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金融业发展改革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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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资本市场合作,加快推动企业上市23
二、紧抓新三板扩容机遇,积极推动企业上市23
三、积极发展债券市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23
四、完善五大投资集团,促进基础平台建设23
第七章健全农村金融,提升服务水平24
一、推进农村金融发展,完善金融服务体系24
二、发展农村“政银保”,促进融资方式创新24
三、发展县级征信中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24
四、加强与互联网结合,开展农业供应链金融24
第八章创新互联网金融,推动金融发展25
一、打造信息消费试点,推动智慧城市发展25
二、依托电商平台优势,创新互联网金融25
三、发展产业链金融,带动全产业链发展25
第九章优化金融生态,保障金融安全26
一、加强风险预警,防范处置非法活动26
二、建设信用体系,夯实风险体制基础26
三、发展中介机构,完善金融生态环境26
第十章实施人才工程,打造金融高地27
一、实施人才政策,推动人才聚集27
二、借力高校优势,提升人才层级27
三、创新培养机制,提高人员素质27
四、举办金融论坛,促进思想信息交流27
第十一章保障措施28
一、完善相关政策,加快产融结合28
二、健全管理体制,强化组织保障28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意识28
第一章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十二五”期间,伴随惠州经济的快速发展,惠州金融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和服务能力日益增强。
展望“十三五”,产业和金融的融合、互联网和金融的融合、智能制造和金融的融合以及深莞惠经济圈和金融的融合,为惠州金融业的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一、发展成果
►经济基础进一步夯实
“十二五”时期,惠州经济快速增长。
2015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140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2%;
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达6.59万元;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339.99亿元,“十二五”时期年均增长22.3%,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均跃居全省第5位。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和百亿元企业分别达2家和7家,石油化工和电子信息两大支柱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52.1%。
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高新技术企业达255家,专利申请跃升全省第6位,增幅连续五年居珠三角第一。
2015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14.76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为17.32%,高于GDP年均增长率,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91%提升到3.7%,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提升到9.1%。
2015年,金融业缴纳税收22.8亿元,其中,地税17.5亿元,国税5.3亿元,金融业发展对地方经济的贡献度不断提升。
►金融实力显著增强
银行业健康发展。
2015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为3836.1亿元和2701.6亿元,分别增长了83.8%和120.7%;
存贷比由2010年的58.6%增加到2015末的70.4%,提高近12个百分点,再创历史新高;
实现净利润50.15亿元,较“十二五”初期提高了47.3%,年均增速为15.8%。
同时,银行资产质量保持了较高水平,不良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抗风险能力逐步增强。
保险市场稳步发展。
2015年,全市保险行业实现保费收入99.3亿元,其中,寿险保费收入66.3亿元,在保698万人次,财产险保费收入33亿元,在保财产总值6890亿元。
保险深度3.1%,保险密度2062元。
保险机构实现利润约1.8亿元,比“十一五”末期提升了106%。
证券市场健康成长。
2015年全市累计交易额达13819.90亿元;
股票账户数超104.67万户,比“十一五”末增加30万户,股票交易额达11910.83亿元,期货交易额达394.16亿元,券商利润收入超5亿元。
►金融体系日渐完善
新增银行分行15家,现有银行32家,网点717个;
完成了惠州、惠东、博罗和龙门等4家农商行的改制组建,在全省率先实现农商行覆盖各县区。
证券公司增至11家,营业网点数达39个,比“十一五”期末增加25个,增幅为26%。
本地券商联讯证券于2014年8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成为广东省唯一一家在“新三板”挂牌的券商。
保险类机构74家,其中财险业务机构23家,寿险业务机构28家,保险中介公司23家。
现有小额贷款公司17家,比“十二五”期初增加15家,十二五期间累计发放小额贷款6678笔,总金额122.17亿元;
融资性担保公司17家,累计提供融资担保金额58亿元,累计担保客户1521户,分别比“十二五”初增长109%和165%。
►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等业务的开展。
