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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缺陷责任保修期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相对应工程的质量保修期约定到期为止,中标人负责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第二节监理工作范围
1.监理工程范围:
(一)施工阶段监理工作
1.协助建设单位组织施工招标;
2.施工图预算的审核;
3.协助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监督实施;
4.参与施工图的会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
5.建设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和主要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的审查;
6.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规范、标准施工;
7.设计变更的审核、施工现场的签证、工程的检查验收、工程付款的签证,工程结算的审查;
工程竣工报验;
8.施工单位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检查;
9.工程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审核。
10.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的实施。
1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工程质量进行施工竣工验收,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配合招标人组织竣工验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
12.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应完成的其他监理工作。
(二)保修阶段主要内容
1.工程质量状况检查。
2.工程质量责任分析。
3.工程保修监督。
4.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应完成的其他监理工作。
2.监理工作范围:
2.1工程质量、进度控制;
资料信息管理;
工作协调;
监理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2.2工程计划
督促承包人提出总进度计划,季度施工计划及月份施工计划,审查承包人、施工单位/部门提出的施工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具体意见并协助督促其实施,并对于承包人、施工单位/部门立体交叉施工的总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供意见。
2.3施工进度
2.3.1参加委托人召开的工程进度协调会议,听取工程施工问题的汇报,对其中有关质量和进度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2.3.2对承包人工程报告进行工程数量及质量合格的签认此资料只作为委托人支付工程款的参考依据。
2.3.3定期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每月做出各项工程的进度,质量评审和验评报告。
同时包括根据工程计划检查承包单位投入的人力、材料、设备的状况。
2.4.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2.4.1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并书面提供修改意见。
2.4.2监理人对于重大或关键部分施工,应及时要求承包人提出具体方案并予以严格审查。
2.5工程质量
2.5.1督促承包人严格按施工规范,验收程序,设计图纸及合同文件进行施工,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质量及保证质量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5.2严格要求承包人按照施工质量检验程序的规定填报质量检验报表,监理审核及议定有关的施工质量报表。
2.5.3签认隐蔽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协助委托人督促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2.5.4协助委托人建立本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并协助委托人督促施工单位质量保证措施的实施。
2.6技术变更及设计变更
与设计单位会签各种设计变更,如发现对工程质量及进度有不利影响时,监理人应明确地向委托人提出意见。
2.7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检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环保设施,发现不合格的立刻通知委托人,并定期向委托人提交工地安全情况等报告;
2.8审查建筑材料
核查承包人、施工单位/部门提出的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材料样板和设备说明,规范技术要求及实际进场材料的质量,向委托人书面建议对合格的提出试验或更换要求。
2.9工程验收
2.9.1组织承包人、施工单位/部门进行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如委托人有指示,监理人需提供额外测试工作,向委托人提交施工缺陷修补明细表。
对工程的整体质量签署意见,协助委托人督促承包人、施工单位/部门向政府质量监督站申报核验的工作;
并组织竣工验收交接,实施阶段总结。
2.9.2根据本工程的有关合同中订明之保修阶段负责对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工程修复、修补及保养工作,以及对工程质量的鉴定和见证,按委托人要求进行回访,定质量问题责任,按有关规定协助委托人督促承包人、施工单位/部门进行保修;
保修期内应定期检查保修工作,当所有保修工作完成后联系项目建筑师出具保修工作完成证明书。
2.9.3检查已经完成的工作和相关的资料,并确认这部分工作合格,资料完整,并对这部分已完成的工作书面签认。
2.10.竣工资料
2.11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检查工程质量及安全防护措施,对严重违反规范、合同要求或规程的行为立刻报告委托人,以便委托人责令承包人、施工单位/部门立即改正,如遇到附加协议条款第五十一条内《标准条件》第五条b段的紧急情况,监理人才可以立即向承包人指示改正,在必要时须建议委托人签发停工通知书。
2.1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整理监理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包括与所有已完工程监理公司的工作交接,取得并再次确认之前的所有已完工程的监理相关文件.协助委托人办理申请有关开工的手续及填写开工报告。
在施工进行中,协助委托人向政府各有关部门申报有关工程手续,使工程得以顺利进行,直至工程完工后,所有手续办妥为止。
2.2对承包人放线进行复测,保证所有放线成果符合本工程及国家规范要求。
