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最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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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最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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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最少
劳动合同,最少
篇一:
劳动合同一般怎么写,有哪些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一般怎么写,有哪些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如何撰写合法有意义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又有哪些?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写入如下内容: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具体步骤\方法
1、说明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注意:
分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形式。
单独设置的试用期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工作岗位
内容最好写成职位、岗位或职系的名称,明确工作岗位内容。
4、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6、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请假、加班的情况。
注意:
工作时间有标准工作时间、综合计时和不定时三种形式。
7、劳动报酬
工作薪资、津贴、奖金、补助金额、发薪日期、发薪相关制度。
注意:
同岗同酬、最低工资标准、发薪时间、公平性的体现,否则,可能违法、打击员工积极性。
8、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五险一金、相关商业险等保险。
(工伤处理)
注意:
包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五险,部分区域住房公积金与五险一起纳入强制征收的范围,另外,也可以购买商业的意外险、顾主责任险等,以转稼一定的风险。
9、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该遵守的法规。
如: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主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10、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具体岗位其他事项)
11、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公司解聘的相应条件和违约赔偿金额。
12、劳动争议
主要有协商解决和诉讼两种程序。
13、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14、注意事项(一些具体事项安排)
一般的劳动合同篇幅以3-5页为限,不同行业、公司会根据工作不同岗位有不同的侧重点和删改。
我们需要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责与义务,保障双方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
篇二:
劳动合同一般格式文本
劳动合同一般格式文本
(另附劳动合同鉴证书、续订书和变更书样本)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甲方乙方
文化程度:
性别: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
年月日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年月日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
本合同终止。
二、工作内容
2.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两日,甲方由
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5.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6.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7.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8.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9.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为元。
10.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4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44条支付工资报酬。
11.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12.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1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
14.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15.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
遇:
。
六、劳动纪律
16.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17.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8.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19.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20.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2.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19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2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2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22条、第23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兵役期间的。
25.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22条、第23条解除劳动合同。
26.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7.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8.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
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29.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30.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31.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2.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滞一年
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33.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34.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3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6.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37.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8.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
其标准为:
服务(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
39.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裁决不服
篇三:
劳动合同最全问题
劳动合同问题汇总
一、什么时候签?
这个毫无疑问,开始用人之前就签合同是最保险的。
最晚,不能超过开始用工之日起一个月。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曾出现过用人单位恶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所以,《劳动合同法》专门对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规定了很重的惩罚措施: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第二个月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也就是说,如果员工本来一个月工资3000元,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员工工作的第二个月起,企业就得给他每月6000元。
这种惩罚对于人力密集型企业显得尤为严厉,动辄几十人、几百人的双倍工资,恐怕没有几个老板可以淡然处之。
这个双倍工资到底要支付多长时间呢?
法律规定,从用工满一个月起到实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
但是国家还是比较能体会企业家们的心情的,所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给这个双倍工资加了一个期限——十一个月。
那么,双倍工资发满这十一个月之后呢?
恭喜你,法律就会认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此时用人单位将不能再以合同到期为由辞退员工了。
二、和谁签?
看到这个,可能很多朋友就要笑了:
这个问题有疑问吗?
但是请注意,笔者必须严肃的提出这个问题,因为对于普通用工情况来讲,这确实不是个问题,但是对于一些特殊主体,这个问题就关系到你的劳动合同到底是不是劳动合同了。
学生
在校学生到企业,基本上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学校安排的教学实习:
就是学校强制要求学生到企业实习,如果通过实习,就可以得到学分。
比如法学院学生大二大三的时候安排的暑期实习,就属于这一类。
这种实习不形成劳动关系,所以双方不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不用缴纳社会保险。
但是,对于风险较高的实习岗位,企业最好给购买适当的商业保险。
2、课余的勤工俭学:
比如假期工、小时工、商场促销等,学生从事勤工俭学的目的基本上是为了赚些零花钱或者贴补家用,和企业也没有严格的管理关系,所以这种情况下属于劳务关系,无需签订书面合同,无需缴纳社会保险,当然,商保适当的买一些还是比较稳妥。
3、毕业生实习:
这一点之前并没有引起业界注意,大家普遍认为不构成劳动关系。
但是XX年第6期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里刊登的《郭懿诉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里的
论述表现了不同的声音:
“即将毕业的大专院校在校学生以就业为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按合同约定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在明知求职者系在校学生的情况下,仍与之订立劳动合同并向其发放劳动报酬的,该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
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毕业生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还是存在争议的,关键看当地裁判机构的实践做法。
在招用应届毕业生时,还是尽量完善手续,比如签“三方”+实习协议,然后购买适当的商保。
4、退休人员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所以实践中产生了达到退休年龄,但是还没有来得及办理养老退休手续,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劳动者仍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
但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此问题进行了明确,只要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就自然终止。
(这一点在实务中仍有争议,有的裁决人员认为即使达到退休年龄,如果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仍然为劳动关系,而非自然变更为劳务关系)
因此,与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需要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无需签订劳动合同。
三、签多长时间?
