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HSE教育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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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HSE教育手册
玉门油田分公司炼油化工总厂
承包商HSE教育手册
序言
安全是企业生存的基石,是企业发展的保障。
安全第一,是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沉重代价,千万不可遗忘。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强调分工协作,承包商已经成为企业生产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力量,我们始终认为承包商的HSE管理是我厂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我厂HSE管理息息相关,对承包商进行HSE教育是甲方义不容辞的义务,让承包商知道现场存在的危害并为承包商提供安全作业环境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
为搞好承包商的HSE教育,特编写本手册。
编者
2005年3月15日
1.炼油化工总厂基本情况简介?
玉门油田分公司炼油化工总厂始建于1939年,是我国第一个天然石油加工基地。
多年来,在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的亲切关怀和帮助下,坚持走技术改造与内涵挖潜相结合的道路,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奋斗,时至今日,我厂已建设成年加工能力250万吨的燃料—润滑油(脂)--化工型炼油化工企业。
现有主要生产装置32套,辅助生产装置24套,拥有固定资产20.4亿元,净值11.4亿元。
能生产燃料油、润滑油、润滑脂、添加剂、特种油品、聚丙烯等13大类160多种“祁连”牌石油化工产品。
1999年通过了GB/T19002-1994标准质量体系认证,2003年建立并实施了HSE管理体系。
我厂生产装置主要由三大系统组成:
(1)燃料油系统:
以25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为主体的燃料油系统共有12套装置。
目前运行的250万吨/年常减压、30万吨/年催化重整、50万吨/年柴油加氢、8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25万吨/年丙烷脱沥青均为“九五”以来新建装置,主体装置已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2)润滑油系统:
以30万吨/年酮苯脱蜡脱油联合装置为主体的润滑油系统。
包括20万吨/年糠醛精制、20万吨/年白土精制、4万吨/年石蜡精制等8套装置,可生产9大类52种产品。
其中CC、CD、SF级等内燃机油及工业用油是我厂润滑油系列的主导产品。
(3)特油系统:
现有添加剂、润滑脂、尿素脱蜡、特油精制、新酸碱等8套装置,可生产各种特油产品7大类60多个品种,年产量达到3万吨以上,先后有20多种产品荣获国家和省部级优质产品称号。
其中:
2号低温脂、4号高温脂、真空封脂、15号航空液压油等均为全国独家产品。
尤其是2000年投产的15号航空液压油,不仅取代了同类进口产品,而且填补了国内空白,2号低温脂也被铁道部指定为机车专用产品。
重组改制以来,我们认真落实股份公司的指示精神,不断加快配套改造步伐,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明显提高,竞争能力显著增强,使这个具有60多年发展历史的老厂,仍然保持着青春的活力。
2.炼油化工企业的生产特点?
(1)生产过程长周期、连续性、大型化;
(2)生产环节密切相关、互相制约;
(3)生产过程高温高压、易燃易爆;
(4)生产过程产生和接触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较多,容易导致火灾爆炸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5)生产过程发生事故影响范围大,经济损失严重。
3.炼油化工总厂对承包商的HSE管理承诺?
(1)承包商HSE管理是玉门炼化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玉门炼化HSE管理息息相关,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2)玉门炼化“健康至上、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的方针同样适用于所有承包商;
(3)承包商“无事故、无污染”是玉门炼化始终不变的追求,玉门炼化将确保为承包商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环境;
(4)玉门炼化对承包商在HSE管理方面所做的一切有益于HSE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努力表示积极支持与衷心感谢。
4.承包商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合法的营业执照
(2)承包商资质证明
(3)从事国家规定的特种行业的许可证
(4)玉门油田分公司核发的市场准入证
(5)HSE管理体系资质证明
5.承包商进入厂区施工应该办理的有关手续?
