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文件模板地下车库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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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防烟排烟及暖通空调
13.热能动力
(二)设计图纸
1.总平面
2.建筑
3.建筑电气
4.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5.防烟排烟及暖通空调
云筑小区1#住宅楼消防设计文件
【建筑】
一、设计依据
1.1本工程所遵循的主要设计标准、规范、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用地红线图
(2)经规划部门审查同意的规划设计方案
(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建质[2008]216号
(4)《住宅建筑规范》(GB50386-2005)
(5)《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2014)
(6)《民用建筑统一设计标准》(GB50352-2019)
(7)《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8)《住宅设计标准》(DB34/T3467-2019)
(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1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1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1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
(15)国家、省及地方有关规划及建筑设计规范、规程及规定。
(1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消防水源、水压、电源等有关资料
二、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
场地概况:
本工程为阜阳港龙置业有限公司云筑小区项目,项目位于阜阳市颍州区润河路南侧、阜南路东侧、庙东路西侧。
地块内包括7栋一类高层住宅,12栋二类高层住宅,10栋多层住宅,2栋多层商业,1栋2层配电房、开闭所,3栋1层配电房,2栋1层大门及地下车库。
三、总指标
阜阳港龙置业有限公司云筑小区1#住宅楼,地上27层,地下一层。
建筑高度79.05米,总建筑面积11565.61平方米,为一类高层住宅,耐火等级地上一级,地下一级。
本工程设计范围为单体范围内的建筑、结构、水、电、暖专业。
四、总平面、消防环道布置
防火间距:
本工程与其他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高层与高层不小于13米,高层与裙房及其他多层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9米,裙房与其他多层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6米,均满足消防设计要求。
消防环道:
本工程消防登高场地设置在南侧,基地内设有围绕建筑群周边的消防环路与消防登高场地连通,消防车道宽≥4m。
消防车道坡度:
i≤7%(登高面处i≤2%);
消防车转弯半径≥12m,消防车道路基荷载按30T/m²
计算。
消防车道位置详见总图。
五、防火设置及安全疏散
本工程地上27层,地下一层。
属于一类高层住宅,耐火等级:
地上一级,地下一级。
总建筑面积为11565.61平方米。
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不超过1000平方米,本工程设有两部防烟楼梯间,一部消防电梯,消防前室和合用前室面积大于6平方,防烟楼梯间前室大于4.5平方,楼梯间最高处开窗面积均大于1平方,防烟楼梯间在首层均直通室外。
地下一层楼梯间与一层楼梯间采用防火隔墙分隔,防火隔墙耐火极限大于2小时,与一层楼梯间联通处设乙级防火门,地下一层楼梯间开窗面积大于2平方。
疏散距离及疏散宽度均满足规范。
六、建筑保温
本工程屋面采用100厚(倒置式屋面比计算结果厚25%)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XPS)(X300,B1级),板上保温,挤塑聚苯板耐火等级为B1级;
外墙采用55厚匀质防火保温板1,耐火等级为A级。
七、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无。
八、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九、建筑、结构设计
本工程耐火等级为一级。
构件耐火极限:
防火墙、承重墙(不燃烧体3.00h),楼梯间的墙、电梯井的墙、住宅单元之间的墙及分户墙(不燃烧体2.00h),非承重外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不燃烧体1.00h),房间隔墙(不燃烧体0.75h),柱(不燃烧体3.00h),梁(不燃烧体2.00h),楼板、疏散楼梯(不燃烧体1.50h)。
十、建筑电气
十一、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十二、防烟排烟及暖通空调
十三、热能动力:
本工程无热能动力设计。
(二)设计图纸
本工程单体施工图和总平面图由业主提供。
七、电气消防设计
7.1设计依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5)《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规范》GB50343-2012;
