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160污油泥暂存点建设项目配套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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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160污油泥暂存点建设项目配套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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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160污油泥暂存点建设项目配套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模板
涧160污油泥暂存点建设项目
(配套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建设单位:
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华石油合作开发项目经理部
编制单位:
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
2018年12月
建设单位负责人:
陈杲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
李曦涛
项目负责人:
报告编写人:
建设单位:
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华石油合作开发项目经理部
编制单位:
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邮编:
********
邮编:
********
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冯地坑乡
地址:
西安市友谊东路70号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涧160污油泥暂存点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华石油合作开发项目经理部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
建设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白湾子镇张山村
主要产品名称
/
设计生产能力
设计贮存规模50t
实际生产能力
目前储存量约为1t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18年7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18年9月
调试时间
2018年11月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18年11月22日~
2018年11月24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定边县环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陕西长之河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5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50万元
比例
100%
实际总概算
39.7万元
环保投资
39.7万元
比例
100%
验收监测
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038号文;
5、《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总站验字[2005]188号;
验收监测
依据
6、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陕西省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通知,陕环监发[1996]065号;
7、国家环保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有关监测方法;
8、陕西省环境保护局陕环发[2003]96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
9、《涧160污油泥暂存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7月;
10、《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华石油合作开发项目经理部涧160污油泥暂存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定边县环境保护局,定环批复[2018]48号。
11、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1、环境质量标准
(1)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表1-1)。
表1-1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
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GB3096-2008)2类
60
50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表1-2);
表1-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
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GB12348-20082类标准
60
50
(2)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36号)中的相关规定。
3、其他要素评价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表二、工程建设内容
1、项目地理位置及交通
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白湾子镇张山村,地理坐标为:
N37°21′57.69"、E107°30′07.56";项目区域有油区道路与村镇道路相通,交通较为便利。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项目西厂界紧邻涧160井场,南厂界外为道路和农田,东厂界和北厂界外为荒地和农田,四邻关系见附图2。
据现状调查,项目厂界周围2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距离最近的为东南侧约500m的张山村村户,环境保护目标现状与环评描述相符,无变化。
2、占地及总平面布置
⑴占地
项目总占地面积450m2,污油泥暂存间占地面积216m2。
⑵总平面布置分析
项目位于涧160井场东厂界外,为地上式收集贮存间,四周环绕高2.5米370砖砌水泥涂抹围墙,上面建有彩钢遮雨棚。
共设两个铁艺大门,南大门用于污油泥进出厂运输,西大门与涧160井场相联通,便于管理,平面布置见附图3。
3、工程内容及规模
(1)工程内容
项目总投资39.7万元,总占地面积450m2,污油泥暂存间占地面积216m2,设计贮存规模为50t,本项目不新配备员工,依托涧160井场原有人员进行管理。
本项目主要储存采油四队涧12井场、涧12-45井场、涧12-55井场、涧12-65井场、涧12-75井场、涧12-85井场、涧12-70井场作业产生的污油泥。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于2018年11月建成投入试运行。
项目内容:
项目已建成污油泥暂存点,暂存点内设1座地上式污油泥暂存间,项目组成与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1。
