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测量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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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测量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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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XX局集团第X有限公司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精测队、各项目测量队测量行为,明确各方职责,确保测量质量可控性,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为适应公司施工任务的要求,公司实行测量二级管理模式,在公司、项目经理部设测量队。
第三章公司精测队职责
第三条在公司的领导下,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程,服务于公司各项目,精测队必须由相应资质的测绘人员组建。
第四条负责与各项目部的测量工作对接,推动全公司测量工作的顺利进展。
第五条负责全公司的日常测量管理工作,组织督促各项目测量队开展现场测量工作。
第六条指导各项目测量工作,明确执行标准、遵照的行业规范及标段内监理、设计、建设单位的规程规定,确保全公司测量工作的有序性和标准化。
第七条负责定期对铁路项目的CPII平面控制网,公路及其他项目的首级施工控制网的复测工作。
第八条组织各项目测量队进行等级高程控制网的复测,并负责督促各施工单位对全标段控制点进行维护,对破坏桩点进行恢复。
第九条负责组织各项目及时提交评估报告,指导督促铁路项目CPⅢ网和其他项目的首级控制网的建立及维护。
第十条审查各项目加密控制网和CPⅢ网的编制方案和成果资料。
第十一条审核各项目的沉降变形观测工作的方案、评估报告,并进行现场作业指导及必要的复检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对施工测量中重点、难点的测量方法、技术进行技术交底,保证测量质量。
对各项目的加密控制网点进行抽检,对重点、难点工程部位的放样进行复核、检查,确保现场测量质量可控性。
第十三条协调各项目间的测量联系工作。
第十四条主持对各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测量粗差、测量错误等的检查复核,出具结论,进行处置和上报工作。
第十五条规范全公司的测量通用技术标准、统一制定测量资料格式、用表等,并定期检查和督促各项目测量资料的规范、签认、归档等,确保测量基础资料的完备性,为后续竣工资料的汇编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根据测量工作的特性和要求,负责对测量新技术、新思路的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对本工程施工测量程序和流程进行总结积累测量经验。
第十七条定期检查各项目测量队人员和仪器设备的管理台账、校检计划和人员资质、仪器设备鉴定情况。
第十八条定期组织开展测量培训工作,促进全公司测量业务水平的提高。
第十九条完成公司布置的其它测量任务。
第四章各项目测量队职责
第二十条各项目测量队在业务和技术上,归口公司精测队的领导,协助公司精测队搞好日常测量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负责项目测量队内部测量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作,保证测量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十二条负责项目管段内的等级水准网复测、协助公司精测队完成本管段的交接桩及施工控制网的复测工作,负责控制网的维护管理。
第二十三条负责完成管段内施工控制网加密及复测、负责沉降观测监测网的建立及复测。
第二十四条负责沉降观测日常工作、方案编写、数据整理,负责编写评估申请报告。
第二十五条负责项目内施工测量日常放样工作。
第二十六条配合本项目测量监理的工作,按规范和监理要求,做好现场测量和资料报验工作。
第二十七条负责与相邻标段签定共用控制点协议书,并协同完成接头处共用点的联测和数据对比、确认工作。
第二十八条按要求做好测量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案工作。
并根据公司和精测队的要求及时上报归案资料。
第二十九条完成并定期上报本单位的测量仪器设备台账、仪器鉴定证书、测量人员台账等资料。
第三十条积极参加测量技术培训、技术交流等活动,促进测量人员技能技术的提高。
第五章测量岗位职责
第三十一条公司精测队队长岗位职责
1、在公司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施工测量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行业规范、规程。
2、负责全公司大型测量控制网的组织设计、技术审核。
3、负责熟悉合同文件,组织对图纸的审核、校算。
4、领导公司测量队伍认真按照相关测量规范操作,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控制网的复测、加密,按照施工图纸放样,搞好铁路的各项测量工作。
5、负责组织编制各种管理职责,规章制度,使全公司的测量工作制度化、有序化。
6、负责带领公司测量队进行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并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支持员工的创造及合理化建议,解决遇到的测量技术难题。
7、负责对全公司测量员工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全体测量人员的技术水平。
