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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在城市管理方面不可缺少权力与权利的平等协商机制。
哈贝马斯指出,“走出困境的惟一出路”,就是利益各方“用公开的、不受阻碍的话语”达成一种利益的共识。
就在去年11月12日,浙江温州五马街发生一起城管与摊贩的冲突事件,在冲突之前,三名自称流动摊贩代表的男子曾找执法局谈判,表示可以成立公司自律,但遭到拒绝。
这表明在城市管理方面,不论是经营场所的划定还是对摊贩的管理,不能只由市政管理者说了算,还要让利益相关者都参与进来,才能保证城管决策的科学化、透明化、人性化。
行政之美德在于善治,因此,行政的效率必在暴力之外。
当城管暴力执法被众夫所指,那么,只有放弃暴力化行政行为,实现对民生之本的回归,才可能使行政执法接近于文明。
从农民工返乡说开去
新的一年开始了,春天的脚步近了。
去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不断蔓延的影响,长三角、珠三角的一些外向型中小企业经营遇到困难,有些甚至无奈倒闭,农民工率先体验到寒冬的凉意,部分农民工走上返乡之路。
让人欣慰的是,党中央国务院迅速制定政策,为农民工广开就业门路,年底还专门发出《关于切实做好
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纷纷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安排职业技能培训,为返乡创业农民提供各种优惠……农民工在寒冬里感到阵阵暖意。
就在我们为农民工返乡后的喜忧而思绪起落时,另一则消息也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
社科院日前发布了《农村迁移工人的劳动保护问题》研究报告,在2398位被调查农民工中,53.7%处于不良工作环境中,他们的工作环境与“有毒”、“噪音”和“粉尘”等相关;
45.2%平均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
20多年来,为了谋生就业,我国大量青壮年农民纷纷离开家乡,涌入城市务工,1.3亿的农民工“劳动大军”在推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他们用辛勤的劳动装点城市,他们用坚忍的性格改变生活,为了让腰包日渐饱满,大多数人不惜放弃本该享有的劳动权益,乃至付出了健康的代价。
长时间里,农村富余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形势没有改变,专家说如今返乡的农民工加上原本的富余劳动力,给这个供求天平上供的一方陡增砝码。
在这种状况下,我们有理由担心,习惯了苦活累活的农民工们,为了找到一份工作,会不会降低薪水要求、降低对劳动保护的要求?
面对“你不做,有人愿意做”的心理优势和经营成本的相对制约,部分用工企业会不会失去改善农民工工作环境的动力?
这个时候,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用工企业的监督和对劳动保护的强制。
要求用工企业改善农民工的生活条件;
完善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机制;
建立健全适用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援助制度等,为农民工维权提供“绿色通道”。
未来还应建立统筹城乡的劳动力市场,让劳动者不分城乡都能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同工同酬、享受与劳动有关的平等的公共服务等。
南方某市,2008年全年有900多家企业关闭,但仅2008年前10个月新注册的企业就超过1.4万多家,这份生机和活力终将会让冬天过去,春天来临。
我们期待,外出务工的农民兄弟不仅能够顺利地找到工作,也能安全健康地享受工作带来的快乐。
"
潜规则"
盛行将瓦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最近,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事业,物质贫乏不是社会主义,精神空虚也不是社会主义。
任何时候都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
”这段论述,突出强调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发展很快,人们在肯定经济奇迹、经济腾飞的同时,也对文化建设、道德重塑、价值追求、人文修养方面的不适应格外担心,甚至忧心忡忡。
如果一方面经济高速增长,一方面却是道德失范、价值失迷、文化失衡、社会失信、人文精神失落,那么,人们的幸福指数就会减少,社会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稳定与和谐,发展也不可能持续。
应当看到,不发展不行,发展太快也会有问题。
就像一个人跑得太快,身上可能会丢掉一些东西一样,一个国家发展太快也可能丢掉一些东西,其中就包括精神和传统,这是很可惜的。
因为没有精神,就没有“定准”,没有传统,就失去了“本根”。
管子讲的“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是一种可能,而不是必然。
应当说,“衣食足”在今天已基本不是问题了,而“知荣辱”则还是大问题。
在这方面,确实还有许多工作,需要我们花大力气去做。
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过程中,以下几种现象尤为令人忧虑与关注:
