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读后感优秀作文10篇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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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
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
熟读诗书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平步青云。
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
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
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
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诗书是孔乙己唯一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最大的乐趣了吧!
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
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
‘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
是大家的笑料。
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
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
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唯一的点乐趣好了。
唯一一位站着喝酒的长衫文人,孔乙己。
——题记
孔乙己有着高大的身材,脸色青白,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满口的之乎者也也就是他的特点。
孔乙己是个读书人,也是一个很好的秀才,可就是这么好的秀才却出生在了旧社会,一个很好的秀才就这样泯灭了!
上天对他很不公平,读了一定的书,但成绩不好,每一次的考试都落榜。
孔乙己穿着一件极为破旧的衣服,从来没有洗补。
但他总觉得自己是上等的人,比一般的地位要高,实际上,他也是一个被人瞧不起的下等人,只不过穿着长衫罢了!
孔乙己!
一个可伶人,出生在了旧社会,我简直是无法想象那时候的人对死亡竟然是那么的轻描淡写,那个时代的不知道什么是爱!
不知道关心别人是怎么样的感受,爱,这个字,已经被人遗忘了!
那个时代的人是那么的冷漠,他们只关心钱包,就好像老板想起孔乙己,也就是孔乙己欠的那十九文钱罢了。
这样不怪他们,不是他们的错!
他们的领导有关心在下的人民吗?
不没有!
他们或许没有去看看人民的生活,或根本就不想管了!
或者嫌太麻烦,根本就不想管了!
他们都以金钱在上。
我读了孔乙己这一篇文章,我明白了,他就是个可怜人!
他不应该出生在那个年代!
那个时代的人忽略了人情,漠视了人情!
结束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一文的教学后,颇有感受,课余得些体会,笔录如下,敬请各位老师斧正。
孔乙己者,不知何许人也。
旁人常议,乃知其幼时天资聪慧,遂拜师于私塾,潜心苦读四书五经,以求功名。
然功名未得,却迂腐之至。
常以圣贤居之,不思营生,当婚未娶,孤寂一生,至死孑然。
悲哉!
与之谋面,乃半百之人,天命定也。
其生活窘迫,濒临绝境。
常食不裹腹,衣不敝体,为求温饱,时有偷窃之举而遭殴打,乃至遍体鳞伤,加之秉性不改,所谓旧伤未愈又添新伤。
为解忧闷,常独饮于咸亨酒店,饮罢,仰天长叹,留下之乎者也之语,飘然而返。
长此以往,人已不人,鬼未为鬼,终不知所终。
其命之苦、其终之悲,令人痛之。
故父斥玩儿、妻妇相夫,皆以此为戒。
嗟乎!
典制止毒莫如此也,世人之愚焉有情乎?
然,余观孔乙己之境遇,岂不事出有缘哉?
语曰:
凡事因内外之因而变,外因者有相辅之效,而内因则具锤音之功。
此理世人皆知也。
而孔乙己怨天尤人、自甘颓废,真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愿世人明其理、衡其力、定其位、肩其责、平其心,不履孔乙己之覆辙矣。
一位名叫孔乙己的书生,他没有进乡试,别的书生穿的长袍是十分洁净整齐的,唯独他的长袍破破烂烂,像是许多年没有洗和补一样。
孔乙己虽也识字,但不是秀才,满口“之乎者也……”之类的话。
后来因偷丁举人家的书打折了腿,可他却自欺欺人地说:
“跌断。
跌断。
再说了,窃书不算偷!
!
”
读了这一篇小说,我的心头一颤,清朝的科举制度怎么有这么大的威力,能把一个勤苦劳作的朴实的老百姓逼上绝路。
孔乙己这样的人,就是社会的末路徒,更是旧社会人民的一个缩影。
那时的社会,天空是黑暗的,染黑了人们的心灵,。
如今想来,我真正体会到了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多么美好!
同时我想:
人不能低头,不能让科举制度阻碍了人们前进的步伐!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让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
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
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
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一定还清。
在中秋前几天老板忽然说:
“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
”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
吃完酒又在众人的讥笑中走在手上走了。
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与反应。
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当作场“戏”。
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看客”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
读《孔乙己》有感
我昨天读了《呐喊》里的《孔乙己》。
里面讲了鲁迅先生在十二岁起就在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当伙计,来喝酒的有一人最特殊,那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穷的人都短衫,站着喝酒。
富的人都在店面隔壁的房子喝酒,穿着长衫)。
孔乙己是别人给他起的外号,说话总是之乎者也,逗得人们哈哈大笑。
后来孔乙己可能因为偷了东西,被别人打断了两腿。
再到后来也没有见到他。
读了这篇文章,我有些气愤,还有些怜悯孔乙己。
他虽然好吃懒做,但是他非常爱孩子,邻居的孩子来了,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可以看出孔乙已很善良。
文中描写的孔乙己是幽默、好吃懒做、善良的。
后来说他也许死了我的心情也很沉重,就像老师说的一样:
人会受生活的影响。
孔乙己就是这样,因为生活去偷窃,才会被打断腿。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学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不难看出孔乙己是个深受封建科举教育毒害的人。
从中我总结了一个感想——人不能死读书。
书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学习也应该是活的,怎么能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呢?
死记硬背只能记住表面的知识,不会灵活运用这些知识,岂不是白学了吗?
这就是孔乙己为什么这样认真的读书,连回字有四种写法都晓得,可连半个秀才都捞不到。
因为他只记住了别人的经典,却不会运用到自己的文章中去,否则他不早就发达了吗?
明末著名书法家董其昌曾说过:
“临书不可以死临”。
所以他的字虽然都是模仿古人的,但都有自己的特色,令世人赞赏。
同理可的,学习不可以死学,那么我们就可以利用所学的只是加以自己有特色的修饰,很好的发挥,表现出来。
反之,结局就会跟孔乙己一样。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这种死学方法也是十分多见的,由其是语文和英语,没有合理的方法和学习节奏去提高学习效率,虽然十分用工,考下来却不理想。
所以要想提高学习效率,首先要找到一套适合你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节奏,这是至关重要的。
所以,我建议大家不要死学,努力,还要加方法。
从文章一开始介绍鲁镇酒点的格局,以及短衣帮、长衫客,可见当地的贫富悬殊,等级观念强,这一下把整个大的社会环境写了出来。
这更加导致了孔乙己的悲惨命运。
孔乙己本人是一个连秀才都没考上的读书人,因而在社会上的地位无足轻重,“孔乙己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孔乙己本人的性格十分耐人寻味,他深受科举制度的毒害,所以迂腐,他自身好喝懒做,不会营生,当然,他也有善良的一面。
从他教“我”“回”字的四种写法,经常说一些之乎者也,可见他受科举毒害之深,然而,他也有一股读书人的傲气,从他看不起短衣帮,只偷书却不欠帐可以看出。
他好喝懒做,迫于生计,所以去偷书。
这是他的一个巨大的问题,这直接导致了他的悲惨命运。
在他送小孩子茴香豆的过程中,他用手“罩”住碟子,虽然十分迂腐,但也可见其善良。
孔乙己在故事中有两大阶段,分别是被打前和被打后。
被打前他至少还与别人狡辩,而被打断腿后也不辩解,可见他的心理状态已经失去了唯一的一点读书人的尊严,他的身体就更不用说了。
正是这个变化,更看出世态炎凉,例如,看客们看到了落魄的孔乙己仍然和以前一样,孔乙己死后,掌柜只是惦记着他欠下的钱。
鲁迅写这篇文章,也就是为了揭露这些丑恶的社会,抨击科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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