(1)承包商凭项目合同或协议向工程管理部门提出入厂申请;
(2)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对承包商进行入厂HSE教育培训,安全部门核发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
(3)工程管理部门与承包商签定《承包商HSE管理合同》;
(4)承包商将签定的合同交HSE管理部门审核并备案;
(5)承包商向HSE管理部门缴纳HSE保证金;
(6)承包商到人事管理部门办理人员临时入厂证;
(7)承包商到公安管理部门和HSE管理部门办理设备、车辆入厂手续。
6.甲方在承包商HSE管理中的责任?
(1)甲方负责在承包方进行施工作业项目前,组织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
(2)甲方负责在施工作业前向承包商介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
(3)甲方应将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告知承包商,并提供安全施工作业条件;
(4)甲方负责特殊作业票证的审批签发;
(5)在承包商发生重大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协助承包商进行应急救援。
7.甲方在承包商HSE管理中的权力?
(1)甲方有权要求承包商在进行承包项目前,提供其资质证明文件及安全生产保证能力证明文件,并进行审查登记;
(2)甲方有权要求承包商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炼油化工总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并依据炼油化工总厂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4)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的各项施工作业项目;对严重违反炼油化工总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承包方,甲方有权终止其施工作业合同;
(5)在发生涉及甲方利益的事故时,甲方有权组织事故调查,并有权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在不涉及甲方利益的事故时,甲方有权参与事故调查,获取事故信息,乙方不得阻挠或隐瞒;甲方有权对承包方发生的事故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有关规定上报。
8.承包商在HSE管理中的责任?
(1)承包商必须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遵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炼油化工总厂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2)承包商应建立健全HSE组织机构和责任制体系,有完善的HSE管理规定制度,并有责任在进行承包项目前将其文本交甲方审查备案;
(3)承包商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从事工作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作业;
(4)承包商应为其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5)承包商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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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承包商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格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7)承包商的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按规定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的工艺、设备;
(8)承包商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承包商在进行重大施工作业项目前,必须编制施工作业方案,并报甲方审核;作业过程中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0)承包商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过程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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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检查及处理情况应记录在案,并应按规定报送甲方安全监督;
(12)承包商不得将作业项目转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转包的应签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经甲方认可;乙方对转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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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承包商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有关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特殊作业票,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14)承包商不得擅自动用甲方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生产装备和辅助设施,施工作业过程中使用的水、电、汽、风,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15)承包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必须及时清理,污染物的处置必须获得甲方许可,不得随意处理;
(16)承包商人员只准在指定地点或规定施工范围内活动,不得超出规定区域;
(17)承包商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监督检查,并按甲方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18)承包商必须按合同要求向甲方缴纳HSE保证金;
(19)承包商在接到甲方安全生产处罚通知书后,必须在3日内向甲方缴纳处罚款、接受处理;
(20)承包商安全负责人必须具备与所从事的作业项目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到甲方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取得甲方认可,并履行其向甲方提供HSE报表的责任;
(21)承包商应制定相应的事故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22)承包商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主管部门。
9.承包商在HSE管理中的权力?
(1)承包商有权对甲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2)承包商对甲方有关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有权向甲方有关部门举报,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3)承包商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安全作业的工艺条件,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作业有权拒绝,有权拒绝非相关人员进入施工作业现场;
(4)承包商有权在发生严重危及其生命、财产安全的不可抗拒的紧急情况时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
(5)承包商有权参与对涉及甲方利益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有权向上级部门申请仲裁。
10.承包商HSE保证金的缴纳规定?
根据HSE管理体系要求,为加强承包商HSE管理,充分维护甲方的权益和声誉,促进承包商提高HSE管理水平,在与承包商签定HSE合同时,承包商必须向甲方HSE管理部门缴纳HSE保证金。
收取标准如下:
(1)合同标的不到1万元的,收取1000元;
(2)合同标的在1万元以上的项目,最低收取2000元,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
(3)承包商车辆按500元/辆收取。
11.HSE保证金的管理规定?