一是羞耻感的缺失。
中国文化有两条线,上线是仁,仁义道德的仁。
下线是耻,礼义廉耻的耻。
国耻是一个国家最沉痛的记忆,无耻是对一个人最严厉的批评。
儒家讲“知耻近乎勇”,是区分君子和小人的标准之一。
当前出现的假冒伪劣,花样翻新的坑蒙拐骗,是法律问题、社会问题,根本的还是文化问题、道德问题,说到底是羞耻感的缺失,甚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惟利是图,见利忘义,只要达到目的,手段再卑鄙也无所谓。
二是价值观的混乱。
现在是全球化时代、资讯化时代、商业化时代、功利化时代,也是价值观失迷的时代、混乱的时代、迷茫的时代。
在有的人那里,没有对错,只有成败。
没有是非,只有冷热(炒作)。
价格代替了价值,成败代替了是非。
真理被放逐,意义被解构,崇高被删除。
这种价值观的混乱,在西方叫“颠覆”,在中国,一个典型的表现就是“恶搞”。
三是潜规则的盛行。
“官本位”与“说假话”多年来已相当普遍,近年来“潜规则”也日益盛行,可以说已迷漫和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极为反感,又不能自拔。
以上讲的羞耻感的缺失,价值观的混乱,与这里论及的潜规则的盛行,已近积重难返,这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因为时间长了它会瓦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文化道德基础和社会心理基础,决不能熟视无睹,掉以轻心。
西方谚语说,面具戴久了会变成脸。
如果上述状况成为常态,成为比较普遍的行为方式和生活哲学,那是很危险的。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已经创造了经济奇迹,中国的经济崛起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下一个三十年,我们要在经济奇迹、经济崛起的同时,实现文化复兴。
民意通道:
变则通,通则久
《人民日报》与人民网近日联合推出“地方政府开通社情民意通道,你们那通了吗”的网络调查。
结果显示,高达96.8%的网友认为自己身边的社情民意通道“不畅通”。
(1月5日《人民日报》)
尽管不少人对社情民意通道不畅都会有过切身感受,但是,面对96.8%这一数字,我们还是有些吃惊。
显然,社情民意通道的尴尬,与其重要性不符,应当引起重视。
社情民意渠道不畅,究其原因主要有:
其一,选拔任用官员倾听民意不够,导致一些官员惟上是从而不必对下负责;
俯下身子体察民情、回应民声,往往出于从政道德自律而非刚性的制度必然。
其二,某些地方的主要官员超脱于其所率的公共管理团队之上,个人独占风光、只管所谓的“大事要事”,听任下属具体主事者忽视民瘼、履职松弛;
待问题集中化、尖锐化之后,习惯于拍案直斥而不首先自认领导责任。
其三,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公开不充分,民众对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许多政府信息无法便利获知,导致大量本可省去的“询事问情”夹杂在民意诉愿中,使社情民意处理者陷于群众来信来访的汪洋大海中,穷于应付以致形成疲劳麻木,遑论回应矛盾和问题。
其四,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尽责欠佳,使这些法定的社情民意代表未能发挥主渠道作用。
上面所列种种,其病源在于民主法治不够健全。
惟有加快民主法治,以民主通流、以法治疏堵,方是抢通社情民意渠道的灵丹解药。
其中,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问责权,则最为至关重要。
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当务之急是切实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这部条例自去年5月施行以来,社会各界一直抱有较高期望。
从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实际举动及其对公民在“公开公务招待费”等事项申请的处理方式看,效果不容乐观。
然而,充分的政府信息公开,却是公众反映意愿的前提和基础,也将因此省去不必要的来信来访,在节约和分流的基础上实现社情民意的集中化、实质化,减少琐碎化和重复化。
公民的表达权有着多种多样的合法实现途径。
所有合法的表达权方式,都应得到承认和保护,使公民能够此路不通、另寻他路,而不至于没有退路甚至误入歧路。
毕竟,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尊重多元化、多种程度的表达方式,本身就是畅通社情民意。
在保障公民表达权的同时,结合健全法律,密切人大代表与选民的日常联系,严格其履职要求,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为民众代言方面的法定职责,保障公民的间接表达权。
保障公民问责权,就是要落实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质询权、撤换权、罢免权等。
只有坐实这些权利,社情民意才真正具有刚性,才能有效约束权力。
而从当前看,这一系列权利实现的关键,在于逐步营造公民可以问责、敢于问责、善于问责的法治环境。
如何实现媒体与权力的双赢
近一段时间,涉及到媒体人士的案件出现了好几起,新闻从业人员的前途命运一度备受关注。
不能说媒体人就天生正义,“封口费”事件已经表明每个行业都存在藏污纳垢的情形;