2.3协助组织设计交底,图纸审查,召开各方协调会并负责制作书面会议纪要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在会议结束后三(3)个工作日内报送委托人。
2.4双方在签署合同后一
(1)个月内,监理人必须按委托人时间要求立即组织人员,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及工作时间表及进驻施工现场。
2.5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经委托人同意后,监理人须督促承包人执行事故处理方案。
2.6审查施工图纸及修改后的施工图纸,将问题汇总通过委托人提交设计单位,并提出监理意见。
2.7协助委托人向市政府管理部门申报有关工程竣工的手续及一切有关证书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等,并及时在有关报审文件及表格上盖章和签认。
2.8“质量合格”的定义为“委托人已根据有关图纸,合同文件,规范及标准完成施工,并经由有关政府监督部门认同”。
2.9委托人要求,搜集及提供国内材料及设备的技术资料和有关的价格信息。
2.10参与委托人(或其代表人)主持的经常的工地会议(碰头会和例会)。
3.工期
监理工期:
第三章、监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及职业守则
第一节监理组织体系
1.监理人员组成:
序号
姓名
职称
岗位资格
监理职务
1
高级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
2
安全总监
3
技术员
监理组组长、资料员
4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5
测量工程师、安全管理工程师、监理员
6
7
8
2.监理工程师工作内容职责与分工
2.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是本公司派驻监理工地现场的最高技术和行政负责人,代表本公司开展监理部施工现场的全部监理业务的综合管理。
对本管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的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对内管理好监理部,对外尽心尽力地完成业主委托的工程监理;
(2)保持与业主的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和贯彻工程建设思路和对监理的要求。
(3)建立与各承包商负责人的联系,确定监理工作中相互配合的问题。
(4)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部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签发监理部的文件。
(5)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
(6)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负责本监理部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征得业主同意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7)主持审核承包商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业主批准。
(8)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9)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
签发施工图纸。
(10)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11)在征得业主同意后,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
(12)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上报业主批准。
(13)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
(14)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对施工合同条款做出解释。
(15)要求承包商撤换不称各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16)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其实施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
审核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
参与或协助业主组织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17)组织或协助业主组织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8)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9)定期或不定期向业主提交项目实施的情况,检查监理日志,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签发监理部外送业主和承包商的工程文件,组织整理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
(20)检查各监理组负责的施工项目的工程进度、施工质量、投资使用和和安全施工情况,随时及定期检查和评价。
并提出意见。
(21)建立监理部与各监理组计算机管理系统,做到所有资料、文件电子化,并保持有效的运行和必要的维护。
(22)检查和监督现场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及防火。
(23)组织指导完成好监理组、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范围内规定的职责,并落实到位。
2.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岗位职责
(1)总监代表根据总监授权开展工作,并对总监负责。
总监离开工地时,根据总监授权代理总监分别负责土建、机电专业监理工作。
(2)工程前期,总监代表主要配合监理组,负责组织工程拆迁工程及拆迁恢复工程、地下管线工程的协调和管理。
(3)工程施工中,副总监协助总监经常在各监理组检查工作,对关键节点的进度控制、重要部位的施工质量控制和工地施工安全,代表总监深入现场协助监理组严格把关。
(4)受总监委托组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施工技术讨论会、现场施工更变会、现场施工协调会等有关会议
(5)受总监委托协调监理部外围事务工作。
2.3监理组组长岗位职责
(1)根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主持监理组管段内现场监理工作,行使职权。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图、提出意见和建议,签发工序开工证。
(3)监督检查承包商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及安全技术措施。
有权就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直至发布通知。
(4)检查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构件及设备的规格质量及数量。