全市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企业达到1027家,与72个境外地区和国家发生结算,跨境人民币总量达到3180.73亿元。
开展了资本项目人民币结算业务创新、跨境人民币资金池及双向资金池等业务创新。
推进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宽商业险服务领域,开发特色产品,充分发挥了保险的社会保障和服务功能。
证券产品和服务创新。
证券公司在开拓经纪业务的同时,探索开展企业登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保荐业务,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总部资源为企业服务。
►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十二五”期间,积极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推动了一批企业在各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
拓宽了直接融资渠道,丰富了融资途径。
2015年底,全市共有上市企业12家,其中国内上市公司6家,分别为主板的TCL集团、德赛电池、中京电子和创业板的亿纬锂能、硕贝德、胜宏科技,较2010年末增加了3家。
海外上市公司6家,均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分别为TCL多媒体科技、TCL通讯科技、通力电子、雷士照明、侨兴集团和天宝控股。
推动了15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融资总额28.3亿元;
推动小微企业在区域股权市场挂牌,深化与天津股权交易所的合作,成立了天津股权交易所惠州业务运营中心。
累计19家企业在天交所挂牌,融资总额2亿元。
►科技金融初显成效
“十二五”期间,广发银行与仲恺高新区合作,设立银行科技支行,并由仲恺高新区出资1000万元成立担保资金池,开展科技企业“政银保”业务。
建设银行启动了“Fit粤”计划,满足高科技企业产业链上不同成长阶段主体的多级、多元投融资需求,通过速贷通、善融贷、税易贷、征信贷等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对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累计超过20亿元。
大力推进各类投资基金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
政府引导基金5000万元,与深创投合作,设立了惠州红土创投,与粤科金融合作,组建了粤科惠华创投基金。
截至2015年底,全市已设立创投基金11支,合计募集资金近10亿元,累计投资金额逾5亿元,为科技创新型企业,特别是初创期科技型民营企业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十二五”期间,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能力不断加强。
县域银行网点283个,比“十二五”期初增加14.57%,服务点达1604个,覆盖率100%。
同时,推动服务网点向基层延伸。
自2013年以来,全力推进助农取款点建设,全市建设农村地区助农取款点1450个,覆盖全市95%以上行政村;
2015年末,全市本币涉农贷款余额为498.7亿元,比2011年初增长105.5%,占各项贷款总额比例保持在18.5%;
惠城、博罗农村金融服务站建设已完成行政村全覆盖,惠东县完成99个行政村农村金融服务站建设,惠阳、龙门均已启动农村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
信用村建设达到27个,其中博罗县25个,惠东县2个;
博罗评选出信用户427户、发放信用贷款3271.4万元,率先在惠州市范围内实现全县各镇“信用村”全覆盖。
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创新。
博罗农商行开办了“物业通”等金融产品;
惠城区政府与邮储银行惠州分行、人保财险惠州分公司合作开展“惠城区现代农业示范区政银保项目”;
多家银行推出了金融扶贫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等,惠东县农商行为该县430户妇女发放贷款1170多万元,支持当地妇女致富及周边农户发家致富,被国家妇联评为“全国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工作先进集体”。
加快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完善。
2014年,启动政策性涉农五项补充项目保险;
2015开展了农村居民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
政策性农房保险、农村居民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覆盖率达到100%,政策性农业保险为我市农民提供了4404亿元的风险保障。
►优化金融发展环境
完善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修订完善了《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意见》、《关于发展资本市场的意见》、《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发展意见》等意见稿,进一步完善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体系,特别是加大对企业发展利用资本市场、促进股权投资与科技创新企业对接等工作的支持和推动力度。
加强金融监管体系建设,维护地方金融安全。
建立了金融工作队伍,完善了地方金融工作机制,落实了监管责任,完善了金融风险防控机制,维护了金融资产安全;
处理了城信社及信托公司退市的历史遗留问题。
完善征信体系,从科技驱动、机制推动、示范带动、社会联动四个方面入手,率先在全省建成“一库一网两平台”的市公共信用管理系统,成立市级信用中心,制定“1+4+N”社会信用管理制度。
推进金融业集聚发展。
市江北片区逐渐吸引银行、证券、保险、创投等各类机构进驻,形成了特色金融产业聚集的重要平台。
二、发展挑战