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9)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其他设计规范及标准。
7.2工程概况
复制建筑
7.3设计范围
建筑红线范围内消防设计。
7.4消防电源和配电
1)本项目消防电源负荷等级为一级,所有消防用电,包括消防电梯排污泵、消防应急照明、防排烟风机,均由变电所专用双回路供电,并在用电末端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在主电源断电时,备用电源自动投入使用。
且在最末端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双电源切换装置本体应有检修隔离功能,如本体不带,应在双电源切换装之前加设隔离开关。
2)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
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3)所有消防设备的配电线路均采用低烟无卤耐火阻燃交联电缆电线穿钢管或沿防火桥架敷设,电井内消防电缆采用矿物绝缘电缆敷设。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交流电源和蓄电池备用电源。
图形显示装置、消防通讯设备等的电源另设UPS装置供电或消防设备应急电源供电。
5)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输出功率应大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全负荷功率的120%,蓄电池组的容量应保证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在火灾状态同时工作负荷条件下连续工作3h以上。
6)消防负荷的电源回路与普通负荷的电源回路,供电严格分开,消防负荷配电回路按防火分区划分。
7)系统雷电防护等级按D级进行设计。
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在线路穿越不同防雷保护区处装设电涌保护器。
7.5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本工程建筑物内采用集中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设于12#楼首层,并设有直通室外的出口。
火灾报警系统由感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消防广播、消防电话分机、消火栓按钮、水流指示器、防火阀等组成。
在地下室、疏散走道、设备用房、电梯厅等位置均设置感烟探测器。
各层设置带电话插孔的手动报警按钮及声光报警器。
各层消火栓动作信号送至火灾报警系统。
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各类地址总数不应超过3200点,其中各类模块不应超过1600点。
每一回总线所连接各类地址总数不宜超200点,其中模块设备总数不应超过100点,且均应留有≥10%的余量。
系统总线上应设置短路隔离器,每只隔离器所保护的各类地址总数不应超过32点。
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隔离器。
2)消防联动控制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向各相关的受控设备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并接受相关设备的联动反馈信号。
需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其联动触发信号应采用两个有"
与"
逻辑关系、独立的报警信号。
各类阀组、各防烟风机,除联动控制器经模块自动控制外,通过电缆直接连接至现场控制箱(柜),可在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上直接手动控制启停。
并显示设备电源状态和工作状态;
切断有关部位非消防电源、接通应急照明电源、全部电梯降首层、关闭防火门和控制送风口、排烟口、排烟阀等,除由联动控制器经模块自动控制外,还可以在手动控制盘上手动触发,通过联动控制器经模块完成上述动作,并显示其状态。
各消防联动子系统之间应相对独立,不应由某个子系统的问题影响其他联动系统。
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电压控制输出应采用直流24V,其电源容量应满足受控消防设备同时启动且维持工作的控制容量要求。
当消防设备控制电压为~220V时,联动台的启动、停控制节点需经中间继电器
启动电流较大的消防设备宜分时启动。
各报警区域内的模块不应控制其他报警区域的设备。
3)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设置火灾声光警报器,并在确认火灾后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启动建筑内的所有火灾声光警报器。
火灾声警报器设置带有语音提示功能时,应同时设置语音同步器。
每个报警区域内均匀设置火灾警报器,其声压级不应小于60dB;
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躁声15dB。
同一建筑内设置多个火灾声警报器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同时启动和停止所有火灾声警报器工作。
楼内设置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并在确认火灾后,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同时向全楼进行广播。