(1)承包商在施工、服务过程中无违约、无事故、无违章行为的,待合同履约完成后或终止后保证金全部返还承包商;
(2)承包商违约或发生事故给甲方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按所签定的合同处理;
(3)承包商在甲方生产区域内发生事故,虽未对甲方人身财产造成损失,但发生有损甲方形象事件或在甲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按有关规定收取HSE教育费;
(4)HSE教育费应在3日内到甲方HSE管理部门缴纳,不缴纳的,从HSE保证金中扣除;
(5)HSE保证金不足以扣除的,除限期另行交纳外,还应重新交纳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的,由甲方通知财务部门从结算款中加倍扣除;
(6)未交纳HSE保证金的承包商,在发生上述事件时,HSE教育费从结算款中扣除。
12.违反HSE合同规定的处理规定?
(1)承包商违反玉门炼化有关规定的,依据玉门炼化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由于甲方审批的作业措施不当或甲方未能按合同履行其责任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由于承包商违反玉门炼化有关规定或任意改动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范围等原因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的,由承包商承担全部责任;
(4)由于双方责任引发事故的,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依据事故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5)承包商不按规定交纳HSE保证金的,甲方停止其施工作业项目;
(6)承包商不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处罚,第二次给予2000元处罚,第三次停止其施工作业项目;
(7)承包商不按规定上报事故和HSE报表者,给予500元处罚;
(8)承包商不按甲方要求整改隐患的,一次给予1000元处罚
(9)承包商不按甲方处罚通知书缴纳罚款的,每日缴纳50元滞纳金
13.在炼油化工总厂施工应办理特殊作业票的作业项目有哪些?
(1)用火作业;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设备维修作业;
(4)土方作业;
(5)射线作业;
(6)高处作业;
(7)起重吊装作业;
(8)临时用电作业;
(9)树木砍伐及侵占绿地;
(10)三废排放;
(11)机动车进入油气区;
14.用火作业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1)电焊、气焊、钎焊、塑料焊等焊接切割;
(2)在易燃易爆场所电钻、砂轮、风镐等工具;
(3)喷灯、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4)临时用电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非防爆电器;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
15.用火作业分为几个级别?
炼油化工总厂将用火作业分为三个级别,即一级用火、二级用火和特级用火。
具体划分如下:
(1)一级用火
a.爆炸危险区域1区的用火;
b.距甲、乙类可燃介质释放点15米范围内的用火(甲A类物质距离扩大到30米);
c.油罐、液态烃罐防火堤以内的用火;
d.甲类、乙类可燃物质或介质温度超过其自燃点运行的泵房、机房内的用火;
e.管廊动火点15米内有可燃介质释放点或管沟电缆沟的用火;
f.污水处理装置、循环水系统、凉水塔和排污系统的各种井、池、管道等用火;
g.可燃液体和气体及有毒介质的装卸区和洗槽站15米范围内的用火;
h.储存、输送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的容器、管道用火。
(2)二级用火
a.爆炸危险区域2区及非防爆危险区域的用火
b.停车检修、工艺处理后经检查验收合格的装置的用火
c.除特殊用火和一级用火以外的用火
(3)特殊用火
按规定一般不允许用火的带油、带压或带有其它可燃介质的容器、设备和管线及爆炸危险区域为0区,确因生产需要的用火为特殊用火。
16.用火作业票的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
(1)承包商厂区内施工用火,由工程项目甲方负责提出用火申请,由所管辖区域的单位负责人会同甲方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填写火票,由甲方派出监护人员,并按用火等级审批;符合固定用火条件的区域由安全部门按固定用火办理。
(2)一级用火作业票由厂安全部门(或用火主管部门)批准生效;二级用火作业票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生效;特殊用火作业票由厂领导批准生效;
(3)一级用火和特殊用火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工作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以续签,续签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二级用火有效时间不超过72小时,但不得跨越双休日;
(4)在危险因素较少、经常用火的区域,划出固定用火区,每半年办理一次审批手续。
固定用火区的设立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距易燃易爆场所的距离应符合防火安全规定;
b.生产正常排放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液体)不能扩散到的区域;
c.不得有排污井等易散发易燃易爆介质的设施及地下隐蔽工程;
d.不准堆放易燃杂物,并配备一定数量的防火器材;
e.室内动火区,门必须向外开,出入通道应畅通,通风良好;
f.设有“固定动火区”明显标志牌,并划定范围。
17.有限空间作业的定义?