8、负责对测量成果的审批。
9、负责对人员、仪器设备的管理。
10、负责组织对测量竣工文件的编制、收集、整理,及时组织编写竣工技术总结。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测量工作。
第三十二条公司精测队副队长职责
1、在公司精测队队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施工测量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行业规范、规程。
2、协助公司精测队队长对大型测量控制网的组织设计、技术审核工作。
3、协助公司精测队队长熟悉合同文件,组织对图纸的审核、校算。
4、协助公司精测队队长进行日常工作的管理,带领全公司测量人员认真按照相关测量规范操作,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控制网的加密、复测,按照施工图纸放样,搞好铁路的各项精密测量工作。
5、协助公司精测队队长编制各种管理职责,规章制度,使全队、全标段的测量工作制度化、有序化。
6、协助公司精测队队长进行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并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支持员工的创造及合理化建议,解决遇到的测量技术难题。
7、协助公司精测队队长对员工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己及测量人员的技术水平。
8、负责对测量成果的审核。
9、负责对全公司测量人员、仪器设备的管理。
10、负责对测量内业、外业工作的督查及管理。
11、负责组织对测量竣工文件的编制、收集、整理,及时组织编写竣工技术总结。
12、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测量工作。
第三十三条项目部测量队长职责
1、在项目部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施工测量方针、政策,贯彻执行行业规范、规程。
2、与项目部总工程师及其他管理、技术人员保持信息沟通,定期进行技术交流。
3、加强与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当地群众的联系,并和睦相处,为测量工作服务。
4、熟悉合同文件,熟读图纸、负责对设计资料进行校算、审核。
认真按照测量规范的要求编写控制网的加密、复测方案,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放样。
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组织施工。
做好施工测量日记。
5、协助精测队进行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并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6、协助精测队对员工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己及测量人员的技术水平。
7、负责项目部测量成果的计算、复核。
做好施工放样工作,对关键部位的放样,必须实行一种方法测量、多种方法复核的观测程序,做好记录并报监理签认。
8、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安排,编制项目施工测量计划,并组织测量人员努力实施测量内业、外业工作。
9、负责向施工班组交付现场测量标志和测量结果,实行现场测量交底签认制度,并对其他测量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熟悉各主要控制标志的位置,保护好测量标志。
10、负责对项目部施工测量竣工文件的编制、收集、整理,及时编写竣工技术总结。
11、完成各级领导布置的其他测量工作。
第三十四条测量员岗位职责
1、在项目部测量队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施工测量方针、政策,执行行业规范、规程。
2、认真学习测量知识,熟练掌握基础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
3、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4、积极参加各种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
5、测量员负责仪器正确使用,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做好仪器的日常保养。
6、记录员负责做好记录,记录要准确、字迹清晰,并做好记录本的编号、妥善保存。
7、前后视人员认真做好前视、后视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第三十五条测量资料的管理
1、测量资料必须专人专管,及时收集归档。
2、各类资料入库时,应将文件分类编目、整理、保管,并留存相对应的电子版。
3、资料的保存注意防火、防潮、防磁、防蚀、防鼠。
4、用于管理资料的计算机须专人专用,要随时备份,定期用独立硬盘备份。
5、严格履行借阅制度,重要文件或资料必须由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6、对过期资料应及时更换或销毁,并严格履行相关手续进行处理。
如有丢失、损坏应及时记录、报告。
7、遵守文件资料的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第六章交接桩制度
第三十六条测量人员进场后,首先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接洽联络,取得测量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点的成果等相关资料。