同时具有按预设控制逻辑联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或停的功能。
消防应急广播与普通广播或背景音乐广播合用时,应具有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的功能。
4)消防专用电话系统
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
在消防控制室内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
除在各手动报警按钮处设置消防电话插孔外,在消防电梯机房处设置消防直通对讲电话分机。
7.6线路敷设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线路、消防联动控制线路应采用耐火铜芯电线电缆,报警总线、消防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用电话等传输线路应采用阻燃电线电缆。
并穿B1级以上的刚性塑料管或JDG管暗敷或敷设于封闭式金属线槽内。
具体线缆规格详见系统图。
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当合用向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隔板分隔。
广播线和消防电话线应单独穿管敷设或采用有隔板的金属线槽。
线路采用暗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可挠(金属)电气导管或Bl级以上的刚性塑料管或JDG管保护或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
线路采用明敷(含在吊顶内)时,导线应穿金属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敷设。
各系统的穿线金属管、金属线槽、金属接线盒等均应做好电气连接并接地。
除平面图中另有标注外,室内线路在潮湿场所明(暗)敷、混凝土内暗敷采用镀锌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SC)(制造标准应符合GB/T3091-2001);
在砌体内暗敷、吊顶内等其余场所均采用镀锌套接紧定式钢管(JDG)(制造标准应符合CECS120:
2007)
7.7火灾应急照明
(1)消防设备房及火灾仍需坚持工作的场所的照明100%为备用照明。
且最小持续时间不小于180min。
(2)疏散走道的最低照度不低于1.0lX;
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的最低照度不低于5.0lX。
(3)疏散照明、出口标志灯、疏散指示灯采用自带蓄电池或集中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电源转换时间不大于5S,且持续供电时间除避难层应大于30min外,同时蓄电池的初装容量保证备用时间不小于90min。
7.8防火门监控系统
(1)本工程根据国家标准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设置防火门监控系统。
(2)防火门监控器应能显示与其连接的防火门开、关状态。
(3)防火门监控器应能直接控制与其连接的防火门并设启动总指示灯。
(4)防火门监控电源箱安装于电气竖井,给电动闭门器供电。
7.9其他防火措施
(1)本区域供电变压器采用干式变压器及非燃性电容器;
配置滤波装置,提高谐波消除能力,降低电气火灾发生。
(2)为减少电气火灾危险,各种接地共接地网,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
(3)做总等电位联接和局部等电位联结。
(4)有关配电箱内的电源开关,采用带500mA(300mA)、0.3S漏电保护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5)垂直敷设在电缆竖井内的电缆每层和水平敷设在电缆桥架上的电缆在建筑防火分区处和进出消防设备用房处均采用防火材料封堵,防止火灾时沿电缆蔓延。
8.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8.1设计依据
(1)有关部门对本工程的批文。
(2)建设单位提供的市政给排水管网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3)本专业设计所采用的主要标准:
(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
(6)《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9)《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10)建筑和有关专业提供的条件图及有关资料。
8.2工程概况:
8.3设计范围:
建筑红线范围内的室内外消防设计。
8.4水源、用水量、消防水箱、消防水池及泵房设计:
(1)消防水源:
引入一路DN200给水管,市政压力为0.30MPa。
采用枝状布置,供本小区的生活和消防用水。
消防用水贮存于小区地下室消防水池
(2)本项目消防用水量(本子项工程对应下表中“(住宅(54<h<100m)带底商)”一栏):
设置部位
系统类别
住宅(54<h<100m)
住宅(54<h<100m)带底商
多层商业
一类公建(h<50m)
车库
室外消火栓系统
设计水量(L/s)
15
25
30
20
火灾延续时间(h)
2
室外小计m³
108
180
216
144
室内消火栓系统
40
10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1
室内小计(m³
)
288
198
432
室内外合计(m³
252
396
378
648
324
3)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消防水箱