有限空间系指一个大到足以让人进入的、有着进出的限制或约束手段、并非设计成要经常连续在内作业的空间场所。
具体就是炉、塔、釜、罐、沟、坑、井、池,以及管道、烟道下水道涵洞等封闭或半封闭作业场所。
在有限空间在内进行的作业称为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有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18.有限空间作业作业票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
根据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性大小,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分为三级。
具体如下:
(1)一级有限空间作业:
指在特殊情况下,有限空间经吹扫置换等处理措施达不到规定的安全作业条件,需采取防护措施在其内部进行的作业。
(2)二级有限空间作业:
指有限空间经吹扫置换等处理措施达到规定的安全作业条件,在其内部进行的作业。
(3)特级有限空间作业:
指在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下,有限空间内有毒有害气体不明或存在其他重大危险,采取特殊措施在其内部进行的作业。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作业票审批及办理程序如下:
(1)进入有限空间由作业负责人向设施所属单位提出申请。
(2)设施所属单位作业项目负责人组织制定安全措施,指定作业监护人,并与监护人一道对安全措施逐条检查、落实,向作业人员交底。
(3)一级作业票由安全部门审批,二级作业票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特级作业票必须经车间、有关部门对所从事的作业进行风险因素识别并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及应急计划后,由厂领导批准。
(作业票级别依据炼油化工总厂《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作业间断1小时以上或防护措施改变后应重新进行检测;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
(5)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审批人必须亲自到现场,审查作业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19.高处作业的定义?
高处作业系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度进行的作业为高处作业。
对于虽在2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上面或附近有可致伤害因素,亦视为高处作业。
20.高处作业票的审批权限及办理程序?
根据作业高度的不同,将高处作业分为四级:
(1)一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2—5米的高处作业。
(2)二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5—15米的高处作业。
(3)一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15—30米的高处作业。
(4)一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票审批权限及办理程序如下:
(1)一级高处作业由作业班长拟定作业方案及安全措施,填写作业票,作业负责人审批。
(2)二级高处作业由作业班长和作业单位安全技术人员拟定作业方案及安全措施,填写作业票,报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批。
(3)三级高处作业由作业单位领导拟定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填写作业票,报安全部门审批。
(4)特级高处作业由施工主管部门拟定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填写作业票,报厂领导审批。
(5)高处作业票办理过程中实行“谁的人谁审批”的原则,即高处作业票一律由作业单位负责制定作业安全措施,并由作业单位审批。
21.起重吊装作业的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系指在厂区内使用固定式、半固定式移动式起重吊装设备进行重量大于等于1吨的起重吊装作业。
22.起重吊装作业票的审批权限及办理程序?
(1)当起重物重量在1≤Q≤10>吨时,由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批。
(2)当起重物重量在Q﹥10吨时或虽Q≤10吨但较为复杂、空间狭小、容易造成设备损坏的项目,由作业单位编制吊装方案,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3)起重吊装作业实行“谁作业、谁负责、谁的设备谁负责”的原则,吊装作业涉及甲方设备或可能对甲方的设备设施造成损害的,由乙方编制作业方案,甲方负责审批;对由承包商进行总承包的项目或不涉及甲方设备设施的,由乙方自行审批。
23.土方作业的定义?
土方作业系指在厂区内进行管沟、电缆沟、基础等土方挖掘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24.土方作业票的审批权限及办理程序?
(1)凡在厂属公路(包括消防道路)施工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作业票,经生产、安全部门审批,报消防部门备案。
(2)在生产区域内施工挖土,由施工单位填写作业票,由所属区域负责人审批。
(3)工程建设划定区域土方作业,由甲方施工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甲方项目负责人审批。
(4)对地下设施情况不明时,应报生产部门签字确认地下重要设施情况。
25.射线作业的定义?