发现不符合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时,有权通知停止(变更)使用。
(5)检查工程建筑物的定线、标高和布置等,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
(6)根据承包商提出的各阶段、分部分项工程的自检材料报告,进行验收,签署意见。
参加单位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7)审核已完成项目的实际工程量,根据完成项目的形象进度和工程质量,签署计量支付凭证。
(8)负责受理现场施工中的索赔和争议事项,提出事实材料和分析报告。
(9)审查承包商编制的竣工图纸和竣工报告,组织整理合同文件和工程档案资料。
(10)审阅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填写的监理日志和监理记录报表。
编写监理月报和监理报告(总结)。
(11)每周主持召开一次监理例会;
签署监理现场通知和会议纪要。
(12)编制监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2.4测量工程师岗位职责
在总监理工程领导下,负责本合同段测量监理工作
1、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施工图纸,对施工测量及监控量测进行监理;
参与施工现场控制网的现状、坐标和高程系统、柱网轴线、布网层次的交接工作,复测控制网系统;
2、审查施工单位、监控量测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3、检查承包单位所使用的设备、仪器的检定情况,以及仪器、设备的精度是否满足工程要求;
4、检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记录,并规定要求进行复核工作,签署监理意见;
5、汇总、分析测量数据,对施工偏差做出预测,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6、参加监理会议及相关专题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7、按时编写测量工作报告,编写测量监理细则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8、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处理相关的工程变更,质量事故,以及索赔、延期等工作。
2.4安全管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熟悉工程设计图纸,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监理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负责具体实施;
2、审查承包单位所申报的现场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监督承包单位的落实;
3、审查签署承包单位所报送的大型机具、设备的安装资质、相关检验证明文件等;
4、协助总监理工程师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参加安全专题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5、作为监理机构中安全管理组织的专项负责人员,参加或组织现场安全检查,对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不安全因素提出监理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下发执行。
6、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研究,协助总监理工程师查清事故原因,总结教训,监督防止安全事故措施的落实。
2.6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及时配合监理组组长开展现场监理。
对本专业的监理工作负责。
(2)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需认真阅读设计文伴,了解设计意图及主导思想。
(3)必须掌握本专业监理工作所需的原始资料和数据。
有权查阅设计单位或承包商有关专业的原始资料和记录、及计算和试验成果。
(4)结合设计图纸,实地考察工程的现有状况、环境,对图纸与现状不符的,应及时记录下来,并反馈到设计单位。
(5)通过对设计图纸、工程实体的全面了解,监理工程师在头脑中应形成一个完整的空间概念,施工时做到心中有数。
(6)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根据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有关施工的规程,结合现场实际施工条件审查承包商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7)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的施工工艺进行重点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改进意见,保证施工工艺的“四特性”,即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经济性。
(8)监督检查承包商的测试方法、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材料及测试和计算成果,进行必要的抽查和复核测试。
(9)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级质量检查制度:
承包商班组自检;
承包商项目部质量小组检验;
专业监理工程师最后检查确认。
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承包商重新施工。
(10)对审查、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逐日逐周的跟踪检查与督促。
发现有进度拖后现象,要及时督促承包商采取措施,修改计划、包括管理、投入,当情况变化时,即时调整进度计划,实现合同目标要求。
(11)坚持工程利益第一,全局利益第一,本着监督、服务的宗旨,通过充分协调,使建设各方协调一致。
协调系统之间、各专业之间施工的矛盾,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相互干扰,加强专业与外部系统专业的沟通与协调;
必要时组织系统协调会,以保证工期的有效衔接、关键工期的完成。
(12)认真审查承包商申报的工程量,配合投资控制人员做好计量支付和结算工作。
(13)认真做好工程的初验、预验工作,对不符合设计、规范的,则要求承包商积极整改,处理好各类遗留问题。
预验时要提供齐全的完工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工程资料进行全面验收。
(14)督促承包商按国家规定,及时整理必须报送的施工记录及检测报告。
审查承包商报送的自检报告、竣工报告和资料。
(15)填报本专业的监理表报,编写本专业的监理报告。
2.7监理员的岗位职责
监理员应按被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各项:
(1)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
(2)检查承包人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检查和验收,参加开箱检查,行使质量鉴定、把关、报告的职责,不合格产品坚决不能用于工程。
