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高考语文文学类阅读之小说专题练习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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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一个熟识的身影突然领先跃进了堑壕。
很快,第二个也跟着上去了。
三、四、五……七……九,他激动了,又一次挣扎着想站起来。
可两条腿简直像被灼热的焦土熔化了。
他站不起来!
渐渐地,厮杀声开始冷落了下来,而这时一声突然的枪响,似乎像是打出了一个句号。
从此,山顶如同死光了人,再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他知道,胜负已经摊牌。
谁胜?
谁负?
他激动得要死,也害怕得要死。
他希望山顶上马上跃出一张他熟悉的脸,或者一个声音。
是的,捷报应该是他的。
他已经经不起打击了。
他努力尽了,也损失尽了,接下来应该请他收获和交代了。
终于,山顶上突然颤颤巍巍地站出了一面旗帜。
那是一面褴褛得失去了真实和原貌的旗帜,但他几乎不用看,只是用鼻子嗅了一下,就觉得脑浆飞溅……
那是敌人的旗帜!
山坡上,静静的。
还有人吗?
他回头扫视山坡:
山坡上,只有一具具静卧的尸体。
对着无数尸体,他也忍不住吼叫起来:
谁还能冲锋?
只有山谷的回音:
谁还能冲锋……还有人吗……
一阵风过,他打了一个寒战,同时也清醒了。
恍若一场梦醒来,他接着又看见了辉煌的落日,和满山满坡的尸体,还有那面迎风招摇的旗帜。
难道我这样趴着等着来人把我抬下去,或者拖上去?
他想。
不,我不想作为一个伤兵被人抬回去,也不能做俘虏,被他们拖上去。
他自言自语道,我要爬上去,我没死,我应该爬上去,爬上去决一死战。
这叫宁死不屈。
他一拱一拱地爬起来了,夕阳的光辉照耀着他,像照耀着一片熠熠发光的金属。
他丑陋的身躯如同一条断尾的蚯蚓,只是不息地、顽强不屈地蠕动在焦土和血泥之中,直逼山顶,直逼那面狰狞的旗帜。
堑壕就在眼前,这是多么激动人心!
接下去,他只要来一个翻滚就上了山顶了。
此时此刻,他需要的是拿生命作最后一搏的勇气和毅力。
但是,他的目光又看到了那面狰狞可怖的旗帜。
旗帜似一个威风的巨人傲然凌立,孤独中透露出一股杀气腾腾的神气。
它是对方胜利的铁证。
看着它,他的冲动和勇气顿时损失了大半。
他想,你一个没腿的伤兵爬上去又能怎样?
让对方再次享受屠杀的快乐?
他对自己说,我被打垮了。
与其上去让他们屠杀,让他们享受屠杀的快乐,我宁可自杀……
于是,枪口顶在了太阳穴上。
是右边的太阳穴。
是的,他是不害怕死的。
他害怕的是失败和失败以后的一切。
晚霞如血,光辉抹在他身上,他感到了光辉的压力。
其实,作为军人,最重要的是看你关键时候是不是有那种大无畏的、不怕死的、宁死不屈的精神和风度,他想。
既然败局已定,那么还有什么可留恋的?
于是,他开始下达此生的最后一道命令:
开枪!
枪声拔地而起,直插云霄。
一个小时后,增援部队赶到,不费一枪一弹便冲上山顶。
当他们冲上山顶后,发现阵地上惟一的活物是一个奄奄一息的伤兵,他双手紧紧拥抱着旗杆,连松手的力气都没。
(有删节)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把他的嚎叫比作“雄狮的怒吼”,把他比作“一头暴怒的、歇斯底里的狮子”,生动地写出了他暴怒的情态,着意表现他对敌人强烈的愤慨、誓与敌人拼到底的决心。
B.文章对第十次冲锋时的场面描写,既有对主人公语言、动作的细腻刻画,也有对战士群体冲锋的“面”的描绘,点面结合的写法,增强了文章的画面感、真实感。
C.第十次冲锋结束后,山顶终于竖起了一面旗帜,“褴褛得失去了真实和原貌的旗帜”“他几乎不用看”“只是用鼻子嗅了一下”等描写为敌我双方此时的胜负设置了悬念。
D.他有军人的风骨,宁肯壮烈地死,也不肯屈辱地活,所以当败局已定时,他毫不犹豫地向自己举起了手枪,增援部队赶到时,他已全军覆没,点明了“第二种失败”的含意。
E.本文构思精巧,结构严谨,以时间为序,用悲壮的笔调讲述了一段令人荡气回肠的惨烈战事。
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
语言生动形象,极富表现力和感染力。
(2)小说中画横线部分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
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他”这个人物有哪些性格特点?