第三十七条同监理、设计人员一起现场进行交接桩工作,按照交接要求做好点之计,交接桩工作记录,留存现场交接桩照片。
第三十八条如果发现控制点被破坏或成果有误,应要求设计单位进行补桩并做好记录和现场确认;
第三十九条现场交接完成后在监理的主持下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须办理正式书面的交接手续签订“交接桩协议书”;
第四十条相邻标段之间,控制网点须延伸到邻标两个,高程控制点须延伸到邻标一个点,经过双方共同测量,办理书面共用桩协议书。
第四十一条标段与标段之间,平面控制网要延伸到相邻标段两个,等级高程控制点须延伸到邻区一个点,经过双方共同测量确认。
第七章施工放样自检、复核和报验制度
第四十二条全面了解设计意图,认真熟悉与审核图纸,认真校核轴线的结构尺寸、高程关系是否吻合。
第四十三条放样前内业资料的计算的实行复核制度,且至少用两种以上的计算方法进行校算。
第四十四条测量放样前必须选择配置相应精度等级的测量仪器。
第四十五条根据各分项工程验收标准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条件的不同制定相应的施工测量方案,选择满足精度要求的施工放样方法。
第四十六条必须严格审核测量原始计算数据的准确性,坚持测量放线与复核计算工作同步校核的工作方法。
第四十七条现场放样定位工作执行自检、互检合格后再报验的工作过程。
第四十八条要对所用的控制点进行认真复核,对控制点在确定无误后,方可开始施工放样。
采用GPSRTK法进行测量放样时,必须要选择第三点作为检查点。
第四十九条测量放样时,做好测站记录,将测站信息和放样数据详细准确的记录,记录必须字迹工整,禁止涂改,内容完整。
第五十条放样工作完成后,对所放样的点,必须进行相对几何尺寸的检查。
第五十一条测量人员应向现场技术人员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签字存底。
第五十二条如需监理单位验收的项目,必须填写统一的施工监理用表,将自检成果上报监理,并申请监理复核验收。
第五十三条填写的申请报验表和检验批必须字迹清晰工整,填写内容准确完全,签名完整,申请报验的测量资料必须齐全,数据准确可靠,编码统一规范。
第八章沉降观测管理制度
第五十四条沉降观测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牵头负责,分二级管理,项目部测量队是标段沉降观测项目经理部沉降观测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的管理。
各工区测量队是沉降观测实施单位,服从、协助项目部测量队的管理,工区总工是工区沉降观测总负责人。
第五十五条项目部测量队下设沉降观测管理组,具体督促和指导各施工沉降观测工作的开展。
各工区成立沉降观测组,负责各区段沉降观测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十六条职责分工
1、项目部测量队沉降观测管理组主要职责
(1)项目部测量队沉降观测管理组是全标段沉降变形观测的管理主体和技术支持方,严格按有关规范、设计文件及总指要求,督促各工区做好各项施工过程中的沉降变形观测工作。
(2)对全标段各工区的沉降观测的机构设置、人员和仪器设备配置、观测措施和观测过程等进行监督、控制和管理。
(3)严格按沉降观测的技术要求,审查和监督全标段各工区的沉降观测工作具体实施过程和观测频次,保证沉降观测成果质量。
(4)指导和服务各工区沉降观测工作的实施过程,积极协助各施工单位解决沉降观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对各工区沉降观测数据和资料管理进行检查,并收集汇总,以确保沉降观测基础资料的完备性。
(6)积极与建设单位、设计、监理单位联系,保证各工区沉降观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7)完成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其他与沉降观测相关的任务。
2、各工区沉降观测组主要职责为:
(1)各工区是各区段沉降变形观测的实施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设计文件及总指要求做好各项施工过程中的沉降变形观测工作,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2)各工区按沉降观测工程量的需要,配置足额的人员和仪器设备,保证沉降观测工作的顺利完成。
(3)各施工区负责编制沉降变形观测技术方案,报项目部测量队审核,测量队修改确认后,报监理审批。
(4)当天工作完成后,及时的整理观测数据,如发现异常数据,立即进行复核,分析原因。
(5)为保证精度,执行人员、仪器、线路、基准点基本固定的原则。
(6)在沉降观测工作中,接受项目经理部测量队沉降观测组的指导,开展本管段工程沉降观测工作。
(7)负责本管段沉降监测网的建立、维护和复测工作;并及时提交相关成果资料。
(8)负责设置沉降观测点,进行沉降观测,并及时向项目部测量队沉降观测组汇报变形观测进展情况。
(9)做好资料的上报、签认工作。
(10)按要求做好沉降监测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做好定期上报沉降观测资料。
(11)各工区应建立测量资料室,必须备有专用沉降变形观测资料文件柜。
(12)负责基准点、工作基点和沉降观测点等观测设施的保护及被破坏后的及时修复。
第九章测量资料管理制度
第五十七条项目部测量队资料管理室作为项目经理部测量资料管理机构,负责全标段范围内各工区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测量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根据项目经理部要求,结合测量资料管理的特性研究制定测量资料管理工作的计划,制定测量资料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第五十八条为确保测量成果质量的可追溯性,各工区测量队需配置专职资料员,认真做好每天的测量成果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五十九条各工区测量队应建立测量资料室,要有专用测量资料文件柜及专用资料档案管理计算机,电子文档资料定期备份。