消防泵房设置于地下一层,泵房地坪与室外地坪的高差不大于10m,水池底距室外地坪高度不大于6米;
泵房内设置一座消防水池(分容积相等的两格),水池的最低水位满足消防水泵自灌式吸水,贮存521.8立方米室内外消防水量;
设置一套室内消火栓泵(Q=25L/s,H=135m)、一套自动喷淋泵(Q=35L/s,H=70m)、一套室外消火栓泵(Q=30L/s,H=52m)、一套室外消火栓增压稳压泵组(Q=1.5L/s,H=38m;
带1个热气压罐),均为两台、一用一备。
消防水箱设于1栋屋顶最高处,水箱有效容积不小于18立方米,箱底设置高度(相对标高相当于1号楼)为79.2米,水箱最低有效水位相对标高(相对于18号楼正负零)为79.5米;
满足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最不利点工作压力的要求,不满足小区内最不利消火栓静水压力要求,设置增压稳压设备一组XW(L)-I-1.5-20-ADL。
8.5室外消火栓系统
1)系统概况:
室外消火栓采用加压系统,消防用水贮存于水池内,水池设置室外取水口,最低水位距室外地坪高度不大于5米;
由室外消火栓加压供水设备供水室外。
室外设DN150加压室外消防环网,室外消火栓接至此环网。
2)系统控制:
室外消火栓泵及稳压泵均由压力开关控制。
平时管网中压力由稳压泵及气压罐保持,当气压罐压力下降至设定值时,稳压泵启动,恢复设置压力值后停泵;
当稳压泵启动后,气压罐压力继续下降至一定值时,室外消火栓主泵启泵,稳压泵停泵,消防结束后手动停泵。
消控中心及泵房内均可手动启停室外消火栓系统主泵。
两台主泵及两台稳压泵均互为备用,事故自动转换并声光报警。
3)室外消火栓沿小区消防车道均匀布置,其间距不大于120米,保护半径不大于150米;
建筑消防扑救面一侧的室外消火栓数量不少于2个;
人防工程、地下室工程等建筑在出入口附近设置室外消火栓,且距出入口的不小于5米并不大于40米;
每组消防水泵接合器15~40米距离范围内均设有室外消火栓。
室外消火栓距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并不宜大于40m;
距路边不宜小于0.5m,并不应大于2m。
室外消火栓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本项目设置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及地上式水泵接合器;
设于机械易撞击地点的消火栓应采取防撞措施。
3)管材和接口:
DN≤100采用衬塑钢管,丝扣连接,DN>100采用球墨铸铁管,橡胶口承插连接,视具体情况考虑防腐。
8.6室内消火栓系统
1)系统概况:
采用临时高压系统,地块内所有建筑和区域均设置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室内消火栓系统竖向分为高低两个区,高区由消火栓泵直接供水,低区由高区环减压后供水。
高层建筑和室内净空高度>8米的民用建筑,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小于0.35MPa,且消火栓的充实水柱不小于13m;
其他场所的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小于0.25MPa,且消火栓的充实水柱不小于10m。
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压力大于0.5MPa时,采用减压稳压消火栓。
消防水泵控制柜在平时应使消防水泵处于自动启泵状态;
消防水泵不应设置自动停泵的控制功能,停泵应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工作人员根据火灾扑救情况确定;
消防水泵从接到启泵信号到水泵正常运转的时间,当为自动启动时应在2min内正常工作;
消防水泵应由水泵出水管上设置的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等信号直接启动消防泵。
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宜引入控制柜内;
消防水泵应能手动启停和自动启动;
稳压泵应由消防给水管网或气压水罐上设置的稳压泵自动启停泵压力开关或压力变送器控制。
控制柜或控制盘应设置开关量或模拟信号手动硬拉线直接起泵的按钮,控制柜或控制盘应有显示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运行状态,控制柜和控制盘应有显示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等水源的高水位、低水位报警信号,以及正常水位。
3)跃层住宅和商业服务网点的室内消火栓至少满足一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其余室内消火栓的布置保证室内任何部位均有两股水柱同时到达。
4)消火栓箱的配备及要求:
室内消火栓口径DN65,直流水枪d19,衬胶消防水龙带DN65,消防水龙带长度25m,消防报警按钮和指示灯各1个。
除住宅塔楼、住宅大堂及非人防地下室、面积小于200㎡的商业网点外,其余消火栓均带消防卷盘。
5)室内消火栓按15S202安装,栓口离地面高度为1.10m。
6)在每栋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塔楼附近设置一组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并且在其附近设室外消火栓。
消防水泵结合器按99S203和99(03)S203安装,采用SQS100-A型地上消防水泵结合器。
水泵接合器处应设置永久性标志铭牌,并应标明供水系统、供水范围和额定压力。
7)管材和接口:
室内消火栓给水管、自动喷水给水管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工作压力1.0≤P<1.6(MPa)时采用加厚热镀锌钢管。
大于1.6MPa压力管道采用热浸镀锌无缝钢管。