(4)小说的结尾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作者这样安排结尾有什么用意?
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2.(2017届湖南省衡阳市第八中学高中部理科实验班第二次自主招生考试)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4—6题。
(共19分)
猫婆
冯骥才
我那小阁楼的后墙外,居高临下是条又长又深的胡同,我称它为猫胡同。
每日夜半,这里是猫儿们无法无天的世界。
它们戏耍、求偶、追逐、打架,吵得人无法入睡。
为了逃避这群讨厌的家伙,我真想换房子。
奇怪,哪来这么多猫,为什么偏偏都跑到这儿来聚会闹事?
一天,我到一位朋友家去。
他视猫如命。
我说:
“我挺讨厌猫的。
”他将一个白色的东西放在我手上:
一只毛绒球大小雪白的小猫缩成团儿,小耳朵紧紧贴在脑袋上,一双纯蓝色亮亮的圆眼睛柔和又胆怯地望着我。
我情不自禁地对朋友说:
“太可爱了,把它送给我吧!
”
蓝眼睛一入我家,便成了全家人的情感中心。
每当它闯祸,只要一瞅它那纯净光澈的蓝眼睛,火气顿时全消,反而把它拥在怀里……我也是视猫如命了。
入秋,天一黑,不断有大野猫从猫胡同爬上我家的房顶来。
我关紧通向晾台的门,蓝眼睛便发疯似的抓门。
我知道它在发狂地爱,便打开门不再阻拦。
一天夜里,它再没回来。
家中每个人全空了。
我房前房后去找。
一个孩子告诉我,猫胡同顶里边一座楼的后门里住着一个老婆子,养了一二十只猫,人称猫婆,蓝眼睛多半是叫她的猫勾去的。
当夜,我钻进猫胡同,在黑暗里寻到猫婆家的门。
我冒冒失失地拍门,非要进去看个究竟不可。
门打开,一个高高的老婆子出现——这就是猫婆了。
我说我找猫,她立刻请我进屋去,是间阴冷的地下室。
一股噎人的猫味扑鼻而来。
屋顶很低,正中吊下一个很脏的灯泡,把屋内照得昏黄。
一个柜子,一座生铁炉子,一张大床,地上几只放猫食的破瓷碗,再没别的。
猫婆问我猫的样儿,我描述一遍,她立即叫道:
“见过见过,常找我们玩,多疼人的宝贝!
丢几天了?
”我盯住她脸看,只有焦急,却无半点装假的神气。
“五六天了。
”她的脸顿时阴沉下来:
“您甭找了,回不来了!
”我很疑心她骗我,目光搜寻可能藏匿蓝眼睛的地方。
猫婆的手忽向横着的铁烟囱上一指:
“这都是叫人打残、摔坏的猫!
我把它们拾回来养活的。
您瞧那只小黄猫,孩子们想要烧死它,我一把抢出来的!
您那宝贝丢了这么多天,哪还有好?
现在乡下常来一伙人,下笼子逮猫吃,造孽呀!
她说得脸抖,手也抖,点烟时,烟卷抖落在地。
烟囱上那小黄猫跳下来,叼起烟,仰起嘴递给她。
猫婆笑脸开花:
“瞧,这小东西多懂事!