第六十条测量资料的报送和下发,各工区测量队应建立资料报送单或签领单,并执行相应的交接签字手续。
第六十一条测量成果资料入库存档时,建立文档记录资料,并将文件分类整理,以便查阅。
第六十二条所有的存档测量资料,必须在存档前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存档。
存档资料必须使用《施工和监理用表》标准格式,对于标准格式中没有涉及的用表或资料格式,及时上报项目部测量队,由项目部测量队和监理项目部协商后,下发统一的资料格式,不得自行编制。
第六十三条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将测量成果资料提供给不相关单位或人员。
第十章测量人员、仪器管理制度
第六十四条从事测量工作的人员,要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外业人员应能熟练操作水准仪、全站仪、GPS等测量仪器。
3、内业人员应能熟练掌握常用绘图软件和平差软件等。
4、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职业道德操守和高度的责任心
第六十五条测量仪器要求
1、测量仪器必须经过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才可使用。
2、定期对仪器进行自检,并做好检校记录。
3、测量仪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仪器使用的情况随时做好记录。
第六十六条工程测量工作程序及要求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质量计划时,应对项目测量工作进行策划。
(2)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测量专员应在开工前,收集建筑场地的测量控制网资料。
(3)项目测量专员或技术专员根据图纸要求编制测量方案,并经项目总工审批。
(4)项目测量专员根据测量方案配备测量仪器,并做好仪器的检测工作,保存检测证书。
(5)项目测量专员应准备好测量用标桩及标注用工具等。
2、工程定位测量
(1)建(构)筑物的定位、测量应从国家标准坐标、水准点引出或测绘院提供的坐标、水准点。
工程定位测量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技术专员协助项目测量专员完成。
(2)定位测量同时,项目测量专员应做好记录,完毕后及时编制正式测量成果,交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复核,确认无误后由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办理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认可签字手续。
(3)一般工程测量复核,邀请建设(或监理)单位参加复核;重大工程应邀请建设(监理)及当地测绘部门共同参加复核。
(4)测量记录表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进行填写。
记录表格应留足存档要求的数量,其中至少三份为签字笔签字。
3、施工过程测量放线
(1)施工过程测量放线包括基础(基坑、桩位等)测量放线、抄平,结构工程各楼层轴线投测、标高引测、垂直度测量以及各工序施工过程的测量。
(2)各工序施工过程测量一般有:
模板支设、构件安装、预埋件布置、楼地面标高、门窗安装、吊顶标高、轻质隔墙安装、幕墙骨架安装以及各种管道安装等。
(3)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测量员应提前向分包测量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4)分包测量班组应按交底内容要求进行施工测量。
(5)施工过程测量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进行复测。
4、沉降观测与变形观测
(1)下列情况应进行沉降观测与变形观测:
a)群体工程、重大工程和特殊工程及设计要求进行沉降观测与变形观测的项目。
b)在不均匀或软弱地基上的较为重要的建筑物。
c)因地基变形或局部失稳而使结构产生裂缝或破损,需研究处理的建筑。
d)经加固处理后的地基、设有沉降缝的地基、建筑物或构筑物各部分高低或重量相差较大的地基。
e)深基坑支护和进行地下降水时,应对周围建筑进行沉降和变形观测。
(2)项目经理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沉降观测进行策划。
设计有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无规定时,按国家规范执行。
当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进行沉降观测时,项目部仍应建立自己的观测记录。
(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将沉降观测方案提交公司工管中心,内容应包括:
工程名称,沉降观测点及水准基点平面布置示意图,沉降观测点标志示意图等。
(4)项目测量专员负责实施测量,测量过程中应及时填写观测记录,观测记录内容应包括:
工程名称,观测日期,天气情况等,根据水准点测量得出的每个观测点高程和其逐步沉降量的记录。
(5)沉降观测应固定人员进行。
当观测人员发生变化时,应有观测交接记录。
(6)项目测量专员进行测量观测后,应整理观测记录成果,交项目技术负责人并入工程技术资料。
对观测中所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工管中心汇报。
第六十七条测量仪器的管理及使用
1、测量仪器的配备
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测量任务的规模及要求的测量能力以及测量准确度,在使用前编制所需测量仪器计划,保证配备的测量仪器的规格、型号、数量、精密度、准确度能满足施工生产要求。