DN≤50mm时采用螺纹连接,其余采用法兰或沟槽式卡箍连接
8.7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本子项工程不设置自动喷淋系统。
8.8气体灭火系统
地下室高低压变配电房及地上部分的自管配电房、局管配电房均采用七氟丙烷全淹没气体灭火系统。
8.9建筑灭火器配置
本项目所有区域按规范设置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1)灭火器配置场所危险等级:
住宅属于轻危险级,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为1A,最大保护距离25m,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100m2/A。
强弱电间及屋顶电梯机房等属于中危险级,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为、最大保护距离、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按其所在的场所A类或B类火灾确定。
车库属于中危险级,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为55B,最大保护距离12m,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1.0m2/B。
其它部位按中危险级,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为2A,最大保护距离20m,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75m2/A。
2)灭火器配置场所火灾种类:
电气机房为E类,车库为B类,其他为A类
3)灭火器配置:
a)住宅组合消防柜下的灭火器箱内放置2具MF/ABC2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b)汽车库设置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MF/ABC4),每处两具,置于灭火器箱。
c)弱电间、配电室、屋顶电梯机房设置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MF/ABC4),每处两具,置于灭火器箱。
d)商业内设置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MF/ABC4),每处两具,置于灭火器箱。
e)灭火器箱上须设置“灭火器”字样的发光标志,机房内灭火器壁挂在墙壁上。
f)灭火器设置应满足规范最大保护距离的要求,如不满足应根据规范增设灭火器配置。
g)灭火器箱不应被遮挡、上锁和拴系。
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灭火器箱不应被遮挡、上锁和拴系。
8.10消防排水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装置处设排水立管,管径不小于DN75;
报警阀临近集水坑设置或在报警阀附近设DN100排水管。
2)消防水池和高位消防水箱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且采用间接排水
3)消防电梯附近均设置集水坑收集消防排水,采用潜水排污泵提升至室外排放。
集水坑有效容积大于2m3,潜水排污泵流量大于10L/s。
九、暖通消防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
(2)《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措施》GB51251-2017
2、地上部分防排烟
地上部分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每5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2.0平米,且间隔不大于3层,同时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0平米的可开启外窗。
前室、合用前室均满足自然排烟条件,前室每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2.0m。
合用前室每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3.0m。
1至3层商业每层商业均划分为2个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均满足储烟仓以内不小于建筑面积2%的有效开窗面积,同时在排烟窗附近距地1.5m处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3、地下部分防排烟
地下部分消防电梯前室不满足自然排烟条件,设置机械加压系统。
地下封闭楼梯间采用自热通风,在首层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1.2m2的可开启外窗。
地下室发生火灾时,仅开启地下室负一层加压送风风口。
电动多叶送风口执行器及手动按钮的位置应能方便人员手动操作,且不得影响消防验收。
4、防排烟自动控制要求
(1)当某防火分区发生火灾时,该防火分区(烟)温感器向消防控制中心输出报警信号,不需确认,由该中心自动(或手动),并能就地开启相应的排烟口,并联动排烟机及补风机。
排烟风机入口管道上装有熔点为280℃的防火阀,并与排烟风机连锁。
(2)排烟风机、防排烟系统中的70℃,280℃的防火调节阀的开、闭状态在消防控制中心均有灯光信号显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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