面对这受难猫儿们的救护神,告别出来时,不觉带着点惭愧和狼狈的感觉。
从此不知不觉我竟开始关切所有猫儿的命运。
猫胡同再吵再闹也不再打扰我的睡眠,猫叫成了我的安眠曲……
转过一年,到了猫儿们求偶时节,猫胡同却忽然安静下来。
我妻子无意间听到一个不幸的消息:
猫婆死了。
同时才知道关于她的一点经历。
她本是先前一个开米铺老板的小婆,被大婆赶出家门,住在那座楼第一层的两间房子里,后又被当作资本家老婆轰到地下室。
她孑然一身,拾纸为生,以猫为伴。
曾有人为她找了个卖肉的老汉作伴儿。
老汉受不了猫闹、猫叫、猫味儿,就搬出去住。
而她坚持与这些猫共享着无人能解的快乐。
前两个月,猫婆急病猝死,老汉搬回来,第一件事便是把这些猫统统轰走。
被赶跑的猫儿每每回来,必遭老汉一顿死打。
一种伤感与忧虑从我心里漫无边际地散开,散出去,随后留下的是一片沉重的空茫。
入冬后,我听到一个令人战栗的故事——
我家对面一座破楼修瓦顶。
白天换瓦时活没干完,留下个洞,一只猫钻进去御寒;
第二天瓦盖上,这只猫无法出来,急得在里边叫。
住在这楼顶层的五六户人家谁也不肯将自家的顶棚捅坏,放它出来。
这猫叫了三整天,直至声音消失!
听到这故事,我彻夜难眠。
更深夜半,天降大雪,猫胡同里一片死寂。
忽然,后墙下传来一声猫叫,在胡同深处,猫婆故居墙头上,孤零零趴着一只猫影,蜷缩一团,凄婉哀叫。
不是那只小黄猫吗?
忙叫声:
“咪咪!
”谁知将它惊动,起身慌张跑掉。
猫胡同里便空无一物。
只剩下一片夜的漆黑和雪的惨白,还有奇冷的风在这又长又深的空间里呼啸。
(选自《灵魂的巢》,有删改)
(1)请具体说明第三段在文中的作用。
(5分)
(2)请简要概括文中猫婆的形象。
(6分)
(3)请探究“听到这故事,我彻夜难眠”这句话中蕴含着作者哪些情感。
(8分)
3.(2017届贵州省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高三上学期开学初考试)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洗礼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
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
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
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
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
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
“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
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
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
“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
“去催催吧,波利特。
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
”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
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
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
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
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
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
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
教堂的门敞开着。
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
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照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
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
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
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
“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
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
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
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
“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
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
“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
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
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
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
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
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
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
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
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
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的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
“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
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
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
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子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
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
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
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
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
她摸索着走进房间。
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
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
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
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开头描写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以及两次写到教堂的钟声,这些细节一方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故事必然有一个出人意料的悲惨结局。
B.文中显示,“老头儿”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已结婚生子,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也来参加“洗礼”后的宴会,还有一个儿子就是主持“洗礼”的神父。
C.小说写了农庄午宴,饭桌上“暴风雨似的”乡俗笑闹,“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些描写旨在表现农庄人朴素的生活和豪放的性格。
D.“神父接过孩子”,但由于他是一个神父,从未抱过孩子,所以“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感到很窘”;
神父的父亲也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E.小说通过大量的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神父看婴儿、抱婴儿时独特而复杂的感受,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
也正是这个可爱的婴儿,唤醒了深埋在神父心底的人性之爱。
(2)小说前三段所写“农庄”之景有怎样的特点?
写这样的景象有什么作用?
(3)小说中的“神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
(4)有人认为,小说题目是“洗礼”,但对“洗礼”却一笔带过,主要内容是写神父人性的觉醒,因此,可将题目改为“觉醒”。
你认为哪个题目更合适?
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4.(2017届江西省九江第一中学高三7月暑期阶段性测试)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
(1)—(4)题。
(25分)
请在你的时光里等我
郑传敏
妞儿第一次见若兰时只是闭着眼咧着嘴哭,哭得脸儿皱成了核桃。
若兰用一根手指伸向那挥舞着的小鸡爪,妞儿紧紧抓住,竟止住了哭声。
那时若兰47岁,妞儿出生一小时。
妞儿满月时,小脸儿慢慢地鼓起来,撑开了核桃皮,成了粉嫩粉嫩的小人儿一个。
若兰扒在摇篮边,看不够那小模样。
看不够的还有远在百里之外的三娘娘。
三娘娘四个儿子,做梦都在想闺女。
于是,三娘娘硬是死缠硬磨要把妞儿抱回家。
妞儿的父亲有些心动:
五个儿子,三个女儿就够他操心的了,这第九个整日哇哇哭的小肉团儿让他心烦。
但若兰不松口,若兰不松口谁也抱不走妞儿。
照说妞儿应该感谢若兰,可妞儿连若兰的模样都不记得了。
会跳绳的妞儿怎么也想不起若兰年轻时的样子,就一边跳绳一边喊:
“若兰若兰……,你年轻时啥样子……?
