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监理安全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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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监理安全实施细则
安溪县政府大院危房改造项目
重
大
危
险
源
专
项
监
理
细
则
编制人:
审批人:
福建东正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06月1日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安溪县政府大院危房改造项目-办公主楼、应急中心
工程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
建设单位:
安溪县政府大院危房改造项目办公室;
设计单位: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福建东辰综合勘察院;
施工单位:
恒晟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筑耐火等级:
一级
屋面防水等级:
II级
抗震设防烈度:
7度
建筑设计使用年限:
50年
总建筑面积:
26504平方米(其中地上203394平方米,地下3110平方米)
建筑高度:
73.9米
结构形式: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标高换算:
相对标高±0.00相当于绝对标高50.14米。
室内外高差:
2.4米
建筑层数:
地上17层,半地下室1层
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控制组织机构:
(1)项目监理组织安全机构人员情况表
姓名
性别
专业
职称
职务
备注
胡宗源
男
工民建
工程师
总监
连劲宏
男
土建
工程师
土建专监
陈明水
男
土建
工程师
土建专监
陈文宗
男
水电
工程师
水电专监
黄海
男
暖通
工程师
机电专监
陈艺辉
男
土建
助工
监理员、安全员
(一)总监理工程师
1、代表监理单位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控制负直接责任,组织各项目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认真审查。
2、审查承包单位开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批复开工报告。
3、组织各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提出审查意见。
4、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施工的组织保证体系,检查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责任制情况。
5、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时,可签发停工令
(二)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职责
1、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及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进行技术交底。
2、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各工序及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3、要求承包单位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的状况,并提供可能导致以外伤害事故的因素及预防措施。
4、从安全方面着重审查承包单位提供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技术标准和使用说明书。
5、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违章冒险作业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责令其停工整改并及时想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三)现场监理人的安全监理职责
1、现场监理员从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旁站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患措施和规程操作。
2、现场监理人员对影响安全生产的关键部位,进行旁站抽查和监督
3、要求承包单位在下道工序施工前对该工序的施工安全准备情况和安全措施进行检查,作好记录并经专职安全员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做好安全监理日记。
安全要求
1.各工种必须学习、熟悉有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且在操作中严格遵守。
2.电工、焊工、司炉工、架子工、起重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3.对新参加工作的工人或民工,进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在操作中经常进行安全操作要求和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4.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行灯照明必须有防护罩并不得超过36V的安全电压,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场所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的安全电压,且必须设专人监护。
5.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脚。
上班前和工作过程不准饮酒。
操作时要集中精神,不得互相打闹嬉戏或上下抛掷物件。
6.禁止攀附脚手架、乘坐吊笼或吊斗上下。
7.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哺乳和更年期的保护工作。
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有工作不能胜任时,应根据医生的证明,调换轻便工作。
8.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
不得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一节:
现场用电与有关安全要求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和符合建筑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执行外,并应遵守下列要求:
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设备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设备安装、维护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并要定期检查,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
由专用变压器中性点直接地供电的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按要求作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但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潮湿或条件较差的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4.各种电气设备应装专用开关和插销,插销上应具备专用的保护接零(接地)触头。
严禁将导电触头误接作接地触头使用。
5.架空供电线路必须用绝缘导线,以绝缘子支承的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或沿墙架设。
电杆的板线(拉线)必须装设拉力绝缘子。
严禁供电线路设在树上、脚手架上。
6.施工现场架空线路应装设在起重臂回转半径以外,如达不到此要求时,必须搭设防护架子,或采用其他措施。
7.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和霉烂电线。
一切移动式用电装备的电源线(电缆)全长不得有驳口,外绝缘层应无机械损伤。
8.外电架空线路与施工中的建筑物或临时设施的水平安全距离,至少应保持表1-2所列数值。
外电架空线路与施工中的建筑物(临时设施)的最小安全操作水平距离
表1-2
外电线路电压(KV)
1以下
1~10
35~110
154~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4
6
8
10
15
上述安全距离,必须同时考虑在施工操作时任何机具或材料等物体搬动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均应保持不少于上表的数值。
如实际情况保持上述安全距离有因难时,则应采取技术措施防护,并征得有关电业部门的同意,方可施工。
9.在输电线路的上空,应尽量避免有缆风绳等设备交叉通过,如果确要通过时,应采取措施,例如搭设档架等以作防护,但必须取得有关电业部门对防护措施的同意和鉴定后才能操作。
10.水塔、钢管脚手架、钢井架等高耸构筑物和在雷区施工的工程,在雨季施工前必须安装防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11.使用潜水泵、软轴水泵在接通电源前,井下作业人员必须返回地面,严禁边抽水边作业。
若地下水过大,不能达到要求者,必须另行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才能作业。
12.开关箱必须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开关箱内禁止存放什物,门应加锁及应有防雨、防潮措施。
13.拆除施工现场线路时,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留有可能带电的导线。
14.拉闸停电进行电气检修作业时,必须在配电箱门挂上“有人操作,禁止全闸”的标志牌,必要时设专人看守。
第二节:
施工机械使用安全要求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
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临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
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的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新机(进口机械按原厂规定)和大修后的机械设备执行《建筑机械走合期使用规定》。
4.机械设备的冬季使用,应执行《建筑机械冬季使用规定》。