“十二五”期间,惠州金融业呈快速发展之势,但从国际和国内金融业发展趋势、区域经济竞争态势以及惠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方面来看,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和不足。
►金融业态模式单一,融资渠道较狭窄
法人金融机构数量不多,实力较薄弱;
银行业一家独大,信托、金融租赁业依然空白,业态模式较为单一;
企业融资渠道单一,与经济发展和企业的多元需求不相适应,企业融资难、融资少、融资贵问题依然是制约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因素。
►创新能力有待提升,金融对接产业不足
银行业的信贷产品和服务难以满足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的需求;
风投公司数量少、规模小、资金弱,对新兴产业的支撑作用有限;
产业链金融对产业链的覆盖有限;
金融中介服务业难以提供全面、高效、配套的专业服务。
►普惠金融发展薄弱,服务“三农”力度不足
农村金融仍然是金融体系中的薄弱环节,集中体现在“三个不适应”:
基础金融服务供给与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不适应,信贷政策要求与“三农”抵押担保能力不适应,金融创新能力与农村经济的发展需求不适应。
►金融生态需进一步优化,金融风险需密切关注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部分企业出现了资金链紧张甚至断裂的问题,导致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抬头,风险防控压力不断加大;
P2P、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业态的监管体系和机制尚未完善;
征信体系建设不完善;
金融人才引进力度不够、储备不足。
三、发展机遇
►良好的政策是金融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绿色化“五化”协同推进,金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全面深化,为金融业加快发展、加速业务创新拓展了新的空间。
►厚实的发展基础为金融业发展蓄积新动力
“十二五”时期我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100多亿元,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环大亚湾新区和潼湖生态智慧区两大平台建设的快速推进和惠州入选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对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更加旺盛。
►增创发展新优势为金融发展开拓空间
“十三五”期间,惠州将围绕“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的目标,践行新理念,增创“营商环境、创新驱动、生态环境和区位发展”四个新优势,预计地区生产总值将突破5000亿元;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0万元,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经济新常态为金融改革发展提供新机遇
经济新常态是经济发展从投资驱动发展转向创新驱动发展,新兴产业、科技产业将越来越受到重视,产业调整升级所带来的资金流向和方式将为惠州金融生态圈建设带来很大的可塑性;
以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科技发展是金融创新发展的基础。
►民资的参与为金融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国务院下发《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的政策,民间资本踊跃参与金融服务领域,为金融改革创新增添新的动力。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落实《惠州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以及“2+2+N”创新驱动发展等系列文件,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主线,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以“推进金融业发展壮大和创新能力提升”为目标,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构建以“科技金融、蓝色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为核心的地方特色金融体系,支持服务“十三五”惠州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战略。
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征,严格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先行先试、创新驱动。
以提升金融支持和服务经济发展能力为中心,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前提下,鼓励“先行先试,创新驱动”。
不断拓展金融市场、创新金融产品、金融组织和金融业态,形成“产品丰富、服务高效、监管有效、生态优良、风险可控”的发展态势,提高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吸引更多金融要素集聚于惠州。
——政府引导、市场导向。
充分发挥政府在金融发展中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强化政府对金融业发展的推动力度,完善促进金融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监管体系。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快金融业经营模式和发展方式全面升级,提高金融服务地方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能力,构建与经济社会无缝对接和均衡发展的金融体系。