”“就这样子啊!
”妞儿仔细瞅瞅埋头梆梆梆剁猪菜的若兰:
瘦长脸,齐耳短发,灰褂子。
妞儿觉得若兰好像一直就是这个样子,好像又不是。
玩一会儿,不由得又喊:
“若兰若兰——,你年轻时啥样子——?
”妞儿7岁,若兰54。
可是,妞儿知道大姐年轻时的样子。
30岁的大姐领走了10岁的妞儿,让妞儿和自己的三个孩子一起上学。
百里外的小镇,有许多有趣事儿,妞儿和三个一挨肩的外甥外甥女沉浸其中。
晚上,四个孩子一张床,妞儿比外甥大10个月,不会客气。
“妈――,小姨踢我!
”外甥哭叫。
“姐――,他掐我!
”妞儿告状。
房间里每晚都要闹腾好久。
这样有趣而喧腾的日子过得飞快,一年一晃而过。
妞儿回到家,感觉若兰有些怪:
那痴痴的目光让妞儿分外的不自在。
哥哥姐姐告诉妞儿,若兰想妞儿想得走不动路,见到与妞儿同龄的小孩就掉眼泪,还大病了一场。
妞儿很是奇怪:
若兰怎么了?
妞儿不是好好的吗?
妞儿上初中了。
渐渐觉出了自己的吃亏,心里不平衡起来,找若兰理论:
“不行!
你多照顾了大姐姐20年。
你不能偏心,你照顾大姐姐多少年,也要照顾我多少年。
你不准死咧!
”这样的账时常算,若兰时常应:
“好好好!
若兰信守承诺,一直照顾着妞儿,但却渐渐地老了,妞儿便不喜欢和若兰一起逛街了。
她们一起的时候妞儿三步两步就窜出去老远,回头耐着性子等若兰,等急了就扯着嗓子喊:
“若兰,快点啊――”若兰急急地赶到,笑喘着分辩:
“你看,我赶得上妞儿呢!
”妞儿数落:
“你和大姐她们一起时多有劲!
临到我,连路都走不动了,偏心!
若兰确实偏心,偏心妞儿。
姐姐们相继出嫁了,五个哥哥无视妞儿的高中生身份,照样拿妞儿当小玩意儿,没事就逗着玩儿,比赛谁最先能把妞儿气哭。
比赛的时间常常在吃饭时间,全家齐集一堂,正是比试本领的好时机。
五哥开头,四哥接下句,三哥拓展,二哥挖掘。
常常是大哥还没来得及总结,妞儿就转身进了屋,眼泪一掉,饭就不会吃了。
谁让妞儿是个认真的人呢!
若兰总把哥哥们骂得狗血喷头,又拿出好吃的哄妞儿。
谁让妞儿是个较真的人呢!
初二时一群女孩儿送别一位好友,难舍情谊,定下五年之约的鸿鹄盟。
五年后,读大二的妞儿千里迢迢地赶回家。
得知原委,全家齐声制止,说根本不会有人记得什么“鸿鹄盟”,只有像妞儿这么幼稚的人才会当真。
妞儿不信,依约赶赴那片青山碧水旁的秀竹林。
她在竹林边那个古朴的石滚上坐等了整整一天,不见一个人影。
妞儿想了一天的心事,流了许多泪,发了许多恨:
“这次我回家,要有谁敢笑话我一句,我就一辈子一辈子不再回家。
”硬着头皮回到家,哥哥们竟然出奇地体贴,全然没有往日的尖酸刻薄。
妞儿松下一口气。
这口气直到妞儿结婚后,才知道是若兰帮她松下的。
若兰一直是偏心的,偏心妞儿。
在妞儿生下自己的女儿朵朵时,豁然明确了这点。
小时候一些不甚清晰的琐碎的细节,便温暖地浮上心头。
若兰放牛时带回来的一枝山红豆,割稻回家掏出的一把野山楂……鲜红地在眼前闪耀。
这年妞儿23岁,若兰70岁。
妞儿还清晰地记得带着5岁的朵朵去看若兰,若兰摸出一个又红又大的苹果。
朵朵嚷着要,若兰拿出一个小的递给朵朵:
“小人儿吃小的,大人吃大的。
”把大红苹果塞给妞儿,生怕朵朵来抢似的。
若兰、妞儿、朵朵去逛街,妞儿搀着若兰慢慢地走,朵朵蹦跳着在前面催:
“姥姥——,走快点——”这年妞儿28岁,若兰75岁。
一日,妞儿从梦中哭醒,丈大抚慰了很久,妞儿才忍住悲痛,说出一句话:
“我梦见若兰不在了。
”小时候一直和若兰斤斤计较:
不准老,不准死。
可若兰还是越来越老了,妞儿从不敢去想没有了若兰她该怎么办。
写这篇文章时,妞儿37岁,若兰84岁。
妞儿就是我,若兰是我的母亲。
母亲!
