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管理资料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ISO9002质量手册1精品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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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226006
校址:
江苏省南通市新建路1号
网址:
电子信箱:
Ntsc@
手册修改记录
修改单号
修改页码
修改状态
修改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5、24、25
A/1
姜向荣
1999.3.8
施肇基
1999.3.11
1999.3.12
新发布
全部
B/0
黄广茂
2000.12.10
2000.12.16
2001.2.16
0207
9、11、14
B/1
刘芳武
2002.2.22
2002.2.26
2002.3.10
C/0
徐
2003.2.16
汪诚强
2003.3.5
2003.3.16
200301
12
C/1
王彬
2003.12.17
2003.12.18
200318
10
200319
11—16,24
200322
25
2004X01
C/2
2004.6.15
2004.6.18
手册签阅
●手册持有人必须组织所属人员认真学习本手册;
●学习后必须由本人在签阅栏内签名,以确认对手册内容的理解;
●本手册随时可能被修改,每学期初必须重新学习和签阅。
持有人签阅:
持有人签名
日期
所属人员签阅:
所属人员签名
0封面
0.1最高管理者声明
1.2学院概况
1.3修改记录
1.4手册签阅
1.5目录
1.范围和适用领域
2.采用标准
3.定义和缩写
4.质量体系要素
4.1质量方针
4.2职责与权限
4.3教学计划
4.4学员录取与管理
4.5教学与管理人员
4.6教学与培训设备
4.7教学与训练的实施
4.8质量记录控制
4.9教学和训练的检查和评估
4.10纠正和预防措施
4.11文件与资料的控制
4.12内部审核
5.质量手册的管理
6.附录
6.1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6.2程序文件清单
1.1本手册规定了学院进行质量管理的基本宗旨、原则和方法。
1.2本手册控制对学院教育和培训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的全过程,从根本上保证质量方针和目标的实现。
1.3目前学院开设的主要教育与培训的类型有:
普通学历教育
·
四年制双专科:
全日制学历教育;
三年制专科:
五年制专科:
全日制学历教育。
成人学历教育
函授或业余学历教育
短期培训
适任证书考前培训
船长、驾驶员适任证书考前培训
轮机长、轮机员适任证书考前培训
船舶无线电通信人员考前培训
组成值班的水手、机工适任培训
船员专业培训、特殊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
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
雷达观测与雷达模拟器培训
自动雷达标绘仪培训
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
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
船舶高级消防培训
精通急救培训
船上医护培训
船电业务培训
大型船舶操纵特殊培训
精通业务和知识更新培训
1.4适用领域
本手册适用于学院内部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同时也适用于向主管机关、国内外客户或认证机构提供质量保证信任。
2.1学院的质量管理体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及其实施细则(1997)中的全部适用要素,按ISO9000:
1994标准模式建立。
2.2本手册的内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的标准格式编排。
2.3本手册遵守国家和国际有关船员教育方面的强制性法律、法规和公约的现行有效版本,其中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
STCW78/95公约
SOLAS1974公约
MARPOL73/78公约
国际劳工组织的有关海运教育公约
我国船员培训纲要
3.1定义
学历教育:
对参加统一招生考试合格被学院录取的学生按照专业教学计划进行系统的教育和培训,使其获得国家颁发的毕业文凭的教育类型。
委托培养:
通过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对客户方的委托培养对象进行的教育和培训。
客户:
培训合同的委托方,接受学院毕业生的一方,主要包括船东、船员(船舶)管理公司等组织。
半军事管理:
按照《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半军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学历教育的学生进行的准军事化管理。
管理级: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1995年修正案)中第A-I/1节定义的船员责任级别。
操作级:
支持级:
学生:
指参加学历教育学习的人员。
学员:
指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
3.2缩写:
国际海事组织IMO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国家海事局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院
质量管理体系体系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1978年海员培训·
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1995年修正案)《STCW78/95公约》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1974公约》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73/78公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与培训管理规则》《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质量管理规则》
4.1.1学院船员教育与培训的质量方针是:
4.1.2质量方针是学院从事教育和培训的质量宗旨。
4.1.3学院通过行政管理渠道和业务信息渠道获取国家有关法规和有关国际公约,并根据国际公约和国家法规的要求,进行质量策划,确保培养出符合公约、法规要求的高质量船员。
4.1.4质量目标
航海类学历教育毕业生在专业理论上满足STCW78/95公约管理级要求,实践技能上满足操作级要求,英语运用能力满足适岗要求,安全环保意识与服务意识使客户满意。
各类短训班结业生,满足国家发证要求和客户提出的质量
要求。
▪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合格率高于全国同类院校的合格率。
4.1.5学院通过下列主要途径实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
加强宣传贯彻,确保各级人员都理解质量方针。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不断改进和完善,确保质量体系持