——产融结合、良性互动。
以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为目标,以促进产业链资源整合为核心,实现产业与金融的相互融合、互动发展、共创价值。
以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促进产业金融发展、推进产业和金融融合为重点,壮大产业基金,发展产业金融,构建金融支持产业发展的全面体系,为产业发展解决“前期的资金融通问题、中期的资源整合问题、后期的价值增值和产业升级问题”。
——顶层设计、重点发展。
按照“一个核心,四个集聚”思路,促进金融集聚发展,提升金融总体竞争力。
“一个核心”是在市区江北行政中心周边打造依托行政中心的总部金融核心区,并以此为基础构建创业金融集聚区,即:
对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业金融集聚区、对接创新驱动和产业升级的仲恺科技金融集聚区、促进临港工业和海洋经济的环大亚湾蓝色金融集聚区、面向生态智慧和高端制造的潼湖绿色金融集聚区。
二、发展目标
加快金融业发展壮大,加速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加速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宽融资渠道,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打造多层次、多元化、深融合的大金融架构,形成以“科技金融、蓝色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为中心的地方特色金融体系,全面提升金融业总体发展水平。
具体目标是:
1.全面提高金融业发展水平
“十三五”期末,金融业增加值预计达到225亿元,GDP占比提升至4.5%,金融业的社会贡献度进一步提升。
保持银行业平稳健康发展,优化贷款结构,提高贷款质量。
到“十三五”期末,实现银行业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6500亿元和4500亿元;
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提升绿色贷款、科技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农业贷款的比重,控制不良贷款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扩大保险规模、增强保险实力,提高其在经济活动中的保障水平和渗透程度。
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实现保费收入260亿元,保费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20%以上;
保险深度达到5.2%,保险密度达到5500元/人。
提高证券公司竞争力,加大创新力度,拓展市场份额,提升经纪业务水平,建立证券行业协会组织,规范行业发展。
同时,加快其他金融机构的发展,构建“主业鲜明、功能互补、运作良好、治理规范”的地方金融发展体系;
完善与传统金融互补、功能完备的多层次金融中介服务体系。
2.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十三五”期间,新增7家企业在沪深两市挂牌,30家企业落户“新三板”,15家以上企业在区域股权市场挂牌,初步打造资本市场的“惠州板块”。
积极推广企业债券、企业集合票据等直接融资模式,提升直接融资比例,优化融资结构。
3.打造科技金融高地,完善产业金融体系
“十三五”期间,加大市、县两级政府出资力度,做大做强产业引导资金,带动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的发展,设立创业类投资基金15支以上,资本规模达30亿元人民币,实施项目投资100个以上,其中投资本地项目不少于60%。
在全市各科技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发展银行科技支行,积极开展科技小贷、科技融资担保、科技租赁、科技保险等科技创新型业务。
4.引导民间资本合理有序进入金融领域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统一部署,继续推动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等新型金融机构建设和业务升级;
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设立民营银行、保险公司、金融租赁等金融机构;
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
5.打造“互联网金融创新示范区”
顺应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着力建设或引进一批以云计算、大数据为基础的互联网金融新业态;
建设移动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开拓移动金融应用领域;
加强与深圳前海建立的战略合作,重点引进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供应链金融领军企业,搭建金融机构与产业融合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企业。
6.创新蓝色金融,打造蓝色引擎
全力打造全方位的蓝色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港口金融、物流金融、航运金融、离岸金融等业务,支持环大亚湾新区成为深圳自贸区的金融后援基地和辐射华南的海洋经济综合试验示范区,扩大临港工业、清洁能源、港口物流等为代表的海洋产业规模,使之成为发展高端产业、海洋经济的“蓝色引擎”。
7.构建绿色金融,启动绿色引擎
积极构建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碳金融为代表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金融支持节能环保、清洁能源、高端制造、高端旅游等绿色项目的机制,围绕着将潼湖生态智慧区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广东城市经济社会转型实践区、珠三角创新要素集聚区和惠州智慧城市引领区的总体目标,推进绿色金融发展。
