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管理制度手册技术管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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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核或审核问题未落实的图纸,严禁据以施工。
附件:
《设计文件审核记录》;
《设计文件审核台帐》;
《工程数量复核台帐》。
第三章工程设计变更
第七条在掌握设计意图的基础上通过对现场的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本着优化设计,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和保证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施工进度的原则进行设计变更。
第八条设计变更资料应包括拟设计变更项目的原因或理由、设计变更初步方案、有关检算资料、工程量增减及预算、相关设计变更报表等。
项目部应安排专人管理设计变更资料,建立设计变更动态台帐。
已批复的变更设计应及时分发至相关部门,逐级做好技术交底。
第九条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设计文件,如需要变更原设计,必须按建设单位的规定履行程序,按批复的变更设计文件组织施工;
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据以施工。
《变更设计动态管理台账》
第四章标准规范
第十条项目部应结合施工实际情况,配置有效、齐全、适用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地方强制性要求等,建立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总工程师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标准规范,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规范标准清单》
第五章工程测量复核
第十一条测量工作由经理部测量主管负责,测量人员按照工程测量任务分工,分级组织实施线路施工复测(贯通测量)、控制测量及加密、施工放样、施工过程控制测量及竣工测量等工作;
逐级落实测量复核制。
项目部测量负责人从事工程测量工作应不少于5年,职称不低于工程师。
第十二条工程测量方案的编制、审查、审批与使用
工程测量(技术)方案是指导工程施工的长期指导性文件,是开展测量工作的行动指南。
一、项目部应编制总体测量方案、重点工程控制、各期复测、关键工序以及特殊工程编制专项测量方案。
编制测量方案的范围包括:
1.编制该项目总体工程测量方案;
2.各期施工复测或平面、高程四等及以上精度的控制测量应编制相应的专项测量技术方案;
3.特殊单项工程,如精密安装定位关键工序等应编制相应的专项测量技术方案;
4.轨道精调、竣工测量等应编制专项测量技术方案。
二、工程测量方案(包括总体方案及专项方案)由项目部组织编制,按照项目建设单位的管理要求上报审批后实施。
三、实施中测量技术方案变更须审批后才能实施。
第十三条工程测量方案的编制内容
一、总体工程测量方案内容应包括:
工程概况(含重点工程情况),编制依据,编制范围,组织机构、人员和设备,工作内容(包括复测、加密、施工测量和竣工测量等),确定应编制专项测量技术方案的重点工程,测量计划、质量目标及控制措施、特别注意事项等。
二、专项测量技术方案内容应包括:
1.工程与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测量项目、已有资料情况;
2.工作范围及内容;
3.技术要求:
主要技术标准、测量成果主要技术指标;
4.设计方案:
测量机构与人员、测量设备、作业技术要求、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和方法、进度安排、提交成果和归档资料内容要求;
5.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技术要求、工艺流程、操作规程,有关的设计附图和附表等。
第十四条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制定贯通测量(线路施工复测)和控制网复核测量计划,复测完成后应整理形成测量成果。
按照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将测量成果书面上报审批后实施。
第十五条项目部应每半年对控制网复核一次,整理形成测量成果。
第十六条工序放样须引用经审批的复测和控制网测量成果;
放样时执行先检测后放样流程。
测量的外业工作必须构成闭合检核条件,控制测量、定位测量和重要的放样测量必须坚持采用两种不同方法(或不同仪器)或换人进行复核测量。
内业工作应坚持两组独立平行计算并相互校核。
坚决贯彻未经复测的工程、未经审批的工程测量成果不准开工;
上一道工序结束、下一工序未进行测量放样确认时不得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项目总工程师和工程部长应履行测量工作检查、测量问题纠偏、仪器自检及送检等测量管理职责。
测量仪器应每年检定一次,每月对仪器组织自检一次,并在每次的控制测量、重要建筑物定位前,测量仪器均要进行常规检校,各项指标应检校合格后才能使用,做好相关检校记录。
随时掌握仪器性能状况,发现问题应及时校正或送修、检定。
第十八条项目部应建立测量设备(测绘仪器设备)、测量人员、项目复核测量管理、测量技术文件(含测量方案、测量成果、测量验收等)管理等台帐,按季度梳理,及时更新。
第十九条委外测量管理