请在你的时光里等我啊!
今生不离不弃。
(节选自《雪莲》2011年第1期)
(1)下列对本文内容和艺术特色的欣赏,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本文叙述了一个亲情绵绵的故事,以外貌、语言和心理描写为主,展现了众多人物形象,给读者带来了美好而感伤的情愫。
B.已是八个孩子母亲的若兰在47岁时生下了妞儿,这最小的女儿险些被送人,对妞儿的歉疚使得若兰对妞儿格外娇惯,甚至常常没有原则。
C.妞儿知道大姐年轻时的样子,不知道若兰年轻时的样子,巨大的年龄差距造成了很深的代沟,使妞儿始终没能认真思考过若兰的母爱。
D.本文采用了以小见大的方法描写妞儿,如妞儿在大二时千里迢迢赶回家乡,赶赴与好友的“鸿鹄盟”,表现了妞儿单纯执着的性格特点。
E.本文最后才说“妞儿就是我,若兰是我的母亲”,饱含了女儿对母亲的无限亲情与依恋,让读者的感受渐趋沉重,回味悠长。
(2)文中两次写到“逛街”,情形有一些不同,但其包含的情感内涵却又有相同之处。
(3)小说为什么要一再比较妞儿与若兰的年龄?
请结合原文简要分析。
(4)小说的题目“请在你的时光里等我”含义丰富,请结合本文简要分析。
5.(2017届河北省定州中学高三(高补班)上学期开学考试)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
(1)~(4)题。
断腿母狼
邓林
外公是生产队的护林员,他和外婆住在黄巢坪山上的小木屋。
木屋的四周有竹篱笆围着,种着玉米、番薯、青菜、萝卜,养着十几只鸡鸭。
那天,外公外出巡山,走到白佛崖底时,听到了动物凄惨的叫声。
过去一看,原来是一只被野猪夹夹住了后腿的狼。
狼满嘴是血,一条后腿已经断了一截,脚爪子连着皮,和另一条腿一起,夹在野猪夹里。
狼为了自救,活生生地咬断了自己的一条后腿爪子,正打算咬另外一条腿爪子。
外公向来对狼没有好感,砍下了一棵小树做木棍,打算结果狼的性命。
狼没有龇牙咧嘴,目露凶光,只是轻轻地哼哼着,眼里竟然流出了泪水。
外公才发现,这是一只怀崽的母狼,从它那滚圆的肚子可以看出。
外公对母狼有了怜悯之心,丢下木棍,试探着靠近母狼,狼也不挣扎——它太疲乏了,怀崽加上失血过多,已完全没有反抗能力——当外公弯下腰,用力掰开野猪夹,取出母狼那条受伤的腿时,母狼已经昏死过去。
外婆看到外公把狼带回家很生气,一定要外公把狼打死。
那刚刚苏醒过来的母狼,眼泪又吧嗒吧嗒地落下来。
外婆心软了,同意让母狼留下来。
外公在鸡棚旁给母狼做了个窝,端来一盆玉米糊。
母狼凑过来闻了闻,舔了舔,而后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外婆说:
“狼是吃肉的动物,光吃玉米糊,营养不够,腿上的伤好不了,它肚子里的崽子也保不住。
”外婆敲了两个鸡蛋在食盆里。
母狼闻到了腥味,贪婪地把嘴巴伸进食盆里。
第二天一大早,外公走到狼窝一看,大吃一惊:
母狼的身边多了四只毛茸茸的小狼崽。
外公外婆很高兴,听说野狼驯服了就是威猛无比的狼狗。
从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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