定(由系组织专门评分小组进行)。
系组织专门人员检查评分标准执行情况,不符合要求的,由系主任会同有关人员进行调整平衡,成绩应符合正态分布规律。
答辩后立即进行
十一
做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工作。
各系按毕业学生人数15%的比例评选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学期结束前3周交教务处实教科
十二
做好工作总结。
各系负责人认真作好工作总结,如实填写工作总结报告表。
学期结束前2周
十三
有关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资料,由系负责整理归档。
学期结束前1周
注:
1、提前或推后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工作程序相同,前期工作、中期工作日程有所不同,后期工作全校同步。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人员职责
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各级、部门应各负其责,具体职责如下
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面管理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文件和指示精神;
2、制订符合学校实际、具有学校特色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明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整体目标;
3、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
4、组织教学督导组对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进行督导和检查;
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结和质量评估;
5、推进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改革,组织经验交流、学校评优及报优;
6、编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
7、负责全院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管理。
系工作职责
系要成立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职责,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各个环节要有跟踪指导、检查、落实的原始记录。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明确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目标;
2、根据专业培养计划和教学基本要求,组织修订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计划和实施措施;
3、对学生能否参加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审批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和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任务书,对教师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
5、审定指导教师资格。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研究或实验系列人员,经过学校或系组织的培训合格后也可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指导教师名单由系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6、进行日常检查和监督,分阶段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
7、抽查评审学生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外文翻译质量;
8、成立系答辩委员会,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进行审查,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复查成绩评定情况;
对专业答辩小组提出的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确认,也可组织系级答辩,最终确定成绩。
9、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将工作总结和有关资料及时报送教务处。
答辩委员会职责
1、制订答辩程序和答辩场地、人员、纪律等方面的规定;
2、聘请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
3、审定学生答辩资格;
4、指导全系答辩小组的工作,协调答辩中的有关问题;
5、审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和评语;
综合平衡和调整各档成绩比例;
6、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答辩小组职责
1、根据小组内学生的课题内容,准备答辩提出的问题;
2、安排答辩程序,主持答辩;
3、评定答辩成绩并写出评语,向答辩委员会汇报答辩情况。
指导教师职责
1、提出毕业论文(设计)课题。
2、根据课题的性质和要求,给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
3、向学生介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方法和研究方法,为学生介绍、提供有关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审查学生拟定的设计方案或写作提纲。
4、负责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文献查阅、方案制定、实验研究、上机运算、论文撰写、毕业答辩等各项工作。
5、在毕业论文(设计)内容上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如学生应完成的计算工作(包括上机)、各项实验数据、查阅中外文资料、硬件制作、绘制图纸数量、文献综述、选题报告、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等。
6、从德、智、体各方面关心学生成长,采取多种方式(包括互联网方式)考核、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耐心指导、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每周指导时间应根据课题内容、工作量和进度、学生需要而定,一般每周集中指导不少于4学时。
对毕业设计(论文)各个环节要有跟踪指导、检查的记录及改进措施,无相关记录或记录不全者,学院将视情况扣除相应工作量,情节严重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7、做好学生的考勤记录,严格把握学生请假。
学生请假3天(含3天)以上,需要经过系级批准。
通知指导答疑,学生无故3次以上(含3次)不到或设计(论文)期间缺勤三分之一以上者,指导教师有权取消其毕业设计(论文)资格;
8、按时完成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初稿的审阅,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
9、必须在学生答辩前审查完毕业论文(设计)(包括论文、设计说明书、计算资料、实验报告、图纸、外文翻译等),并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考核评语。
10、实事求是地向答辩委员会写出对学生工作态度、能力、毕业论文(设计)水平、应用价值等评语、意见和建议。
11、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12、在整个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应按教学计划的规定保证对学生指导答疑的周学时数,定期对学生进行答疑。
13、在校外单位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应代表学校与有关单位一起落实好与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工作,妥善处理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14、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整理,交系归档。
评阅教师职责
1、认真评阅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
2、按照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地给每个学生写出书面评语和评分;
3、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
4、参与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
(—学年)
系:
指导教师姓名
职务(职称)
所在单位
课题名称
课题来源
课题类型
虚拟
生产
实际
理论
研究
实验室建设
其它
传统教学类
工程设计类
论文
专题
适用专业
学生年级
指导学生人数
完成课题起止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选题理由
1、课题的意义:
2、课题能满足哪些教学基本要求、课题的优点和不足:
3、课题与专业方向的关系:
4、完成课题所具备的条件:
完成
课题
地点
校内地点
校外单位名称
成果要求:
1、开题报告:
页字
2、说明书:
3、文献综述或读书笔记:
4、图纸:
号张、号张、号张
5、译文:
6、论文:
7、其它:
对指导教师所选课题的评价:
学科、专业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系审核意见:
系领导(签字)
凡毕业设计(论文)按计划完成者,其设计(论文)资料齐全,符合规范化要求,通过系评阅、资格审查、形式审查的方获得参加答辩资格。
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
1、毕业设计(论文)形式审查通过后,由专业答辩小组主持答辩并以公开方式进行;
2、答辩前,答辩小组每个成员必须详细审阅每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了解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并准备答辩时应向学生提出的问题(准备答辩时向学生提出的问题视同考试试卷,注意保密),为答辩作好准备;
3、答辩开始,学生首先报告自己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不少于十五分钟);
4、学生报告自己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①课题目的和意义;
②设计(论文)内容慨述;
③设计(论文)基本思想及主要方法;
④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等。
5、学生报告自己毕业设计(论文)后,随即进行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
6、答辩小组成员对每位学生的提问数不得少于五个问题(不要集中在一个答辩小组成员提问)。
提问内容应较好的结合课题,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①与课题有关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②设计(论文)过程中带普遍性的难点问题;
③综合性基础知识;
④非课题内容但课题涉及的专业知识;
⑤根据需要提出某些考核学生在某方面能力的即兴问答题。
7、每个学生汇报内容和答辩时间约三十分钟。
二、成绩评定:
1、答辩过程中应做好详细的答辩记录,供评定成绩时参考。
答辩小组每天评定一次学生答辩成绩。
2、答辩工作结束后,答辩小组应举行专门会议按学校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在参考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预评结果的基础上,评定每个学生的成绩。
3、各系答辩委员会对专业答辩小组提出的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要进行认真确认或组织系级答辩,最终确定成绩,并向学生公布。
三、组织与管理
1、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系主任领导下进行;
2、各系可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按专业成立若干个答辩小组。
每一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4人,可设秘书一人(负责答辩时记录)。
3、答辩工作结束后,答辩小组向答辩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答辩委员会再向系作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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