续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健全航海专业教师“双证制”,为航海专业教师取得必要
的航海资历创造条件,加速师资培养,优化师资结构。
加速实验设施的现代化建设,加强在校生实践技能培训,
确保学生实践能力。
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安全环保意识教育。
加大学生半军事管理力度,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4.2.1学院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对所有从事管理、执行、验证等影响船员教育与培训活动质量的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保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作。
4.2.2学院最高管理层成员的主要职责与权限
4.2.2.1主持行政工作副院长——最高管理者
主持学院全面工作。
分管劳动人事、科研、财务等工作;
主持制订学院发展规划,审定改革方案;
主持审定全院性规章制度;
主持质量策划活动,制订学院质量方针和目标,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各级人员理解质量方针并坚决贯彻执行;
合理设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其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任命管理者代表,并为其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主持管理评审会议,定期对质量体系进行评审;
为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充分资源;
批准船员教育与培训质量体系文件。
4.2.2.2管理者代表
经最高管理者授权,主持学院质量管理日常工作,确保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行;
协助最高管理者开展质量策划活动;
领导质量管理办公室,指导全院教职员工质量体系培训;
向最高管理者及管理评审会议汇报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就质量体系有关事宜,与外界各方联络;
对学院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控;
组建审核组,任命审核组长。
4.2.2.3院长助理
分管教学管理、教学检查与评估、负责教学、教育教学研究、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工作;
分管招生工作;
参与质量策划活动;
审定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规划;
审定教学管理文件和规章制度;
4.2.2.4学生工作副院长
分管学生管理、半军事管理及治安保卫工作;
分管越江校区;
分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审定学生管理文件和规章制度。
4.2.2.5后勤工作副院长
分管产业发展及后勤管理工作;
分管工会工作;
审定产业发展及后勤管理文件和规章制度。
4.2.3纳入船员教育与培训质量体系管理的受控部门的主要职责与权限。
4.2.3.1质量管理办公室
在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负责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负责质量投诉处理及质量信息工作;
配合审核组实施内审和外审;
负责质量活动的纠正、预防措施的控制;
负责质量体系培训;
向管理者代表汇报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负责管理评审的准备工作;
负责质量记录的控制。
4.2.3.2院长办公室
负责学院行政决议、决定的落实、督办和检查工作;
负责学院发展规划的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
负责起草学院行政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字材料;
负责组织拟定全校性规章制度;
负责行政公文的收发、登记和批阅工作;
负责文书档案、科技档案的管理工作;
负责学院的外事工作;
负责全院综合性统计报表工作。
4.2.3.3人事处
负责一般干部的管理工作;
负责制订人才引进和师资培养计划,并负责实施;
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和工人考工定级、技师评定工作;
负责全院教职工的考核工作;
负责全院教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保、遗属补助的评定、调整工作;
负责全院教职工人事档案与业务档案的整理、审定、立卷、归档、保管及使用工作;
4.2.3.4教务处
协助院长助理组织教学质量策划活动;
负责教学管理、教材、教务行政工作和教学研究工作;
组织制定各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负责组织各系开展专业设置的调查研究和论证,提出专业设置和调整方案;
负责普通班学年招生计划的编制、上报和普通班招生工作
负责实验实训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
负责协调各系部对实验室的建设和使用;
4.2.3.5成教部
负责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工作;
参与教学质量策划活动;
负责培训学员招生及教学管理工作;
负责成人学历教育班学年招生计划的编制、上报和招生工作;
负责成人学历教育班教学管理和学籍管理;
负责函授站的教学管理。
4.2.3.6学生工作处
负责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组织与实施;
负责学生日常管理;
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负责班主任的选聘及管理工作;
负责学生档案管理;
负责本院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就业咨询工作;
负责与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联系,收集对本院毕业生的需求信息;
按照用人单位的需求,提出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和方案,负责毕业生推荐工作;
编制、上报、送审本院毕业生就业计划、办理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就业手续及档案传递;
负责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工作。
4.2.3.7保卫处
负责校园治安保卫工作;
负责学生的国防教育和半军事管理工作;
负责学生户籍、单身教工集体户口的管理。
4.2.3.8图书馆
负责图书资料采编、保管、流通、剔除、报废等工作;
向师生提供图书资料服务、信息服务。
4.2.3.9系
制定本系各专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制定本系实验室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制订与修订本系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