为保证工程质量、工期、测量质量管理和降低成本、杜绝测量事故等,应加强对委外工程项目(如变形监测、CPIII测量等)的测量管理工作。
项目部委外的工程测量任务必须经严格审核,并上报公司。
审核的主要内容:
承包商资质、设备、人员、测绘内容、技术方案、测量质量保障措施、工期和价格等。
《测量设备一览表》;
《复核测量管理台帐》。
第六章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
第十九条所有工程项目均应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均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项目经理是施工组织设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负责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或施组方案未按规定程序获批的工程不得开工。
第二十条项目部根据单项工程技术难度、规模、安全风险等级、工期等要素,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方案编制及报审计划,上报公司审核。
(一)项目部负责组织方案的编制和报批等工作。
(二)项目部应积极配合公司组织开展的方案策划工作。
方案策划主要包括重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选定、资源配置、方案分级建议等内容。
(三)项目部应按照安全性、先进性、经济合理性原则,力争所选定的施工技术方案相对最优。
项目部总工程师应组织项目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所编制的方案进行会审,形成会审记录,并按会审意见修改完善。
具体分工如下:
1.项目经理:
组织讨论会,确定拟选用方案;
组织审核施工方案;
组织实施经公司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
2.总工程师:
复核已细化、完善的方案;
参与专题讨论会;
组织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写。
3.合约部长:
根据工程部长提供的方案工程数量、资源配置安排及工作等基础数据,编制方案成本预算。
4.物机部长:
根据市场调查情况,结合物资、设备性能,对方案所需的大型周转料、机械设备配置提出相关意见并反馈给工程部长修改完善;
参与施工方案编制。
5.工程部长:
编制专题会议确定的施工方案;
计算相应的工程数量及材料用量,并提出初步的机械设备配置计划;
按照各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细化、完善方案。
6.安质环保部、试验室等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
(四)项目部应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报公司审批。
(五)方案经公司审批后,项目部总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项目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进行方案交底,并形成书面交底记录。
(六)项目部必须严格按批复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
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做好方案实施情况的检查验收工作,并形成检查验收记录;
若因施工条件变化,需要调整施工方案,项目部应重新编制施工方案并报原审批单位审批。
(七)项目部总工程师应根据批复的方案,及时组织工程技术部门编制作业指导书,规范施工现场作业行为。
(八)项目部工程部应建立方案管理台账,并动态管理。
第二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在项目开工前规定的时限内,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报批。
专项施工方案应在相关工程开工前规定的时限内由项目总工编制成稿报批;
建设单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施组、方案编制前需召开研讨会。
施工组织设计研讨会由项目经理主持,施工方案研讨会由项目总工程师主持,行政领导、项目总工程师、各职能部门和主要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以确定总体思路,论证经济合理性。
第二十三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是施工部署、方案比选、施工顺序、工期安排、关键工序的工艺设计以及重点的辅助施工设施设计,要做到重点突出,简洁实用。
第二十四条在制定主要施工方案过程中要进行充分的方案比选,保证施工方案的安全性、先进性、经济合理性。
要特别重视结构检算、工序能力计算、临时工程设计等。
第二十五条施组方案编制完成后,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召开自评会。
第二十六条对于审批后的施组方案,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召开施组方案技术交底会,项目班子成员、相关部门和班组负责人参加。
第二十七条项目部必须严格按批复的施组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动。
若因施工条件变化,需要调整的,需按要求重新编制,报原审批单位重新审批。