8.完善普惠金融基础,打造金融安全区域
大力发展社区金融服务,开展社区银行、“智慧社区卡”、“金融便利店”、“小微专营网点”、“社区理财”等社区金融服务;
推动农村金融发展,以建设农村信用体系为重点,精心打造县级综合征信中心、信用村、乡村金融服务站、助农取款点“四个基础平台”,以解决“三农”融资问题为要务,加快推广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等“四项推广业务”,拓展涉农保险产品和服务领域,加强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保障力度;
加强数字金融的发展与监管,大力推广和引进数字金融,使日常生活更加快捷便利的同时,保证数字金融的安全性,形成机构监管、市场管理和功能管理相融合的金融安全网。
第三章完善金融体系,打造地方品牌
一、推进深莞惠一体化,构建金融后援平台
完善政策机制。
将加强与深圳、东莞的金融合作纳入地方发展总体布局和安排,深化金融合作。
抢抓深圳产业“外溢”、中韩(惠州)产业园区建设等重大机遇,突出重点,引导金融精准支持。
引导深圳和东莞的银行、证券、保险、产业基金、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对惠州的辐射,共同推进股权交易、投融资、金融创新与金融服务一体化。
发展金融后台服务产业。
主动为深圳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配套服务,依托两市之间的便捷交通,建设物流一体化结算中心、金融数据处理中心、服务外包基地、研发后台基地、金融后援服务、灾备中心、金融人才培训教育基地等,从承接深圳金融外包服务逐步扩展到海外金融外包服务。
二、深化商业银行改革,打造本地银行品牌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推进银行监管机制和银行发展的改革创新。
加快银行产品供给侧改革,以政策支持和市场引导为手段,规范各类银行业务,鼓励银行产品创新。
推动农商行做大做强。
推动惠州、惠东、博罗和龙门四家农商行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和上市目标,完善银行治理结构,争取早日在资本市场上市;
同时,鼓励各行根据县区经济发展情况和产业特色进行服务创新,为当地经济发展和产业机构升级提供高效金融服务。
三、加快证券机构发展,提升本地机构实力
提升证券机构服务能力。
推进证券机构从开展证券经纪业务为主逐步转向开展资本市场相关服务为主,引导证券机构根据企业发展资本市场的需求,开发个性化的服务,为企业发展资本市场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
以政策扶持、市场引导为手段,支持联讯证券扩大业务半径、提升品牌影响。
充分发挥其总部机构的作用,为在惠企业提供上市、新三板挂牌辅导、保荐以及融资等服务。
四、推动保险服务创新,发挥风险保障作用
落实保险业国八条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市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方案》,积极构建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
加大保险对“三农”的保障力度,开拓新险种,拓宽保障领域,推动“巨灾保险工作”;
探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等民生产品;
推动保险企业发展以及科技保险与科技创新的有机结合,支持科技产品创新。
五、规范民营金融机构,增强金融市场活力
加快发展新型金融业态。
力争组建或引入基金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丰富金融业态。
加快企业财务公司、村镇银行等机构的发展,积极争取民营银行试点资格,提升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
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发展规范,积极引导相关机构与创新驱动、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合;
江北华贸创新金融中心:
聚集更多金融资源,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努力建成服务全市的金融创新中心。
第四章夯实科技金融,搭建创新金融平台
一、推动三高聚集六大平台,提高自创区金融引领能力
推动创新要素“三高聚集”,着力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
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孵化、产融对接等金融创新,促进创新要素向六区高端聚集、高度聚集、高速聚集。
举全市之力建设潼湖生态智慧区,巩固提升环大亚湾新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发展水平,加快惠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韩产业园建设进程。
自创区要率先落实好国家和省的先行先试政策,积极探索实施创新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模式,以金融创新驱动引领各区发展,提高创新要素聚集能力。
二、发挥政府引导功能,着力发展股权投资
贯彻落实《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支持和促进股权投资发展政策支持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
优化股权投资机构发展环境。
建立股权投资项目库,培育发展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股权投资项目源;
推进各产业园区、创业中心、孵化机构与股权投资企业的合作;
拓展银行、保险、融资担保公司、证券公司等与股权投资企业之间的业务交流与合作;
加大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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