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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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
1.3其他Y13
由二级学院制定标准
教学工作量业绩分Y1
Y1=10分*(∑Y1i/二级学院教师平均教学工作量)
教学效果
2.1教学质量测评Y21
Y21=0.7*学生测评分+0.3*二级学院测评分
教学质量测评分Y21=(0.7*学生测评分+0.3*二级学院测评分)*60%
2.2教书育人获奖Y22
教学名师奖Y221
获奖当年给予加分。
其中,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校级加1分。
先进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奖Y222
获奖当年每项给予加分。
其中,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校级加1分。
教学业务奖Y223
其中,国家级加5分;
省部级加3分;
校级加1分。
(一、二、三等的系数为1、0.8、0.6)
教书育人获奖分(满分5分)Y22=Y221+Y222+Y223
2.3指导学生获奖Y23
指导学科、技能竞赛奖Y231
获奖当年每项给予加分;
指导体育竞赛奖
Y232
指导艺术竞赛奖
Y233
指导学生论文
Y234
发表当年给予加分;
指导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正刊,学生为第一作者),其中,一级刊物加3分,二级刊物加2分,三级及以下刊物加1分。
入选当年给予加分。
入选校级优秀论文集加0.5分/篇。
指导学生获奖分(满分5分)Y23=Y231+Y232+Y233+Y234
教学效果业绩分Y2
Y2=Y21+Y22+Y23
教学研究与改革
3.1教学建设Y31
专业建设
建设周期内给予加分。
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8分,省级5分,校级3分;
新专业2分;
系(室)负责人0.5分。
课程建设
其中,精品课程国家级8分,省级5分,校级3分;
优秀课程2分;
合格课程1分;
双语课程1分。
教材建设
其中,国家级重点建设教材8分,省级5分,校级3分。
实验室建设
其中,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教学示范中心8分,省级5分,校级3分。
基地建设
其中,国家级8分,省级5分,校级3分。
3.2教学改革Y32
教改项目
其中,国家级项目8分,省级5分,校级重点3分,校级一般项目1分。
教学研究论文
发表当年给予加分。
其中,一级刊物(正刊,下同)5分,二级刊物3分,三级及以下刊物1分。
出版教材
出版当年给予加分。
其中,教育部统编教材8分,省级统编5分,中央级出版社教材4分,地方出版社教材2分。
3.3教学奖励Y33
教材奖
其中,国家级5分;
省部级3分;
校级1分。
教学成果奖
教学研究与改革业绩分(满分15分)Y3
Y3=基本分8分+Y31+Y32+Y33
说明:
1.教师教学工作总业绩分Y=Y1+Y2+Y3。
2.二级学院双肩挑人员参加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除教学工作量给予相应减免外,其余标准均相同。
从事行政管理岗位的双肩挑人员的考核,除教学工作量不考核外,其余标准均相同,考核结果不占二级学院指标。
3.当教师教学工作量大于所在二级学院教师平均教学工作量1.5倍时,按1.5倍计算。
教书育人获奖分和指导学生获奖分,满分各5分;
教学研究与改革业绩分,满分15分。
教学效果中的学生测评分和二级学院测评分均以百分制计分。
4.教学业务奖一般指由教育部及下属司局、省教育厅及下属处室、学校组织发文的教学奖项(包括教学奖、教坛新秀奖、多媒体教学比赛奖、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奖等等)。
教材奖和教学成果奖指由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组织发文的奖项。
若教学业务奖和教材奖所设置奖励不分等级,则取二等奖的分值作为计算分值的标准。
5.学科、技能竞赛指部分国际竞赛(包括美国大学生数学模型竞赛、国际大学生机械设计竞赛、美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等)、全国性竞赛(包括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英语演讲竞赛、“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专题赛、广告艺术设计大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结构设计竞赛、机械设计创新设计大赛、英语竞赛、化学实验竞赛、电子商务竞赛等),以及省教育厅组织的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包括浙江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机械设计竞赛、程序设计竞赛、多媒体设计竞赛、结构设计竞赛、财会信息化竞赛、电子商务竞赛、英语演讲竞赛、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数控技术竞赛、模具设计竞赛、汽车维修竞赛、计算机工程竞赛、物流控制竞赛、旅游服务竞赛等)。
6.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体育竞赛、艺术竞赛获奖,计算业绩分时,各学生(代表队)的获奖只计算排名前三位的指导教师,且对同一学生(代表队)只对最高奖励等级进行计分。
7、设立教学研究与改革基本业绩分(8分),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便可得到教学研究与改革基本业绩分:
关心专业建设,对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有建设性的意见,积极参与人才培养计划的修订和完善,参加课程建设的立项与建设,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参与教学大纲的制订与完善,选择适用性较强的优秀教材,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和实习基地建设,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完成听课任务。
8.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基地、教改项目等教学建设项目,国家级指教育部、财政部等立项发文的项目,省级指省教育厅、财政厅立项发文的项目,校级是指学校立项发文的项目。
在研的教学建设项目不包括已到期、但尚未完成而延期的项目。
9.多人合作的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论文、教材、教学奖励和指导学生竞赛等,加权系数由排名第一的负责人(或主编)按承担任务多少协商确定,或所得分按下列比例分摊:
二人共同完成按6:
4,三人按5:
3:
2,四人按4:
2:
1,五人按4:
1:
1。
总分等于相应分摊得分。
对多次立项或获奖的项目按最高等级进行计分。
10.期刊级别以《台州学院学术期刊定级标准》(台学院发[2003]10号)为依据。
11.重点专业建设周期:
国家级、省级5年,校级3年;
精品课程建设周期:
国家级、省级2年,校级1年;
优秀课程和合格课程建设周期1年,评估验收后计分;
双语课程建设周期1年;
其他项目除有文件明确规定外,国家级、省级建设周期3年,校级1年;
建设周期为1年的项目,待结题后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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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州 学院 教师 教学工作 业绩考核 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