组织实施本系教学工作;
负责本系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本系外聘教师的资格审查、聘请和考核工作;
负责本系教学检查与评估工作。
4.2.3.10教学部
制定本教学部学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本教学部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组织实施本教学部教学工作;
负责本教学部外聘教师的资格审查、聘请和考核工作;
负责本教学部教学检查与评估工作。
4.2.3.11越江校区管理处
负责本校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组织与实施;
负责本校区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本校区班主任管理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本校区的教学工作;
负责本校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4.2.3.12分承包方
4.2.3.12.1产业发展(后勤)处
负责保障学生宿舍、教室、办公室必要设施的配备并及时维修;
保障水电正常供应;
保障教学用车;
保障学生就餐质量及安全;
负责新生体检复查和提供学生年度体检报告;
负责学生健康教育及医疗保健工作;
负责学生劳动教育的实施和考核工作;
负责教职工海员证件的办理和管理,并负责落实实习和工作单位;
承印考试试卷及有关教学资料。
4.2.3.12.2财务处
负责保障正常资金的运作;
负责核定学生交费情况;
负责通知书簿费预收标准;
负责提供收费服务。
4.3.1为了确保船员教育和培训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得以实现,体系建立《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编制程序》,对所有教学活动设计过程进行控制和验证。
4.3.2教务处按照《STCW78/95公约》和主管机关有关适任标准方面的要求,参照教育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和合同评审结果的要求以及学校的办学条件确定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含实验大纲)的编写原则,并下达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含实验大纲)编写任务书。
4.3.3有关系组织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教学研究能力的教师和高级船员具体负责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编制,培训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编制,还应邀请委培单位人员参加。
4.3.4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由教务处组织包括教学研究人员、相应资格的高级船员和船员委培单位人员组成的专家组进行评审,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授权教务处发布执行。
4.3.5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将根据海事法规、公约变化的要求以及委培单位的要求,按原程序进行修订和更新,以满足航海发展的要求,满足既定质量方针、目标的要求。
4.4.1体系建立《招生与录取程序》、《成人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学员录取与管理程序》、《学生注册与学籍管理程序》、《学生档案与证书管理程序》、《学生管理程序》、《毕(结)业生就业与跟踪程序》等程序,对学员从招生录取、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生档案和学员毕(结)业全过程进行控制,使学员在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思想素质方面符合招生要求,确保学员接受教育和培训后达到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或培训合格证的发证要求。
4.4.2招生与录取
政治考核4.4.2.1教务处负责制订年度招生计划,以使招生专业和数量与学
有机化学试题及答案院办学规模、能力以及社会需求相一致。
4.4.2.2普通班学生的招收,由教务处组织实施,招生时必须根据
教案的教学反思怎么写国内有关法规的要求以及考生所在省市当年的录取分数线,进行严格审核,择优录取。
4.4.2.3成人学历教育班学生的招收,由成教部组织实施,招生时
必须根据国内有关法规的要求以及当年的成人高考录取分数线,进行严格审核,择优录取。
概率教学方法的研究4.4.2.4短期培训班学员的招收,由成教部组织实施,招收时必须
最大的书阅读答案根据培训项目的招生要求和办学规模严格审核。
智能文明答案4.4.3新生复审与标识
教师教材学生4.4.3.1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进行健康状况复审,合格者取得学籍。
4.4.3.2学生/学员的标识,通过其学号实现,经学院录取的学生/学
员均有唯一学号以防止混淆。
4.4.4注册与学籍管理
材料科学概论试题4.4.4.1学生处根据学生学习成绩、交费、操行测评等情况办理学生
注册手续。
数学工程问题4.4.4.2学生处负责对学生健康、在校表现、学生成绩等情况进行审
新教师听公开课核;
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确认学生的学籍或变更其学籍。
4.4.5学生档案管理
4.4.5.1教务处提供普通班新生入学档案,交由学生处建立学生档
案库。
4.4.5.2学生处做好档案的编号、新材料的投档、学籍变更后档案
的调整以及档案的登记、寄发等日常管理工作。
4.4.5.3成人教育和短期培训班学员的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由成教部
负责实施,毕(结)业离校时移交送培单位保存。
4.4.6学生、学员的日常管理
4.4.6.1学院对学生实行半军事化管理,以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
培养学生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
4.4.6.2学院制定学生管理守则和培训学员管理守则,对学生的思
想工作、操行评定奖惩等进行管理。
4.4.7证书管理
4.4.7.1学生在院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学院向学生颁发毕业文凭或
结业证书。
4.4.7.2普通班学生学历证书由学生处核准毕业生人数,向省教育
厅申请办理。
4.4.7.3成人学历证书由成教部核准毕业生人数,向省教育厅申请办
理。
4.4.7.4专业培训和特殊培训证书由成教部向国家有关海事局申请办
4.4.8毕(结)业生就业与跟踪
4.4.8.1学生处负责推荐并协助学生落实用人单位,并办理有关手续。
学生离校时向客户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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