2、测量仪器的校准
(1)新购置的测量仪器设备,在开始使用前,须经法定校验部门对照国际或国家认可的有关基准进行校准和调整,检定合格后使用。
(2)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测量仪器,由测量队按规定周期送法定计量检定部门进行检定,并附检定证书。
《测量仪器检定周期一览表》见下表。
测量仪器检定周期一览表
序号
计量器具名称
检定周期(月)
1
游标卡尺
12
2
千分尺
12
3
钢板尺
使用前一次性检定
4
3米、5米钢卷尺
12
5
50米钢卷尺
12
6
塞尺
使用前一次性检定
7
直角尺
24
8
全站仪
12
9
经纬仪
12
10
铅垂仪
12
11
水准仪
12
12
塔尺
12
13
红外线测温仪
12
14
测力仪
12
15
万用表
60
16
钳形电流表
24
17
兆欧表
24
18
接地电阻测量仪
24
19
风速仪
12
(3)大型仪器及精密度要求高的仪器设备,除按周期检定以外,在修理、迁移后以及对准确度发生怀疑时须由校验部门重新校准。
测量仪器使用人员,在每次使用前,须按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对中或调零。
(4)对允许在使用前或使用期间进行调整的仪器,须由持证上岗人员,按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调整。
已采用铅封、油漆、封条等进行标识的仪器,除法定检验部门或生产厂家外,其他人员或部门均不得随意调整或拆封,以确保其校准度和安全性。
(5)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等测量仪器,须由公司专职或兼职测量专员按规定周期送法定校验部门检定其准确度,测量人员除每次使用时须按要求进行对中、调零等调校外,还需做不定期的现场测量仪器的校正检验,保留检验记录。
(6)计量器具、工具、模具等装置自检办法:
a)自检器具种类
①3米、5米的钢卷尺和各种规格的钢板尺;
②公司购买的靠尺、角尺、百格网、塞尺等。
b)自检办法
①3米、5米的钢卷尺和各种规格的钢板尺需购买带CMC标识的产品,并用检定合格的母尺进行对比检验,精度要求为±1mm,超出精度要求为不合格;
②角尺、靠尺用检定合格的母尺及进行检验,精度要求为±0.5mm,超出精度要求为不合格;
③百格网、塞尺,用检定合格的钢卷尺或游标卡尺对比检验。
c)对易损、易耗计量器具,实行使用前一次性检定或采购经计量部门检定过的器具,即有CMC标志的产品。
3、测量仪器的管理
(1)建立测量仪器台帐
a)公司工管中心建立计量器具总台帐,项目部建立各自的测量仪器台帐。
b)工管中心测量管理人员根据国家规定的检定周期和检定时间按时组织送检,并保管好有关资料。
(2)测量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责任人应签订《中铁XX局集团第X有限公司测量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责任书》;
(3)测量仪器的购置与报废,应由使用的项目部提交书面申请上报公司工管中心,工管中心编制采购或报废计划,经公司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后实施;
(4)各项目部采购、领用的测量仪器,产权归公司所有,根据工程任务的需要,工管中心有权调配各项目部的测量仪器;
(5)测量仪器必须由测量员管理和使用,非测量人员不得使用测量仪器;
(6)新成立的项目部,测量仪器的领用计划需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提交工管中心,工管中心统一调配或申请购置;
(7)分包队伍的测量仪器,应由项目部负责管理,必须进行计量检定合格后使用;
(8)测量仪器的定期检定工作,由公司工管中心负责。
(9)因失职造成测量仪器损坏的,维修费用由项目负责;因保管不善丢失的,按仪器残值在项目管理效益中扣除;项目对相关责任人酌情处罚。
(10)各项目部闲置的测量仪器,应及时交还工管中心,由工管中心技术专员对测量仪器进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六十九条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可根据本办法编制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细则或配套办法。
第七十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中铁XX局集团第X有限公司
测量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责任书
1、为了规范测量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责任,强化使用管理人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本责任书。
2、本责任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测量作业时使用和管理测量仪器设备的人员。
3、各型号测量仪器设备单台套(含主要配件,如电池充电器、数据处理软件和数据线等)设定单个责任者,责任者对相应负责的测量仪器设备行使管理权。
4、责任者需根据《中铁XX局集团第X有限公司测量仪器使用、维护和保养细则》内容认真使用和管理仪器设备。
5、失责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与遗失,责任人应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测量仪器设备名称型号(编号):
责任人:
监督人:
中铁XX局集团第X有限公司
测量仪器使用、维护和保养细则
测量仪器是测量人员对工程施控的有力武器。
爱护好测量仪器及工具是我们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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