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操作实施细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7844579
- 上传时间:2023-05-09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53.24KB
南京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操作实施细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南京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操作实施细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京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操作实施细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是否符合现行规划要求(包括历史遗留用地上现状建筑物),地块范围、规模和各项规划控制指标、公共设施配套等相关要求及建议。
3、涉及教育、医疗、社会福利等项目的,用地单位需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对实施方案可行性的书面意见;
涉及工业用地等改变用途建设科技研发项目的,用地单位需取得科技部门认可具备科研资质的书面意见;
属历史遗留用地项目的,用地单位需取得区建设、环保、国土部门对现状用地建设时点、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处罚等书面意见。
不符合现行规划要求或项目无法取得相关部门书面同意意见的,项目实施方案暂缓报批。
4、主城六区及高新区、化工园区项目实施方案由各区政府(高新区、化工园区管委会)汇总后行文报市国土局,市国土局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区政府、国土分局、用地单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会商一致后,行文报市政府批准。
新五区由各区政府自行批准,国土分局负责将批准方案同时报市国土局备案。
5、符合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协议出让的项目以及采用协议出让以外方式(如划拨、公开出让等)完善土地手续的项目,不再拟定项目实施方案报批,可直接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历史遗留城镇低效用地实施方案应逐级报区、市、省政府批准。
三、关于审批手续办理
1、项目实施方案经市、区政府批准后,市、区国土部门向用地单位出具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联系函(附件三),作为用地单位办理立项、规划等相关手续的依据。
2、用地单位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联系函,在发改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规划部门办理规划条件,并征求环保、文物等部门书面意见(用地范围涉及供电、地铁设施的,还需征求供电、地铁部门意见)后,持相关批准文件和书面意见向国土分局申请办理土地协议出让手续。
申请协议出让所需材料见附件四。
3、国土分局应根据现有规定和要求拟定土地协议出让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其中新五区出让方案报各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4、土地协议出让手续办理完后,用地单位应按规定办理相关规划、环保、建设审批手续。
5、符合各部门相关审批办理条件如立项、规划等的项目,可同步办理相关前期手续,待项目实施方案批准后,持相关材料向国土分局申请办理土地协议出让手续。
四、关于拆除自有建筑物
采取协议出让的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涉及原土地使用权人拆除自有建、构筑物的,可按建、构筑物评估现值抵扣相应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具体规定如下:
1、自有建、构筑物必须为原土地使用者所有,产权明晰,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2)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但已取得合法规划建设审批手续;
(3)不具备1或2两类条件,但区政府出具书面证明,对已建成10年以上的建、构筑物合法性及建筑面积进行调查认定的。
除上述三个条件以外,土地使用者积极支持城市建设及政府重大项目对其所有的建、构筑物自行拆除且未获取补偿的,区政府可在该项目土地出让金补助给区的部分中,对土地使用者自行拆除等费用酌情给予一定补偿,具体标准由区政府视情况确定。
2、建、构筑物现值仅指建、构筑物重置成本扣除折旧后的价格,包括装修装饰价值,但不包括机器设备、拆除搬迁、停业停产损失、人员安置等其他费用。
3、建、构筑物现值评估,由土地使用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合法规划建设手续或区政府书面证明等相关资料,国土部门在办理补交土地出让金时一并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核减,相关评估核减情况应纳入土地出让方案统一报批。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年度实施计划编制要点
年度实施计划编制成果包括文本、表格、附件。
一、文本
1.年度目标与任务:
明确年度实施目标,分解年度任务,阐述各类型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布局。
2.产业调整:
明确再开发项目产业调整方向。
3.开发进度安排:
合理安排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时序,提出再开发的进度和总体要求。
4.实施计划评价:
从社会、经济、生态等方面对计划实施后的效益进行分析。
5.实施保障措施:
制定相应的政策、制度、组织、技术和经济保障措施。
二、表格
各地块基本情况和拟开发情况。
XX区XX年度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计划项目表
单位:
公顷
序号
项目名称
土地位置
低效
用地
类型
土地面积
单位
现状
拟开发情况
是否为历史遗留问题
开发
主体
拟供
地
方式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用途
地均固定
资产投资
注:
低效用地类型按照低效产业用地、低效商业用地、旧城用地、旧村用地和其他低效用地填写;
土地面积中有合法手续的包含已登记、审批未登记土地面积;
用途按照《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划分;
开发主体按照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01)、政府组织实施再开发(02)及其他市场主体自行再开发(03)等填写;
拟供地方式按照划拨、协议出让、招拍挂出让等填写。
三、附件
1、各地块用地范围图(比例尺一般为1:
1000)。
2、全区地块位置示意图(可用一张图或多张图标示)。
附件二: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点
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文本及附件:
1、地块基本情况:
包括低效用地类型、土地使用者、位置、面积、土地登记用途、土地利用现状等。
2、项目再开发必要性分析:
从宏观经济环境、政策环境、项目自身资源优势、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等角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
3、地块拟开发情况:
包括开发主体、开发方式、开发计划时序、规划用地条件、项目建设方案、拟供地方式、当前进展情况等。
4、效益评价:
从经济、社会、生态等角度对项目的效益进行全面评价。
二、附件
1、地块土地证复印件、位置示意图、现状照片。
2、市规划局对地块规划情况的书面意见。
3、涉及相关部门的书面意见。
附件三:
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联系函
关于开展XX项目前期工作的联系函
XX单位:
你单位位于XX区XX街道XX的XX项目,已列入XX年度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区政府批准,原则同意你单位开展前期相关工作。
请抓紧办理立项、规划等前期相关手续,并征求环保、文物等部门书面意见,待各相关部门出具意见及条件具备后,报我局办理项目用地手续。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南京市国土资源局XX分局
XX年XX月XX日
附件四:
办理协议出让所需材料
1、用地申请表(原件);
2、用地单位机构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立项批文(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5、规划设计要点及附图(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6、相关部门审查意见(原件);
7、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8、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及批文(复印件);
9、其他相关材料。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南京市 城镇 低效 用地 开发 操作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