表2-1项目组成与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环评)
实际建设内容
与环评是否一致
主体工程
污油泥临时收集贮存间
地上收集,贮存间尺寸为18m×12m×2.5m,地面防渗结构从下到上分别为3:
7灰土夯填厚度100cm,上面铺设混凝土面层厚度20cm,混凝土上铺设土工膜;墙面为2.5m砖墙+1.5m钢管支撑,砖混结构37墙,42.5R硅酸盐水泥面层,顶部建有19m×13m彩钢遮雨棚。
污油泥暂存点占地面积450m2,内设18m×12m×2.5m污油泥暂存间1座,占地面积216m2,地面防渗结构从下到上分别为3:
7灰土夯填厚度100cm,铺设土工防渗布,防渗布上铺设混凝土面层厚度20cm,墙面为2.5m砖墙+1.5m钢管支撑,砖混结构37墙,42.5R硅酸盐水泥面层,顶部建有19m×13m彩钢遮雨棚。
基本一致
(实际建设过程中将防渗土工布铺设在混凝土面层之下;污油泥暂存点总占地面积为450m2,暂存间面积及储存规模不变)
辅助工程
排水沟
围墙四周建24cm×30cm排水沟。
暂存点内建24cm×30cm排水沟,与涧160井场排水沟相连
一致
大门
3.5m宽铁皮大门2座。
3.5m宽铁艺大门2座
基本一致
公用工程
供水系统
本项目污油泥暂存过程无需用水,不配备员工,依托涧160井场原有人员进行管理。
无供水设施
一致
排水系统
雨水经雨水导流沟排至涧160井场雨水池。
暂存点排水沟与涧160井场排水沟相连,雨水排至涧160雨水池
一致
环保工程
废气治理
污油泥由三层塑料包装袋密封包装后再装入蛇皮袋暂存在站址,暂存过程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通过自然通风排放。
污油泥为专用复合塑料包装袋包装,暂存过程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自然通风排放
一致
地下水
污油泥贮存间地面采取防渗措施,防渗系数≤1×10-10cm/s;大门处建设斜坡围堰,高度20cm。
贮存间地面已采取防渗措施,门口设缓坡围堰
一致
(2)工程规模
设计规模:
设计贮存规模50t,污油泥定期清运,设计年接纳污油泥200t。
实际规模:
目前实际储存量为1t。
4、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图2-2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实际建设)
工艺流程简述:
各产污油泥单元产生的废污油泥由工作人员及时收集至塑料包装袋中(三层塑料包装袋密封包装后再装入蛇皮袋),密封送往污油泥临时收集贮存间储存,平均储存周期1个月,最长存储周期为1个季度。
收集的污油泥由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工艺变更情况说明:
项目暂存的污油泥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2018年委托处置单位为定边县东港污油泥土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是否涉及重大变更判定
本项目涉及变更,是否属于重大变更判定情况见表4-2。
表4-2是否属于重大变更判定表
类别
环评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内容
是否涉及变更
变更内容
是否属于重大变更
规模
设计规模50t
贮存规模50t
否
/
/
建设地点
定边县白湾子镇张山村
定边县白湾子镇张山村
否
/
/
生产工艺
各产污油泥单元产生的废污油泥由工作人员及时收集至塑料包装袋中(三层塑料包装袋密封包装后再装入蛇皮袋),密封送往污油泥临时收集贮存间储存,平均储存周期1个月,最长存储周期为1个季度。
收集的污油泥由陕西邦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定期拉走进行处置。
各产污油泥单元产生的废污油泥由工作人员及时收集至塑料包装袋中(三层塑料包装袋密封包装后再装入蛇皮袋),密封送往污油泥临时收集贮存间储存,平均储存周期1个月,最长存储周期为1个季度。
收集的污油泥由定边县东港污油泥土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定期拉走进行处置。
是
委托处置单位由陕西邦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定边县东港污油泥土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否
环境保护措施
防渗结构从下到上分别为3:
7灰土夯填厚度100cm,上面铺设混凝土面层厚度20cm,混凝土上铺设土工膜
防渗结构从下到上分别为3:
7灰土夯填厚度100cm,铺设土工防渗布,防渗布上铺设混凝土面层厚度20cm
是
土工防渗布由铺设于混凝土面层上变更为混凝土面层下
否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1、噪声
(1)环评要求
环评中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声源65~75dB(A)。
污油泥运输主要采用汽车运输的方式,由各井场运至污油泥暂存点的运输时间具有随机性,运输车辆进场时间较分散,且项目区周围环境空旷,因此不会对某一方向或区域产生较大噪声影响。
可见,项目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环评要求项目合理安排污油泥转运时间,禁止夜间运输。
(2)实际建设情况
通过现场调查及暂存点运行管理制度,暂存点夜间不接纳和转运污油泥,根据现场实测结果,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生产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固体废物
本项目为污油泥暂存,运行过程中不产生固体废物。
暂存的污油泥定期委托定边县东港污油泥土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外运处置。
表四、环评主要结论、建议和审批意见
一、环评主要结论
1.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216m2,贮存规模为50t,本项目不新配备员工,依托涧160井场原有人员进行管理。
本项目主要储存采油四队涧12井场、涧12-45井场、涧12-55井场、涧12-65井场、涧12-75井场、涧12-85井场、涧12-70井场作业产生的污油泥。
2.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污油泥暂存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可行性分析
①项目占地
项目占地面积为216m2,利用涧160井场东厂界外空地。
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相关内容,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同时项目选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相关要求。
②环境敏感区
本项目场址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社会关注区等需特殊保护地区范围内,最近居民点位于场址南侧507m处。
③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
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3.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项目周围环境空气中SO2、NO21小时平均浓度值及SO2、NO2和PM1024小时平均浓度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区域非甲烷总烃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烃限值》(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1577-2012)二级标准中规定的2.0mg/m3的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地下水