第二十八条项目工程部应对施组方案的编制、审核、发放、修改等情况,建帐管理,及时跟踪。
项目部应每月组织监督检查施组方案的执行情况,形成记录。
第二十九条临时工程的管理应按照正式工程相关管理程序执行。
公司根据经济、实用的原则编制临时工程(施工便道便桥、场地硬化、驻地建设、铺轨基地等)建设标准,并在实施过程中监督执行。
临时工程实施前应由项目部根据建设单位相关标准要求编制临时工程施工方案,并上报公司进行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台帐》;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计划表》。
第七章技术交底
第三十条技术交底工作包括设计文件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施工技术方案交底、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作业技术交底(施工作业指导书和施工作业要点卡片)五个方面的内容。
第三十一条技术交底的方式有会议交底、书面交底和口头交底。
会议交底应做好书面交底资料、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
所有工序实施前,应当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未进行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第三十二条职责与分工
1.总工程师:
负责方案交底书的审核、重大方案交底,安排作业指导书编制和交底等工作。
2.工程部:
负责交底书的编制、一般方案交底、交底文件归档管理等工作。
3.其它领导及部门:
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生产总监等领导及安全质量环保部、物资机械部、工程经济部和试验室必须参与方案交底。
第三十三条技术交底前,应熟悉设计图纸、有关的规范规程及技术安全标准等,不得将设计文件、标准图不加标注、审核、分解而简单地复印下发。
应对原图和资料分解,重新组合并附加解释,对可能疏忽的细节要特别说明,提出工艺标准、质量标准和克服通病的措施。
技术交底应填写清楚,要绘制简图并标注各部尺寸,内容应符合《技术交底书》要求。
第三十四条技术交底需严格执行技术复核制。
对复核无误的交底,复核人需签字确认,严禁代签。
第三十五条工序交底应交到现场管理及作业人员手中,对于涉及试验相关的内容还应交到试验人员;
安全质量专项技术交底必须交到参与施工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质量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手中,交底的内容应是分年、季、月编制的有针对性安全质量措施或专项的安全质量措施。
所有交底接收人员需签字确认,严禁代签。
第三十六条工程部应及时对技术交底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现场施工出现与技术交底有偏差时,应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并应留有验证记录。
《技术交底书》;
《技术交底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第九章技术资料管理
第四十六条职责与分工
技术资料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工程部是技术资料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总工程师是技术资料管理的分管领导;
项目总工程师是技术资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制定专项管理方案、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加强过程管控,确保技术资料的质量和安全。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建立技术资料管理实施细则,落实分工、职责和管理要求。
2.负责按照公司、建设方、国家和行业管理相关要求,及时收集、编制技术资料。
3.负责技术资料的及时报送、归档管理。
4.负责技术资料的使用和安全保密工作。
5.接受上级单位的监督、检查、帮助和指导工作。
6.负责竣工文件等技术资料的移交工作。
第四十七条工作程序与要求
(一)技术资料主要内容
1.国家、行业及地方颁布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细则、规定、标准设计图纸、手册、科技信息资料;
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上级单位的有关文件及规定;
3.项目的合同文件及招、投标书;
4.施工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
5.施工技术会议纪要、协议;
6.项目的施工调查资料;
7.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技术方案、专项方案、施工计划、项目质量计划等;
8.项目工程创优、科技创新、四新技术规划;
9.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项目部组织的技术交底资料和作业指导书资料;
10.项目、单位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开(复)工报告资料;
11.控制网复测、施工控制点测量、贯通复测、竣工测量资料及重点工程测量方案;