5.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作业。
6.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
7.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司炉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8.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机操作人员操作。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内。
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9.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
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
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10.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
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1.机械进行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2.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工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
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3.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并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4.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压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场所。
上列场所应按消防规定的要求设置各种防火消防器材及工具,其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15.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6.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企业领导对事故庆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三节: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高处作业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建设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外,并应遵守下列要求:
1.对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休格检查,经医务人员证明后,方可登操作。
凡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或因病精神欠佳和其他大原因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禁止进行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环境、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堆放与操作无关的物件。
3.超过2m高处或悬空作业时,如无稳固的立足点或可靠防护措施,均应扣挂好安全带。
安全带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合格。
安全带应绑在稳固的地方,扣环应悬挂在腰部的上方,并要注意带子不能与锋利或毛刺的地方接触,以防磨擦割断。
4.在同一垂直面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有效的安全隔离和安全网,下方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好安全帽。
5.高处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或光脚。
所用材料要堆入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
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楼层上的零碎砖、瓦、灰渣、木条等均应用溜漕滑落地面。
6.凡未搭设外脚手架平桥而必须探身进行外墙面工作或靠近墙顶操作者,应在外墙挂设安全网,必要时扣紧安全带。
如外墙脚手架平桥距外墙面超过20cm时,其空间也应挂设安全网。
7.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上弦、支撑、桁架、挑架、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8.乘人的外用电梯、吊机、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蓝、吊装物上下。
9.梯子不得缺陷,不准垫高使用。
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
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
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
如须加长使用,应绑扎牢固。
人字梯底脚要拉牢。
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10.凡遇恶劣气候,大雾、下雪、暴雨、雷电和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和高处作业。
第四节:
深基础施工的安全要求
1.深基础工程施工,应根据四周场地及有关地质资料、实际开挖深度,采用放坡开挖、板桩墙支护和地下连续墙等方法。
2.深基础施工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区域内建筑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勘察报告中,要有土壤的常规热物理力学指标,必须提供土的固结块剪内磨擦角ψ、内聚力c,渗透系数K等数据和有关建议。
(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图。
(3)场地内和邻近地区地下管线图和有关资料,如位置、深度、直径、构造及埋设年份等。
(4)邻近的原有建筑、构筑物的结构、基础情况,如有裂缝、倾斜等情况,需作标记、拍片或绘图,形成原始资料文件。
(5)深基础施工组织设计。
3.深基础工程在施工全过程中,对降水、板桩墙、地下连续墙等位移,要定期观察测试,并作好记录。
对于较重要和较危险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线也要定期观察记录。
4.深基础施工,由于降水、土方开挖等因素,影响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线的使用安全时,事先采取有效措施,如加固、改迁等,特别是各种压力管道要有防裂措施,以确保安全。
5.深基础开挖,须布置地面和坑内排水系统,防止雨水对土坡、坑壁冲刷而造成坍方。
6.坑边一般不宜堆放重物,如坑边确须堆放重物,边坡坡度和板桩墙的设计须考虑其影响;基坑开挖后,坑边的施工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规定的荷载值。
7.严禁在高边坡及危险地段搭建工棚。
8.深基础施工时,在安全、劳动保护、防水、防火、爆破作业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应按人关规定执行。
上下深坑要有可靠的、数量足够的安全通道。
9.对于无桩基或无锚钢筋的箱形基础、水池等,设计应提出抗浮稳定要求,施工时,切实做好降水和暴雨期的排水工作,在停止降水,或估计暴雨时坑内会出现积水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满足抗浮稳定要求。
第五节:
建筑施工的安全要求
1.建筑施工时,应采取稳妥可靠的上下通讯联系措施。
2.雨季施工期间,应注意周围的环境,结合建筑以及选用起重设备的情况,在施工现场设立可靠的避雷装置。
3.采用大模板施工时,大模板的吊装、运输、存放必须稳固可靠,严防倾覆,存放时如不能满足自稳角要求,必须采用加固措施。
4.采用大模板、组合大面积钢模板施工时,模板安装就位后,应设专人负责将钢模板串联,然后接通地线,防止漏电伤人。
5.结构施工时,施工层使用的中小型电器应安装漏电装置。
6.结构施工期间,施工承重和安全防护所采用的插口架子、插挑架子和挂架子必须经过设计计算,使用中应严格控制使用荷载。
吊挂架了提升至施工层使用时,该层现浇混凝土强度应大于10MPa。
承受施工承生架子的现浇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施工设计的要求。
7.建筑结构施工中,安全网除应随施工楼层架设外,尚应在首层和每隔四层各设一道安全挡板。
垂直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隔离防护安全措施。
8.墙体用滑模施工,而现浇楼板采用降模施工时,设在墙体上的吊点、吊杆和连接夹具,以及主桁吊点,均应安装牢固、安全可靠,吊杆及夹具经试验检验后方可使用。
9.必须加强消防治安工作。
消防供水系统应设高压水泵和直径不小于76mm的竖管,逐层应设消防接口,消防水泵应有专线供电。
第六节:
季节施工的安全要求
1.暴雨、台风前,要检查工地的临时设施、脚手架、井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等,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和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凡在雷区施工和建筑、水塔的脚手架、井架及易、易爆仓库和塔吊、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
斜道和脚手架平桥板,均应有防滑措施。
4.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
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及通风不良的地方,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5.冬季施工应符合防火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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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 危险源 监理 安全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