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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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掘进15分,即折算系数为0.15;
④通风15分,即折算系数为0.15;
⑤机电15分,即折算系数为0.15;
⑥运输15分,即折算系数为0.15;
⑦地质测量5分,即折算系数为0.05;
⑧调度5分,即折算系数为0.05。
煤矿发生1人死亡事故,事故专业和安全管理、调度专业当月、当季取消评级资格,年终扣5分后再评级。
煤矿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事故专业和安全管理、调度专业及煤矿当月、当季和年度均取消评级资格。
第七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得分计算办法:
本年度专业得分=本年度内各月专业实际得分之和/12;
本年度煤矿得分=本年度各专业检查得分乘以各自折算系数之和。
第八条集团公司和煤炭生产子公司实行动态检查,各专业每次井下现场检查覆盖率应达60%及以上,煤矿各专业每月动态检查覆盖率达100%。
第九条一级、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公司和煤矿,由各煤炭生产子公司于当年10月15日前申报,集团公司组织抽查确认、命名并表彰;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由煤炭生产子公司命名,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所属国有及国有参股、控股煤矿,新建煤矿。
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考核评分在90分及以上;
考核评分在85分及以上;
三级:
考核评分在80分及以上。
第二条检查时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资料1处扣5分;
检查时不能提供资料按没达标准要求扣分。
第三条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见附表。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总分100分,各检查项目得分按照标准扣分,至单项标准分扣完为止。
附表: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5分
1.煤矿设置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副矿长职位;
2.煤矿设置安全管理部门,配备分管采掘、通瓦、机运等专业技术人员;
3.基层区队配备安全副队长,每班配备安全员。
检查有关机构的设置文件,部门、单位有关职责规定
1.每少设一个岗位扣2分;
2.每少配1人扣1分。
二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1.煤矿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区队安全生产责任制、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以下12项安全生产基本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2)安全检查制度,(3)领导带班作业制度,(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6)安全生产奖惩制度,(7)安全教育培训制度,(8)安全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9)应急救援制度,(10)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1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1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查阅有关制度规定,发布文件,检查有关制度落实情况
1.每缺一项责任制或制度扣2分;
2.制度不符合上级规定要求的,每项扣1分。
三
基础记录与台帐
煤矿必须建立健全以下12个记录与台帐:
(1)安全会议,
(2)安全组织,(3)安全投入,(4)安全教育培训,(5)安全检查,(6)生产安全事故,(7)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8)安全防护用品,(9)事故预案,(10)重大危险源,(11)安技装备,(12)特殊工种人员。
检查台帐和记录
1.每缺一项记录与台帐扣2分;
2.台帐不符合上级规定要求的,每项扣1分。
四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分
1.建立健全各工种《操作规程》;
2.建立健全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参加作业规程及措施的审批;
4.按规定及时学习、贯彻规程和措施。
检查规程和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落实情况
1.缺工种《操作规程》,扣1分/个;
2.抽查两个队正在施工或即将接替头面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情况,未贯彻,扣1分/个。
3.缺学习和考试(考核)签字记录或代签字,扣0.5分/人;
4.安全部门未参加作业规程及措施审批的,1次扣1分。
五
安全会议和计划总结
1.矿长每月至少主持召开1次安全办公会和防重办公会,并形成会议纪要,按“五定”原则(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责任人、定时间)认真落实整改安全方面的问题;
2.认真编制安全工作年度、月度计划;
3.及时进行月度安全工作总结。
查资料(相关文件)
1.未按月召开扣1分/次;
非矿长主持召开扣0.5分/次;
2.未按“五定”原则整改落实安全方面的问题,1次扣1分;
3.无计划与总结不得分,缺一个月度计划扣0.5分/次;
4.在次月5日前,未进行月度工作总结,每缺一个总结扣0.5分。