12.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技术保证措施、管理方案、应急预案、环水保措施、施工操作技术细则及要求;
13.项目工程检查证、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单、成品及半成品质量合格证、原始检查试验资料;
设备进场检验及安装记录;
14.项目各种施工记录、工程日志、施工测量资料;
15.项目计量资料;
16.工程技术总结,工法、科研成果及竣工文件所有资料签证、验收资料、施工记录和其他竣工资料;
17.项目其他资料(含文字、图纸、照片、录音、录像及电子版资料存储器)。
(二)技术资料管理基本要求
1.收发:
各部门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上级来文签收登记并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负责将下发的文件及时发放到相关单位并做好记录;
2.形成:
试验检测、测量、施组、方案、交底及重要的计算资料,应有第二人复核或检算,以确保数据和资料准确无误;
文整资料应由第二人进行校对,避免产生文整错误;
试验检测报告、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检验批等施工过程资料填写要清晰、规范、及时(与施工进度一致)形成;
3.归档:
各类技术资料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对技术资料(含电子文件)按专业分类立卷,建立详细的目录、管理台帐(台帐格式见附件)、按一定的顺序分类整理,以便能顺利取阅;
需保密的工程资料、图纸、文件等的借阅必须得到相关主管领导的同意,并按时归还;
工程管理部设立专门的档案柜存放资料,各类资料应分类存入档案盒,档案盒标示要清楚、整洁,便于查阅;
对电子文件要定期进行备份;
4.工程竣工移交后,应按属地档案馆管理规定,清理技术资料,分别按留用、归档、上交、销毁等方式予以处理。
5.设计文件、标准图、施工技术规范和各类施工技术书籍管理要求。
(1)设计文件由工程管理部负责与总包、监理、建设单位联系,负责设计文件的索取、分发和管理;
(2)工程管理部收到设计文件后,在总工程师的组织下及时对图纸进行会审,做好相应的审核记录,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报设计单位,同时要加强过程中的联系与沟通,确保各项意见或建议落实到位;
(3)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各种标准图、施工技术规范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购买、管理使用;
(4)工程管理部应及时掌握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标准图及国家、行业的施工技术规范的设计动态,及时更新;
(5)标准图、设计文件应分类存放,定期清理,及时补充新图,更换修改图纸和剔除旧图,需保存作为参考的旧图应有作废标识,并注明修改、作废的日期和依据。
(三)定期归档。
每月定期将各自相关的技术资料(电子文档)交工程管理部专人统一管理。
(四)考核
项目总工程师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分别对项目部室的技术资料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技术资料考核情况好的进行奖励,对技术资料考核较差的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
将技术资料管理考核结果纳入基层技术管理考评、项目劳动竞赛、年终评选等评比工作。
《技术文件总目录》;
《技术文件发放台帐》。
第十二章安全质量相关技术工作
第五十七条根据工程特点,对本项目的特殊过程及关键工序进行界定,并编制作业指导书。
参与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识别、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五十八条对重点工程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风险评估,编制报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
第五十九条参加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十三章物资设备相关技术管理工作
第六十条根据进度计划编制月度、季度、年度物资设备计划,明确规格型号、数量及物资设备的进出场时间。
第六十一条参加大型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工作。
第十四章工程计量与收方结算
第六十二条工程部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计量支付的频次和要求,及时整理汇总所需技术资料,完善签批手续,提交相关部门,协助办理计量支付工作。
项目总工程师应对提报的技术资料复核把关,确保验工项目及时完整,数据准确,逻辑合理。
工程部应对计量支付资料建帐管理,定期核对,确保每期验工项目不遗漏不重复;
每期台帐应至少反应当期和上期计量支付情况。
第六十三条项目工程部应按照项目部的管理规定,每月15日组织现场收方,按施工班组分别编制结算资料,提交相关部门。
项目总工程师应根据合同约定,加强对结算资料的审核,确保每期结算项目不遗漏不重复;
收方结算资料应建帐管理,定期核对。
第六十四条项目计财部要将工程项目过程计量和结算资料,按规定及时报公司审核批准支付。
公司对工程计量与收方结算进行过程监督、检查。
附件《工程验工计量管理台帐》;
《收方结算工程数量管理台帐》。