(3)检查并记录现场施工程序、施工工法等实施过程情况。
(4)检查和统计日工情况,核实工程计量结果。
(5)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
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实落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6)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志和试验室记录。
(7)核实承包人质量评定的相关原始记录。
(8)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通过对施工进度的督促管理,施工方法和工艺的检查、各工序检查签证及隐蔽工程重要工序的跟踪和旁站监理等进行控制。
(9)整理并保管图纸文件资料、现场会议纪要、监理记录和监理表报等文档资料。
2.8资料员岗位职责
1)负责现场各种信息采集。
2)负责收集整理工地会议(系有监理召集或有监理参加的)纪要,交总监审查后发送。
3)负责对工程建设各方相互往来的一切书面资料进行签收、分发和妥善保管。
4)对技术资料,各种文件、报告的收发应办理签收登记手续,签收的资料应及时转交有关人员,以便确认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并及时予以处理。
5)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内业资料的质量和完成情况。
6)填写有关的监理工作台账。
第四章质量监理控制措施
结合本次工作内容,针对各分项工程监理制定了专项质量监理措施:
1.建筑施工测量监理措施
1.1施工测量监理的任务,就是要监督承建商将建筑总平面图上所设计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按照设计要求。
测设到施工现场,正确地定位。
为防止测量放线发生差错,给工程带来损失,专业监理工程师首先要审查其测量放线方案,提出预防性要求,恰当地给予指导,并核查承建单位的人员资格。
其次,要求承建商一切定位放线工要先自检、互检,合格后再提请监理人员验线。
1.2施工测量工艺流程
1.3测量仪器检定、检校----校测起始依据----场地平整----测量---场地控制网测设----建筑物定位、放线----桩基放线
1.4建筑施工测量监理的工作流程
1.4.1检查测量仪器的检定和检校
测量所用的仪器和钢尺,必须郭据国家的《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在使用前7-10天,送当地计量器具检定部门进行检定。
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承建商应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交检定合格证的复印件。
(1)经纬仪和水准仪的检定和检校
根据《经纬仪检定规程》(UC414—86)和《水准仪检定规程》DC425-86的规定,经纬仪和水准仪的检定周期根据使用情况,前者为1-3年,后者为1—2年。
在该检定周期内,每2--3月还需对主要轴线关系进行检校,以保证观测精确度。
(2)钢尺的检定
根据《钢卷尺检定规程》(JC64-89)规定,钢尺的检定周期为二年。
对于精度要求较高的工程,如大型工矿企业建筑、公共建筑;
高层建筑,一般应使用I级钢尺。
1.4.2校测起始依据
若起始依据是附近原有建(构)筑物,则应与业主、设计单位、承建商共同在现场定位依据的建筑物的边、角、中线、标高等具体位置,进行明确的指定和确认,以防发生差错。
若起始依据是规划红线和水准点,同样要会同上述各单位在现场当面交桩,并督促承建商校测红线桩的桩位和水准点的标高。
校测无误,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允许使用。
(1)校测红线桩
由城市规划部门测定并批准的;
规划红线,是建筑物定位的依据,它在法律上起着建设用地四周的作用。
规划红线桩的精度一般偏高,但由于种种原因,桩位可能被碰动。
因此,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建商在使用红线前进行校测。
①首先,要核算设计总平面图上各红线桩的座标(X,Y)与其边长(L)、左右夹角(B)是否对应。
②其本,要对红线桩位进行实地校测;
并将校测资料提交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
证实红线桩位无误后,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准予使用。
若发现有差错或误差超限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合同承建商重新校测。
当确认有差错时,应和设计单位联系,妥善处理,办好手续后,方可允许使用。
(2)校测水准点
由设计单位给定的水准点是向现场测标高控制点的依据。
若只提供一个水准点(或标高依据点),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通过业主请有关单位负责保证其正确性。
一个设计单位至少提供两个水准点,此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建商或会同承建商用往返测测定其高差。
若所测高差平均值与已知高差值小于规定,可认为所给水准点及其标高正确,准予使用。
若校测中发现问题,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理;
办好手续后,方允许使用。
1.4地平整测量监理
场地平整测量是承建商在施工前实测场地地形,按竖向规划进行场地平整,测设场地方格网和对建筑物定位放线的一项工作。
场地平整测量需要在现场测设方格网。
监理工程师的任务主要是检测承建商测设的方格网及各方格点的标高,井在测设图上签署意见。
承建商在平整坊地时,据此计算填土与挖土的土方量,作为该项土方工程结算的依据。
1.1.桩位放线定位监理
承建商在各控制线检查合格后施放工程桩位,在其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验线。
监理独立编制检测方案,设定全站仪器固定点,采用极坐标方法,监理根据施工图纸必要时采用电子版图预先标定桩位的角度、距离。
现场复核桩位的准确性。
1.2.监理在完成检测复核后,填写检查记录表。
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承建商进行校正。
2.建筑防水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1建筑防水工程监理预控的内容
1.1对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和认定;
对承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及技术操作人员进行考核,对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文件进行审核,并在必要时进行样板试验引路。
1.2对防水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要进行质量预控,要有出厂产品合格证或质量鉴定文件及进津许可证,进入施工现场的防水材料要进行复试和外观检查。
1.3对基层的标高、坡度、表面平整度、表面清理、清扫,均应对照图纸及已施工部位的相对关系进行校验。
2建筑防水工程监理质量控制要点
2.1基层控制要点:
主体结构和找平层的刚度、平整度、强度、表层坡度准确,表面完善无起砂、起皮、裂缝、基层的含水率等都是保证防水层施工质量的基础。
①坡度控制要点:
防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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