但也不能说每个被抓的尤其是司职舆论监督的媒体人被抓都是罪有应得,因为拨开诸多案件的迷雾,其中违规审理、违法办案、以权涉法的现象还是存在。
曾因严重违纪而被中央开除党籍、撤销正省职级待遇的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在河北主政期间,就曾制造了一起鲜为人知的陷害无辜媒体人石坚获刑10年、入狱7年的重大冤案,此案因惊动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多名高层领导才终得平反。
通过干预司法,不当权力很容易就能实现惩戒正当舆论监督的目的。
因一篇《山西省运城搞假渗灌浪费巨额资金》的文章,原《山西青年报》记者高勤荣被罗织罪名入狱,虽然就在入狱前,当地一位领导还在一个专门会上讲,“对新闻舆论监督批评,我们的态度是:
一欢迎,二接受,三改正”,但不正当的权力一旦信马由缰,再高尚的表态也抵不过报复的力量。
在辽宁西丰进京抓记者事件后,一些新闻从业人员受到惩处的案件三番五次地出现,记者尤其是从事舆论监督的记者似乎变成了高危行业,这实在是一个不太好的信号。
任何人违法犯罪都理应受到惩处,新闻行业自不能例外。
问题不在于不能对传媒进行监督,而在于不能每次媒体人出事“总在舆论监督后”。
不搞舆论监督,封口费满天飞,一搞舆论监督,“大刑伺候”,这样只能促使舆论监督弱质化乃至于虚无化。
动辄对进行舆论监督的媒体人使用专政机器,杀一固然可以儆百,但失去了舆论监督这样一块强大的阵地,不仅与十七大“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的精神背道而驰,还会滋养腐败,助长歪风邪气。
媒体行使舆论监督权是党领导新闻事业的重要举措,这与党领导的其他事业并没有根本冲突之处。
非但没有,而且有利于党的其他事业的进步。
缺乏监督的权力,一旦使用者利欲熏心,枉法施政,就很容易公器私用,沦为个别人捞取资本的工具。
这种权力的不受约束性,才是危害党的执政根基、危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不当行径。
程维高之所以“为政一方,为害一方”,离不开钳制舆论,搞一言堂。
他能够把反腐斗士郭光允劳教,也就能够让媒体人石坚蒙冤,还能够做到让这样的事件“鲜为人知”。
正是“鲜为人知”,一些非法案件才得以被权力施加影响,枉法裁判;
也正是由于西丰进京抓记者事件的“广为人知”,不当权力干预司法力量报复舆论监督的行为才得到制止,《法人》记者朱文娜也才免遭一场极具可能性的牢狱之灾。
从这一系列的事件不难看出,要想实现传媒与权力的双赢,必须把“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当成一项政治使命。
传媒自身亦要时常反躬自省,一个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才是推动舆论监督发展的根基。
何况从本质上来说,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新闻事业和行政、司法等诸多事业都是党领导下的事业,对于党领导的舆论监督,有什么必要非搞成“鲜为人知”、有什么理由重重忌讳呢?
而当舆论监督能够正确行使、能够被正确对待的时候,一些施政、行政的错误就可以及时被发现、及时被制止,这才是稳固执政根基的必要之为。
唯此,双赢才成为可能,反之,便是双输。
决策容错应以完备的追责制为前提
为免除促进开放工作创新者的后顾之忧,重庆在立法促开放时特别设置了容错机制。
《重庆市促进开放条例》规定,开放工作效果不好,或者造成损失,只要程序符合规定,未谋私利,可以减轻或免除有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还规定,政府还可对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土地流转、财政金融和社会管理等事项进行更多的改革实验。
(《新京报》1月3日)
很多问题的解决,离不开解决方法的创造性运用,离不开决策的大胆创新。
但因为决策是事先的制度安排,囿于人的认识能力,很难保证事前的决策能够完美地解决所要解决的目标问题,难以保证决策不产生失误。
所以,允许决策试错,鼓励决策创新,是一种公共理性的表现。
允许决策试错,就必须对决策中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免责。
但是,很多事情容易由一面走向另一面,如果决策失误上的免责适用不当,又会导致决策上的草率或是决策中的权力寻租,让决策的失误率得不到有效控制。
在考虑如何保护决策创新积极性的同时,也许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更重要的问题:
如何避免决策的失误。
也许我们还记得当时号称世界最大的人造缩微景观群“三峡集锦”,耗资4000万,建成后毫无收益而不得不拆除;
安徽阜阳地委原书记王怀忠提出了将阜阳建成淮北大都市的设想,耗资3.2亿元建一个国际大机场,该市人均被摊派数百元机场建设费,但机场勉强运营一年后,就被迫关闭。
据世界银行的估计,“七五”到“九五”期间,我国投资决策失误率在30%左右,资金浪费及经济损失大约在4000亿~5000亿元。
决策失误多,损失大,一直有人强烈呼吁:
建立决策失误追惩机制。
在全国“两会”上,曾有10多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建议在全国实行领导干部重大决策终身负责制。
这种建议的提出,暗含着这样的前提:
对决策失误的追责是不到位或者说是缺位的。
事实上,很多决策失误,的确没人负责,某市在一个客运站就可满足需求的情况下,政府却在10年间耗资1.4亿元,先后建了3个长途汽车站,而第一个客运站的某些设施自建成之日起就没有使用过。
诸如此类的失误和浪费,为什么没人负责?