第十五章过程控制
第六十五条项目部每月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一次施工管理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技术、安全质量、施工进度、物资机械等方面,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库,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闭环销号管理。
第十七章工程技术总结
第六十六条职责与分工
1.在总工程师主持下编制项目工程技术总结并报公司审核或审定。
2.工程部负责工程技术总结基础资料,按时、保质完成所承担的工程技术总结编制、整理和保管。
第六十七条分档管理
1.工程技术总结按编制内容分为综合性工程技术总结和专题性工程技术总结。
综合性工程技术总结内容比较全面,包含工程概况、施工组织、施工管理、若干个专题性工程技术总结。
专题性工程技术总结,仅对某一项施工技术或施工管理的某一方面加以总结。
第六十八条过程管理
1.工程技术总结编制立项申报和审批
每年12月,项目部如实填写下年度“×
×
项目工程技术总结编制立项申报表”,于次年的1月份报送到公司工程管理部。
2.项目部应在开工之初对工程技术总结编审工作按下列要求进行部署,随着工程施工进展,同步推动工程技术总结编制工作。
⑴成立编审工作领导小组:
以项目总工程师为组长,项目工程部长、技术人员为组员,全面负责工程技术总结编审工作。
⑵制定施工技术总结编制计划:
根据项目单项工程的类型、数量和技术特点,制定工程技术总结的目录,明确需要编制的子项目和具体要求;
落实各子项的编制单位、编写人、审核人及完成时间(子项相关工程主体结构完工2个月内完成初稿)。
⑶根据各子项的编制工作量和公司批准的编制费用,明确各子项的编制费用和相应处罚标准。
⑷切实作好工程施工原始资料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要结合技术资料内业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各种工程施工原始资料;
各子项编写人应在施工过程中调查分析相关施工技术、施工组织和经营管理措施的实施效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原始资料包括设计和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机械设备和劳动力配置、安全和质量管理措施、各种检查记录等资料。
对项目中的高、难、新单项工程,必须完整收集反映其关键工序施工过程的照片和声像资料。
⑸要保持工程技术人员相对稳定;
施工过程中编制人员工作调动时,其负责的工程技术总结编制资料和进度情况必须进行交接;
主体工程即将完工或已完工后,编制人员调离后,原计划编制人物仍由其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否则回原项目编制完成后方可履新。
⑹各单位应将原始资料收集、工程技术总结编制进度纳入季度、年度生产检查或项目督察工作内容,加强工程技术总结编制过程检查和督促。
第六十九条编制
1.编写原则:
严肃认真,实事求是;
内容具体,数据准确;
素材翔实,资料系统。
2.编写要求:
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字句精练、图文并茂;
理论和概念正确,计量单位规范。
第七十条文整要求
1.工程技术总结电子文档资料不得采用近2年内的新版工具软件编制,以便于收发和阅审、修改。
2.文档资料采用A4纸幅,图纸图幅高297mm,长度按需要确定;
资料正文文字宜采用小四宋体;
一、二级标题应比正文文字大一号字体,并采用宋体加粗或黑体凸显。
3.需编制三级以上标题的总目录,正文标题序号宜按照“篇--章--节--
(一)--1--1.1--
(1)--①”模式编制。
第七十一条综合性技术总结的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1)工程背景:
项目意义、目的、主要技术标准等;
(2)标段工程概况:
任务范围、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主要工程项目和工程数量、施工工期等。
(3)工程特点、重点和难点。
2.施工组织:
组织机构、任务划分及队伍部署、临时工程、物资供应、机械设备配置。
3.工程实施情况:
施工准备、阶段工期和工程进度、竣工验收。
4.施工管理特色:
管理模式,安全、质量、成本、工期、环保节能、科技创新等管理措施及其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5.综合施工技术:
路基、桥涵、隧道、“四电”、房建、轨道、铺架工程的总体施工方案和主要施工方法,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及攻克关键工程所遇到的困难和所采取的措施。
6.综合分析:
施工组织和经营管理方面的主要经验,施工技术水平的发展以及工期、造价、工效、成本节约情况,机械化程度、安全、效益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7.若干专题性工程技术总结
8.统计资料:
统计表的型式、内容可参照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各类表格。
(1)主要工程数量汇总表
(2)主要工程项目历年完成数量表
(3)变更设计项目表
(4)主要指标统计表
(5)各项费用统计表
(6)工程用工及工率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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