第一份劳动合同的签订非常重要,因为如果第一份合同履行完毕,用人单位续签之后,是否签订第三份劳动合同的权利就在于劳动者,而非用人单位了。
由于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员工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不得拒绝,否则,用人单位就需要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
所以说,第一份劳动合同非常关键。
对于不同的员工签订的合同期限需要区别对待,在这里主要对行政人员、产线员工、销售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做简单分析:
行政人员:
行政人员的稳定性对于企业来说非常重要,稳定的行政团队,能够给予业务团队很大的帮助,所以行政人员的选择很是重要。
所以,在招聘阶段,招聘主管就需要格外注意对于行政应聘人员的选择。
但是招聘毕竟时间较短,在实际工作中才能真正发现该员工是否与企业匹配,我们一般建议,行政人员的合同期限不少于三年,这样就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最长的六个月试用期。
这样,用人单位就可以通过试用期内员工的表现决定是否继续留用员工,并且只要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可以随时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无需等到六个月试用期满;
产线员工:
产线员工存在较大的流动性,而工作年限较长的产线工人较为稳定,因此,对于工作年限较长的员工可以签订期限较长的劳动合同,但是注意对于他们的试用期不用太长,因为产线员工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比较容易确定;至于工作年限较短的员工可能本人也不太愿意签订
期限太长的合同,觉得会束缚他们的自由,因此,对于这类员工,合同期限可以较短些,但是试用期较为关键,因为技术层面比较好判断,但是人员素质尤其是人品的判断可能需要较长时间;
销售人员:
对于销售人员来说,除了少部分能转到到管理岗的人之外,更多的人员吃的都是青春饭。
尤其对于刚毕业的学生,能选择从事销售行业,除了极少数是真的喜欢销售这个岗位,相当一部分都是抱着先就业再择业,先赚钱再转行的态度,再加上销售人员流动性较大,所以,对于这类人员,建议第一份合同期限以2-3年为宜。
高级管理人员:
高管的合同是重中之重,必须提前签订,因为高管工资高,如果没签书面合同,劳动者提起仲裁,那双倍工资可就相当可怕了。
至于合同期限,最少三年,原因:
一可以适用最长的试用期;二可以给高管更稳定的心态;三是因为高管的稳定对企业的平稳发展的重要性。
另外,对于高管来说,仅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够的,涉密人员必须签《保密协议》,专项培训的必须签《服务期协议》,重点涉密人员最好再签《竞业限制协议》、《目标责任书》之类的文件。
四、在哪签
就在单位签,当面签最保险。
员工将合同拿回家,让其他人代签,然后以非本人签字为由随时离岗的情况并不少见,更有甚者,向企业要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事情已经出现过,所以让员工在单位当面签是最保险的。
如果员工确有困难没法亲自签字的,可以由其授权(书面形式、录音形式、录像形式的都可),由其他人先代为签订,等员工方便后再亲自签字即可。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中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部门人员的劳动合同,最好由其他部门负责代表公司与其签订。
五、试用期
试用期也是重中之重,《劳动合同法》对其期限、待遇、违法成本均有明确规定,本次因篇幅问题,先简单阐述,有机会再进行单独分享:
期限限制: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次数限制: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排除: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待遇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罚则: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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