项目区域地下水各水质指标标准指数均小于1,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限值要求,该区域地下水质良好。
(3)声环境
项目各个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周边声环境现状质量良好。
4.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
本项目污油泥在暂存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18t/a,根据预测结果,最大落地浓度为0.03111mg/m3,位于下风向89m,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厂界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标准限值为4.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噪声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评价要求项目合理安排污油泥转运时间,禁止夜间运输。
(3)地下水
在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强维护和站址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暂存区内的油类污染物下渗现象,同时评价要求项目大门处设斜坡围堰,避免污油泥污染地下水,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为污油泥,通过重大危险源辨识,项目站区不属于重大危险源,主要事故类型为污油泥渗漏以及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通过类比同类行业,在采取密闭储存、加强通风等措施后,污油泥储存发生火灾可能性很小。
5.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落实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从满足环境质量目标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6.环评要求与建议
⑴本项目只允许污油泥的暂存和中转,如果储存或生产其他产品,应当另行环评。
⑵污油泥运输应委托具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
运输车辆应当保持功能齐备、完好和车身整洁。
运输污油泥时不得沿途泄漏、遗撒和倾倒。
⑶必须定时对贮存污油泥的包装容器及污油泥池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⑷污油泥转移过程中洒落的固废应及时收集,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⑸当企业停止项目运营时,应当对项目场地进行土壤监测,并进行生态修复。
⑹按照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加强对已登记的中转储存污油泥的监管制度、台账制度,实施信息化监控,确保污油泥不流入非法渠道。
二、环评审批意见
该项目于2018年9月5日取得定边县环保局的环评批复,《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华石油合作开发项目经理部涧160污油泥暂存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定环批复〔2018〕48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定边县白湾子镇张山村,占地面积216m2,贮存规模为50t,项目不新配员工,依托涧160井场原有人员进行管理。
本项目主要储存采油四队涧12井场、涧12-45井场、涧12-55井场、涧12-65井场、涧12-75井场、涧12-85井场、涧12-70井场作业产生的污油泥。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2.该项目在认真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建设要求,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的前提下,主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可降到最小程度。
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建设。
3.报告表中提出的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建设要求,项目单位必须逐步落实,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4.项目运行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①做好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的管控,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②污油泥运输应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
运输车辆应当保持功能齐备、完好和车身整洁。
运输污油泥时不得发生泄漏、遗撒和倾倒。
③加强危废存贮设施的维护,保持正常稳定运行,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中的相应规定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第36号)中的相关规定。
④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预警措施及应急预案。
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环境污染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⑤加强对中转储存的污油泥的监督制度、台账制度,实施信息化监控,确保污油泥不流入非法渠道。
5、项目按环评文件即批复意见要求建成后,应按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项目环保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与配套环保设施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6、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做好此项目建设过程及建成后的现场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三、环保设施的实施情况
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清单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见表4-1。
表4-1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表
类别
治理项目
污染源
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环保措施
实际建设情况
与环评及批复要求符合性
噪声
运输车辆噪声
运输车辆
合理安排转运时间,禁止夜间运输
按环评要求进行管理
符合
环境风险
储存区
贮存间防渗结构从下到上分别为3:
7灰土夯填厚度100cm,20cm混凝土面层,混凝土上铺设土工膜,防渗系数≤10-10cm/s,四周环绕高2.5m370砖砌水泥涂抹围墙+彩钢遮雨棚;大门处设斜坡围堰。
贮存间防渗结构从下到上分别为3:
7灰土夯填厚度100cm,铺设防渗土工布,土工布上为20cm混凝土面层,四周环绕高2.5m370砖砌水泥涂抹围墙+彩钢遮雨棚;大门处设斜坡围堰。
符合
储存区周边
雨水导流沟
暂存点内雨水导流沟
符合