六
安全投入与装备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的规定;
2.安全装备达到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规定要求;
3.完成集团公司和矿业公司安全投入计划。
1.检查对上级规定及本单位有关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
2.查阅安全费用项目管理台帐,有关验收记录、资料;
3.现场检查。
1.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的扣2分;
2.安全装备未达到集团公司要求的,1项扣1分;
3.未完成集团公司和矿业公司安全投入计划的,1项扣1分。
七
隐患排查治理
15分
1.矿长每月至少组织1次由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
2.安全副矿长每月至少组织2次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
3.建立隐患排查、整改、登记、报告、销号闭环管理机制;
4.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并挂牌跟踪整改销号。
1.查阅月度隐患排查记录。
2.查阅有关隐患治理方案。
3.查阅隐患排查治理整改销号记录。
1.未按规定组织隐患排查的,每次扣2分;
2.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未按规定参加的,每少1人次扣0.5分;
3.隐患未按规定整改销号的,每条扣1分;
4.未按规定上报重大安全隐患的,每条扣1分;
对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制定治理方案或按时整改销号的,每条扣2分。
八安全教育培训
1.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取得相应有效的安全资格证;
2.新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上岗培训,并建立新工人培训管理台帐,签订师徒合同;
3.按规定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并建立全员安全培训台帐;
4.区队至少每周组织一次不少于1小时的职工安全学习,并建立安全学习记录;
5.安全学习培训做到针对性、实用性。
1.查阅单位安全培训档案;
2.检查有关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现场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检查区队安全学习记录;
4.现场抽考:
抽考5名及以上职工必知必会知识。
1.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1分/人;
2.新工人未按规定进行培训扣0.5分/人,未签订师徒协议扣0.5分/人,无师徒考核与奖惩管理办法扣1分,未严格考核奖惩扣0.5分/人;
3.未按规定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和考试,扣0.5分/人;
未建立台帐扣1分;
4.区队未组织学习或无具体学习内容,扣1分/次;
出勤率低于85%,扣1分;
5.学习培训资料或考试试题无针对性和实用性扣1分;
6.现场抽考不及格1人扣0.5分。
九职业安全与健康
1.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体系,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机构;
2.按规定配备职业危害防护设备与装置,认真落实防治粉尘、噪声和有毒有害气体的措施;
3.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1.查文件、资料和台帐;
2.现场抽查。
1.未健全工作体系和机构扣1分;
2未按规定配备职业危害防护设备与装置或未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扣1分/处;
3.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扣0.5分/人;
4.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扣0.5分/人。
十
三违管理
1.制定并严格执行“三违处罚办法”;
2.建立“三违”人员处理登记台帐;
3.建立“三违”人员帮教记录台帐;
4.现场杜绝“三违”行为。
1.查处罚和帮教记录与台帐;
2.现场检查.
1.未制定“三违处罚办法”扣2分;
“三违”人员未按处罚办法进行处理扣0.5分/人次;
2.缺“三违”人员处理登记台帐,不得分。
漏登记扣0.1分/人.次;
3.无“三违”人员帮教记录,扣1分,未进行帮教扣0.1分/人.次;
4.现场检查发现1人次“三违”扣1分。
十一
干部下井
1.煤矿党委书记、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不少于15次,其他领导不少于6次;
2.煤矿每月至少由矿级领导组织4次夜间井下执法检查,每个周末至少组织1次井下现场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
3.矿领导下井必须亲自填写记录,并在井口或矿灯房(信息站)等地点进行逐日公示。
查记录、台帐和资料
1.领导干部下井天数差1人次扣0.5分;
2.周末和夜间检查差1次扣1分,未建立周末和夜间检查记录扣2分;
3.矿领导下井未亲自填写记录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扣0.5分/人次。
十二安全奖惩和问责
1.煤矿制定管理人员和操作员工的安全质量结构工资管理办法或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安全、质量工资占总收入的比例:
员工不低于40%;
管理人员不低于50%;
2.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问责和处罚制度,事前处罚力度不低于40%;
3.各级管理人员实行安全风险抵押或安全保证金。
查相关文件、考核资料和“三违”处罚资料