政府决策的容错机制,应是基于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的有限性和客观上的不可抗力而设的。
也就是说,决策失误发生后,只有那些决策者主观上是为了创新地解决问题,主观上尽到了审慎的义务,才是可以减责或免责的。
但是,这一切的认定,只有靠完备的、科学的、动真格的追责机制。
没有追责机制在前,容错机制的出现,就可能为一些人逃避责任提供更好的保护伞。
从实际情况来看,我们对决策失误的追究是否已到了影响决策创新的程度?
有多少官员是因为决策失误而不是因为贪腐渎职受罚?
如果没有追责机制,不知容错机制会朝什么方向发挥作用!
金融危机中的政府远见与企业眼光
一场罕见的金融危机,引发人们对这场全球性“金融海啸”的深层次思考。
政府和企业在国家经济金融体系中,各自应当有什么样的作为,充当什么样的角色,这是一个传统的课题;
而在新一轮金融危机中,在各国政府都使出浑身解数救市、刺激经济,企业也在纷纷要求救市和自救的关键时刻,政府和企业应当具有
怎样的思维与目光,则是一个全新意义上的现实课题。
先从政府的宏观角度看“救市”。
从本质上看,政府的救市只是在救过去,给困境中的企业以喘息的机会,求得社会稳定。
这本无可厚非。
只不过,政府如果仅仅着眼于“救市”,仅仅考虑眼前的稳定问题,而没有从结构调整、转型的更深的体制层面给企业的未来一个清晰的要求和导向,势必为未来留下遗憾,甚至可能是后患。
世界资源研究所主席拉什说:
“自然是不相信救市的。
”所谓“救市”,不是灵丹妙药。
再从企业的视角,在宏观大环境中检视企业的微观眼光。
通常,一般企业的思维是,企盼政府拉帮一把,把自己从金融危机的“坑”里拉出来。
企业从生存的需要出发,更多的是考虑自身的安危,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较少思考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
面对汹涌而来的金融危机,无数企业在忙于裁员、收缩阵线,准备蜷缩“冬眠”。
而一些富有远见的企业则清醒意识到,当前整个经济和社会面临的日益严峻的环境与能源问题,正是下一轮经济增长的希望所在。
因此,他们致力于在最困难的时候解决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等问题,不断进军新的产业领域,抢占市场高地。
巴菲特投资比亚迪电动汽车,就是看到比亚迪目标是把太阳能成本降至普通成本,不仅能够实现电动车商业化,而且能够提供能源的供应、储存,二氧化碳的排放等问题的长远解决方案,而这正是危机之后新一轮增长的兴奋点与动力所在。
这一案例的启示在于,金融危机中的企业,只有致力于创新运用技术和商业模式,通过解决长期困扰经济和社会的问题来创造和体现价值,才能最终成功屹立于新一轮竞争的制高点。
所以,处理金融危机,政府应当有远见;
处于金融危机,企业应当有远大眼光。
政府的远见,体现在救市的同时,更加注重“引市”,更加注重“培市”,更加注重“培养”,即引导企业确立科学的发展的全新市场理念,培育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优质企业抢占未来市场,培养全体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这才是标本兼治的良策。
企业的远大眼光,一方面体现在要时刻关注政府宏观政策导向,与政府“合拍”,自觉接受宏观政策的指导;
另一方面体现在要以长远的眼光看待自身发展,着力构建承担社会责任与追求利润最大化之间的有机统一。
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
济南市2008年为群众办的12件实事,有一件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而且要持续3年,那就是家喻户晓的棚户区改造工程。
济南的棚户区改造,面广,共38个片区、近200万平方米;
量多,涉及群众3万多户、10万余人;
难度大,几乎都处于中心城区,拆迁、建设、安置等成本高,麻烦多。
济南市克服重重困难,使工程以超乎寻常的速度进行。
对此,市委负责人有一句话说得好:
“棚户区改造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不折不扣地办好。
”
济南是泉城,也是古城,历史上曾有“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家家泉水,户户垂杨”的美景。
城市古老值得骄傲,却也不可避免地造成城市建设的历史欠账较多。
百年前的商埠繁华区,后来成了棚户区;
建国初期建的宿舍,如今成了危房。
这些土坯房或砖木房,低矮潮湿,年久失修,拥挤不堪,被围在飞速崛起、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中。
蜗居在几十年前的老旧平房里,棚户区一度成为被遗忘的城市角落。