由表4-1可以看出,本工程防渗措施满足要求,且试运行期间运行情况良好。
根据现场勘查,卫生防护距离(50m)内无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建设单位已制定危险废物转移台账,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2018年由定边县东港污油泥土有限责任公司对污油泥暂存点内的污油泥进行清理并合法转移处置。
进行本次验收要求建设单位加强日常监管,后期运行过程中若出现暂存间墙面或地面破损,及时修复,确保危险废物能够按照管理要求进行安全处置。
四、环境管理检查
①“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
经现场检查,涧160污油泥暂存点于2018年11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以来污油泥暂存点运行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2018年3月,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华石油合作开发项目经理部委托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审;2018年9月5日,定边县环境保护局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该项目符合“三同时”制度中污染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要求。
②环保投资
项目实际总投资39.7万元,项目自身为环保工程,工程投资全部为环保投资。
③环保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
经现场检查,涧160污油泥暂存点由涧160井场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管理人员主要负责污油泥的接收和转运工作。
④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
经检查涧160污油泥暂存点环境保护档案资料较齐全,收集了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初设、环评及批复等文件收集管理规范,运行记录较完整。
⑤应急措施检查
为了有效预防和迅速处置项目突发性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质量安全,根据《环境保护法》中有关环境污染事故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置精神,本着“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建设单位于2016年10月编制了《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华石油合作开发项目经理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
61********-L。
应急处置机构中主要部门和区域应急联动救援小组和三级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等组成。
要求建设单位将本项目纳入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华石油合作开发项目经理部应急预案系统中。
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1、监测分析方法及规范
监测采样、项目分析方法分别见表5-1。
表5-1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因子
分析方法及来源
监测分析仪器
检出限
厂界环境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AWA6228型多功能声级计/********
25.0dB(A)
2、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为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样品采集、运输、保存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监测质量保证的技术要求进行,保证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且在使用有限期内,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数据三级审核。
(1)验收过程严格按照各项监测技术规范进行,样品采集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文件的要求;废气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进行;噪声监测依据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进行,监测仪器按质控计划要求校准。
(2)所有项目参加人员均持证上岗。
(3)监测仪器按质控计划要求校准,且在有效使用期内。
(4)验收调查按照《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文件的要求进行。
(5)验收监测的采样记录及分析测试结果,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三级审核。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根据环评报告,项目主要排放的污染物有废气和噪声。
本次验收对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及所在区域地下水进行现场监测。
1、噪声验收监测内容
由于项目20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因此本次噪声验收仅在项目地项目厂界四周布设监测点位。
监测内容见下表6-1,监测点位见图6-1。
表6-1噪声监测内容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噪声
厂界四周设4个监测点
(1#、2#、3#、4#)
等效连续A声级
每天昼、夜各监测1次,连续监测2天。
图6-1监测点位图(噪声)
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1、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陕西众邦环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2~24日对项目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和地下水分别进行了监测,验收监测期生产工况见表7-1。
表7-1试运行工况表
序号
时间
实际生产情况
备注
储存量(t)
1
2018年11月22日
1
设计贮存规模50t
2
2018年11月23日
1
3
2018年11月24日
1
验收监测期间污油泥暂存点运行正常,本项目所收集的井场污油泥产生量较少,设计贮存规模50t,目前储存量约1t。
2、噪声监测结果
2018年11月22日至11月23日,陕西众邦环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统计见表7-2。
表7-2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单位:
dB(A)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11月22日
11月23日
标准限值
达标情况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1#
48.5
40.8
48.1
40.6
60
50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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