射线作业系指在厂区内使用放射性材料进行的检测和作业。
26.射线作业票的审批权限及办理程序?
射线作业由作业单位及作业所在区域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由作业单位填写作业票,并做好安全措施后,报所在区域负责人审批。
27.设备维修作业的定义?
设备维修作业系指各生产装置在非停炉检修状况下对机泵、工艺设备仪表设备、自控设备的拆卸修理。
28.设备维修作业票的审批权限及办理程序?
(1)操作温度为常温及操作温度在介质自燃点以下的设备维修时,由设备单位填写维修作业票,报设备所属单位当班负责人审批。
(2)操作温度在介质自燃点以上的设备维修时,由设备所在单位填写维修作业票,报设备单位设备负责人审批。
(3)自控、仪表设备拆卸修理时,由维护单位办理作业票,设备所在单位管理人员确认、签字。
(4)对情况较复杂、危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需经设备管理部门领导审批。
29.临时用电的定义?
施工中水、电、汽、风的使用要求?
施工用电或临时用电凭生产单位办理的用火票到配电车间办理用电手续,由配电车间负责接线。
施工中水、电、汽、风的使用必须到生产计划部和动力车间办理手续,指定地点、计量使用。
30.三废排放手续的办理?
作业单位作业过程中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处理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HSE管理部门,取得HSE管理部门的许可。
31.树木砍伐及侵占绿地手续的办理?
作业单位作业过程中涉及砍伐树木、侵占绿地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HSE管理部门,获得许可后方可进行。
32.机动车辆及内燃机组进入油气区手续的办理?
机动车辆及内燃机组进入油气区(包括生产装置界区、油库区)必须办理机动车进入油气区许可证,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火星熄灭器。
33.作业票办理中的注意事项?
(1)承包商办理作业票须由甲方管理部门与承包商共同到所在区域申请办理,甲方有关人员应按责、按时、按权及时予以办理,不得无故拖延;
(2)办理作业票的单位应提前1天与有关单位联系,双休日、节假日办理作业票、车辆入厂手续,必须在前1天12:
00以前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3)高处作业票办理依据“谁的员工、谁负责”的原则,一律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
(4)起重吊装作业如涉及甲方设备应由甲方进行审批,不涉及甲方设备由承包商自行进行审批;
(5)厂区公共区域的作业票一律由HSE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34.玉门油田分公司炼油化工总厂入厂安全注意事项?
(1)来访人员临时进入厂区,必须在接待室登记领取临时接待证或与联系人接通电话同意后方可入厂,施工作业人员凭临时入厂证入厂;
(2)外单位车辆入厂应到相关部门办理车辆入厂手续,凭车辆进出审批单入厂;临时业务进入车辆须经业务接待人员到门口证明并登记后方可进入;拉运产品的车辆凭提货单由北门经门卫检查后进出厂;
(3)进入生产装置区及油气区的车辆应到所在单位办理手续,配戴符合国家标准的火星熄灭器后,方可进入;
(4)进入厂区的车辆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指挥,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乱停乱放;车辆出入厂应减速停车,经门卫检查后方可通行;
(5)严禁携带香烟、打火机、火柴及易燃、易爆物品入厂;进入生产装置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进入库区及甲类生产装置前请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
(6)进入厂内的物品必须在门卫登记,物品出厂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凭出门条经门卫检查后出厂;
(7)进厂人员必须在按指定路线行走,不得进入与联系业务无关的场所;未经许可严禁进入生产、检修、施工等危险作业区域;未经许可请勿触动任何设备和物品;如遇紧急情况请在陪同人员指引下撤离现场或按原路线返回安全地带;
(8)在生产现场严格服从现场人员指挥,不得妨碍正常生产工作;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严禁用摄像、拍照等方式获取相关资料;进入厂区、库区请爱护公共设施,请勿攀折花木、践踏草坪;
(9)在厂区内进行动火、进入有限空间、起重吊装、高处作业、土方作业等特殊作业,请按规定办理特殊作业票;
(10)违反以上规定,将按照炼油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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