让10万群众告别棚户区,住进新楼房,改变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确是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
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
住房关系群众冷暖安危,自然牵动民心。
以拆迁为由把群众安置到城市的边边角角,上班、上学、生活不便,得不了民心;
站在部门利益角度,与开发商“勾结”,谋取收益,挣老百姓的钱,得不了民心;
暗箱操作,老百姓没有知情权,没有说话的份儿,也得不了民心。
济南市棚户区改造以就地回迁安置为主,货币补偿、异地安置为辅,让大部分群众都能回到原地居住、生活。
采取政府主导而不谋求收益,是为了规划更科学,操作更透明,监督更有效,建设速度更快,质量更有保证。
民主、公开操作,让老百姓有效参与,户型设计甚至征求老百姓的意见,无不得民心,顺民意。
民生工程要真正赢得民心,关键是把好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儿上。
为确保群众住得上、住得起,济南市规定按房屋总建筑面积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公建用房,由居委会经营,所得收益用于困难居民物业补助。
某街道组织的亲情搬迁服务队帮助社区居民搬家,寻找房源信息,把居民当亲人,实现了积极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
棚户区改造过程中,需要妥善处理拆迁、建设与社会稳定、环境优化、民生改善等各方面的关系,要求政府必须从基层做起,从细节做起,把工作做细做实,无形中提升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以及执政能力。
落实科学发展,积极改善民生,热情服务群众,已成为各级干部的共识和追求。
告别棚户区,住进新楼房,不仅改善了群众的居住环境,同时也改变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以及一个地区的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
这样的变化,在条件好一些的城市,或许早一步实现了,条件一般、历史欠账多的城市正在努力,或者还要等待一段时间。
不管早一点晚一点,身处其中的百姓,无不亲身感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巨大变化,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可喜成果,体会到科学发展、和谐进步的种种好处。
这样的发展变化,同时也让百姓对未来的生活更加充满信心、希望和憧憬,就像已经拆迁的棚户区群众憧憬明年将要住进新楼房一样。
只有坚定信心“不折腾”中国才能赢
“不折腾”的反面是折腾。
折,折跟头。
再加个腾(空),就是不仅折跟头,还要往高里折。
这能耐若使在体操啊跳水啊等项目里,还行,但比赛时也有规则限制,不能想怎么折就怎么折。
折出界折得大头着地后背入水都扣分,弄不好还把自己伤着。
要是一跟斗折到观众席上把观众砸了,那麻烦可就大了。
在社会生活中,一个国家一个地方,甭说大折腾,就是简单随意小折腾一下,后果都不得了。
这其中的关键是折腾到最后折腾的不是别的,是人,折腾得人不能安稳过日子。
当年运动不断小折腾不解气,干脆大折腾一回,完了还不过瘾,要过几年再来一次。
我有个同学他爸是教授,一听这话就搞了个人临终七至八年规划,他说这次侥幸熬过来,再来一次肯定是闯不过去,有什么事都抓紧在这几年办了吧。
现在回想起来有点可笑,放在折腾年月里,缺少人身安全感,这么做一点都不奇怪。
1964年万人“工作团”进驻某地某县,消息传出,当天全县就吓死(自杀)了好几十人。
每次填个人履历,一填到家庭出身这一格,不少人就得去趟厕所,实在是受刺激做下毛病了……
说来在人民没有当家做主的旧社会,我们是应该“折腾”的,目的是把那个腐败的政权折腾垮,打造出一个为老百姓喜爱的新天地。
而一旦建立了新中国,人民成了国家的主人,那么再“折腾”,从道理上讲,就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自己折腾自己。
这个事说着简单,可实践起来很不容易,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民虽然是国家的主人,但管理国家是通过政权机构去实现的,而政权机构又是由一部分掌权者也称“公仆”的人来具体运作。
于是,在一定时间内,由于多种因素,就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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