1.无管理办法、未明确比例,扣5分;
未严格执行或比例未达规定,扣1分/队次;
2.事前处罚力度低于40%扣2分;
3.无安全风险抵押办法、安全问责和处罚办法分别扣2分;
未按制度执行扣1分/处。
十三事故管理
1.对重伤及以上事故、重大非伤亡事故和二类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追查处理,并建立追查处理记录。
(重伤按国标95版“煤安字〔1995〕第50号”认定);
2.对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煤尘燃烧(爆炸)、放炮伤人、火灾、电气“失爆”、斜井跑车(竖井坠罐)等重大非伤亡事故和其它二类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追查处理;
3.及时如实按照有关规定汇报事故。
查《调度综合台帐》和《伤亡事故统计管理台帐》等资料
1.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追查处理事故扣2分/起;
2.死亡、重伤和二类及以上非伤亡事故隐瞒不报,1次扣5分,迟报1次扣2分。
十四
齐抓共管
1.建立“六条线”齐抓共管机制;
2.六条条线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活动;
3.严格执行各级领导24小时调度值班制度。
查记录和台帐
1.无齐抓共管制度不得分;
无考核扣0.5分/次;
2.未按规定开展活动一次扣0.5分;
3.无领导值班记录每次扣0.5分,对上班移交问题未处理或安排扣0.5分/件.次。
十五贯彻落实
对上级规定、安全会议决定、安全事故通报、调度指令等认真贯彻落实;
查地面资料和现场检查
1.未贯彻或无记录可查,扣1分/次,应贯彻范围每差1人次扣0.5分;
2.未按规定在现场落实,扣0.5分/项。
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在9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达100%。
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在85分及以上,优良品率达60%及以上,工作面无不合格品。
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在8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达50%及以上,工作面无不合格品。
第二条每次被检查采煤工作面的平均得分作为该次采煤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并以此作为该次评定采煤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的依据。
检查评分采用扣分法,单项及小项扣完为止。
第三条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办法
1.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内容为三部分:
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文明生产及安全管理。
三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工程质量部分占60分,文明生产及安全管理部分各占20分。
2.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分为优良品、合格品、不合格品三个等级,检查时按《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对每个采煤工作面逐条、逐项检查评分。
所检查项目中前五项最低得分在90分及以上,后几项最低得分在80分及以上为优良品;
所检查项目中前五项最低得分在80分及以上,后几项最低得分在70分及以上为合格品;
所检查项目中前五项最低得分在80分以下或后几项最低得分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品。
工程质量为优良品按平均得分乘60%计入总分,合格品按平均得分乘50%计入总分,不合格品不计分。
3.此标准适用于表一至表六所列采煤方法。
其它采煤方法,由煤炭生产子公司参照本标准编制相应的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级办法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四条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得分计算办法
月度采煤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当月检查采面得分之和/当月检查采面个数
第五条检查要求
1.对采煤工作面均匀选10个点,对两巷全面进行检查。
2.检查记录和量具要求:
具备皮尺,钢卷尺、麻绳30m以上,竹杆、半园规、浓度(糖量)计、轨道尺等工具和检查记录表格等。
第六条检查内容及评分办法具体见附表一~表五。
附表一长壁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标准及检查评分表
矿
:
队:
工作面名称: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及评分办法
检查记录
标准分
小项得分
单项得分
均匀选点
任意选点
1
2
3
4
5
6
7
8
9
10
一基础管理
1.作业规程编制内容、审批符合矿业公司统一规定
地面检查作业规程及有关资料,各项无资料不得分;
地质预报缺1次扣5分;
措施缺1个扣20分
1、技术内容有误一处扣2分
2、技术内容一处不完善扣2分
3、审批缺漏或不符合规定一个扣5分
4、预报要求每月5日内报出,延期报出一次扣5分
40
2.开展工作面地质预报工作,每月至少有一次预报,并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领导)报告
30
3.工作面有设备安装、初采、初次放顶、过构造、末采及回撤专项措施
二顶板管理
1.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段顶板的冒落高度不大于200mm,大于200mm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全面检查,1处不合格扣5分
浮石、未接顶长度大于顶梁长度的三分之一视为接顶不严密、有浮石
2.工作面顶板不得出现台阶下沉。
工作面支护顶梁接顶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无浮石
3.特殊支护按作业规程要求架设及时
三工作面支护
单体支护
1.支柱打成直线,其偏差不超过±
80mm
拉线检查(长度30m,不超过5个点):
直线、柱距、排距一处不合格扣2分
20
2.柱距偏差不大于+80mm
3.排距偏差不超过±
4.工作面初撑力符合《安全规程》规定,现场检查煤壁第一排单体液压支柱工作阻力,抽查不超过10根。
单体支柱不出现连续2根失效。
绞接顶梁的绞接率大于90%,不出现连续3根不绞接。
钢梁必须成对使用(或以规程措施规定为准)
全面检查。
无支撑力检测仪该项不得分;
单体支柱连续2根失效或顶梁连续3根不绞接及绞接率低于90%该项不得分;
单体支柱一处失效或一根支撑力不合格,扣5分
液压支架
1.支架排成直线,偏差不超过±
80mm。
拉线检查(一次长度30m,不超过5个点):
支架直线、中心距、溜子直、支架错差一处超过规定扣2分
2.支架中心距偏差不超过±
3.溜子直,偏差不超过±
4.相邻支架上下错差不超过±
150mm(构造处除外)
四安全出口与超前支护
1.安全出口净断面积(或规格尺寸)及支护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净断面积(或规格尺寸)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全扣,支护不符合规程规定扣30分
2.两巷超前支护距离不低于20米。
超前支护形式规格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全面检查,不符合规定一处扣5分,超前距离每差1m扣5分
底板岩巷作机巷的超前支护由矿业公司明确规定
3.端头及缺口支护:
巷道檐口有一对及以上过河抬梁支护,缺口规格及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支架巷道无过河抬梁扣10分,支护不符合规程一处扣5分;
缺口支护一处不符合扣3分,长、宽不符合各扣5分
五回柱放顶
1.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偏差不超过±
200mm
一处不合格扣5分,扣完为止
2.切顶线支柱数量齐全,支撑有力,工作面采空区悬顶的几何尺寸不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全面检查,切顶线支柱缺1根扣2分,采空区悬顶的几何尺寸超过规定全扣
50
3.运、回风巷支架回撤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尾巷长度从切顶线起不超过5m
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全扣
六煤壁机道
1.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偏差不超过±
200mm。
伞檐长度≥1m,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150mm,中厚煤层≤200mm;
伞檐长度<1m,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200mm,中厚煤层≤250mm
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5分
2.及时挂梁和移设,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检查10点,一处不合格扣5分
3.靠煤壁点柱按作业规程要求架设及时、齐全
4.机道内顶梁水平楔数量齐全(每梁一个),用小链与梁联挂
七两巷及煤炭回收
1.巷道净高综采不低于1.8m,其它不低于1.6m,支架完好,无断梁折柱
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3分,扣完为止
2.背帮接顶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行人侧宽度不少于0.7m
一处空帮、空顶扣2分,行人宽度(综采1.8m,其它1.6m范围内)不够一处扣5分,扣完为止
3.工作面内浮煤净(2m内浮煤平均厚度不超过30mm,综采支架浮煤不超过底座)
一处不合格扣3分,扣完为止
八机电设备
1.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压力≥18MPa(综采≥30MPa)、乳化液浓度≥2%-3%(综采≥3%-5%)
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2分,扣完为止
;
泵站压力不符合要求小项全扣
25
2.工作面输送机头与顺槽输送机搭接最小高度不小于300mm,底链不拉回头煤,皮带撑架、托滚齐全完好,胶带不跑偏,挡煤板、刮板、螺栓、机采面铲煤板齐全紧固;
输送机机头、机尾处要有压戗柱(或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通信信号装置齐全畅通;
移溜器配备齐全、完好
3.开关上架并有管理牌,闲置设备和材料放在安全出口20m以外的安全地点,设备上方无淋水
4.各类绞车完好,闸、信号灵敏可靠,固定牢固,排绳整齐、正常,采煤机完好、不漏油、不缺截齿
九轨道质量
1.轨距误差:
不大于10mm,不小于5mm。
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0.5分
2.轨道接头间隙不超过10mm,高低差、内错差不大于5mm,扣件齐全
3.轨道平,两轨高低差不大于20mm
4.轨枕距不大于1000mm;
道钉齐全,无浮钉、浮道
全面检查,轨枕、道钉一处不合格扣0.5分,浮道一处扣2分
主要问题:
单项最低得分:
分,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得分:
附表二俯伪斜掩护支架采煤工作面质量标准及检查评分表
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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